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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尔济吉特氏
#重定向 孛儿只斤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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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罗郡王
多罗郡王(a),简称郡王,清朝宗室、蒙古新疆西藏外藩封爵之第二等。皇子、宗室子、外藩得封之,和硕亲王世袭者,承嗣者封多罗郡王。多羅為漢字「道路」的滿語讀音,此爵位系承袭于宋朝以前常先封年幼皇子為郡王加節度使(一道长官)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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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默客
乌默客() ,清朝喀尔喀蒙古车臣汗,博尔济吉特氏,諾爾布的孙子,伊勒登阿喇布坦之子。 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继其祖父諾爾布为车臣汗,准噶尔部噶尔丹掠夺喀尔喀,随叔父纳木扎勒归附清朝,从众十万余户,驻牧于乌珠穆沁部之地,他年幼,由纳木扎勒代掌政务。康熙二十九年(1690年),率部至土拉河,随尚书阿喇尼侦御噶尔丹。次年,参加多伦会盟,清朝保留他的车臣汗号,所部始称车臣汗部。康熙三十四年(1695年),他属下镇国公罕笃反清投奔俄罗斯帝国,他和清朝郎中阿必达追上迫降罕笃。噶尔丹遣使卓里克图贻书通好,他拒绝,将卓里克图献于清朝。康熙三十五年(1696年),随康熙帝征噶尔丹。次年,驻牧在克鲁伦河流域,死后其子衮臣即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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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尔喀蒙古
喀爾喀蒙古(),或漠北蒙古,即居住于大漠(戈壁沙漠)以北的蒙古族,居住地域大概为现在蒙古国、中国新疆东部、俄罗斯联邦图瓦共和国(唐努烏梁海大部地区)等地,历史上曾为蒙古族聚居。在理藩院則例中,此名一直在官書中使用,与漠南蒙古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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諾爾布
諾爾布() ,清朝喀尔喀蒙古车臣汗,博尔济吉特氏,巴布的儿子,硕垒的孙子。号玛哈萨嘛谛。 康熙二十年(1681年),受父巴布命,携子伊勒登阿喇布坦向清朝入贡。次年,所属巴尔呼人以牲畜及貂皮私自和俄罗斯互市,康熙帝派军征俄罗斯帝国入侵者,命他整顿所属,与俄罗斯绝市。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继其父为车臣汗。二十五年(1686年),以土谢图汗与札萨克图汗内讧,他主持调解。次年,向康熙帝进表,奏请上尊号,諾爾布不准。死后其孙乌默客(伊勒登阿喇布坦之子)即位,伊勒登阿喇布坦之弟纳木扎勒摄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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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布登班珠爾
車布登班珠爾,喀尔喀蒙古车臣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清朝第六代车臣汗。车臣汗乌默客之孙,车臣汗衮臣长子。 雍正六年(1728年)衮臣去世,长子車布登班珠爾袭封车臣汗。雍正十一年(1733年)車布登班珠爾作为车臣汗部的首领,不甚尽职,被雍正帝免去车臣汗之位。雍正帝任命乌默客的堂弟札萨克多罗郡王垂扎布为车臣汗。雍正十三年(1735年),垂扎布去世,車布登班珠爾的弟弟达玛璘袭封车臣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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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臣汗部
車臣汗部(蒙古語:Сэцэн хан, Secen han),一作格根車臣汗部,又稱喀爾喀東路、克魯倫巴爾和屯盟,簡稱車盟,是清代、民國時喀爾喀蒙古四部之一。清康熙三十年(1691年)置。1923年10月,蒙古人民黨政府將其改為“杭肯特烏拉省”。其地大致相當於今蒙古國東方省、肯特省、戈壁蘇木貝爾省,蘇赫巴托爾省北部和東部,以及東戈壁省的大部分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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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臣汗
车臣汗(ᠴᠡᠴᠡᠨ ᠬᠠᠨ Сэцэн хан,车臣的意思是“智慧”,后来写作ᠰᠡᠴᠡᠨ),喀尔喀蒙古一部,后归降于中国清朝,现为蒙古国一部分。 中国明朝末年,成吉思汗十九世孙硕垒在克鲁伦河一带自立为汗,称“车臣汗”,与土谢图汗衮布、札萨克图汗素巴第并称为喀尔喀蒙古三大汗。其辖地东至额尔奇斯河,南界察哈尔汗,西界土谢图汗,北界布里亚特,与俄罗斯素有交往。 立国之初,车臣汗臣服于察哈尔林丹汗。皇太极天聪9年,后金军队击败林丹汗,车臣汗硕垒转而向后金纳贡。崇德元年,后金指责车臣汗与中国明朝进行贸易,车臣汗被迫与明朝断绝关系。顺治3年,硕垒诱使科尔沁苏尼特部蒙古騰機思背叛清朝,遣军三万帮助其抵抗清军,但是被清军打败,不得不恢复向清朝纳贡。顺治12年,硕垒死,其子巴布继汗位。同年,清朝将喀尔喀蒙古分为左右共八个扎萨克,任命车臣汗领左翼扎萨克之一。 康熙27年,噶尔丹攻略喀尔喀诸部,车臣汗不能抵御,乌默客汗被迫举族南迁,依附清朝。康熙30年,清朝取消车臣汗的独立地位,改称其为“车臣汗部”,次年划其原所辖地为喀尔喀东路。康熙36年,噶尔丹被清军击溃,车臣汗部奉命回到克鲁伦河一带放牧。此后,车臣汗部协助清朝政府对准噶尔汗国进行了多次战争,屡立战功。乾隆中期,车臣汗部共编有23个旗,于巴尔屯成立一个盟。 1911年,哲布尊丹巴在俄国支持下宣布独立,车臣汗首领阿尔塔什达、车林多尔济等人均加入,所属地成为蒙古国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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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玛璘 (车臣汗)
达玛璘(),喀尔喀蒙古车臣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清朝第八任车臣汗。车臣汗乌默客的孙子,车臣汗衮臣次子。 雍正十三年(1735年)堂叔车臣汗垂扎布去世,达玛璘袭封车臣汗。乾隆元年(1736年),选兵赴鄂尔坤防秋。乾隆六年(1741年),乾隆帝命参赞大臣都统塔尔玛善察阅防秋兵於塞勒壁口。乾隆十三年(1748年),选驼五百运归化城米赴塔密尔军营。乾隆十六年(1751年)达玛璘去世,儿子嘛呢巴达喇袭封车臣汗。乾隆三十二年(1767年),嘛呢巴达喇去世,达玛璘次子车布登扎布袭封车臣汗。.
雍正
雍正(p;,公元1723年至1735年)为中国清朝入關後第三位皇帝清世宗胤禛的年号,前后共13年。因為雍正帝之前曾被封雍親王(v),即位後採用雍正一詞,除取其名「禛」之諧音外,亦有正統、名正的意思,以辟民間奪位的謠言。 雍正十三年八月清高宗即位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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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正帝
清世宗胤禛(z)(),又稱雍正帝,爱新觉罗氏,諱胤禛,法號破塵居士、圓明居士,汗號「纳伊拉尔图托布汗」(Найралт Төв хаан),西藏方面尊為「文殊皇帝」,年號「雍正」,庙号世宗(v),谥号簡作宪皇帝(v)。 雍正帝乃康熙帝第四子,於西元1722年12月27日登基(農曆康熙六十一年十一月二十日),是清朝自入关以来的第三位皇帝。他在位时置軍機處加強皇权,推行摊丁入亩、火耗歸公和打擊貪腐的王公官吏等一系列政策,对康雍乾盛世的延续具有重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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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稿
《清史稿》是中華民國北京政府所設清史館纂修的清史未定稿,體例依照之前的正史,分「紀、志、表、傳」四部分。 民国三年(1914年),清史馆设立,此後編修工作歷時十餘年。到1927年,主持纂修工作的清史館馆长趙爾巽見全稿已經初步成形,擔心時局多變及自己時日無多,遂決定将各--以《清史稿》的名稱刊行,以示其為未定本。因匆忙付梓,致使體例不一、繁簡失當。「然此書成稿於遺老之手,刊行於匆促之中,謬誤屢見,用時不免戒慎,唯恐誤入歧途。」由於編修者多為清朝遺老,《清史稿》書中對清朝歌功頌德,貶低辛亥革命。國民政府北伐後,将《清史稿》定為禁書,禁止刊印及發售;後来解禁。 到目前為止,因尚無依中國傳統正史體例編寫的清史,加上《清史稿》本身史料豐富,其價值仍不可忽視。有的將其列入「二十五史」或「二十六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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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
清朝(1616年2月17日、1636年5月15日或1644年6月5日-1912年2月12日),正式國号為大清(a),對外使用大清国、大清帝國、中國、中華大清國等名稱,是中国历史上由滿人建立的一個朝代、也是最后一个專制王朝,统治者为建州女真的爱新觉罗氏。 满人源自建州女真,在今中国东北地区為建州卫。建州卫是明朝在东北设立的一个卫所,一个邊防的行政单位,曾隶属于奴儿干都司管辖。1616年,女真族人努尔哈赤在今中国东北地区建国称汗,建立後金,定都赫图阿拉,又稱為兴京(今辽宁新宾)。1636年,努尔哈赤的繼承者皇太极在盛京(今瀋陽)称帝,定国号为「大清」,當時其領土僅止於滿洲地區,但已對退守長城以南的明朝造成重大威脅。1644年,大顺国李自成率军攻陷北京,明朝灭亡。同年,清军藉口協助吳三桂部等原明朝軍隊對抗李自成而進入山海关内,隨後違反約定攻佔北京盤據不走,全面展開對中原的入侵行動,同時遷都北京。从清军入关到其后的数十年时间内,清朝陆续消灭華北殘餘明朝勢力、李自成的大順军、張獻忠的大西國、南明和明鄭等势力,统一中国全境。歷經康熙、雍正及乾隆三帝,清朝的綜合國力及經濟文化逐步得到恢復和發展,统治着辽阔的領土及藩屬國,史稱康雍乾盛世,是清朝發展的高峰時期,有歷史學者認為該时期也是中國歷史上最輝煌的時期之一。有學者認為,因為清廷推行文字獄與“首崇满洲”政策故康乾盛世不屬於文化意義上的盛世,而梁啟超認為清代學術在中國學術史上價值極大,清代輯佚學的發展亦修復不少在古代已失傳的文獻著作。清代文人崇實學、重證據以及注重考辨和考據精神亦在推動漢學的發展方面發揮重要作用。 鴉片戰爭開啟中國近代歷史,使中國由東亞的中心變成列強環伺的國家。西方列強迫使清廷簽訂不平等條約,以武力獲得在華利益。清朝在抵抗外侮與內憂的同時,也一直處於改革派與守舊派拉鋸的局面。在列强入侵的同时西方科學與文化亦引入中國,讓清朝發起一連串的改革與革命,如自強運動,促使中國文化的成長與革新。然而甲午戰爭的失敗使改革的努力受到沉重打击,并使列強劃分勢力範圍。而維新運動隨守舊派抵制而告終。在義和團排外失敗、引來八國聯軍後,清廷也推動清末新政,虽取得一些成效,但部分內容讓许多立憲派知識分子失望,轉而支持革命。1911年辛亥革命爆發,1912年1月1日中華民國在南京正式成立,同年宣統帝(溥儀)於2月12日宣布退位,清朝正式滅亡。清朝從後金時期算起,共經歷12位皇帝,13个年号(包含太祖的天命和太宗的天聰),國祚長296年,又有滿清十三皇朝之稱;自1644年入主中原,建立清朝以來則有10帝,歷時268年。 清朝政治制度基本上沿襲明朝,但是比明朝独裁,其最高決策單位隨皇帝的授權而變動,例如軍機處、總理衙門等,除提升行政效率外,也使皇帝能充分掌權,認為清朝在专制主义集权上达到了中国历史上的顶峰,政权上始终要袒护满人,政治上制度的意义很少,而法术的意义很多。認历代中國王朝包括明朝社會特别鼓励大眾公开发言,只有清朝才不允许民间有公开发言权,沒有“言论自由”、“结社自由”和“出版自由”。然而徐復觀批評錢穆對歷代專制下的暴行視而不見,以及把中國「歷史中成千上萬的殘酷地帝王專制的實例置之不顧」。學者孟昭信指出,康熙二十年內閣新成員當中有兩名滿人和四名漢人,清延亦重點選拔升遷較快的漢族士大夫,這些士大夫同時是內閣的候補成員。另外,學者孔定芳也指出,清政府也容許有「反清」思想的學者嚴繩孫任命擔任官職,在任職一段時間後,嚴繩孫放棄「反清」思想,後來從原本「不享無妄之福」到「九死從今總負恩」,甚至把康熙帝視為恩人。清朝中期文字獄興盛,若有疑似反清復明的運動與散播被認為不利皇帝的消息,往往會引來冤獄,牽連多人受害。軍事方面原先以旗人的八旗軍為精銳,龐大的綠營為輔,後來以綠營和地方團練如湘軍、淮軍為支柱。清朝領土极盛时可達1310万平方公里,清末時期也維持1130萬平方公里。政治穩定、廣泛種植新作物與賦稅制度的改變,使得中國人口最後突破以往的平均值,達到四億左右。國內與國外的貿易提升,帶動經濟農業與手工業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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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薩克
扎薩克,又作札薩克(;系蒙古语词汇,“执政官”的意思,有酋長及政府之意),是中國清朝政府授予蒙古貴族和少數藏人、回人(維吾爾族)的官职。札薩克由朝廷授予,受当地將軍、都統、駐紮大臣的节制。設札薩克的蒙古部落,稱為外藩蒙古,札薩克為一旗之行政、軍事長官,相當於內屬蒙古的總管(旗長)。外藩蒙古的札萨克一般有爵位,大多可以世袭。在新疆的哈密廳、吐魯番廳,朝廷也冊封維吾爾貴族首領為札薩克,視同蒙古之一旗。 旗仿滿洲八旗制而編成,各旗有旗長,亦即世襲之扎薩克,掌理領內之行政,並以協理台吉為之副,佐理旗務。分世管及公中二種。世管者,各旗王公的首長世世承襲其職者之謂;公中者,不拘爵秩之高下,選出其人,特授敕命之謂。 在札萨克的封地内,山川、河流、山林、牧地、田产均归其所有,且不向政府担负任何徭役、税赋。人民统归其管辖并交纳赋税,承担徭役,而且札萨克对他们有生杀予夺之权。雍正之后,在汉族移民定居的内扎萨克蒙古地区,清政府为避免税赋流入扎萨克之手,实行蒙汉分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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