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关系: 契约,市场营销,以物易物,企业,傳統市場,菜,角色扮演,購買力,搶購,法律,消费者,文化差異,招标。
契约
契約(或合約),是雙方當事人基於意思表示合致而成立的法律行為,為私法自治的主要表現。一般而言,契約是指私法上的法律行為,可分為債權契約(例如買賣)、物權契約(例如所有權移轉登記)及身分契約(例如結婚)等,不過在公法上也可能存在契約關係(例如 )。在民法上,狹義的契約(即債權契約)為債之發生的原因之一,而一般僅稱契約時所指稱者也多屬債權契約。契約行為並不等於「契約書」,一份契約書中可能包含不只一個契約行為;契約行為也不以做成書面為必要,契約原則上為諾成且不要物的法律行為,只有在例外情形,基於特殊考量(例如公益)時法律會明文要求。 契約是以雙方當事人互相對立合致的意思表示所構成的,其中包括要約及承諾兩個基本的意思表示。要約是表意人所發出,欲得到相對人承諾而發生一定私法上效力的意思表示。承諾則是針對要約所為的肯定答覆,承諾的內容必須和該要約的內容完全一致,否則即為新要約而非承諾。應與要約區分的是要約之引誘,其並非意思表示,而是觀念通知,為準法律行為之一種,不生要約拘束力。.
市场营销
市场营销(Marketing)又称为市場學、市场行销或行銷學,简称“营销”。它是指个人或群体通过创造并同他人交换产品和价值,以满足需求与慾望的一种社会和管理过程。.
以物易物
以物易物(barter economy)又稱物物交換,是有社会契约或明确协议条件下的交换价值模式。与礼物经济自由价值模式相反。R.
企业
企业是组织众多个人开展经济活动的一种方式。企业在现代汉语中的基本用法,主要指独立的盈利性组织,并可进一步分为公司和非公司企业,后者如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在20世纪后期中国大陆改革开放与现代化建设,以及信息技术领域新概念大量涌入的背景下,“企业”一词的用法有所变化,并不限于商业性或盈利组织。.
傳統市場
--又可稱為--或墟市,是一種相對於超級市場的賣場,通常在一個社區中會有一個。它所販賣的商品主要是各式各樣新鮮的蔬菜、尚未宰殺的雞、魚等等,除此之外,在這之中,也可能有餐飲店、雜貨店、服飾店等商店座落於其中。傳統市場新年前會賣年貨(年宵);以營業時間區分,專賣早中午的為「早市」,專賣下午至通勤下班時間的為「黃昏市場」,夜晚營業則為「夜市」。 傳統市場販賣的食材新鮮,且可讓人殺價或要求贈品,所以廣受家庭主婦所喜愛,主婦們通常於白天在此購買接下來一兩天做菜時所需要的食材。 由於超級市場的出現,搶去傳統市場不少客源,但因顧客的購物習慣(主要受年齡影響)不同,傳統市場仍然佔有一定的地位。此傳統市場在歐美地區,為「傳統市集」。.
菜
菜可以指:.
角色扮演
在中文語意中,角色扮演一詞可能意指下列含有演繹角色功能事物:.
購買力
購買力(Purchasing power)為一經濟學上之術語,顧名思義即是取得货币收入之後購買貨品和服務的能力。.
搶購
搶購,是一種異常的購買行為,市場上某商品嚴重地「求過於供」,即使是片刻泡沫經濟現象,顧客多數處身於恐慌,作出非理性採購、超買。.
法律
法律(Law) 是一種由規則組成的體系,經由社會組織來施與強制力量,規範個人行為。法律是一系列的規則,通常需要經由一套制度來落實。但在不同的地方,法律體系會以不同的方式來闡述人們的法律權利與義務。其中一種區分的方式便是分為歐陸法系和英美法系兩種。有些國家則會以他們的宗教法條為其法律的基礎。 學者們從許多不同的角度來研究法律,包括從法制史和哲學,或從如經濟學與社會學等社會科學的方面來探討。法律的研究來自於對何為平等、公正和正義等問題的訊問,這並不都總是簡單的。法国作家阿納托爾·法郎士於1894年說:「在其崇高的平等之下,法律同時禁止富人和窮人睡在橋下、在街上乞討和偷一塊麵包。」 在一個典型的三權分立國家中,創造和解釋法律的核心機構為政府的三大部門:公正不倚的司法、民主的立法和負責的行政。而官僚、軍事和警力則是執行法律,並且讓法律為人民服務時相當重要的部分。除此之外,若要支持整個法律系統的運作,同時帶動法律的進步,則獨立自主的法律專業人員和充滿生氣的公民社會也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古希臘哲學家亞里斯多德於西元前350年寫道:「法治比任何一個人的統治來得更好。.
消费者
消费者指任何使用经济里产生的商品和服务的个人或组织。 在经济体系中,消费者是在决定交易与否中表现的效用。.
文化差異
文化差异是不同文化之间的差别,当他们相遇之时会产生冲击、竞争及失落等反应。文化差异可能由于宗教界别、种族群体、语言能力、政治立场、社会阶级、性别、民族主义、年龄代沟、文学修养、艺术认知、教育程度等之不同而产生。.
招标
招标,是一种市场交易、搜尋商業對象的行为。 招標指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货物、工程或服务、采购的条件和要求,並邀请众多投标人参加投标,之後按照原先规定程序,从中选择合適者作為交易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