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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則
原則」英文譯為:反譯回來也包括「定律」、「原理」一詞,是在「方法論」中我们所认知的集合范围内可以预测现象的自然规律,常是客观存在的。使用原則概念的有科學、哲學、宗教、法律等。原則通常被定义为与事实或实在有潛在可推論性。然而,由於并没有任何一个真理的定义被学者普遍接受的情況下,邏輯性地使人产生了对近似真理的「原則」權充自然绝对性规律的認知,常使「原則」成为指导行动的"最高准则"或"標準"。许多不同的原則定义一直被广泛争论。许多与原則定义相关的主题同样无法获得共识。普世價值的「原則」更與絕對「真理」是兩個不完全等同的概念,儘管它們經常性地被人們所混淆,甚至有人造出「真理原則」的矛盾覆詞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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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爾·巴特
卡爾·巴特 (Karl Barth,1886年5月10日-1968年12月10日) ,瑞士籍新教神學家,新正統神學的代表人物之一。John Bowden描述他是一位時代先知、教授、政治家和神學領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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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教義
在宗教及比較宗教學中,教義(Dogma),又譯為定理、信條、信理、教條、教理、定論,是一個或一組原則,被歸源至由某個權威所制定,被認為是絕對正確,不可爭辯的。它是一個意識型態或信仰體系的基礎部份,改變教義必然會影響整個信仰系統,造成在根本上的典範改變,或是可能造成意識型態本身的改變。對於教義的確信,會影響到其信徒對於世界的理解及解釋,影響其行為,也可能造成團體的凝聚或分裂。 在宗教上,由宗教概念及宗教經驗兩部份組成,教義作為宗教三元素中的最基本,是宗教行為(教儀)的內在根據,也是宗教組織(教團)的骨架,沒有教義就無法產生教儀及教團。在卡爾·巴特的著作中,教義學(dogmatic)通常被直接用來作為系統神學的同義詞。將某個哲學家或哲學派別的意見,接受成為個人信仰,可以被稱為教義;將宗教的主張,政治團體或政治領袖的主張,政府的命令或法院判決,作為信仰來接受,也可以稱為教義。認為教義完全不能改變,完全依照其字面來理解及執行教義,這種形態的教義,通常被稱為教條,或教條主義(dogmati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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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作
代表作,最能體現某個人物的風格的作品。代表作往往指代具有文化、娛樂吸引力的作品,如小說、散文、歌曲、電影、電視劇集,又或者某段對白、歌詞、名句名言、動作、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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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統神學
系統神學(Systematic theology,或称基督教系統神學)是基督教神學的分支,是對基督教信仰所作的有系統的反省、理解與陳述。 在公教神學中,系統神學可分為基礎神學(關注信仰的基本前提)、教義學(關注信仰的內容)以及神學倫理學或道德神學或基督教社會理論(關注信仰對人類行動的後果)。在公教的理解中,基礎神學被視為教義學的前序。而在新教神學中,系統神學一般分為教義學(關注上帝聖言)以及神學倫理學(關注基督徒行為)。 不同於回教或猶太教等有神論的神學,基督教系統神學是持三一神觀的神學。是以基督為中心的思考,故其獨特的三一神觀被視為基於基督的啟示。系統神學研究對象及於信仰的全部,故不只是因基督而瞭解上帝,也因基督而瞭解人。不只是瞭解基督徒個人的信仰,也是瞭解基督所建立的教會。 信仰是生活,因此作神學不能不先有信仰的體驗與實踐。基督信仰是群體生活,因此系統神學也不能脫離教會而為之。系統神學不是第一線對上帝的經驗,也不是第一手與上帝的對話。 它是在這種經驗與對話之後跳脫出來所作的反省。 反省也包含批判,是以基督的啟示為判準來對教會的行動及語言作批判。系統神學用語是理性的而非感性的。感性的語言用在敬拜。其用語也不是說服意志的,說服意志的語言用在宣講。理解是要發問,神學始於問題。問:「是何?為何?如何?」 神學必是用文字語言表達的。道雖不可盡道,人還是勉為道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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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教
新教(Protestantism),又稱基督新教,是西方基督教中不屬於天主教體系的宗派之統稱,源於16世紀神學家馬丁·路德等人所領導的宗教改革運動,與天主教、東正教並列為基督宗教三大分支。一些既不屬於天主教,亦與歐洲宗教改革沒有歷史淵源的教會,例如無宗派教會,也被視為新教,Pew Research Center,2011。新教強調「因信稱義」,認為人要得到上帝拯救,唯獨憑藉信心曾祖漢,,全國宗教資訊網,「新教有別於天主教,可以從新教在某些教義和神學的前提上看得出來,馬丁·路德在公元1517年開始宗教改革的運動,他的神學思想起點源於個人的經歷,到底面對公義的神時,人要如何才能夠被接納呢?「因信稱義」(Justification through faith)是路德也是新教的關鍵教義,意思是因著信心的緣故,神把人當作義人(稱義),不是人本身有什麼值得討神喜悅的,而是公義的神在審判的時候不再看人的不完全,而只看到信心的對象,即耶穌基督,雖然世人都無法過一個完美的一生在神面前被稱為義,但是神的兒子耶穌基督過了完美的一生得著了「義」的地位,信徒只要藉著信靠耶穌基督,這個耶穌基督的義就被轉撥到我們身上,因此,神是因著耶穌基督的緣故,稱那些相信之人為義人。」而不是靠善行南亞路德會,《信仰立場》,頁7:「人藉著信心(相信和接受耶穌基督為救主)便可得著這救恩。『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上帝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弗2:8-9)」WELS Topical Q&A: 。新教以《聖經》為信仰之唯一依據,反對天主教聖統制WELS Topical Q&A: Jenkins, Paul (2014), 約翰•加爾文:《基督教要義》(卷三),頁149,更相信所有信徒都具有祭司的職分。新教各宗派在聖餐觀等神學問題持不同看法,但普遍以「五個唯獨」為信仰核心思想。 對新教的稱呼,源自拉丁文「protestatio」,意為「抗議」,源於1529年神聖羅馬帝國宣布馬丁·路德為異端之後所引起的強烈抗議。其實在馬丁·路德之前已經有多位宗教改革家嘗試改革甚至脫離天主教會,但最後直至路德才獲得成功。16世紀路德宗信仰由德國傳入丹麥、挪威、瑞典、芬蘭、拉脫維亞、愛沙尼亞和冰島,另一位宗教改革家約翰·加爾文的思想亦傳入匈牙利,荷蘭,蘇格蘭,瑞士和法國。同時期,英格蘭國王亨利八世帶領當地教會脫離天主教會獨立,亦開展了英國宗教改革運動。 新教成功發展出其獨特文化,為人類在教育、人文 、科學、政治和社會秩序、經濟、藝術等領域帶來重大貢獻。Karl Heussi, Kompendium der Kirchengeschichte,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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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理
教理(doctrina;doctrine),又譯為教義,是一種宗教上的教導,歸結了某個宗教信仰體係中的基礎原理,主要使用於基督教之中。在某些方面,與教義(dogma)是同義詞,但根據教派的解釋而有所不同。 一般來說,天主教認為,教義(dogma)是一種經過正式會議肯定過的信仰內容,而教理(doctrina)只是由教會或是某個導師,根據教義(dogma),進一步歸結出的非正式信仰原理,可以作為教育信徒之用,但是具備較低的權威性。但是這個定義不一定適用於基督教新教教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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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见
基督教神学书籍
- 上帝之城
- 基督教要义
- 忏悔录 (奥古斯丁)
- 教會教義學
- 爱尔兰语字母及教义问答
- 神学大全
- 論基督教教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