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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里發國

指数 哈里發國

哈里發國(خلافة,意为「继承」)是由最高宗教和政治领袖哈里發领导的伊斯兰国,穆斯林世界存在的穆斯林帝国通常被称为哈里发国。从概念上说,哈里发国是代表全部虔诚穆斯林(乌玛)的主权国家,根据伊斯兰教法由哈里发统治。 在其早期,第一个哈里发国正统哈里发,有着直接民主(shura)的成分,其首先由穆罕默德的直接追随者和家族领导,以延续他所建立的宗教体制。 哈里发国是“逊尼派的核心领导概念,这是在伊斯兰早期由穆斯林多数所建立的共识”。逊尼派规定,作为国家元首,哈里发应当由穆斯林或其代表选举产生。而什叶派则认为,哈里发应是伊玛目,由真主从默罕默德家族中拣选。自四大哈里发之后,直到1924年,哈里发国由不同的王朝统治,第一个是倭马亚王朝,接下来的几个王朝有时各自自命正统,最后的哈里发王朝为奥斯曼帝国。 2014年6月29日,伊斯蘭國宣布其为哈里发国。.

20 关系: 古兰经奥斯曼帝国什叶派伊玛目伊斯兰国 (政权形式)伊斯蘭國伊斯蘭教法哈里发四大哈里发倭马亚王朝穆罕默德穆斯林世界真主直接民主制遜尼派阿契美尼德王朝阿拔斯王朝阿拉伯帝国蒙古帝国正统哈里发

古兰经

《古蘭經》(,,字面上解作「誦讀」)是伊斯蘭教的最重要的經典,又稱《--》。穆斯林相信《古蘭經》是真主阿拉的啟示,它被廣泛認為是最優秀的阿拉伯語書寫文學作品,《古蘭經》的篇章被稱為蘇拉,節句則被稱為阿亞。 穆斯林相信《古蘭經》的內容是真主透過天使加百列(賈布里勒)口頭傳授給先知穆罕默德,始自公元609年,直至穆罕默德在632年逝世為止,歷時23年。穆斯林認為《古蘭經》是輔助穆罕默德奉行使命的奇跡,證明他的先知身份,而他亦是自亞當以來最後一位接收啟示的先知。 根據傳統的說法,穆罕默德的多位同伴充當抄寫員,負責把真主的啟示記錄下來。這些同伴在穆罕默德逝世後不久根據這些記錄及他們的記憶進行編撰整理。由於出現各種不同的版本,哈里發奧斯曼於是制訂了一個被稱為「奧斯曼本」的範本,一般都被認為是當今《古蘭經》的原型。不過,鑑於《古蘭經》有不同的讀法,大部分讀法相互之間有細微的差異,而有些讀法則與其他的讀法有頗大的差異,加上早期的阿拉伯文本根本就無法發音,故此奧斯曼本與當今的《古蘭經》及當初穆罕默德所得的啟示之間的關聯性仍然不明確。 《古蘭經》的內容與猶太教及基督教經典記載的主要故事有相似之處,但有些只是概括論述,有些則加以引申詳述,有時會提供額外的資料及對事件加以解讀。《古蘭經》把自身定位為一部指導性的典籍,很少詳盡地記載具體的歷史事件,而是經常強調事件當中的道德價值觀念,而不是本身的故事性。《古蘭經》及聖訓都是制訂伊斯蘭教法的依據。在禮拜期間只能以阿拉伯語誦讀古蘭經。 能夠背誦整部古蘭經的人被稱為哈菲茲,有些穆斯林用朗誦的方式閱讀古蘭經的經文,這種方式被稱為泰吉威德。在賴買丹月,穆斯林按照慣例在泰拉威禮拜誦讀整部古蘭經。大部分穆斯林在理解經文意義的時候會用上塔夫細爾(《古蘭經》的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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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斯曼帝国

鄂圖曼帝國(دولت عالیه عثمانیه,Osmanlı İmparatorluğu)為鄂圖曼人建立的帝国,创立者為--鄂圖曼一世。鄂圖曼人初居中亞,後遷至小亞細亞,日漸興盛。極盛時勢力達亞歐非三大洲,領有南歐、巴爾幹半島、西亞及北非之大部份領土,西達直布羅陀海峽,東抵裏海及波斯灣,北及今之奧地利和斯洛文尼亞,南及今之蘇丹與葉門。自消滅東羅馬帝國後,定都於君士坦丁堡,且以東羅馬帝國的繼承人自居。故鄂圖曼帝國的君主苏丹以自封的形式,視自己為天下之主,繼承了東羅馬帝國的基督教文化及伊斯蘭文化,因而東西文明在其得以統合。 鄂圖曼帝國位處東西文明交匯處,並掌握東西文明的陸上交通线達六个世紀之久,直接大英帝國在18世紀通過直布羅舵打通地中海航線為止。在其存在期间,不止一次實行伊斯蘭化与現代化改革,使得東西文明的界限日趨模糊。鄂圖曼帝國對西方文明影響舉足輕重,其建築師希南名留至今。16世紀,蘇萊曼大帝在位之時,日趨鼎盛,其領土在17世紀更達最高峰,控制今日中東歐不少國家。在巴巴羅薩的帶領下,其海軍更掌控地中海。 鄂圖曼帝國是15世紀至19世紀唯一能挑战崛起的歐洲基督教國家的伊斯蘭教勢力,但鄂圖曼帝國终不能抵挡近代化欧洲列強的冲击,於19世紀初趨於沒落,淪為英國、法國等列強的棋子,但其卓越的戰略地理位置使英國、法國得以利用鄂圖曼帝國阻止俄羅斯帝國對外向歐洲擴張,並在克里米亞戰爭中成功阻止,最終於第一次世界大戰裡敗於協約國之手,鄂圖曼帝國因而分裂。之後凱末爾領導土耳其国民运动,放弃了大奥斯曼土耳其帝国的疆域,建立了主權獨立但面积较小、僅控制色雷斯及小亞細亞的土耳其共和國,鄂圖曼帝國至此滅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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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叶派

什葉派(شيعة,,Shia,),來自شيعة علي(,Shia-ne-Ali)的縮寫,原意為阿里的追隨者,與遜尼派併列為伊斯蘭教的兩大主要教派之一。什葉派與遜尼派各門派中的主要不同不在於教義問題,主要在於誰是穆罕默德「真正接班人」。在历史上曾出现过“穆阿维耶什叶”、“奥斯曼什叶”和“阿里什叶”等,目前则專指認為穆罕默德的繼任者是阿里·本·阿比·塔利卜(穆罕默德堂弟及女婿)的人,遜尼派則認為穆罕默德的繼任者是他的岳父阿布·伯克爾。 什葉派是伊斯兰教的第二大教派,一般認為什葉派人口數佔全世界穆斯林人口的10至15%,然而某些什葉派人士稱有30至35%。68%至80%的什葉派伊斯兰教徒住在以下四個國家:伊拉克、伊朗、巴基斯坦及印度。十二伊玛目派是什葉派中最主要的派別。2012年估計什葉派中有85%屬於十二伊玛目派。 什叶派是以古兰经及聖訓上記載,先知穆罕默德的言論為基礎,也包括一些什叶派視為是聖書(Nahj al-Balagha)的書籍Esposito, Joh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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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玛目

伊瑪目(imam;阿拉伯语: /复数 ;امام)原是阿拉伯語中的「領袖」。而一國之領袖也可以這樣稱呼的,但本文的伊瑪目(The Imam,)在伊斯蘭教中有極其重要的地位,尤見於什葉派。在伊斯蘭教興起的最初幾世紀中,伊瑪目一詞是用稱呼伊斯蘭帝國領袖哈里發的。它也是一個名譽化的頭銜,如阿布·哈尼法可以被翻譯成「領袖的哈尼法父親」。 伊玛目在阿拉伯语中原意是领袖、师表、表率、楷模、祈祷主持的意思。逊尼派中该词亦為此意,是伊斯兰教集体礼拜时在众人前面率众礼拜者。在什叶派中,伊玛目代表教長,即人和真主之间的中介,有特别神圣的意义,《古兰经》中的隐义,只有通过伊玛目的秘传,信众才能知其奥意。当代什叶派内部分为十二伊玛目宗、七伊玛目宗、五伊玛目宗、阿拉维派等分支。其中十二伊玛目宗认定从阿里开始,总共有过十二位伊玛目。第十二名伊玛目已经遁世隐没,但将复临人世,带来和平、正义和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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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兰国 (政权形式)

伊斯蘭國是一种政府形式,其政府的首要基础是伊斯兰法,从伊斯兰早期开始,各种政府以伊斯兰国形式建立,最早的是穆罕默德本人创建的哈里发国。伊斯蘭教義不承認西方人的民族國家觀,理論上所有穆斯林同屬烏瑪成員。 然而,18世纪以来,“伊斯兰国”一词有着更为具体的现代含义。现代伊斯兰国的概念由霍梅尼、赛义德·库特布等人阐释和推动。和早期的哈里发国家不同,现代部分伊斯兰国不再坚持君主制,而是兼容了(至少在名義上)诸如选举、议会制、司法审查、人民主权等现代政治制度。非君主制的伊斯兰国通常被称为伊斯兰共和国。 如今,并非所有伊斯兰国家都是伊斯兰国,但很多伊斯兰国家全部或者部分承认伊斯兰法的法律效力,某些穆斯林国家的宪法规定伊斯兰教为国教,但并不施行伊斯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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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蘭國

#重定向 伊斯兰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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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蘭教法

伊斯兰教法,音译为沙里亞(شريعة,,),意为“道路”,是一套以伊斯蘭教教義為準則的法律,根據《古蘭經》和可靠聖訓的內容,對人民日常生活和行為作出法律規定,因此又被稱為伊斯蘭法律(Islamic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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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里发

哈里发(阿拉伯语: ;拉丁化:Caliph),為哈里發國(khilāfa,意為哈里發統治之地)與烏瑪的統治者,是伊斯兰教的宗教及世俗的最高统治者的称号。最早源自於,意為繼承者,指先知穆罕默德的繼承者。在穆罕默德死後,其弟子以Khalifat Rasul Allah(安拉使者的繼承者)為名號,繼續領導伊斯蘭教,隨後被簡化為哈里發。 哈里發本為阿拉伯帝国最高的統治者稱號,相當於一般所說的皇帝,但同時兼有統治所有遜尼派穆斯林的精神領袖的意味,故又可以同時起了類似天主教的教宗的作用。 在阿拉伯帝国鼎盛时期,哈里发拥有最高权威,管理着庞大的伊斯兰帝国。阿拉伯帝国灭亡之后,“哈里发”的头衔,僅作为伊斯兰教宗教领袖的名称,一直保存了下来,傀儡哈里发处于开罗的马木留克王朝的控制之下。 1517年,鄂圖曼帝国苏丹塞利姆一世征服了埃及,时任哈里发的穆塔瓦基勒三世也被俘。塞利姆一世宣布自己继承哈里发的职位。之後哈里發稱號便由鄂圖曼帝國蘇丹世襲,但1517年之後數百年歷代蘇丹均不常使用該稱號,直到19世紀末鄂圖曼帝國瀕臨解體,蘇丹阿卜杜勒-哈米德二世才重新強調自己的哈里發身分。1924年,哈里发制度被土耳其總統凯末尔废除。 2014年6月29日,“伊斯兰国”領袖阿布·贝克尔·巴格达迪自立為哈里發,稱易卜拉欣,但未受大部分穆斯林承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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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哈里发

#重定向 正统哈里发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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倭马亚王朝

奧米亞王朝(أمويون),中國史籍稱之為白衣大食,是由奧米亞家族统治的哈里发国,是阿拉伯帝国的第一个世袭王朝。在伊斯兰教最初的四位哈里发(即所谓“纯洁的哈里发”或“正统哈里发”)的执政结束之后,由阿拉伯帝国的叙利亚总督穆阿维叶(即后来的哈里发穆阿维叶一世)建立。从661年至750年,该王朝是穆斯林世界的统治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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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罕默德

罕默德(阿拉伯语: ;)Elizabeth Goldman (1995), p. 63 gives 8 June 632, the dominant Islamic tradi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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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斯林世界

斯林世界有幾種含義。在宗教意義上說,它是指那些堅持伊斯蘭教法的國家。在文化意義上說,它指的是伊斯蘭文明,不包括生活在該文明的非穆斯林(齊米)。在現代的地緣政治意義上,該術語通常指以穆斯林佔多數的國家、地區或城鎮。穆斯林的人數超过16億人,大約佔人類的四分之一,分布在許多不同的國家和民族群體。 伊斯蘭教強調穆斯林同胞的團結,雖然存在著許多派別(例如什葉派和遜尼派)。在過去的泛伊斯蘭主義和民族主義的潮流已經影響了穆斯林世界的地位。 目前從各種來源的報告估計,世界人口中的穆斯林約16億,約佔2009年估計的世界人口68億的23%;62%在亞太地區,20%在中東和北非,15%在撒哈拉以南非洲,2%在歐洲及美洲。其中,在印尼、巴基斯坦、印度、孟加拉國、土耳其、埃及的穆斯林人口占了8亿多,超过了穆斯林总人口的50℅。 除蒙古高原和青藏高原外,亚欧大陆的干旱地区均属穆斯林世界。全世界四分之三的穆斯林生活在干旱程度不等的气候干旱地方。 君主制的伊斯蘭國家可以分成哈里發國(Caliphate / Khilāfat)、蘇丹國(Sultanate / Sultānat)與埃米爾國(Emirate / Imārat)。哈里發(Caliph)是伊斯蘭世界宗教與世俗最高統治者的稱號,先知穆罕默德的繼承者,相當於皇帝或天子。蘇丹指的是擁有獨立主權的伊斯蘭統治者,但並不主張宗教領導權,相當於國王。埃米爾(Emir)則是指統治一個省份或地區的貴族、總督或軍事統帥,擁有一定程度的自治權,但仍從屬於宗主國,相當於親王或大公。不管是何種國體,在現代世界都是國際法保障主權獨立的國家。另外非君主制的伊斯蘭國家則通常稱作伊斯蘭共和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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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主

#重定向 安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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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民主制

接民主制是一種自古存在的民主體制,常被認為首見於原始社會。在这种体制中,每一個公民直接參與所有政策的制訂,而方法是全體投票來決定,例如公民投票便是其中一種實踐直接民主的方式。完全的直接民主體制指的是所有公民為政策做決定,例如,古希腊的公民大会制。 工业时代,大多數民主國家是代議民主制。马达加斯加的乡村社区Betafo,是一个共识主动性直接民主的社会,那里不管达成什么决定都必须由当地10000人经协商达成一致后才能执行。一般認為現代的直接民主,以瑞士州民大會為代表,但瑞士州民大會亦因為執行上的原因由原來的8個州減少至現有的兩個州仍然使用。直接民主制的效率會隨著人數、議案數目及議案的複雜性增加而大大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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遜尼派

逊尼派(Sunni,أهل السنة والجماعة,,简称 ),又譯素尼派,原意為遵循聖訓者,為伊斯兰教中的最大派别,自稱「正統派」,與什叶派對立。一般認為,全世界大約有85至91%穆斯林隸屬此派別S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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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契美尼德王朝

阿契美尼德王朝(古代波斯语: ;现代波斯语:شاهنشاهی هخامنشی ;前550年-前330年),也稱波斯第一帝國,是古波斯地区第一个把領土擴張到大部份中亞和西亚領域的王朝,也是第一個橫跨歐亞非三洲的帝國。极盛时期的領土疆域東起印度河平原,西至小亚细亚、欧洲的巴尔干半岛的色雷斯,西南至埃及、利比亚、努比亚和阿比西尼亚。公元前480年的波斯帝国,领土面积约为600万平方公里,人口峰值约为18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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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拔斯王朝

阿拔斯王朝(العبّاسيّون)是哈里發帝國的一個王朝,也是阿拉伯帝国的第二个世袭王朝。于750年取代倭馬亞王朝,定都巴格達,直至1258年被旭烈兀西征所滅。阿拔斯王室是伊斯蘭教先知穆罕默德的叔父阿拔斯·伊本·阿卜杜勒·穆塔里卜的後裔。在该王朝统治时期,中世纪的伊斯兰教世界达到了极盛,在哈倫·拉希德和马蒙統治時期更達到了頂峰。古代中国(新旧唐书)史籍稱之為黑衣大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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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伯帝国

阿拉伯帝国(الامبراطورية العربية,632年—1258年)是阿拉伯半岛上的阿拉伯人于中世纪创建的伊斯兰教穆斯林哈里發帝國(本意為「哈里發的領地」)。唐代以来的中国史书,如《经行记》、《旧唐书》、《新唐书》、《宋史》、《辽史》等,均称之为大食帝國(波斯语Tazi或Taziks的译音),而西欧则习惯将其称作萨拉森帝国(在拉丁文中意指「东方人的帝国」)。帝国存在了600多年,主要有神权共和时期和伍麥葉王朝、阿拔斯王朝两个世袭王朝。帝国最强盛的时候,疆域东起印度河和中国边境,西至大西洋沿岸,北达裡海,南接阿拉伯海,是继阿契美尼德王朝、亚历山大帝国、罗马帝国、拜占庭帝国之后又一个地跨亚、欧、非三洲的大帝国。由于其独特的地理位置,阿拉伯帝国的兴起改变了周边许多民族的发展进程,在中世纪的历史上對科技及醫學的發展产生了非常重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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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帝国

蒙古帝國(1206-1368),正式國號為大蒙古国,是一个横跨欧亚兩洲的全球帝國,也是歷史上鄰接版圖最遼闊的國家。蒙古人武力興盛的時期曾發動三次蒙古西征,在1259年蒙哥汗在位时期,疆域一度达到鼎盛,約2400萬平方公里,但是一年後由於蒙哥汗去世所引發的內戰,導致帝國開始分裂瓦解,蒙古人對於歐亞大陸的影響力也逐漸式微。 蒙古帝國由蒙古人铁木真(成吉思汗)于1206年在斡难河边建立,國號“大蒙古國”。據《蒙古秘史》,其創始於斡难河河源,通常認為創建時間約為鐵木真征服蒙古高原各部落(塔塔尔、泰赤乌、蔑儿乞、乃蛮、克烈、汪古部、以尼伦和迭列斤两大部落组成的蒙兀王国)、始有「成吉思汗」之稱號時的1206年。蒙古帝國建立後屢次對外擴張,成吉思汗在位時開始征伐西夏、金朝、西遼、花剌子模等國,其繼承人又經過兩次大規模的西征,至1259年蒙哥去世前已占领包括蒙古高原、中國西北、西南、東北、華北、中亞、西亞以及東歐在內的廣大地域。 成吉思汗領導的第一次西征(1219-1221/1223)滅西遼、花剌子模、亚美尼亚、格鲁吉亚和阿塞拜疆,并越過高加索山擊破钦察人各部。 第二次西征(1236-1242)於窩闊台汗在位時期發動、以拔都為主帥,先後征服伏尔加保加利亚、保加利亚人的卡马突厥国,進而滅亡位於东欧平原的基輔羅斯,而後擊潰波蘭王国和神聖羅馬帝國聯軍、大敗匈牙利王国、保加利亞第二帝国,前锋遠達当时意大利的威尼斯共和国的达尔马提亚,原南斯拉夫地区的拉什卡。 第三次西征(1256-1260)於蒙哥汗在位時期、主帥為旭烈兀,滅亡了木剌夷(暗杀组织)、阿拔斯王朝,以及叙利亚的阿尤布王朝(蒙古军短时间占领叙利亚,后被新兴的马木路克王朝驱逐)。蒙古帝国在三次的西征中共侵吞40多個國家。 然而,蒙古汗國在1260年忽必烈和阿里不哥的争位战后走向分裂。尽管忽必烈于1264年击败阿里不哥,其所主張的對於“蒙古大汗”之位的繼承權並沒有獲得四大汗國的一致承認;原屬大蒙古國的朮赤後王封地、察合臺後王封地、窩闊臺後王封地和忽必烈之弟旭烈兀的封地取得事實上的獨立地位,被稱為四大汗国;其他一些蒙古帝國時期建立的小型汗國多依附于四大汗國。1271年忽必烈改國號為“大元”,自稱“蒙古大汗”。1279年大元灭南宋。自此元朝控制領地包括今中國大部地區和蒙古高原。实际处于独立地位的蒙古四大汗国(欽察汗國、察合台汗国、窝阔台汗国、伊儿汗国)與元朝之间互不统属,战争不断,直到元成宗時期才終於獲承認元朝皇帝為蒙古大汗、據宗主地位,之後四大汗国的疆土又陆续经历演变。最後一位元朝皇帝元惠宗被建立明朝的朱元璋於1368年驱逐出中原,其政權存在於蒙古高原地區,史稱北元。北元亡于1388年或1402年,由韃靼部和瓦剌部的首領先後繼承“蒙古大汗”稱號,但是其統治範圍沒有再超出過蒙古高原;其後明朝长期和察合台汗国和欽察汗国及其他的小汗國同時並存,直到17世紀蒙古人建立的主要汗國均致滅亡。最後一任蒙古大汗察哈爾部林丹汗被後金皇太極擊敗,其子额哲后來歸降皇太極,漠南蒙古諸部于1636年3月聚瀋陽,承認皇太極為大汗、統轄漠南蒙古諸部,“蒙古汗國”歷史正式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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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统哈里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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