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正在努力恢复Google Play商店上的Unionpedia应用程序
传出传入
🌟我们简化了设计以优化导航!
Instagram Facebook X LinkedIn

新加坡宪法第15条

指数 新加坡宪法第15条

《新加坡宪法》第15条保证新加坡的宗教自由。同条第1款指明:“每个人都有信奉、实践和宣扬自己宗教的权利。” 《宪法》中未有“信奉”、“实践”与“宣扬”的明确定义,不过其意思可以在新加坡与其他国家的司法个案中找到蛛丝马迹。1964年,在未涉及本法的一个新加坡个案中,宗教方面的“信奉”可以解释为“申明;宣誓信仰或效忠”。2001年,马来西亚方面裁定,信奉宗教并不涵盖放弃某宗教,或采取无宗教之观点。而在“宣扬”方面,印度最高法院在1977年判定,其给予个别人士以阐述其教义的方式传输或传播其宗教的权利,但不是改变已持有某宗教信仰者信仰的权利。新加坡司法体制并未对这些问题作出判决。另一方面,该国上诉庭于1999年有意将宗教信仰与世俗作法划清界限,因唱国歌、宣读信约是属于后者。故而,教师在一所学府遵守参与这些活动的规定,这不能视为教师实践其宗教的权利受到侵犯。 第15条第1款之下的宗教自由不是绝对的;同条第4款说明,第15条所保障的权利,并不授权信奉者干下违反有关公共秩序、公共卫生或道德的普通法律的行为。这些对宗教自由的限制是新加坡世俗主义的重要元素。该国司法将“公共秩序”诠释为等同于《社团法令》(Societies Act,)第24条第1款a项所列出的“公共治安、福利与良好秩序”的概念,而非以更狭义的,不受不法暴力的自由为基准。学术界也有批评,指法院并没有实施任何形式的平衡测试,决定宗教自由是否受到合理限制。反观涉国家安全方面,法院都会交由政府来处理有关限制性法律的必要性。第15条第4款的“公共卫生”与“道德”尚未有司法诠释。.

目录

  1. 32 关系: 加拿大最高法院印度宪法印度教古兰经吉隆坡天秤座宾夕法尼亚守望台圣经书社宗教自由希贾布世俗主义國家安全啊,加拿大纳闽联邦直辖区菲律賓國旗马来西亚宪法黃宗仁锡克教英格兰和威尔士上诉法院通讯及新闻部耶和華見證人歐洲人權公約海峽時報新加坡新加坡宪法新加坡国歌新加坡国民服役新加坡政府新加坡教育部改宗政教分离思想自由

加拿大最高法院

加拿大最高法院(英語:Supreme Court of Canada;法語:Cour suprême du Canada )是加拿大司法機構的一部分,亦是擁有全國最高司法管轄權的法院。加拿大最高法院位置於首都渥太華。加拿大最高法院是加拿大刑事和民事案件的終審法庭,而且亦承認魁北克省和其他省份的普通法。 現在加拿大最高法院有9位法官。法官是由加拿大总理提名後而被加拿大總督委任。.

查看 新加坡宪法第15条和加拿大最高法院

印度宪法

印度宪法为印度最高法律,是世界上所有主权国家中最长的成文宪法。其主要建构者是阿姆倍伽尔。 宪法于1949年11月26日由制宪会议通过,1950年1月26日生效。自此印度自治领成为当代的印度共和国,1月26日乃成为印度的“共和国日”。宪法制定者以宪法第395条废除了英国议会的旧法令。 宪法宣称印度是一个享有主权的社会主义世俗民主共和国,保障公民的正义、平等和自由,并促进人们之间的博爱团结。.

查看 新加坡宪法第15条和印度宪法

印度教

印度教是世界主要宗教之一,是南亞次大陸佔主導地位的宗教,並包含許多不同的傳統。基於因果報應,印度教法和社會準則的“日常道德”規範,和廣泛法律的規定範圍。印度教基於一種獨有的知識或哲學觀點。它包括了濕婆教、毗湿奴派、沙克達教及其他許多的,和以業、法和社会规范為基礎的,內容是廣泛的日常道德。印度教是一套囊括各種不同的知識或是價值觀的宗教,而不是一套剛性,共同的信仰。 印度教被稱為世界上「最古老的宗教」,有些人則認為印度教是超越人類起源的「永恆的法」,“永恆的規律”或“永恆的道路”超越了人類的起源。The Concise Oxford Dictionary of World Religions.

查看 新加坡宪法第15条和印度教

古兰经

《古蘭經》(,,字面上解作「誦讀」)是伊斯蘭教的最重要的經典,又稱《--》。穆斯林相信《古蘭經》是真主阿拉的啟示,它被廣泛認為是最優秀的阿拉伯語書寫文學作品,《古蘭經》的篇章被稱為蘇拉,節句則被稱為阿亞。 穆斯林相信《古蘭經》的內容是真主透過天使加百列(賈布里勒)口頭傳授給先知穆罕默德,始自公元609年,直至穆罕默德在632年逝世為止,歷時23年。穆斯林認為《古蘭經》是輔助穆罕默德奉行使命的奇跡,證明他的先知身份,而他亦是自亞當以來最後一位接收啟示的先知。 根據傳統的說法,穆罕默德的多位同伴充當抄寫員,負責把真主的啟示記錄下來。這些同伴在穆罕默德逝世後不久根據這些記錄及他們的記憶進行編撰整理。由於出現各種不同的版本,哈里發奧斯曼於是制訂了一個被稱為「奧斯曼本」的範本,一般都被認為是當今《古蘭經》的原型。不過,鑑於《古蘭經》有不同的讀法,大部分讀法相互之間有細微的差異,而有些讀法則與其他的讀法有頗大的差異,加上早期的阿拉伯文本根本就無法發音,故此奧斯曼本與當今的《古蘭經》及當初穆罕默德所得的啟示之間的關聯性仍然不明確。 《古蘭經》的內容與猶太教及基督教經典記載的主要故事有相似之處,但有些只是概括論述,有些則加以引申詳述,有時會提供額外的資料及對事件加以解讀。《古蘭經》把自身定位為一部指導性的典籍,很少詳盡地記載具體的歷史事件,而是經常強調事件當中的道德價值觀念,而不是本身的故事性。《古蘭經》及聖訓都是制訂伊斯蘭教法的依據。在禮拜期間只能以阿拉伯語誦讀古蘭經。 能夠背誦整部古蘭經的人被稱為哈菲茲,有些穆斯林用朗誦的方式閱讀古蘭經的經文,這種方式被稱為泰吉威德。在賴買丹月,穆斯林按照慣例在泰拉威禮拜誦讀整部古蘭經。大部分穆斯林在理解經文意義的時候會用上塔夫細爾(《古蘭經》的注釋)。.

查看 新加坡宪法第15条和古兰经

吉隆坡

吉隆坡(英语和马来语:Kuala Lumpur,简称「隆市」或「KL」,全称「吉隆坡联邦直辖区」)是马来西亚的首都兼最大城市,一座对东南亚的文化、教育、体育、财政、经济、商业、金融都具有极大影响力的国际大都会。因许多在东南亚召开的国际级外交会议都会在吉隆坡和新加坡举行,因此吉隆坡也被视为是东南亚外交的两大中心之一。依照GaWC所公布之世界级城市名单中,吉隆坡被列为与洛杉矶、芝加哥、悉尼、多伦多、莫斯科、首尔市等同属于ALPHA级(Grade A)的国际都市,《外交政策》公布的2014年全球城市指数中吉隆坡位居第53名,经济与社会改革相关的2016年2thinknow改革城市指数则位居第92名。 吉隆坡是全马来西亚人口最多以及最密集的城市,据2012年统计吉隆坡总面积达,广义的则包括了巴生谷,是一个有725万人的大都会区, 。吉隆坡是马来西亚语言和人口族群最为多元化的城市,也是全马来西亚人口和经济成长最快速的都会区。 吉隆坡地处马来半岛西岸(即西马),为雪兰莪州所环绕。 吉隆坡被规划作「吉隆坡联邦直辖区」,为大马三个联邦直辖区之一,由联邦政府直接管理。 Jeong Chun Hai @Ibrahim, & Nor Fadzlina Nawi.

查看 新加坡宪法第15条和吉隆坡

天秤座

天秤座(Libra,天文符号:♎)是黄道星座之一,為托勒密星座之一。位于室女座与天蝎座之间,这个星座有十几颗使用8英寸(20厘米)或更大望远镜可见的星系,星座中最亮的四颗星α、β、γ、σ构成一个四边形,β星又和春季大三角构成一个大菱形,天秤座β星的中名是「氐宿四」,它是全天惟一一颗肉眼可以看见为绿色的星。天秤座α星「氐宿一」,是一顆雙星,由亮度5.2的α1與亮度2.8的α2所構成,呈藍白色。.

查看 新加坡宪法第15条和天秤座

宾夕法尼亚守望台圣经书社

宾夕法尼亚守望台圣经书社(The Watch Tower Bible and Tract Society of Pennsylvania),是基督教團體耶和华见证人使用的主要法人之一,為非营利组织,其总部位于美国纽约市布鲁克林。其简称為“守望台”(The Watchtower)或“书社”(The Society)。此法人持有耶和华见证人的出版物所有版权。.

查看 新加坡宪法第15条和宾夕法尼亚守望台圣经书社

宗教自由

宗教自由是指一个人可以在一个社会中自由选择其宗教信仰和在这个社会中公开参加这个宗教信仰的仪式和传统,或者选择不信仰任何宗教,而不必担心受社会的迫害或歧视。 宗教自由也包括根据自己的判断放弃或改变自己的宗教信仰的自由。宗教自由的范围更广,还包含獨自或與他人一道、公開或私下敬拜的權利,以及參加宗教儀式、宗教活動和宗教傳道而無需擔心遭受政府或社會其他團體迫害的權利。.

查看 新加坡宪法第15条和宗教自由

希贾布

希贾布(حجاب),指穆斯林妇女穿着的头巾,也泛指穆斯林风格的服装。在阿拉伯语裡,“希贾布”意为“窗帘”或者“遮盖物”。大部分伊斯兰法律将这种类型的服装定义为在公开场合遮盖除脸和手的其余身体部位。Glasse, Cyril, The New Encyclopedia of Islam, Altamira Press, 2001, p.179-180按照伊斯兰观点,希贾布带有谦逊、隐私、美德的含义。Esposito (2003), p.

查看 新加坡宪法第15条和希贾布

世俗主义

世俗主義(secularism),是一種在社會生活和政治活動中,擺脫宗教組織控制的主張。.

查看 新加坡宪法第15条和世俗主义

國家安全

國家安全(National security),泛指透過使用經濟、軍事、政治、外交等各種手段,來維護國家的持續存在。在過去,國家安全泛指以國防維持領土的完整,與政治上的獨立自主,不受任何外來軍事勢力的威脅。在今日則包括了任何以非軍事的方式,去對抗非傳統的外來或內部威脅,守護國民的生命與財產,使國民免於憂慮、免於恐懼與免於匱乏。.

查看 新加坡宪法第15条和國家安全

啊,加拿大

《啊,加拿大》或《噢!加拿大》(O Canada、Ô Canada)是加拿大國歌。原本是聖施洗者約翰協會(Société Saint-Jean-Baptiste)的愛國音樂,為作曲配最先出現的爵士所寫的法文歌詞。1906年,歌词翻译为英文。1908年,罗伯特·斯坦利·韦尔重新填写了英文版歌词,新版本不是法文版的直接翻译。罗伯特谱写的英文版曾修改三次,最后一次修定为2018年,而法文版歌曲从未修改过。《啊,加拿大》从1939起成为事实上的加拿大国歌,但直到1980年才成为法定国歌。.

查看 新加坡宪法第15条和啊,加拿大

纳闽

纳闽联邦直辖区(马来语:Wilayah Persekutuan Labuan;Federal Territory of Labuan;爪夷文: لابوان;簡稱Labuan或纳闽)是马来西亚东部一个聯邦直轄區,于沙巴西南部,是南中国海中的岛屿。纳闽在马来语是“良港”的意思。纳闽也是一个自由贸易港及旅游胜地。纳闽自古以来是沙巴一部分,但自1984年成為聯邦直轄區后,纳闽属于马来西亚独自的行政区划,从此受联邦政府直接管辖,不再由沙巴州政府管制。 纳闽于1990年成为自由港和國際離岸金融中心,获世界级城市评为自足级(Sufficiency level cities)城市。.

查看 新加坡宪法第15条和纳闽

联邦直辖区

联邦直辖区(Wilayah Persekutuan, Federal Territory)是馬來西亞的一級行政區,由吉隆坡(Kuala Lumpur)、纳闽(Labuan)、布城(Putrajaya)三个地区组成。吉隆坡联邦直辖区成立于1974年;纳闽联邦直辖区成立于1984年;布城联邦直辖区则成立于2001年。 这三个联邦直辖区由马来西亚联邦政府直接管辖,不属任何州属,因为种种原因而被从原属州属划分出来。吉隆坡是马来西亚首都,布城是联邦政府行政中心,纳闽是联邦政府设立的离岸金融中心。吉隆坡和布城为雪兰莪州内的飞地,纳闽则是沙巴州沿海岛屿。.

查看 新加坡宪法第15条和联邦直辖区

菲律賓國旗

菲律賓國旗靠旗杆的一邊是一個等邊三角形,代表菲律賓人民對和平與安寧的盼望,三角形每個角都有一顆星星,總數為三個,代表菲律賓的三個岛组:呂宋、米沙鄢和棉兰老。而三角形的中央就有一個太陽,代表自由的光芒已普照整個菲律賓。三角形的右側就是藍紅兩色,藍色代表菲律賓人民忠誠、愛國的精神,紅色代表菲律賓人民勇往直前的民族氣概。.

查看 新加坡宪法第15条和菲律賓國旗

马来西亚宪法

《马来西亚宪法》(Perlembagaan Malaysia,Constitution of Malaysia)包含了183條条文,是马来西亚的最高法律,它的官方名称为《马来西亚联邦宪法》(Perlembagaan Persekutuan Malaysia)。这部宪法的最初原型是来自1948年马来亚联合邦条约和1957年独立宪法。 马来西亚遵循的法律体系为英美法系(普通法),宪法主要有14个章节:.

查看 新加坡宪法第15条和马来西亚宪法

黃宗仁

黃宗仁(Wee Chong Jin,),新加坡法律界人士,曾於1963年到1990年間出任新加坡大法官。 黃宗仁於馬來西亞檳城出生,1940年到1957年間曾於馬新兩地修讀法律,1957年8月15日獲委任為最高法院法官,至1963年獲委為大法官。1973年起出任少數種族權利總統理事會主席。 Category:新加坡律師 Category:新加坡華人 Category:檳城人 Category:获颁新加坡殊功勋章者.

查看 新加坡宪法第15条和黃宗仁

锡克教

锡克教(旁遮普语:ਸਿੱਖੀ ,意解「信徒」;英语:Sikhism)是一種萬有在神論的印度宗教,以《古魯·格蘭特·薩希卜》為經典。錫克教在15世紀末發源自旁遮普地區,是現存其中一個最年輕的宗教,目前在全世界有2500萬教徒,大部分居住在印度旁遮普邦。.

查看 新加坡宪法第15条和锡克教

英格兰和威尔士上诉法院

英格兰和威尔士上诉法院(Court of Appeal of England and Wales)是英格兰和威尔士的司法系统中除联合王国最高法院外第二高级的法院。在1875年成立,现在共有37名法官审理刑事和民事的上诉案件,民事法庭和刑事法庭分别由各自的庭长领导。刑事法庭审理来自治安法院和王室法院的上诉案件;民事法庭则审理来自郡法院和高级法院的案件。案件要上诉到上诉法院,需要得到下级法院或上诉法院的许可。上诉法院的判决在獲得上訴許可後可以上诉到最高法院。.

查看 新加坡宪法第15条和英格兰和威尔士上诉法院

通讯及新闻部

#重定向 新加坡通讯及新闻部.

查看 新加坡宪法第15条和通讯及新闻部

耶和華見證人

耶和華見證人(Jehovah's Witnesses)是一個獨立的宗教團體,在1870年代末查尔斯·泰兹·罗素在美国賓夕法尼亞州的匹兹堡發起,直至1931年一次大會上,才根據聖經《以賽亞書 43:10》“耶和華說:‘你們是我的見證人,是我所揀選的僕人。’”取名為耶和華見證人。 耶和華見證人的最高機構為美國紐約布魯克林總部的中央長老團,其官方出版之守望臺聖經書社强調耶和華見證人的信仰完全基於聖經,無論是教義內容、生活準則、傳道方式都恢復了公元一世紀的基督教。一些宗教人士聲稱其為異端教派,此乃相較於天主教、東正教、基督新教的信仰,但其本身並不贊同“異端教派”的說法,《耶和華見證人簡介》。 耶和華見證人認為信仰應完全依據《聖經》,強調聖經的主題-上帝的王國,只有上帝的王國能真正解決人類的難題。 對耶穌基督的理解與傳統基督教主張存在較大差别,經常強調傳道與上帝的救贖安排。.

查看 新加坡宪法第15条和耶和華見證人

歐洲人權公約

《歐洲人權公約》(European Convention on Human Rights, ECHR)全名為《歐洲保障人權和基本自由公約》(Convention for the Protection of Human Rights and Fundamental Freedoms),為一個保障歐洲人權與基本自由的國際公約。其於1950年左右開始起草,其後在歐洲委員會(Council of Europe, CoE)的支持下為歐洲各國所簽署,於1953年9月3日正式生效。目前所有歐洲委員會的成員國均為本公約的締約國之一,且新加入的成員也將被要求批准這個公約。 《歐洲人權公約》設立了歐洲人權法院,任何人只有認為自身權利受到本公約締約國的侵害時,皆可向歐洲人權法院提起訴訟。該法院的判決雖然並非自動具有法律上的拘束力,但該法院仍有權力去判定損害賠償。建立一個保護個人的人權免於受到侵害的法院,對於國際人權公約而言為創新之舉,其使個人在國際舞台上(過去只有國家被認為可以參與國際法的形塑)扮演了更積極主動的角色。故可知,本公約不僅為一個國際人權公約,而且其提供個人相當高度的保障。當然,國家亦可在歐洲人權法院對於另一國提起訴訟,不過這種權利至今並不常被使用。 在第11號議定書被正式施行以前,個人並沒有直接使用歐洲人權法院的權利,他們必須先向歐洲人權委員會申請,假如委員會認為該案的提起具有相當之理由時才會讓該案進入到歐洲人權法院進行審理。另一方面,縱使批准歐洲人權公約,國家仍然可以選擇保留特定的條款而不讓人民使用歐洲人權委員會,如此將限制個人受到歐洲人權法院保護的可能性。而第11號議定書施行之後,廢止歐洲人權委員會,且擴大了歐洲人權法院的權限(接收歐洲人權委員會的功能與權力)。同時在此之後,允許個人可以直接向該法院提起訴訟。在批准第11號議定書以後,所有的國家皆同意該法院對於個人所提起控告締約國的訴訟具有管轄權。 本公約有相當多號的議定書。舉例而言,第13號議定書便要求成員國完全廢除死刑。而議定書本身必須經由各國的同意,當然,各國皆能了解到其必須盡可能的成為這些議定書的締約國之一。.

查看 新加坡宪法第15条和歐洲人權公約

海峽時報

《海峽時報》(The Straits Times)是新加坡歷史十分悠久的英文報紙。它是新加坡报业控股有限公司的旗艦刊物。《海峽時報》於1845年7月15日首次發行,目前發行量為每日40萬份。它是新加坡唯一寬版的英文報紙報導一般社會新聞。另一份大張的英文報紙-《商業時報》則只關注商業新聞。.

查看 新加坡宪法第15条和海峽時報

新加坡

新加坡共和国(Republic of Singapore;Republik Singapura;சிங்கப்பூர் குடியரச),通称新加坡,又稱為新嘉坡、星架坡、星--加坡、星洲、星島、星國、狮城、坡岛、猩咖波、石叻、叻埠、昭南等,是东南亚中南半岛南端的一个城邦岛国,它不只是一個城市,同時也是一個國家。该国位于马来半岛南端,扼守马六甲海峡最南端出口,其南面有新加坡海峡与印尼相隔,北面有柔佛海峡与西马来西亚相隔,并以新柔长堤與第二通道等這兩座橋梁相连於新马两岸之间。新加坡的国土除了新加坡本岛之外,还包括周围数岛,新加坡最大的外島為德光島。自新加坡独立以来,大规模的填海已经为新加坡增加了23%的面积,相等于130平方公里。 1819年,任职于英國不列颠东印度公司的斯坦福·莱佛士与柔佛苏丹签订条约,获准在新加坡建立交易站和殖民地,经莱佛士的努力,逐渐发展成繁荣的轉口港。由于地理位置特殊,新加坡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前一直是大英帝国在东南亚最重要的戰略据点。1942年至1945年间,新加坡曾被日本占領三年半之久,其后回归英国管理,並從海峽殖民地獨立出來,1959年成立自治邦,1963年加入馬來西亞成為—個州,稱為新加坡州(簡稱星州)。1965年8月9日,新加坡退出馬來西亞并独立建国。 自1965年独立后,新加坡從一窮二白中,依靠着国际贸易和人力资本的操作,迅速转变成为富裕的亞洲四小龍之一,同時憑藉著地理優勢,新加坡也是亚洲重要的金融、服务和航运中心之一。教育素質良好的國民也是亞洲政治和科學文化的紐帶,大多数的新加坡人都通晓至少两种语言,分别是英语以及自己的母语。新加坡是个多元文化种族的社會,也是全球最国际化的国家之一,所以主要由亞洲人組成的新加坡並非為單一民族國家,而是和一部分馬來人及印度人所組成的移民国家,其中漢人文化以福建移民為大宗。。在国内居住的居民有38%为永久居民、持有工作簽证的外籍劳工以及持有学生簽证的学生,建筑业和服务业的外劳比例分別为80%和50%。整個城市在绿化和保洁方面效果显著,故有花园城市之美称。.

查看 新加坡宪法第15条和新加坡

新加坡宪法

新加坡共和国宪法是新加坡的最高法律。现行宪法于1965年8月9日生效,源于1963年颁布的“新加坡邦宪法”。宪法文本是新加坡宪制性法律中的约束性法源之一,其他约束性法源包括宪法的司法解释和某些其他法令;非约束性法源包括软法、宪法惯例和国际公法。 新加坡高等法院进行两种类型的司法审查:立法之司法审查与行政之司法审查。虽然在1980年的一个案例中,英国枢密院认为,宪法第四部分的基本自由应作广义解释,而新加坡法院常怀之理念,致使基本自由权利被狭义解释。 宪法第4条写明其为这块土地上的最高法律。而在实践中,新加坡的法律制度事实上以议会主权为特征。.

查看 新加坡宪法第15条和新加坡宪法

新加坡国歌

#重定向 前进吧,新加坡!.

查看 新加坡宪法第15条和新加坡国歌

新加坡国民服役

新加坡国民服役(National Service,略称“NS”)是新加坡公民的一项公民义务,该制度强制所有年满18岁的新加坡男性公民和第二代永久居民为国服役,体检合格的公民会成为全职的现役军人(National Service Full-Time, NSF),分配到新加坡共和国武装部队(SAF)、新加坡警察部队(SPF)或新加坡民防部队(SCDF)下属的单位,役期为24个月,期間可獲發放薪金,已經獲大專院校取錄的學生可以選擇保留學位兩年或直至完成兵役。 两年役期届满以后,退役军人会被编入战备军成为“战备军人”(Operationally-Ready National Serviceman, NSman),战备军人必须每年回营受训一次(每次14天),并确保每年的体检能夠合格,为期10年,直至年滿40歲。.

查看 新加坡宪法第15条和新加坡国民服役

新加坡政府

在《新加坡共和国宪法》,新加坡政府是指新加坡的行政机构,由总统和内阁组成。尽管总统可自行行使职权,确保内阁和国会照常运作,不过其职责很大程度上只是礼仪性。新加坡基本上屬於議會制,一般上负责指导与控制政府的是内阁,内阁成员包括总理以及由总统经咨询总理所委任的其他内阁部长,他们都来自赢得最多议席的政党。.

查看 新加坡宪法第15条和新加坡政府

新加坡教育部

新加坡教育部(Ministry of Education (MOE);Kementerian Pelajaran;கல்வி அமைச்சகம்)是新加坡政府的一个下辖部门。它主要负责新加坡的教育事业。.

查看 新加坡宪法第15条和新加坡教育部

改宗

改宗(Religious conversion)指的是放弃一种宗教或宗派,并皈依到另一宗教或宗派的行为。 改宗可以是不同宗教的轉換,比如從猶太教改宗基督教,錫克教改宗印度教,耆那教改宗佛教,瑣羅亞斯德教改宗摩尼教等。 改宗也可以是在同一种宗教,不同宗派的轉換,比如从道教正一派改宗全真派,南傳佛教改宗漢傳佛教,佛教禪門改宗淨土宗,佛教禪門臨濟宗改宗到禪門曹洞宗,藏傳佛教薩迦派改宗格魯派,基督新教改宗到基督舊教,新教信義宗改宗到新教歸正宗,或者从伊斯蘭教逊尼派改宗到什叶派等。在某些情况下,改宗“代表了一种宗教身份的转换,并通过特殊的仪式表达出来”。.

查看 新加坡宪法第15条和改宗

政教分离

政教分離(separation of church and state),指的是國家政府權力(凱撒即世俗王權)與宗教機構權力(基督即教會)的分割;也可以是說,是指政府不支持或壓迫任何一個宗教機構,任何一個宗教機構也不可以代理政府的職權。.

查看 新加坡宪法第15条和政教分离

思想自由

思想自由(),亦稱為“良心自由”(Freedom of Conscience)或“理念自由”(Freedom of Idea),是個人擁有或思考獨立於他人之外的觀點、事實、思想之自由。它與言論自由或表達自由的概念不同,不應混淆。.

查看 新加坡宪法第15条和思想自由

亦称为 新加坡宪法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