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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约
契約(或合約),是雙方當事人基於意思表示合致而成立的法律行為,為私法自治的主要表現。一般而言,契約是指私法上的法律行為,可分為債權契約(例如買賣)、物權契約(例如所有權移轉登記)及身分契約(例如結婚)等,不過在公法上也可能存在契約關係(例如 )。在民法上,狹義的契約(即債權契約)為債之發生的原因之一,而一般僅稱契約時所指稱者也多屬債權契約。契約行為並不等於「契約書」,一份契約書中可能包含不只一個契約行為;契約行為也不以做成書面為必要,契約原則上為諾成且不要物的法律行為,只有在例外情形,基於特殊考量(例如公益)時法律會明文要求。 契約是以雙方當事人互相對立合致的意思表示所構成的,其中包括要約及承諾兩個基本的意思表示。要約是表意人所發出,欲得到相對人承諾而發生一定私法上效力的意思表示。承諾則是針對要約所為的肯定答覆,承諾的內容必須和該要約的內容完全一致,否則即為新要約而非承諾。應與要約區分的是要約之引誘,其並非意思表示,而是觀念通知,為準法律行為之一種,不生要約拘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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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用电器
家用电器,简称家电,是指以电能来进行驱动(或以機械化動作)的用具,可幫助執行家庭雜務,如炊食、食物保存或清潔,除了家庭環境外,也可用於公司行號或是工業的環境裡。基本上,家用电器分為大型家電(白色家电、黑色家电)和小家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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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行進口貨品
平行進口貨品(),或平行輸入貨品,一般俗稱水貨,為無經由正式代理商進口的貨品。相對地,經由正式代理商進口的貨品則俗稱行貨。水貨未必等同于冒牌货,但是因為來源不明,所以有買到仿冒品的風險,因為無經由總公司直接或者間接授權的代理商入口,所以若商品有問題可能求助無門。販售「水貨」因夾雜「製造合法」與「輸入非法」的行為,又通稱為「灰色市場(gray market)」。視乎各地法例而定,某一商品的水貨在某國家或地區可能被禁止銷售。 水貨的售價一般比較行貨便宜,這可能是由於貨品在不同國家的價格有差距,或者水貨商的成本較行貨為低。但是如果該貨品在銷售地仍然未推出,水貨的售價則可能比較原產地為高。 水貨與行貨的分別一般在售後服務上,行貨電子、電器產品一般都附有有期限的免費或收費保修服務,由代理商提供。水貨則可能完全沒有保修服务,或由水貨進口商提供。通常這些保養,只是在貨品損壞後由水貨進口商代為把貨品運回輸出國作維修或由進口商自行提供維修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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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链
供應鏈是由一連串供應商和採購商組成的團隊,以接力賽團隊的模式,完成從採購原材料,到制成中間產品及至最終產品,然後將最產品交付用戶為功能的,由一系列設施和分布選擇形成的網絡。 一个供应链是一系列过程,其中一个过程补给下一个过程。最简单的供应链是一系列单向过程。 真實的環境比較複雜,整個網路的各個過程可以互相補給,同時補給的模式也更複雜。這個概念可以用於多個領域,如製造業,也可用於IT和金融業。 英國著名物流專家馬丁·克里斯多夫(Martin Christopher)教授在《物流與供應鏈管理》一書中對供應鏈進行了如下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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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商业(Commerce),是一种有组织的提供顾客所需的商品与服务的一种行为。中文之“商业”含义指社会分工出现的有组织的贸易行为,现代概念指流通领域的所有产业,多与贸易合称“商业贸易”。大多数的商业行为是通过以成本以上的价格卖出商品或服务来營利,如微软、索尼、IBM、联想、通用都是營利性的商业组织典型的代表。然而某些商业行为只是为了提供运营商业所需的基本资金,一般称这种商业行为为非營利性的,如各种基金会,以及红十字会等。 一般認為商業行為成立的條件有以下幾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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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物
货物,也称货品,指一切被运输的原料、材料、工农业产品、商品。货物可以通过人、畜或着车、船、飞机来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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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貨
退貨,是合約條款,是對產品質量的信心保證,是供應商給顧客的商業承諾。 為保證少退貨或者零退貨,生產商必須在物料採購、生產加工、包裝、倉儲、物流等各個大小環節把關,全面品質管理。 接受次品退貨是體現合約精神,商業信用。 不過,鮮花、雪糕、內衣等消費品,有稱為「恕不退換」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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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購
采购是商业组织为实现商业目标并试图在正确的时间以最低的价格,获得正确的数量和恰当质量的产品或服务的行为。最简单的采购如普通的购买行为,复杂的采购则包含了信息收集,寻找合作伙伴,商业谈判,签署合同等步骤。采购在法律上是一種訂立合約及執行合約責任的過程。在以物易物的社會已經有之,互通有無。 市場學原理中,採購決策未必非一人所為,尤其是購買貴重商品。當中有多個角色扮演,各有心態,互為影響,是消費者行為學研究的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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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法律(Law) 是一種由規則組成的體系,經由社會組織來施與強制力量,規範個人行為。法律是一系列的規則,通常需要經由一套制度來落實。但在不同的地方,法律體系會以不同的方式來闡述人們的法律權利與義務。其中一種區分的方式便是分為歐陸法系和英美法系兩種。有些國家則會以他們的宗教法條為其法律的基礎。 學者們從許多不同的角度來研究法律,包括從法制史和哲學,或從如經濟學與社會學等社會科學的方面來探討。法律的研究來自於對何為平等、公正和正義等問題的訊問,這並不都總是簡單的。法国作家阿納托爾·法郎士於1894年說:「在其崇高的平等之下,法律同時禁止富人和窮人睡在橋下、在街上乞討和偷一塊麵包。」 在一個典型的三權分立國家中,創造和解釋法律的核心機構為政府的三大部門:公正不倚的司法、民主的立法和負責的行政。而官僚、軍事和警力則是執行法律,並且讓法律為人民服務時相當重要的部分。除此之外,若要支持整個法律系統的運作,同時帶動法律的進步,則獨立自主的法律專業人員和充滿生氣的公民社會也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古希臘哲學家亞里斯多德於西元前350年寫道:「法治比任何一個人的統治來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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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
消费者指任何使用经济里产生的商品和服务的个人或组织。 在经济体系中,消费者是在决定交易与否中表现的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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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
文献(文件;文書;document)在现代的解释为“记录有信息和知识的一切有形载体”。具体地,文献是将知识、信息用文字、符号、图像、音频等记录在一定的物质载体的结合体。 该词最早见于《论语·八佾》:“子曰,夏礼,吾能言之,杞不足征也。殷礼,吾能言之,宋不足征也。文献不足故也。足,则吾能征之矣。”文指典籍,献指人才。朱熹《论语集注》中解释:“文,典籍也。献,贤也。”后该词向偏义词演化,偏重于“文”,单指典籍。 从学术的角度看,文献是为官方或民间收藏的用来记录群体或个人在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科学以及宗教等方面活动的文字或其它载体的材料。《书经》被看作是世界上最早的档案。商代的甲骨文档案是中国目前能见的最古老的历史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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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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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
- 不恰當的影響力
- 不當得利
- 佣金
- 保用證
- 保险合同
- 信用证
- 加盟連鎖
- 包容性附加条款
- 合同相对性
- 君子協定
- 善意
- 回扣
- 契约
- 契约自由原则
- 婚前協議書
- 定型化契約
- 对价
- 封印
- 承包商
- 智能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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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级别协议
- 期權
- 無效 (法律行為)
- 特許狀
- 禁止反言
- 租賃契約
- 租購
- 穩固要約
- 競業條款
- 締約上過失
- 義務
- 胁迫行为
- 諒解備忘錄
- 違約
- 首期
- 黄犬契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