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正在努力恢复Google Play商店上的Unionpedia应用程序
🌟我们简化了设计以优化导航!
Instagram Facebook X LinkedIn

宾夕法尼亚守望台圣经书社和新加坡宪法第15条

快捷方式: 差异相似杰卡德相似系数参考

宾夕法尼亚守望台圣经书社和新加坡宪法第15条之间的区别

宾夕法尼亚守望台圣经书社 vs. 新加坡宪法第15条

宾夕法尼亚守望台圣经书社(The Watch Tower Bible and Tract Society of Pennsylvania),是基督教團體耶和华见证人使用的主要法人之一,為非营利组织,其总部位于美国纽约市布鲁克林。其简称為“守望台”(The Watchtower)或“书社”(The Society)。此法人持有耶和华见证人的出版物所有版权。. 《新加坡宪法》第15条保证新加坡的宗教自由。同条第1款指明:“每个人都有信奉、实践和宣扬自己宗教的权利。” 《宪法》中未有“信奉”、“实践”与“宣扬”的明确定义,不过其意思可以在新加坡与其他国家的司法个案中找到蛛丝马迹。1964年,在未涉及本法的一个新加坡个案中,宗教方面的“信奉”可以解释为“申明;宣誓信仰或效忠”。2001年,马来西亚方面裁定,信奉宗教并不涵盖放弃某宗教,或采取无宗教之观点。而在“宣扬”方面,印度最高法院在1977年判定,其给予个别人士以阐述其教义的方式传输或传播其宗教的权利,但不是改变已持有某宗教信仰者信仰的权利。新加坡司法体制并未对这些问题作出判决。另一方面,该国上诉庭于1999年有意将宗教信仰与世俗作法划清界限,因唱国歌、宣读信约是属于后者。故而,教师在一所学府遵守参与这些活动的规定,这不能视为教师实践其宗教的权利受到侵犯。 第15条第1款之下的宗教自由不是绝对的;同条第4款说明,第15条所保障的权利,并不授权信奉者干下违反有关公共秩序、公共卫生或道德的普通法律的行为。这些对宗教自由的限制是新加坡世俗主义的重要元素。该国司法将“公共秩序”诠释为等同于《社团法令》(Societies Act,)第24条第1款a项所列出的“公共治安、福利与良好秩序”的概念,而非以更狭义的,不受不法暴力的自由为基准。学术界也有批评,指法院并没有实施任何形式的平衡测试,决定宗教自由是否受到合理限制。反观涉国家安全方面,法院都会交由政府来处理有关限制性法律的必要性。第15条第4款的“公共卫生”与“道德”尚未有司法诠释。.

之间宾夕法尼亚守望台圣经书社和新加坡宪法第15条相似

宾夕法尼亚守望台圣经书社和新加坡宪法第15条有1共同点(的联盟百科): 耶和華見證人

耶和華見證人

耶和華見證人(Jehovah's Witnesses)是一個獨立的宗教團體,在1870年代末查尔斯·泰兹·罗素在美国賓夕法尼亞州的匹兹堡發起,直至1931年一次大會上,才根據聖經《以賽亞書 43:10》“耶和華說:‘你們是我的見證人,是我所揀選的僕人。’”取名為耶和華見證人。 耶和華見證人的最高機構為美國紐約布魯克林總部的中央長老團,其官方出版之守望臺聖經書社强調耶和華見證人的信仰完全基於聖經,無論是教義內容、生活準則、傳道方式都恢復了公元一世紀的基督教。一些宗教人士聲稱其為異端教派,此乃相較於天主教、東正教、基督新教的信仰,但其本身並不贊同“異端教派”的說法,《耶和華見證人簡介》。 耶和華見證人認為信仰應完全依據《聖經》,強調聖經的主題-上帝的王國,只有上帝的王國能真正解決人類的難題。 對耶穌基督的理解與傳統基督教主張存在較大差别,經常強調傳道與上帝的救贖安排。.

宾夕法尼亚守望台圣经书社和耶和華見證人 · 新加坡宪法第15条和耶和華見證人 · 查看更多 »

上面的列表回答下列问题

宾夕法尼亚守望台圣经书社和新加坡宪法第15条之间的比较

宾夕法尼亚守望台圣经书社有18个关系,而新加坡宪法第15条有32个。由于它们的共同之处1,杰卡德指数为2.00% = 1 / (18 + 32)。

参考

本文介绍宾夕法尼亚守望台圣经书社和新加坡宪法第15条之间的关系。要访问该信息提取每篇文章,请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