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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務

指数 義務

義務(duty),指应尽的責任,應該要做的事。義務可能來自於宗教、倫理道德、社會關係、法律等規定。.

8 关系: 劳动丁韪良儒家兵役萬國公法西周 (启蒙家)责任权利

劳动

劳动有许多不同的原因和目的。但不论是在哪一种社会体系中,抽象地来看劳动一般有以下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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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韪良

威廉·亞歷山大·巴尔森·馬丁(William Alexander Parsons Martin,),漢名丁韙良,字冠西,美北长老会派至中國的传教士。在中国生活了62年(1850年-1916年,期間有4年时间不在中国),曾长期担任中国著名教育机构北京同文馆的负责人,是当时的“中国通”。1898年起任被清朝皇帝任命为京师大学堂首任总教习,也就是北京大学第一任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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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

儒家,又稱儒學、孔孟思想、孔儒思想,是起源於中國並同時影響及流傳至其他周遭東亞地區國家的文化主流思想、哲理與宗教體系。前5世紀由孔子創立,脫胎自周朝禮樂傳統,以仁、恕、誠、孝為核心價值,著重君子的品德修養,強調仁與禮相輔相成,重視五倫與家族倫理,提倡教化和仁政,輕徭薄賦,抨擊暴政,力圖重建禮樂秩序,移風易俗,保國安民,富於入世理想與人文主義精神。 儒家尊崇孔子為聖人,以四書五經為經典,得孟子、荀子、董仲舒、韓愈、二程、朱熹、王陽明、顧炎武、朝鮮李退溪、日本山崎闇齋等等大儒加以發揚,歷久而猶新,對東亞政治文化與道德教育都有重大貢獻。20世紀中國內憂外患,國力衰弱,儒家普遍受到知識份子及一般民眾的批評和唾棄,遭受前所未有的打擊和破壞(如「打倒孔家店」、迂腐且「吃人的禮教」)。儒家失去可供託身的制度或組織,脫離於平民百姓的生活,僅獲新儒家等少數學者仍獻身和發揚。這也導致現代中國人在生活經驗中實際甚少接觸儒家價值,也很難有參與儒學的機會,使得相關教育沒有寄身之所,其價值觀也和日常生活越來越疏遠。海外華人接觸儒家,來自書本亦遠多於來自生活經驗。現代儒家趨向學術轉型,學者多著重探討儒家究竟屬於什麼形態的宗教或哲學,以及現代人怎樣才能在儒學中安身立命。學者一般推斷儒家在現代世界中勢必難以重拾昔日光輝,但其倫理思想對東亞乃至世界的文化教育經濟發展仍將有所貢獻。 主要負責推動執行教育 《漢書藝文志》記載:「儒家者流,蓋出於司徒之官,助人君順陰陽明教化者也。游文於六經之中,留意於仁義之際,祖述堯舜,憲章文武,宗師仲尼,以重其言,於道最為高。」儒家初出現時聲勢微弱,起初僅是諸子百家中不甚起眼的學派,經過幾百年的發展,自百家中脫穎而出,成為中國學術思想主流和官方意識形態,逐漸滲透到專制政治的各個層面和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此段說明正可代表其發展歷程。 儒家在秦代大受迫害,自漢代起卻得到朝廷獨尊,成為官學與國教,掌握文化教育與入仕之途,奠定儒家在中國歷史文化的崇高地位。在兩晉南北朝和唐代,儒家與佛、道二家並稱三教,儒學一度失去在哲理思想領域的領導地位,繼後經宋儒重新闡釋,形成理學,發展心性之學,儒家得以重振聲勢,倫理思想滲透到中國社會各個層面,並流傳到朝鮮、日本、越南、琉球等地,大受尊崇,成為東亞一大學術思想體系,在朝鮮尤其深入民心,其流佈較在中國本土更為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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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役

#重定向 各國兵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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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國公法

《萬國公法》(Elements of International Law)直譯為《國際法原理》,是一部美國法學家亨利·惠頓寫的國際法著作,於1836年出版。這部著作出版後,被翻譯成西方各國語言;隨後被翻譯成漢語和日語版,對近代國際法體系有著深遠的影響。 美國傳教士丁韙良在美國駐華公使華若翰、蒲安臣的建議下,將這部著作譯成中文,後來得到總理衙門的官員崇厚的支持,於1863年完成。1864年,由京都(京師)崇實館刊行,定中文譯名為《萬國公法》。 《萬國公法》中文譯本出版後,流傳到日本。勝海舟對此書大為讚賞。開成所(江戶幕府開設的洋學研究機構)將其翻刻,最早的日文版是堤殼士志的《萬國公法譯義》和重野安繹《和譯萬國公法》。明治政府設計國家體制時,很大程度上參考了此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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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周 (启蒙家)

西周(、),日本江戶時代后期幕末至明治初期的启蒙家、教育家。江戶幕府将军德川庆喜的政治顾问、明治贵族院议员。男爵,勳一等瑞宝章(1897年)。德國學協會學校(現德協學園)首任校长。人称周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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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

责任(liability)可以分为法律责任和道义责任,亦可指個人或組織的責任。通常是指因為某種規範或當事人間約定,而發生使當事人負有某種作為或不作為的義務。一般说来,發生法律责任的要件是比發生道义责任的要件更加嚴謹些,效果也更加嚴厲,但这也不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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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

權利是一个广泛应用的法律概念,在现代漢語中经常被解釋為「權力和利益」。「權利」常簡称為「權」,容易造成權利和權力兩詞混淆,而這兩個詞卻很少有含義上的關聯。權利原本僅指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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