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正在努力恢复Google Play商店上的Unionpedia应用程序
传出传入
🌟我们简化了设计以优化导航!
Instagram Facebook X LinkedIn

自由民權運動

指数 自由民權運動

自由民權運動,是在日本明治時代發生的一場政治及社會運動。自1874年民撰議院設立建白書遞交以來,該運動的分子就向明治政府提出一系列開設議會、減免地租、修改不平等條約、保障言論自由與集會自由等等的要求。直至1890年帝國議會開設後,該運動仍繼續。.

目录

  1. 34 关系: 士族大隈重信左院不平等条约帝國議會中江兆民三大事件建白運動人权五日市憲法井上馨伊藤博文征韓論地租國會期成同盟副島種臣社會運動草根西南戰爭駐日盟軍總司令言論自由高知县议会資產階級集會自由板垣退助死刑民主化民撰議院設立建白書江藤新平明治明治天皇明治政府日本日本国宪法

  2. 1880年代日本
  3. 二戰前日本政治
  4. 日本政治组织
  5. 民主運動

士族

士族可以指:.

查看 自由民權運動和士族

大隈重信

大隈重信(),幼名八太郎,是日本武士(佐賀藩藩士)、政治家、教育家。從一位大勳位侯爵。曾任參議兼財務大臣、外務大臣(第3、4、11、14、29任)、(第13任)、內閣總理大臣(第8、17任)、內務大臣(第30、32任)、貴族院議員。為早稻田大學的創校者,並任該校第一任校長。.

查看 自由民權運動和大隈重信

左院

左院是日本明治時代的立法機構。 1871年,明治政府將太政官拆分為正院、左院、右院三個機構,左院位於正院之下。 左院的成員包括議長、一等至三等議員,以及書記。左院議員的任命權掌握在正院手裡,但左院的決議並不受正院限制。 1875年,左院被廢除,改為元老院。 Category:明治時代政治 Category:日本近現代官制.

查看 自由民權運動和左院

不平等条约

不平等条约是指在签订条约的国家多方中,一方(或多方)以武力或政治施压等手段,胁迫另外一方(或多方)签署的条约,由于缔约双方的谈判地位不对等,导致最后缔结的条约不平等,因此条约通常都会对某一方的国家主权和国家利益产生侵害。不平等条约通常是停战的条件和结果,为了结束战争而签订的条约即为和平条约。.

查看 自由民權運動和不平等条约

帝國議會

帝國議會可以指:.

查看 自由民權運動和帝國議會

中江兆民

中江兆民()原名中江篤介,號兆民(意思是「億兆之民」),日本明治時代思想家、記者、政治家。中江兆民,一年有半、续一年有半,吴藻溪译,商务印书馆,1979年,出版说明.

查看 自由民權運動和中江兆民

三大事件建白運動

三大事件建白運動,是1887年10月日本片岡健吉在元老院因提交建白書《三大事件建白》而發生的政治運動。與大同團結運動一樣,是自由民權運動後期有關的政治運動。.

查看 自由民權運動和三大事件建白運動

人权

人權(基本人權、自然權利及人類基本權利)指“個人或群體因作為人類,而應享有的權利”。人權的許多價值以強化人的能動性並以普世(或曰普適)原則要求所有人應享有此天赋權利。人權要求“把人當人”,是人的哲學。人權包括生命權、自由權、財產權、尊嚴權及追求幸福的權利。人權是最核心的自然權利,没有人權,就没有自由、平等、民主、宪政和博爱。鉴於人類中資源有限的個體實力不足以防止自身的平等權受到侵犯,甚至被迫放弃这一权利,故而与人权相关联的集体有代为捍卫该集体之外的个体之平等权利的义务。任何集体也享有代为捍卫该集体之内的个体之平等权利的集体权利,但是集体权利不属于人权,更不被允许作为用于限制人权的手段。 1948年12月10日聯合國大會通過的《世界人權宣言》確立了維護和保會是否保障人權的常成為憲法、國際法及國際社會評判的重要規範性價值標准。 在保護人權的法律實踐上,憲法及國際法的界定也存在政治及學術爭議第164頁:...

查看 自由民權運動和人权

五日市憲法

《五日市憲法》,是日本學者在明治初期所撰寫的私擬憲法之一,別稱《日本帝國憲法》。全部共204條,當中有150條觸及基本人權,較偏重國民的權利保障。該憲法由五日市學藝講談會的千葉卓三郎在1881年起草。1968年(昭和43年),由色川大吉在東京都西多摩郡五日市町(即今秋留野市)的深澤家倉庫中發現出來。 該憲法中有關國民權利部分,內容上在當時來說是劃時代的,與現在日本國憲法的內容近似。《五日市憲法》被指定成東京都的有形文化遺產及歷史遺跡,早前由東京經濟大學保管,後來遷至秋留野市的中央圖書館。.

查看 自由民權運動和五日市憲法

井上馨

井上 馨( 天保6年-大正4年)是、幕末以及明治時代时的活跃人物。幼名勇吉、从藩主拜受的名字是「闻多」。号惟精(korekyo)。乃大隈重信内阁先后任外务大臣、农商务大臣、第二次伊藤博文内阁时的内務大臣。从一位大勋位侯爵、元老。.

查看 自由民權運動和井上馨

伊藤博文

伊藤博文(),日本近代政治家,首任日本内阁总理大臣,明治维新元老,中日甲午战争策划者,日本首任朝鲜统监府统监。1909年10月26日,在哈尔滨火车站被安重根击毙。.

查看 自由民權運動和伊藤博文

征韓論

征韓論(日語:せいかんろん,韓語:정한론),在日本幕末至明治初期,當時留守政府的領導者(未有隨岩倉使節團出訪歐美的維新領袖),如西鄉隆盛(學者毛利敏彥認為,西鄉本身並非主張對韓出兵,而是自己作為使節出使韓國,勸其開國,也稱遣韓論。但該觀點遭到了學者田村貞雄等人的反駁)、板垣退助、江藤新平、後藤象二郎、副島種臣等,主張以武力迫使朝鮮半島開國。征韓論背後的目的也在於解決武士於明治維新後,嚴重的失業問題。.

查看 自由民權運動和征韓論

地租

地租是使用土地生產力的報酬。地租是指用以換取佔用土地或提升土地價值的權利所支付的費用,為地主的所得。 在​城市,地租亦是城市土地经济的基本范畴,是城市土地价格形成的基本依据,其来源于土地使用者的超额利润。 地租產生的原因有土地稀少性、收穫報酬率遞減率、土地肥沃度、位置、土地私有制度、人口無限增加等因素所產生。.

查看 自由民權運動和地租

國會期成同盟

國會期成同盟,是1880年(明治13年)日本自愛國社等組織改稱發展而成的組織。藉著這個組織,國會開設運動得以發展成全國性的運動。 在該會中,河野廣中、植木枝盛及岡田健長等人被選為規約編成委員。 category:明治時代.

查看 自由民權運動和國會期成同盟

副島種臣

副島種臣是日本明治时代的政治家和外交官。獲得、伯爵。號蒼海、一一學人,也是有優秀作品的書法家。 其父為佐賀藩的日本國學學者枝吉南濠,將其過繼給同藩的副島利忠成為養子。其兄為日本國學學者。受到父兄的影響,很早就認識到尊王攘夷思想。在弘道館求學,結識江藤新平與大木喬任。 1850年,他加入了以其兄為中心結成的楠公。1852年前往京都遊學。之後他受兄之命,向公卿提出廢除幕府將軍、讓日本統一在天皇之下的意見書。請求他發動佐賀藩兵進入京都,但受到藩主鍋島直正的制止,藩主任命其為藩校的日本國學教師。1867年與大隈重信等人共同脱藩成為勤王志士,但遭逮捕送回佐賀,受到謹慎(閉居家中)的處分。 明治維新後,在1868年加入新政府,1869年成為參議,1871年成為外務卿。1873年作為宮古島民台灣遇害事件處理交涉的日方特命全權公使兼外務大臣前往清朝首都北京進行交涉,進行中日修好條規的交換,並為同治帝的大婚奉上國書。事件交涉過程中,他力爭當時同時向清日雙方朝貢的琉球為日本屬地,質問清朝總理衙門為何不懲辦台番,清朝官員回答:「生番係我化外之民,問罪與否,聽憑貴國辦理。」被其抓住話柄,成為日後發動牡丹社事件出兵台灣的依據。 1884年封為伯爵,1888年受任命為樞密顧問官,1891年到1892年的第一次松方內閣中擔任內務大臣。 1905年1月31日,因腦溢血而去世。.

查看 自由民權運動和副島種臣

社會運動

会运动(Social movement)是一种社會群體行動與政治现象,其基本特征是在于用体制外的策略,来改变现有体制,推動或阻止社會變革。.

查看 自由民權運動和社會運動

草根

草根(Grassroots),或草根阶层,源自英語名詞,是个借詞。指的是在社会阶层中的一般中低收入的平民百姓、群众。他们的个人势力较弱,但是人数众多。这些特征与政府、统治阶级、大型企业或其它社会强手的特征对立。 草根象征着社会低层,但概念和較狹義的無產階級有關但又有別的,即使用這詞語時不指涉特定的職業(藍領),也因為現代普選的推行,不可以用賦稅的多少決定是否資產階級。 草根运动是指一种非常规从低层势力而启发的运动。社会上的变化通常是由有势力实体(如政府)启发或操作的,草根运动在此是指群众启发的运动。同样的在商业领域里,市场中的变化通常是由大型企业领导的,草根运动在此是指由消费者启发的市场变化。 人们将一些由下而上民间组织或非政府组织的群体称为草根组织。也有把非政府的组织称为草根性人民组织。实际上,当这些组织发展到一定程度后,因为大小的要求改为由上而下的领导和管理结构。有时政治组织和企业也利用虚伪草根来传播他们自己利益,比如病毒营销和假草根。 “草根”这一词的应用与发展同互联网时代的到来有着密切的联系,推动了创新形态的变革,创新2.0形态作为知识社会下的草根创新形态进一步推动了社会形态、文化形态的变革,并塑造了社会和文化的草根化进程。。.

查看 自由民權運動和草根

西南戰爭

西南戰爭(日本語:せいなんせんそう,1877年2月—10月),又稱西南戰役、西南之役、西南事變,是發生在今日本熊本县、宮崎縣、大分县及鹿儿岛县地区,以西乡隆盛为盟主的士族藉清君側之名義發動的起事,也是日本至今最後一場內戰。 西鄉自1873年(明治六年)返回鹿兒島後,廣收子弟,設立「私學校」大興教育,傳揚武士道,集結了大批志趣相投之士。作為日本明治維新後對政府施政的一大反對集團,西鄉隆盛時常抗議明治新政府的命令,引發政府的忌恨、迫害,故而被迫起事,並遭到政府全數殲滅。.

查看 自由民權運動和西南戰爭

駐日盟軍總司令

驻日盟军总司令(連合国軍最高司令官;Supreme Commander of the Allied Powers,縮寫SCAP認為是Supreme Command of Allies in the Pacific。),又譯為盟軍最高司令官總司令部、盟軍最高司令部,簡稱盟總或盟總政府,日本又稱總司令部(General Headquarters,縮寫GHQ),是美国远东军司令兼驻日美军总司令麥克阿瑟元帥在日本盟軍佔領時期期间的一个头衔,1951年由李奇微将军接任。1952年,舊金山條約簽訂,日本恢復主權,此職取消。.

查看 自由民權運動和駐日盟軍總司令

言論自由

言論自由(Freedom of speech),一種基本人權,指一國公民,可以按照个人意願表達意見和想法的法定政治權利,這些意見表達不用受政府「事前」的審查及限制,也無需擔心受到政府報復。有時也被稱為意涵更廣泛的表達自由van Mill, David,, The Stanford Encyclopedia of Philosophy (Winter 2012 Edition), Edward N.

查看 自由民權運動和言論自由

高知县

知縣()是日本四國島的一個縣,位於四國島南部的太平洋側,縣都位於高知市。舊稱土佐國。有「日本最后一條清流」之稱的四萬十川流經該縣。 高知縣總面積7,104.87平方公里,2005年10月1日的人口有796,196人。該縣是農業縣,經濟規模小,且人口持續減少,是日本過疏現象較嚴重的縣之一。對外交通相較于四國島其他縣份為不便。 高知縣也是土佐犬原產地。 File:Kochi Castle04s3872.jpg|高知城 File:Kochi Japan.jpg|高知縣 File:Tosa-jinja02s3872.jpg| 土佐神社 File:Kochi sta01s3872.jpg|高知站 File:Ryuo Falls 04.JPG|龍王瀑布 File:Muroto Cape.JPG| 室戶岬.

查看 自由民權運動和高知县

议会

议会是立法机关的一種型態,由人民中選出一定數量的代表者組成以執行立法權;這些代表者稱為議員,可以透過直接选举或间接选举產生、也可能是委任的。議會常用來指稱民主國家的立法機關,由於其運作內容很大部分來自人民的意向,因此亦被稱為「民意機關」;而國家層級的議會,又稱為國家議會,簡稱「國會」。 現代民主国家的议会一般都以歷史最悠久的英国國會作为典範,英國是第一個君主立憲議會制國家,奉行兩院制。虽然议会普遍被視為民主國家體系的一環,但部分非民主国家也有形式上的议会。当今世界,议会承受着来自公众的前所未有的监察和压力,在国家政治生活中扮演越发重要的角色。 國會內一般分為執政黨及反對黨,在正常情況下,前者是輔助支持中央政府施政,所以中央政府推出的政策等,通常作出對中央政府有利的發言辯論及投贊成票,期望順利通過所有議/法案,而後者則反之亦然,甚至作出任何形式對抗;所以不論前或後者在議會內的議員人數非常重要。 國會的首長稱為「議長」,之下有「副議長」,再之下還有各事務「委員會主席」,他/她們都是由議員互選或內部進升;只有「秘書長」是政府委任的官員,所以秘書長沒有發言、投票或裁決權,只有審批文件的權利。 國會大廈的建築規模,通常代表著議會的權威和尊嚴,象徵主權在民和議會至上。.

查看 自由民權運動和议会

資產階級

資產階級(bourgeoisie,直譯布爾喬亞)是根據一些西方经济学思想學派,尤其是马克思主义,為资本主义社会所做的階級劃分當中的階級之一。.

查看 自由民權運動和資產階級

集會自由

集會自由是自由權的一種。除了指可以和平參與任何集會的權利以外,很多時都用來指稱在特定課題與政府對立之時,反對者有權就這一課題集會反對。集會自由是自由主義及民主主義提倡者的一種重要權利。 非法集會指未經所在地政府的許可而進行的集會活動,參與者可能被刑事拘留。.

查看 自由民權運動和集會自由

板垣退助

板垣退助(天保8年4月17日(1837年5月21日)—大正8年(1919年)7月16日),日本明治維新的功臣之一,也是日本自由民權運動家、日本第一個政黨自由黨的創立者。土佐藩出身。位階勲等是從一位,伯爵爵位。.

查看 自由民權運動和板垣退助

死刑

死刑(英文:Death Penalty 或 Capital Punishment)亦稱極刑、處決、正法、伏法,是世界上最古老的刑罰之一,指國家機關基於法律所賦予的權力,以結束犯人的生命作為刑罰。遭受此種剝奪生命權的犯人通常都犯下了嚴重罪行。儘管對“嚴重罪行”的定義時常有爭議,但目前保有死刑的國家中,一般來说,“蓄意殺人”必然是死刑的一個重要理由。 據大赦国际資料,截至2009年4月30日世界上超过67%的国家已经在法律上或事实上废止了死刑,其中废止所有犯罪死刑的国家多达92个,废止普通犯罪死刑的国家为10个,事实上废止死刑的国家为36个(以过去10年未执行一例死刑为标准),也就是说在法律上或事实上废止死刑的国家已達138个,而在法律上保留死刑的國家為105個,其中在实践中适用死刑的国家现在為59个。保持、恢復死刑制度的檢討在各國始終不斷,死刑存廢問題是難論是非對錯與治安相關數據佐證的價值觀之爭。 現今所有歐盟的成員國依據歐洲聯盟基本權利憲章第2條,禁止使用死刑,即使當中不少國家的民眾支持死刑。.

查看 自由民權運動和死刑

民主化

民主化的字源來自民主,通常指的是政權由獨裁體制轉變成民主體制的過程。不少人主張民主化可以被視為一種長期而且連續的歷史過程,而且可以發生在各種社會領域,例如經濟民主化、家庭民主化等等,,近來也有學者討論全球化的民主治理議題。但是在一般人與大多數社會科學家的理解中,民主化通常是指從威權主義或極權主義等其他各種政治體制轉變成自由民主制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政治權威的組織方式可能會出現本質上的改變。民主化的社會生態會產生很大改變。.

查看 自由民權運動和民主化

民撰議院設立建白書

民撰議院設立建白書・序文 民撰議院設立建白書,是1874年(日本明治7年)1月17日,由前參議板垣退助、後藤象二郎等人寫給當時明治政府,為最初表達開設民選議會期望的一份建議書,是一份肇始日本自由民權運動的文書。.

查看 自由民權運動和民撰議院設立建白書

江藤新平

江藤新平(えとう しんぺい;),是日本武士(佐賀藩士)、政治家。幼名恒太郎、又藏。諱胤雄、胤風,号南白。作為朝臣的正式名稱為平胤雄(たいら の たねお)。「維新十傑」及「佐賀七賢」之一。.

查看 自由民權運動和江藤新平

明治

明治是日本明治天皇在位期間使用的年號,時間為1868年10月23日(旧历9月8日)至1912年7月30日。.

查看 自由民權運動和明治

明治天皇

明治天皇(;),為日本第122代天皇(1867年-1912年在位)。諱睦仁,孝明天皇第二子,母為典侍中山慶子。出生時稱號為祐宮,徽印印號為永。.

查看 自由民權運動和明治天皇

明治政府

#重定向 明治维新#維新政府的組織.

查看 自由民權運動和明治政府

日本

日本國(),是位於東亞的島嶼國家,由日本列島、琉球群島和伊豆-小笠原群島等6,852個島嶼組成,面積約37.8万平方公里。國土全境被太平洋及其緣海環抱,西鄰朝鮮半島及俄罗斯,北面堪察加半島,西南為臺灣及中國東部。人口達1.26億,居於世界各國第11位,當中逾3,500萬以上的人口居住於東京都與周邊數縣構成的首都圈,為世界最大的都市圈。政體施行議會制君主立憲制,君主天皇為日本國家與國民的象徵,實際的政治權力則由國會(參眾兩院)、以及內閣總理大臣(首相)所領導的內閣掌理,最高法院為最高裁判所。 傳說日本於公元前660年2月11日,由天照大神之孫下凡所生之後代磐余彥尊所建,在公元4世紀出現首個統一政權,並於大化改新中確立了天皇的中央集权體制。至平安時代結束前,日本透過文字、宗教、藝術、政治制度等從漢文化引進的事物,開始衍生出今日為人所知的文化基礎。12世紀後的六百年間,日本由武家階級建立的幕府實際掌權。17世纪起江户幕府頒布锁国令,至1854年被迫開港才結束。此後,日本在西方列強進逼的時局下,首先天皇從幕府手中收回統治權,接著在19世紀中期的明治维新進行大規模政治與經濟改革,實現工業化及現代化;而自19世纪末起,日本首先兼併琉球,再拿下台灣、朝鮮、樺太等地為屬地。進入20世紀時,日本已成為當時世界的帝國主義強權之一,也是當時東方世界唯一的大國。日本後來成為第二次世界大戰的軸心國之一,對中國與南洋發動全面侵略,但最终於1945年戰敗投降。日本投降至1952年《旧金山和约》生效前,同盟国军事占领日本,並監督日本制定新憲法、建立今日所見的政治架構,日本轉型為以國會為中心的民主政體,天皇地位虛位化,並依照憲法第九條放棄維持武装以及宣戰權。而日本雖在法律上實施非武裝化,出於自我防衛上的需要,仍擁有功能等同於其他國家軍隊的自衛隊。 日本是世界第三大經濟體,亦為七大工業國組織成員,是世界先進國家之一,主要奠基於日本經濟在二戰後的巨幅增長。現時日本的科研能力、工業基礎和製造業技術均位居世界前茅,並是世界第四大出口國和進口國。2015年,日本的人均國內生產總值依國際匯率可兌換成為三萬二千,人均國民收入則在三萬七千美元左右,人類發展指數亦一直維持在極高水平。.

查看 自由民權運動和日本

日本国宪法

《日本國憲法》,又被稱為《和平憲法》、《戰後憲法》,是日本現行憲法,在1946年11月3日公佈、1947年5月3日起施行。該憲法是日本政府在二戰戰敗投降之後的盟軍佔領時期所制定的,以用來取代原有的《大日本帝國憲法》,其中盟軍占領當局(GHQ)在該憲法的撰寫中居於主導的角色。但由於施行以來從未修改,因而在憲法本文中仍存有昔日在日語上使用的習慣,例如保留歷史假名遣、內文的漢字以舊字體書寫等。 《日本國憲法》採用自由民主的君主立憲制,取代舊憲法所施行之二元制君主立憲制的政治體制,以國民主權(主權在民)為原則將天皇權力架空,確立國會、內閣、裁判所三權分立的國家統治機構模式,明文保障國民的基本權利。根據此憲法,天皇是日本國家與國民的象徵,只能扮演純粹儀式上的角色,即所謂的「象徵天皇制」。此憲法較為著名的地方是其第9條,規定日本以和平主義放棄宣戰與保有戰爭武力的權利。總體來說,和平主義、國民主權、基本人權的尊重,被稱作為日本國憲法的「三大要素」。.

查看 自由民權運動和日本国宪法

另见

1880年代日本

二戰前日本政治

日本政治组织

民主運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