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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府

指数 臺灣府

臺灣府於臺灣清治時期始設的府。永曆十五年(西元1661年)鄭成功設承天府,永曆三十七年(西元1683年)鄭克塽獻國歸順大清,翌年康熙二十三年(西元1684年)改承天府為臺灣府。1885年臺灣建省之前,臺灣府實為清治時期之臺灣地方行政的內政最高統治官署衙門,位於今天的臺南市,所以,台灣亦即是台南的舊名,時至今日,台南人還是以府城自居。 1875年設臺北府後,臺灣府縮小管轄範圍至中臺灣與南臺灣;1885年臺灣建省,1887年設臺南府後,臺灣府縮小管轄範圍至臺灣中部,並將其事務轉移至福建臺灣承宣布政使司。 臺灣府的主官為臺灣知府,建省前後分別受臺灣道、福建臺灣布政使及福建臺灣巡撫等官職制約。1895年,臺灣被清朝政府依照《馬關條約》割讓予日本後,臺灣府不再設置。.

52 关系: 基隆廳埔里社厅南臺灣卑南廳宜蘭縣 (清朝)安平县中臺灣乾隆康熙府 (行政区划)彰化縣 (清朝)嘉庆嘉義縣嘉義縣 (清朝)光绪福建省福建臺灣巡撫福建臺灣布政使福建臺灣省福建臺灣承宣布政使司衙門马关条约諸羅縣鳳山縣 (臺灣)臺南市臺南府臺中市臺廈道臺北府臺灣臺灣中部臺灣府知府臺灣縣 (1684年-1887年)臺灣縣 (1887年-1895年)臺灣總督府臺灣省臺灣道臺灣清治時期臺灣日治時期苗栗縣苗栗縣 (清朝)雍正雲林縣 (清朝)恆春縣淡水廳淡水縣澎湖廳朝廷新竹縣 (清朝)敕書...承天府 (臺灣)总督 扩展索引 (2 更多) »

基隆廳

基隆廳,原淡水廳雞籠所屬,為台灣清治時期暨台灣日治時期行政區劃。 1876年1月16日(清光緒元年12月20日)沈葆楨奏請新設臺北府,設立時將淡水廳分割成淡水縣、基隆廳與新竹縣而來《臺灣文獻叢刊》〈臺灣輿地彙鈔〉,台灣省文獻委員會(今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台北:台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96年重印,第113-116頁,《清朝續文獻通考》卷315,劉錦藻,〈臺灣省輿地考〉乙文,隸屬於臺北府之下;1893年人口約88,000人。此行政區劃名稱持續至1895年4月17日《馬關條約》簽定,清朝將台灣割讓予日本,台灣總督府將「臺北府基隆廳」改設「台北縣基隆支廳」為止,所轄範圍約為今基隆市及基隆北海岸以及新北市的汐止區等區域。 日本明治三十四年(1901年),臺灣總督府再設基隆廳,明治四十二年(1909年)則再併入臺北廳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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埔里社厅

埔--社厅,又称埔里厅,清朝的厅。 光绪元年(1875年)置厅,厅治設今埔里市區,也就是後來台灣總兵吳光亮任內,於清光緒3年(1877年)建造的大埔城,辖属台湾府。其辖境涵蓋整個埔里盆地群,相当于浊水溪以北,火炎山、北港溪以南,集集稜脈以西,西塔山以东地区;1893年時人口約16,000人。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日本統治台湾后废,改設埔里社支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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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臺灣

南臺灣,為臺灣南部簡稱。關於南臺灣的範圍定義有許多種,但主要通指臺灣南部地區。臺灣話諺語「頂港有名聲,下港有出名」中常稱的「下港」亦意指南部或南臺灣地區。以高雄市與臺南市兩大都會區組成雙核心結構的區域核心,並形成臺灣第三大的高雄都會區及第五大的臺南都會區,並擁有以嘉義市為核心的嘉義都會區等,共計三個都會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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卑南廳

卑南廳(1875年-1887年),是臺灣清治時期的一個厅。 1875年(光緒元年)創立之際,轄區北至東澳溪,南至八磘灣),西至中央山脈分水嶺,約當今之臺東縣、花蓮縣、宜蘭縣南部及屏東縣東南部一小塊地區。 1887年(光緒十三年),臺灣建省,卑南廳升格為臺東直隸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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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 (清朝)

宜蘭縣(1876年-1895年),是臺灣清治末期的一個縣級行政區劃。1876年1月16日(清光緒元年12月20日)創立臺北府下轄設立《臺灣文獻叢刊》〈臺灣輿地彙鈔〉,台灣省文獻委員會(今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台北:台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96年重印,第113-116頁,《清朝續文獻通考》卷315,劉錦藻,〈臺灣省輿地考〉乙文,係由原噶瑪蘭廳改制而成,轄區北界不變,南邊則與新成立的卑南廳以東澳溪為界,約當今之宜蘭縣北半部,即蘭陽平原地區。1893年人口約114,000人。 1895年(光緒二十一年),臺灣依《馬關條約》割讓予日本,宜蘭縣廢止。 但1897年–1920年之間,日本殖民政府曾設宜蘭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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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平县

安平县位于中国河北省中南部,是河北省衡水市下辖的一个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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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臺灣

中臺灣是臺灣中部的簡稱。其為臺灣西部平原的起始地帶,是臺灣的農業重鎮,同時也是臺灣中小企業與精密機械最重要的聚集地,巨大機械(捷安特)、臺中精機、寶成集團、漢翔航空工業等知名企業均以臺中市為根據地,並形成全國第二大的臺中彰化都會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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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

乾隆(z;,公元1736年至1795年)为中国清朝第六位(入關後第四位)皇帝清高宗弘历的年号。庙号“清高宗”,谥“纯皇帝”。清属蒙古尊其为腾格里特古格奇可汗。卒于嘉庆四年(1799年)葬于清东陵中的裕陵。 乾隆帝是执政时间第二长的中国皇帝,仅次于其祖父康熙帝;乾隆帝25岁登基,在位六十年,為尊敬其祖父康熙,提前讓位於嘉慶帝,之后任四年太上皇,实际行使国家最高权力长达六十四年。 嘉庆帝登基后改元嘉庆,但宫中仍用“乾隆”年号,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万岁爷进药底簿》封皮上书“乾隆六十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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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

康熙(a;,公元1662年至1722年)为中国清朝入關後第二位皇帝——清圣祖玄烨的年号,前后共61年。 康熙六十一年十一月清世宗即位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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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 (行政区划)

府是东亚的一种行政区划单位。中国自唐朝至民国初年,设置的二级行政区划单位称作“府”。同属东亚文化圈中的日本和韩国则使用“府”作为一级行政区单位。另外,府亦是泰國的第一級行政區(จังหวัด,changwat)的译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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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 (清朝)

彰化縣為臺灣清治時期自1723年(雍正元年)至1895年(光緒二十一年)之間存在的一個行政區劃,1893年時人口約262,000人。臺灣日治時期原計畫設置「臺灣縣彰化支廳」接管此行政區,但後來一度改為「臺灣民政支部鹿港出張所」,後改「臺中縣鹿港支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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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庆

嘉庆(p;;公元1796年至1820年)为滿洲清朝第七位(入關後第五位)皇帝清仁宗颙琰的年号,公元1796年37歲(虛歲)即位,前后共二十五年。 嘉庆二十五年八月清宣宗即位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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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縣

嘉義縣是臺灣的縣,位於臺灣本島西南部,全境環繞嘉義市,西邊濱臨臺灣海峽,東邊以阿里山山脈以及玉山主峰接壤,東北邊與南投縣相鄰,南邊以八掌溪與臺南市相鄰,東南邊與高雄市相鄰,北邊以北港溪、石龜溪與雲林縣相鄰,北回歸線通過縣境南部。縣治位於太保市,嘉義縣內轄有2市、2鎮、14鄉(含1個山地鄉),共有18個鄉鎮市。境內的民雄鄉、水上鄉、中埔鄉及太保市為嘉義都會區的衛星城市。 嘉義縣古名「諸羅縣」(Tsu-lô-kuān),地處嘉南平原,為重要農業產區。境內水利建設堪稱完備,土地肥沃,以農產聞名,沿海地區為重要漁業產區,為國內重要產地,加以阿里山的森林資源,曾盛極一時。經時代變遷,阿里山成為國際著知名的觀光風景區、縣內之國立故宮博物院南部院區則為國際知名的博物館、高跟鞋教堂為獲得金氏世界紀錄之全球最大高跟鞋形建築。觀光業、工業及農漁業皆為縣內重要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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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縣 (清朝)

嘉義縣是清朝在臺灣所設的行政區劃之一,是乾隆五十二年(1787年)時為嘉獎林爽文事件中縣民力守縣城之事而將諸羅縣更名而來。 嘉義縣成立後轄域仍有所調整,但仍維持到割臺時才被日本政府規劃改制成「臺南縣嘉義支廳」(實際上臺灣南部的臺南府城被日軍所控制時已改制臺南民政支部嘉義出張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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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绪

光緒(a;;公元1875年至1908年)為清朝第十一位皇帝載湉的年号,前後三十四年。同治、光緒兩朝,常被合稱為同光,如同光體、同光中興。 光绪三十四年十月溥仪即位之初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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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

福建省(Hók-gióng;Hok-kiàn;Fuk-kien),簡稱閩,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東南沿海的一个省,省会福州。东西最寬約為480公里,南北最長約為530公里,陆域面积12.4万平方公里。東北與浙江省毗邻,西、西北與江西省接界,西南與廣東省相連,东隔臺灣海峽與臺灣相望。福建省下辖1个副省级城市和8个地级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 福建地理特点是“依山傍海”。福建多山,全省山地丘陵面积约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90%;这些山地多为森林所覆盖,使得福建的森林覆盖率达62.96%,居全国第一。福建的大陆海岸线长度居全国第二位,海岸曲折,岛屿众多。而且由于福建位于东海与南海的交通要冲,是历史上海上丝绸之路、郑和下西洋的起点,也是海上商贸集散地,和中国其他地方不同,福建沿海的文明是海洋文明而内地客家地区是农业文明。《福建统计年鉴2007》,中国统计出版社,第一章《综合》:基本省情 福建经济总量位居全国第10位,是中國经济发展最快的省份之一。2014年12月12日,国务院决定设立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州片区共31.26平方公里、平潭片区共43平方公里,厦门片区共43.78平方公里),继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后,中国第二批三个自由贸易试验区之一。福建旅游资源丰富,有武夷山、鼓浪屿、清源山、太姥山等自然风光和土楼、安平桥、三坊七巷等人文景观。 福建的民族组成比较单一,汉族占总人口的97.84%,畲族为最主要的少数民族,占总人口1%,还有少量回族、满族等,其它民族人口多为近现代迁居而来,比重极小。福建汉族内部语言文化高度多元,分化成多个族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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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臺灣巡撫

福建臺灣巡撫,光緒帝1885年敕設臺灣為行省,1887年正式建省,巡撫為臺灣省的臺灣西部最高地方統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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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臺灣布政使

福建臺灣布政使,清朝官職,簡稱臺灣布政使,光緒十三年(1887年)臺灣建省後設立。 臺灣布政使實為清治時期之臺灣內政最高官員。就管轄內容而言,大約承襲建省前的臺灣府知府統轄事務。 臺灣布政使司所屬官署衙門為隸屬於福建臺灣省的福建臺灣布政司,官秩從二品,而布政使也上受臺灣省內的按察使銜分巡臺灣兵備道及福建臺灣巡撫制約。光緒二十一年(1895年),臺灣被清朝割讓予日本後,福建臺灣布政使予以裁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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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臺灣省

福建臺灣省(v)為大清帝國在1885年至1895年間存在的一個行省,管轄原福建省的臺灣府和臺北府,一般以「臺灣省」俗稱,史稱「臺灣建省」。這是第一個專為臺灣設置的省級行政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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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臺灣承宣布政使司

福建臺灣等處承宣布政使司簡稱臺灣布政使司或臺灣布政司,成立於光緒十三年(1887年);臺灣正式建省後。臺灣布政使司實為清治時期此階段之臺灣省的最高財政、民政統治衙門,隸屬於建省後的福建臺灣省。並兼管轄臺灣府事務。 台灣布政使司主官為福建台灣布政使,上受按察使銜分巡台灣兵備道及福建台灣巡撫制約。1895年,臺灣被割讓予日本後,臺灣布政司予以裁撤廢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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衙門

衙門,本作牙門,又稱官衙,為中國乃至東亞古代對官署的稱呼,內有地方官員負責審理案件,衙門中的衙門差役就是協助地方官員搜查証據及逮捕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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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条约

《马关条约》为大清帝國與大日本帝国於1895年4月17日(清光绪二十一年三月二十三日、日本明治二十八年)在日本山口縣赤間關市(今山口縣下關市)签署的条约,原名《马关新约》,又称《中日講和條約》,日本方面稱為《下关条约》或《日清講和條約》。清廷代表为欽差頭等全權大臣李鸿章和欽差全權大臣李经方,大日本帝國政府代表为首相伊藤博文和外務大臣陆奥宗光。該條約的签署,标志着甲午战争的结束,並導致割讓臺灣、澎湖、遼東半島予大日本帝國,造成往後50年的台灣日治時期,遼東半島割讓後因三國干涉還遼未成。條約中文原本現典藏於臺北國立故宮博物院,日文原本則藏於東京國立公文書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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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羅縣

諸羅縣(閩南語:Tsu-lô-Kuān)為臺灣清治時期之行政區劃,1683年明鄭滅亡,經施琅力陳,次年(1684年)4月正式設立臺灣府,隸屬於福建省,並將明鄭時期承天府、天興州、萬年州的行政區域略加調整,改為諸羅縣、臺灣縣、鳳山縣三縣。而諸羅縣承繼了原天興州的善化里、新化里、永定里、開化里等四里。 諸羅縣得名於平埔原住民洪雅族的諸羅山社(Tirosen),諸羅知縣署設於開化里之佳里興(今臺南市佳里區境內),轄區與明鄭時期的天興縣(州)相同,東至大龜佛山,西至大海,南至新港溪與臺灣縣交界,北至雞籠城。 1704年(康熙43年),縣治自佳里興遷移諸羅山,即今嘉義市。 1721年4月爆發朱一貴事件,事件平息後,有鑑於諸羅地方遼闊,鞭長莫及,1723年(雍正元年),割虎尾溪以北增設彰化縣、淡水廳。 1787年(乾隆52年),將諸羅縣改名嘉義縣,縣治諸羅山亦同時改名嘉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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鳳山縣 (臺灣)

#重定向 鳳山縣 (清治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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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

臺南市是中華民國的直轄市,位於臺灣西南部的都市,其西面臨臺灣海峽、東面臨阿里山山脈、北面與嘉義縣鄰接 、南面與高雄市鄰接。面積約2,191.65平方公里,為平原區比例最大,地形最平緩的城市,設籍人口約188.5萬人,為中華民國六個直轄市之一。臺南市區的建城歷史可上推至1620年代,為臺灣最早建立的城市。爾後從荷治時期到清治末期將巡撫衙門遷至臺北為止,臺南一直都是臺灣的首府,遂有「古都」之稱;清代設臺灣府治於此得名「府城」,臺南市在19世紀時為臺灣的政治、經濟、金融中心。現今則為南臺灣學術、教育之中心,包括中央研究院、國家圖書館、科學園區南部分址均位在臺南。依據平面媒體民調,台灣縣市競爭力排名,臺南市已連續3年高居全台第二名。現以小吃、夜市商圈、旅遊度假、古蹟文化、娛樂流行吸引觀光人潮。並以宜居、樂活城市著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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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府

臺南府(Tâi-lâm-hú),是清代臺灣的一個府,光绪十三年(1887年)台灣建省,清廷設福建台灣巡撫治理台灣。福建台灣巡撫受閩浙總督節制,治理轄下二府(臺灣府、臺北府)八縣五廳。 建省後調整行政區劃,自臺灣府勻撥地境,增設臺南府成為三府十一縣四廳一州,於官署方面,臺南府設置臺南府知府等官員,府治位於安平縣(今臺灣台南市),轄境大約為現今的嘉義縣、嘉義市、臺南市、高雄市、屏東縣、澎湖縣。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甲午戰爭清廷戰敗簽訂《馬關條約》割讓台灣,同年5月日本重訂台灣行政區劃為三縣一廳,臺南府遂告廢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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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

臺中市是中華民國的直轄市,臺灣三大都市之一,位在臺灣中部,是臺灣中部唯一的直轄市。臺中市中央為臺中盆地,是臺中市的人口稠密區。台中市與周邊相對的地理位置上,北與臺灣省苗栗縣、新竹縣接壤,南與臺灣省彰化縣、南投縣為鄰,東隔中央山脈與臺灣省花蓮縣相鄰,東北有中央山脈和雪山山脈之分水嶺毗鄰臺灣省宜蘭縣,西望面臨臺灣海峽。總面積約2,215平方公里,設籍人口279.4萬人,為臺灣人口排名第二的城市,也是「臺中都會區」的核心都市。2016年GaWC所公布之世界級城市名單中,臺中市列為Gamma-等級之城市,在臺灣入榜城市之中排名第二位,為臺灣重要的國際都市。 「台中」意即「台灣之中央」,名稱係始於日治時期,是台灣的地名之中最晚出現的名稱。在台灣清領時期臺中開始出現聚落,城市雛形則是在台灣日治時期市區改正後形成,。日治時期因日人刻意打造一座現代化城市,以市區改正政策將早期市區規劃整然有致,整治流經市區的綠川和柳川,植有柳樹,幽靜美麗,彷若京都鴨川,而有「台灣的京都」之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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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廈道

台廈道為1684年至1727年清朝管辖台灣的行政區名稱、最高地方政府官署、或實際地方統治者官職簡稱,1727年之後台廈道分出台灣道,最大差別是台灣與福建廈門地區分治而管轄,道署衙門也從廈門移至臺南。 在行政區劃或官署名稱方面,台廈道所屬區劃之道,為清朝特殊行政區劃,行政區域地位介於省與府之間,而台灣清治時期這段時間,台廈道正屬福建省所管轄,地位位階為略低於福建省,但高於府,如泉州府或漳州府的建制。 台廈道亦為這階段台灣統治者的官職簡稱,而全名為福建分巡臺灣廈門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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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府

臺北府為清廷於光緒元年12月20日(西元1876年1月16日),沈葆禎奏請在臺灣島北部設置之官署及行政區劃《臺灣文獻叢刊》〈臺灣輿地彙鈔〉,台灣省文獻委員會(今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台北:台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96年重印,第113-116頁,《清朝續文獻通考》卷315,劉錦藻,〈臺灣省輿地考〉乙文。於官署方面,臺北府設置臺北府知府等官員,衙門地點則位於臺北城內,與臺灣巡撫衙門、臺灣布政使司衙門,淡水縣知縣衙門比鄰。(今臺北中山堂附近)。另外,於行政區劃方面,則為臺灣道之下,與臺灣府並立之區劃。1885年,臺灣建省後,臺北府轉為隸屬「福建臺灣省」之下,也是清朝218個府建制之一。轄區涵蓋今日之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宜蘭縣、新竹縣及新竹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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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

臺灣,舊稱福爾摩沙,是位於亞洲東部、太平洋西北側的島嶼,地處琉球群島與菲律賓群島之間,西隔臺灣海峽與中国大陆相望,周圍從3點鐘方向以順時鐘排序分別為太平洋(菲律賓海)、巴士海峽、南海、臺灣海峽、東海所環繞,為東亞島弧中一島。面積約3.6萬平方公里,為世界第38大島嶼,其中七成為山地與丘陵,平原則主要集中於西部沿海,地形海拔變化大。因北回歸線貫穿,氣候介於熱帶與亞熱帶地帶之間,北回歸線以北為副熱帶季風氣候、以南為熱帶季風氣候,自然景觀與生態系資源相當豐富而多元。全島現今人口約2,331萬人,超過七成集中於西部的五大都會區,其中以行政中心臺北為核心的臺北都會區最大,總人口達700萬。族群構成以漢族、原住民族為兩大民族:原住民族由多個屬於南島民族的部族組成,漢族則依民系及移民年代的不同而分為河洛(閩南)、客家與外省族群,其中河洛為臺灣最大族群。 臺灣自古為原住民族世居之地,台湾原住民在17世紀中葉來自中國大陸的漢人移民潮開始前居於主體民族地位;但隨著漢族不斷移入、持續向內陸開墾、以及與平埔族原住民通婚,漢族遂取代原住民族成為臺灣的最大民族。自有信史記錄以來,歷史上曾經歷大肚王國、荷西時期、明鄭時期、滿清時期、日本時期等多次政權遞嬗,最近一次為1945年10月後由中華民國統治。1949年兩岸分治後,中華民國的有效統治範圍限縮至臺澎金馬與部分南海島礁,臺灣自此實質上成為中華民國的主要領土,並延續至今。 歷經1860年臺灣開港以來至日治時期所打下的現代化基礎、以及中華民國政府遷臺後運用美援所進行的一系列的經濟建設,臺灣自1960年代起在經濟與社會發展上突飛猛進,締造舉世聞名的「臺灣奇蹟」,名列亞洲四小龍之一;之後在1990年代躋身已開發國家之列,目前無論人均所得或人類發展指數均具世界先進國家水準。臺灣擁有蓬勃的製造業及尖端科技,在半導體、資訊科技、通訊、電子精密製造等領域執牛耳。貿易方面主要透過高科技產業賺取外匯,經濟發展上以高科技產業與服務業為中心,亦朝向文化產業及觀光業發展。 隨著解嚴以來政治上的自由化與民主化,以泛藍與泛綠為首的政黨政治、統一與獨立議題、以及公民社會的形成,臺灣逐漸捨棄過往戒嚴時代形塑的中國史觀,發展出臺灣主體性與多元文化主義,使得臺灣文化呈現多元並立、兼容並蓄的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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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中部

#重定向 中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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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府知府

臺灣府知府又名臺灣知府,在台灣清治時期與建省前為台灣清領區之地方父母官,官秩從四品。受上級臺灣道管轄監督,另則制約同知、巡檢、縣丞。清帝國台灣知府衙門在今天台南市赤崁樓旁(今稱「府廟」),台南市又稱作「府城」。 1875年,為了加強防務,台北設府,至此,台灣知府非管轄台灣全境的地方統治者。1885年間台灣行政區劃重新規劃,台灣府升格建省後,台灣府轄區驟地縮小,變成只涵蓋台灣中南部縣份或中部四縣市之建制。台灣知府不再成為清領區最高行政官僚,而是由福建台灣布政使取代。也就是,布政使其實是升格後的台灣知府,而建省後的台灣知府建制與管轄範圍區域已與建省前大相逕庭。事實上,知府升格為布政使,才是台灣西部正式建省的象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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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縣 (1684年-1887年)

臺灣縣,1684年設立於今臺南市南部,為臺灣府首縣,隸屬福建省。1887年臺灣建省,另於臺灣中部新設臺灣縣,原臺灣縣改稱安平縣。1893年時人口約196,0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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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縣 (1887年-1895年)

臺灣縣是台灣清治時期的行政區劃。1887年,台灣改制行省,省城預定擇於原彰化縣橋仔頭(今臺中市南區國光路到臺中路之間),並於省城所在地新設臺灣府及臺灣縣,原臺灣府改稱臺南府,原臺灣縣改稱安平縣。台灣縣管轄範圍是今臺中市、南投縣部分。1893年人口約215,0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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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總督府

臺灣總督府(/Government of Taiwan「總督府所屬英譯名稱ニ關スル件」(1896年09月19日),〈明治二十九年乙種永久保存第七卷〉,《臺灣總督府檔案》,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典藏號:00000076007。/Taiwan Government/Government of Formosa)是臺灣日治時期的最高統治機關,設於1895年,首長為臺灣總督。其組織特色為「總督專制」,由臺灣總督總攬行政、立法、司法等大權。不管1896年發布的《六三法》及後來1906年《三一法》或1921年《法三號》,臺灣日治時期的地方政體皆採委任立法制度,總督府為當然之中央機關。而一般政策形成過程,通常是由總督府的技術官僚制定法律政策後,即授權臺灣總督以「總督府令」命總督府各級單位、所轄官署或地方政府執行政策。也因此,總督府轄下機關、尤其是地方行政機關的政策實行深具人治色彩,所有行政官員皆只以執行法律及管理行政為主要事務,各級地方行政機關缺乏自主。另外,地方行政基層係以警察為中心,除了一般治安維護外,舉凡政治思想、結婚生子、戶口管理,還有鴉片管理、公共衛生、徵收稅金、物資分配、地政調查等,均是警察的業務。 臺灣總督府的辦公廳舍位於臺北州臺北市文武町一丁目,即現在的中華民國總統府建築,現今已列為中華民國國定古蹟。該建物自1912年6月1日開工,歷時8年興建,於1919年3月完工,耗費281萬日圓;而對臺統治最重要的象徵「台字紋章」,當年則由莊頭北工業創辦人莊庚戌親自開模銅鑄。該建築完工前,臺灣總督府是使用清代原布政使司衙門西側籌防局為辦公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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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省

臺灣省,簡稱「臺」,是中華民國已虛級化的省份,全省劃分為11縣、3市,範圍為臺灣本島(不含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等6個直轄市)、澎湖群島,以及鄰近臺灣本島之離島。全省面積佔中華民國實際控制國土面積的69.38%,而人口則佔總人口的30.68%。 臺灣之建省,可追溯至大清光緒13年(1887年)成立的福建臺灣省。中華民國臺灣省於民國34年(1945年)設立時,其範圍包含了臺灣全島及離島與澎湖列島。民國87年(1998年)12月20日起,臺灣省政府因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而成為中央政府的派出機關,正式凍省(虛級化)。民國99年(2010年),因五都改制,使基隆市變成該省的外飛地,因此也是該省自民國38年(1949年)底國府遷臺以來,第一個在同一塊陸域土地上擁有飛地的省份。其中彰化縣為該省第一大縣、新竹市為該省第一大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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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道

臺灣道為1727年-1885年清代臺灣212年間的最高官衙之一,另外還有臺灣府,而後者才是正式的清代行政區劃。「道」,本是清代的「省」(福建省)之派出機構,不算是正式地方行政區劃,所以清代臺灣前期,福建省管轄的臺灣府,才算是清代臺灣的正式行政區劃。但清中後期,「道」的權力漸增,全清朝內地各省轄區的各「道」皆然,「道」逐漸成為介於清代的「省」與「府州」之間的新一層「準行政區劃」,這不獨臺灣道為特例,然而臺灣道也因此逐漸凌駕於臺灣府之上,但同樣都還是受福建省節制管轄。 臺灣道前身為1684年—1727年的臺廈道。1885年臺灣建省,但因為福建與臺灣仍有相當密切的行政體系關係,因此臺灣省的正式名稱仍為「福建臺灣省」。然而臺灣建省後,臺灣道的編制仍在,所以也曾造成淮軍系的臺灣巡撫劉銘傳與湘軍系的臺灣道道員劉璈彼此不合,相互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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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清治時期

臺灣清治時期是指臺灣及澎湖由清朝統治的時期,在台灣歷史上又稱作清領時期、清據時期,從1683年清廷派施琅發兵攻滅南明勢力明鄭王朝起,至1895年《馬關條約》割讓予日本為止,共212年,為台灣歷史到目前為止持續時間最長的分期。 清朝初期繼承明朝的觀念,視台灣為化外之地,未入版圖,明鄭王朝末任君主鄭克塽降清以後,康熙對台灣棄守問題詢問朝中官員;而朝中官員對於台灣是否收入版圖,分成兩派。反對收入版圖的官員認為:台灣遠在海外,人口稀少,防守不易,不如放棄台灣,只保留澎湖做為東南諸省的軍事屏障,把台灣島上的移民全部遷回中國大陸;贊成收入版圖官員中,以征台將領施琅的意見最為有力,認為:台灣土地肥沃,從戰略的角度來看,可以擔負起防衛東南各省的戰略位置,避免台灣再度成為反清復明的基地,即使需耗用國家經費,也應保住台灣。1684年,康熙在統整思考兩派意見後,接受施琅等贊成派官員意見,決定將台灣納入版圖。 清朝將台灣納為領土後,最初劃為福建省的一部分,對台灣並不積極治理,導致台灣作為法外之地,動亂頻仍;清朝禁止人民移民台灣,然而偷渡者絡繹不絕,也禁止原漢通婚,但對平埔族人採取強制漢化的政策。平埔族人若不接受漢化,除了課以重稅之外,每年還必須強制勞役。在這種殖民政策之下,經過大約一世紀的1770年代,平埔族幾乎全部被漢化了,失去了自己的語言與文字,成為今日台灣人的祖先之一。1874年發生牡丹社事件後,使清廷體認到台灣的重要性,自此開始進行增設府縣、經濟現代化等積極建設,並於1885年將台灣建省。由於甲午戰爭的失敗,清廷在1895年4月與日本簽訂《馬關條約》,將台灣永久割讓給日本。歷經臺灣民主國的短暫抵抗後,台灣在同年6月進入五十年的日本統治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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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日治時期

#重定向 台灣日治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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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

苗栗縣(官方中文羅馬字名稱:Miaoli County,Biâu-le̍k-koān;hlhp),是中華民國臺灣的縣,有山城之別稱,於臺灣本島中部,東倚雪山山脈,西濱臺灣海峽,北部中港溪地帶與新竹縣市接壤形成竹苗生活圈,南部大安溪地帶與臺中市相鄰互動頻繁,領域範圍雖然方整適中,但由於地勢崎嶇多山地阻隔,交通廊道受限而各鄉鎮交流不易,在發展上有諸多挑戰。 在地緣關係上,苗栗縣介於臺灣本島的中部與北部交界地帶,不同的單位會依據其需求而將本縣歸屬到中部或北部。例如行政院國發會將本縣劃歸為臺灣中部區域;而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則將本縣劃歸為臺灣北部區域,此外本縣於2006年1月時加入「北臺區域發展推動委員會」,並簽署了《北臺區域合作宣言》,2016年1月則與中部縣市簽署《中彰投苗區域治理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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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 (清朝)

苗栗縣(1887年-1895年),是臺灣清治末期的一個縣。 1887年(光緒十三年)創立之際,係由原新竹縣南半部拆分而出,轄區北至中港溪的支流南港溪,南至大甲溪,東至大甲溪、蘭陽溪分水嶺,約當今之苗栗縣的大部分地區及臺中市北半部;1893年時人口約71,000人。1895年(光緒二十一年),臺灣依《馬關條約》割讓予日本,苗栗縣廢止。 當時苗栗縣轄三個堡: 苗栗一堡(又稱「苗栗堡」,設本縣前原名「竹南二堡」)。 苗栗二堡 (又稱「通霄堡」,設本縣前原名「竹南三堡」)。 苗栗三堡 (又稱「大甲堡」,同前,原名「竹南四堡」)。 清朝的苗栗縣衙門,則設在今日苗栗市的苗栗縣苗栗市建功國民小學內。當時朝廷原計劃建苗栗縣城,但來不及完工落成,進入日治時期時,未完工的苗栗縣城,馬上被日本殖民政府拆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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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正

雍正(p;,公元1723年至1735年)为中国清朝入關後第三位皇帝清世宗胤禛的年号,前后共13年。因為雍正帝之前曾被封雍親王(v),即位後採用雍正一詞,除取其名「禛」之諧音外,亦有正統、名正的意思,以辟民間奪位的謠言。 雍正十三年八月清高宗即位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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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 (清朝)

雲林縣(1887年-1895年),是臺灣清治末期的一個縣級行政區劃。1887年(光緒十三年)創立之際,原嘉義縣北半部拆分而出,轄區北至濁水溪,南至牛稠溪(今北港溪),東至中央山脈分水嶺,約當今之雲林縣全部及南投縣南半部。 1895年(光緒二十一年),臺灣依《馬關條約》割讓予日本,雲林縣廢止。 雲林縣的縣治最初設在沙連堡林圯埔近郊的九十九崁雲林坪(今南投縣竹山鎮)上,故將縣名取作雲林縣,但後來由於交通等因素,於光緒十九年(1893年)將縣治移到了斗六門(今雲林縣斗六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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恆春縣

恆春縣(1875年-1895年),臺灣清治時期縣名。清朝光緒元年(1875年),拆分鳳山縣率芒溪以南之地置恆春縣,治今臺灣屏東縣東南恆春鎮,屬臺灣府。光緒十三年(1887年)改屬臺南府,同年恆春知縣周有基將紅頭嶼(蘭嶼)併入清帝國版圖,隸屬恒春縣。1893年時人口約兩萬人。 光緒二十一年(1895年)隨馬關條約簽訂,清國將臺灣割讓給日本,臺南府改稱臺南縣,恆春縣改稱恆春支廳。 恆春轄區主要範圍為今屏東縣枋寮鄉以南之恆春半島(枋山鄉、車城鄉、恆春鎮、滿州鄉、牡丹鄉、獅子鄉)及臺東縣蘭嶼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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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水廳

淡水廳,初設於1723年(雍正元年),為台灣清治時期的行政區劃,北台灣政經中心,將原諸羅縣轄區虎尾溪以北設彰化縣,同時設置臺灣府淡水捕盜同知負責稽查北路,兼督捕務。1731年(雍正9年),始正式分割大甲溪以北至雞籠劃為轄區,專歸淡水同知管理,改官職為台灣府淡水撫民同知。 淡水廳隸屬於台灣府,廳治初期暫設於彰化縣的彰化縣城,1731年遷至同縣的沙轆(今沙鹿區),1733年(另說1756年)始遷入廳治竹塹城(今 新竹市),自此之後,竹塹城成為北台灣政經文化教育的中心。廳城初期並無城牆,僅在四週遍植莿竹。1806年,因民亂之故築起土圍。1829年建成磚石城垣,名為淡水廳城,又名竹塹城。 淡水廳首長為台灣府淡水撫民同知,不得攜眷,任滿昇轉。職責明定為上承欽部憲件,下理錢糧,清丈土地,治刑補盜。1876年1月16日(清光緒元年12月20日)以台北艋舺地方增設台北府,管轄大甲溪以北直達後山,而原淡水廳以頭重溪為界,以北至遠望坑新設淡水縣為台北府首縣,以南至大甲溪為界。竹塹城地方,改設新竹縣,淡水廳終止,歷時14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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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水縣

淡水縣為台灣清治時期之台灣行政區劃之一。另外, 在台灣接管計劃綱要地方政制中,淡水縣也是國民政府計劃在台灣設立的行政區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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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廳

澎湖廳是台灣清治、日治時期的厅,轄域為今澎湖縣。雍正5年(1727年)應閩浙總督高其倬之請,原附屬於台灣縣之澎湖設立澎湖廳,隸屬福建省台灣府管轄,光緒11年(1885年),台灣建省,於台灣中部新設台灣府(中路),原台灣府(南路)改稱台南府,澎湖廳仍屬之。 1895年日治後台灣總督府改清領時期「府」為「縣」,府轄「縣(廳)」為「支廳」,但澎湖廳仍維持建制直屬總督府管轄,並一度更名澎湖島廳,1897年5月3日實施六縣三廳之際恢復原名。直至大正9年(1920年)與阿猴廳(今屏東縣及旗山地區)及台南廳一部份(今高雄市及岡山鳳山地區)合併為高雄州設立澎湖郡,大正15年(1926年)再獨立復設置澎湖廳,1945年二戰結束前共管轄二支廳。 澎湖在日治時代有「帝國的南方鎖鑰」之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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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廷

朝廷指中國、日本等漢字文化圈國家,在皇帝制度下對宮廷、中央政府等统治机构的總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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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 (清朝)

新竹縣(1876年-1895年),是清朝在臺灣所設的行政區劃之一,係1876年1月16日(清光緒元年12月20日)沈葆楨奏請新設臺北府,設立時將淡水廳分割成淡水縣、基隆廳與新竹縣而來《臺灣文獻叢刊》〈臺灣輿地彙鈔〉,台灣省文獻委員會(今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台北:台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96年重印,第113-116頁,《清朝續文獻通考》卷315,劉錦藻,〈臺灣省輿地考〉乙文,而原淡水廳治竹塹位於此縣境內,故沿用為縣治。 新竹縣剛成立時,北以頭重溪(屬社子溪水系)土牛溝與淡水縣為界,南以大甲溪與彰化縣為界,相當於今天臺灣桃園市西部、新竹縣市、苗栗縣、臺中市大甲溪以北地區。 光緒十五年(1889年),新竹縣南邊劃出苗栗縣,兩者大致以中港溪支流南港溪為界。1893年時人口達157,000人。 光緒二十一年(1895年)乙未割臺之後,該縣被日本政府規劃改制成臺北縣新竹支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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敕書

敕書今簡作敕(異體字簡稱:勅、勑、飭)是君主制國家的一種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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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天府 (臺灣)

承天府(1661年-1683年)是台灣明鄭時期的行政單位,由南明延平王鄭成功打敗荷蘭東印度公司後所設立。承天府衙門置於赤崁樓,主官為承天府府尹。1683年台灣鄭氏投降清朝後,清朝廢除承天府,改臺灣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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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督

总督是明、清兩代地方行政區域中實際或名義上的最高行政長官的一種官職。在清代,總督多被尊稱為督憲、制軍或制臺。總督一職最初僅是朝廷派往地方進行軍事巡查的虛職,到清代變成常駐地方的封疆大吏。越南阮朝也模仿清朝的職官制度,設有總督一職。 在西方羅馬帝國時代,也設有與清朝總督職能相類似的職務——「rector provinciae」,漢語一般也翻譯為「總督」,後來西方列強對外殖民的時候,在殖民地上設置的最高行政長官在漢語中往往也譯為「總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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