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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宗事件

指数 骨宗事件

宗事件,台灣清治時期雍正期間漢人大量來台,水沙連諸社因生活空間遭擠壓,遂以邵族水社頭目骨宗和其子拔思弄、水里萬為首,對於平地漢人進行一系列出草等行動。出山殺人活動始於雍正三年(1725)年農曆3月起,迄於翌年11月,死亡人數為62人、耕牛140頭、焚燒房屋近百間。.

29 关系: 埔里社千總南屯區南投市參將吏目吳昌祚守備巡視臺灣監察御史平埔族彰化縣 (清朝)何勉出草內山王汧社寮地區社頭鄉索琳諸羅縣郭百年事件邵族臺廈道臺灣府城臺灣府淡水撫民同知臺灣清治時期水社水沙連沙連堡斗六市

埔里社

埔里社,是從前以現在埔里鎮枇杷城為根據地的原住民聚落。 埔里社第一次出現在歷史文獻上,是在乾隆6年(1741年)《重修福建臺灣府志》的記錄裡。「埔里社」是漢人的稱呼,「蛤美蘭社」、「哈裏難社」、「蛤里爛社」、「蛤仔難社」等則是原住民的稱呼。聚落的所在地位於埔里盆地中平坦空曠的地方,沒有天然的屏障。聚落曾經因為「郭百年事件」中漢人的大規模焚燒殺戮,人口大量減少,因此,居民後來採取引進平埔族群來壯大自己勢力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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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總

千總明代嘉靖京軍三大營職官,其上有總兵、大將、副將、參將、游擊、佐擊、坐營、號頭官、中軍官等官職。於清朝武官名而言,可以是從五品的守禦所千總、正六品的門千總或營千總、也有可能是從六品的衛千總。 清朝綠營,軍階由高至低分別為提督、總兵、副將、參將、游擊、都司、守備、千總、及把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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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屯區

南屯區為中華民國臺中市轄下的一個市轄區,位於台灣臺中市西南方,最初為平埔拍瀑拉(Papora)族貓霧拺社群部落,清代後屬農業區,為現台中市轄區中漢人最早開發的地區之一。 1990年代後期新興發展的中心商業區-七期重劃區亦包含此區一部分。而中央機關的行政院中部聯合服務中心亦設於此區黎明新村內(前身為台灣省政府黎明辦公區),另有台中市精密機械科技創新園區與法務部矯正署所轄臺中監獄、臺中女子監獄、臺中看守所及臺中戒治所設置於此區大肚台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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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市

南投市位於台灣南投縣西北部,為南投縣縣治所在地暨臺灣省政府駐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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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將

參將或稱參戎,為15世紀中國明朝首設的官制名稱,分守一路的長官,或位主將城內協守的次官位,階約為今高級將官,為職事官(差遣官)並非寄祿官無一定品秩。軍階為總兵官、副將、參將、游擊將軍、佐擊將軍、坐營、號頭、中軍、千總及把總。 17世紀,清朝統治中國後,沿襲其官制,一般為綠營武官。 在清朝,該官品為正三品,位於總兵或副總兵之下,都司與游擊之上。該官統兵官,位階次於副將一級。服從於總兵,有时亦可以担任抚标(巡抚直辖的绿营兵)的中军,亦由兵部主管。 清朝綠營,軍階由高至低分別為提督、總兵、副將、參將、游擊、都司、守備、千總及把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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吏目

吏目為中國古代文官官職名,元代於儒學等提舉司及各州設吏目為僚屬。明代於之翰林院、太常寺、太醫院、留守司、市舶司、鹽課諸司、都指揮使司、衛指揮使司、土官安撫司、招討司、長官司及各州衙門均有設置此首領官。 在清朝之位階為從八品、從九品或不入流。其職能通常總務面雜役,為配置如太醫院、兵馬司的基層官員編制之一。設置於土司則稱為土目。 1910年代,清朝滅亡後,該官職廢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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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昌祚

吳昌祚為中國清朝官員,並為漢军正黃旗,亦為監生。1724年前往台灣擔任由福建鹽驛道調任福建分巡台灣廈門道。1727年,福建分巡廈門道升格更名為福建分巡台灣道,他亦為首任主官。1727年,任滿的吳昌祚回中國擔任山東按察使。 雍正四年(1726年),邵族「骨宗事件」出草頻傳,吳昌祚受令做為「水沙連役」總統,十一月初二抵台灣府,二十六日與巡台御史索琳會於虎尾溪畔,撥兵北路參將何勉與淡水同知王汧率領北軍紮兵南投社,從烏溪上游進督、自己則率南路軍則從濁水溪上游進督,十二月初三同時朝水沙連社與頭領骨宗進軍,執行「順者撫之,抗者剿之」的撫番政策,十六日順利攻下水社,生擒骨宗、拔思弄與水里萬父子等,作戰獲勝,翌年正月率軍凱旋南歸,亦將骨宗等押送至台灣府(即台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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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備

守備,明代武官職,獨守一堡一城者、曰守備,官銜有總兵至游擊六等,為將軍等級,除邊關設置守備,南京亦設置內外守備各一員;又營官內亦有守備一職,位階在都司之下提調 、千總之上,負責屯田等事宜,守备在明朝是没有品级的差遣官。於清朝武官名而言,是指管理軍隊總務,軍餉,軍糧職務之正五品官。該官職受各省提督,巡撫或總兵管轄。另外,該職亦可由參將,游擊充員代之。 清朝綠營,該官品為正五品,軍階由高至低分別為提督、總兵、副將、參將、游擊、都司、守備、千總及把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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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視臺灣監察御史

巡視臺灣監察御史,簡稱巡臺御史。為臺灣清治時期的1722年-1769年期間,設置於臺灣的監察御史。18世紀,臺灣行政區劃為臺灣道,而與其他省道相同,巡臺御史通常為滿人及漢人各一。 監察御史為清朝監察機關官職。巡臺御史職品等為從五品文官,品等雖比臺灣道道員的正四品低,不過官小權重。不僅可對臺灣道所屬違法官吏進行彈劾,也可由皇帝賦予直接審判臺灣道所屬行政官員之權利,除此亦可在監察過程中對臺灣地方行政所存在的弊端上奏,其體制性質類似中華民國政府現今的監察院。 1722年開始派任的巡臺御史,初期以赴任派實為原則,也就是留臺者必須等接任者方能卸任。1751年起,改「著三年,事竣即回,不必留駐候任」。1769年,巡臺御史裁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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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埔族

#重定向 平埔族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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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 (清朝)

彰化縣為臺灣清治時期自1723年(雍正元年)至1895年(光緒二十一年)之間存在的一個行政區劃,1893年時人口約262,000人。臺灣日治時期原計畫設置「臺灣縣彰化支廳」接管此行政區,但後來一度改為「臺灣民政支部鹿港出張所」,後改「臺中縣鹿港支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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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勉

何勉(1680年-1752年),字尚敏,號止庵。為中國清朝武官官員,本籍福建。1721年朱一貴事件爆發後,何勉以轄一百兵力的千總與朱軍隊抗。之後又於1723年抓拿朱一貴餘黨親信,為此,清朝政府特地予以超擢,將他連昇三級到台灣北路營參將。 何勉於台灣整經建武多達七年,直到1729年又升任湖廣洞庭副將。1739年(乾隆4年)他再度奉旨調任前往台灣,接任章隆擔任台灣鎮總兵,1743年調離台灣後,又高昇他處總兵,越幾年累功晉升福建水師提督。任內數年後,以目疾為由乞休,不久即於1752年過世。 他的兒子何思和,亦曾任台灣鎮總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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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草

出草(布農語:kanasan,魯凱語:waulri,太魯閣語:mtkrang,賽夏語:malakem,阿美語:militafad)是臺灣原住民獵人頭習俗(獵首)的別稱,就是將該人之頭顱割下的行為,與祭祖的人牲有關泰雅語稱「姆嘎亞」(mgaya)。 這種行為也存在於世界上各大洲的原住民族,而與臺灣原住民關係密切的南島民族中也有多個民族有這樣的習俗。而由於臺灣原住民長期與其他族群,如漢人與日本人接觸,其獵人頭的習俗常常被漢人與日本人視為野蠻而瞧不起。如清代蔣毓英《臺灣府志》:「好殺人取頭而去,漆頂骨,貯於家,多者稱雄;此則番之惡習也。」認為出草是原住民惡習。清末李秉瑞等著的《蓬萊小語》:「時人入山,常遇靈怪悲號迴野,俗謂『討路費,散冥鏹,可免。』遇怪悲號猶可,遇番悲號,則以首級為路費矣。」這段話則認為在山中遇到鬼魂,也比遇到獵首的臺灣原住民好多了。但其實臺灣原住民並不是各族都有這樣的習俗,世居於離島蘭嶼的達悟族即無此習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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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山

內山,是經常出現在清朝時代的文獻中,關於臺灣某些地區的稱呼,直至近十幾年,臺灣民間仍多有此俗稱,所以有名台語歌王葉啟田,當年有好幾歌曲是在詠唱「內山地區」風情,而唱紅歌壇,如《內山的姑娘要出嫁》、《內山和尚》、《內山之戀》的歌曲。 關於內山的定義有很多種說法,就連清代官府編修的臺灣府志也沒有明確講出確實範圍。根據研究比對,推測大概是用來廣泛稱呼清朝政府管轄範圍東邊的地區。從歷史資料文獻的記載來看,清廷開始治理臺灣時所提到的的內山,是用來廣泛稱呼幾乎沒有漢人和官兵會前往的地區,屬於高山族的居住領域和勢力範圍。但是,隨著時代的改變,許多高山族逐漸與漢人一起生活,加上漢人勢力也慢慢往進入山區,從前所謂的內山,已經漸漸被納入清帝國的版圖中。到了道光年間,陳盛韶在擔任鹿港理番同知時所編寫的《問俗錄》,對其範圍與變遷有了比較容易了解的說明:內山是指與高山族的邊界,土牛界線以外的地方,也就是清朝福康安將軍,向朝廷報告時,所表示的「輿圖定界之外」,即清朝國界外。 而「內山地區」再往東進去中央山脈地區,就是清代到日本時代所謂的「蕃地」,即是臺灣原住民族的傳統領域地區。而「蕃地」沿革至今,即是今日各縣、直轄市下的「山地原住民鄉」與「山地原住民區」。所以「內山地區」,大概可指今日「山地原住民鄉、區」偏西側丘陵地帶的漢人鄉鎮。如新竹縣關西鎮、南投縣埔里鎮或魚池鄉、高雄市六龜區……等南北狹長地帶。 現今最常見到「內山」一詞,是俗稱內山公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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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汧

王汧,字匯川,清朝官員,本籍山西。貢生出身的王汧於1724年(雍正2年)擔任台灣府淡水捕盜同知。台灣府淡水捕盜同知又稱淡水同知,為台灣清治時期的重要地方官員,官職品等為正五品,專司北台灣內政,為駐守於淡水廳的地方父母官。因為當時淡水廳管轄區域約今台灣基隆至新竹,因此實為北台灣的統治者。他主要貢獻為確定「以撫代剿」之原住民政策,1726年曾參與「骨宗事件」的水沙連之役,擔任北軍參將何勉的先鋒部隊。 針對平埔族,上書御史尹泰,設置各「番社」社田,依規模大小設置五百甲至三百甲,以為耕獵之地,各立界碑。除此之外草地,才可悉令招墾。 盜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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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寮地區

寮地區位於竹山鎮內,是濁水溪南岸聚落,地處竹山市區東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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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頭鄉

頭鄉位於臺灣省彰化縣東南部。據耆老相傳,在明末清初,漢人自大陸入墾臺灣,稱番人聚落為「社」,「社頭」地名蓋因洪雅族大武郡社之頭首或頭人居住於此,以之得名。 目前以蕭姓為鄉內最大宗,古時候,常以同血緣關係而形成部落,故彰化地區流傳著「社頭蕭一半,鹿港施了了」。 在產業方面,社頭在織襪及芭樂產業之中,已獨佔鰲頭多年,在「家庭即工廠」的歷史背景之下,讓社頭有個順口溜,「芭樂多、襪子多、董事長多。」,同時奠定了襪子的故鄉,芭樂的寶地之美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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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琳

索琳(v),中國滿洲鑲紅旗人,中國清朝政府官員,他於1726年接替禪濟布出任巡視台灣監察御史,該官職滿漢人各一,而滿人的他與汪繼璟為同任御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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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羅縣

諸羅縣(閩南語:Tsu-lô-Kuān)為臺灣清治時期之行政區劃,1683年明鄭滅亡,經施琅力陳,次年(1684年)4月正式設立臺灣府,隸屬於福建省,並將明鄭時期承天府、天興州、萬年州的行政區域略加調整,改為諸羅縣、臺灣縣、鳳山縣三縣。而諸羅縣承繼了原天興州的善化里、新化里、永定里、開化里等四里。 諸羅縣得名於平埔原住民洪雅族的諸羅山社(Tirosen),諸羅知縣署設於開化里之佳里興(今臺南市佳里區境內),轄區與明鄭時期的天興縣(州)相同,東至大龜佛山,西至大海,南至新港溪與臺灣縣交界,北至雞籠城。 1704年(康熙43年),縣治自佳里興遷移諸羅山,即今嘉義市。 1721年4月爆發朱一貴事件,事件平息後,有鑑於諸羅地方遼闊,鞭長莫及,1723年(雍正元年),割虎尾溪以北增設彰化縣、淡水廳。 1787年(乾隆52年),將諸羅縣改名嘉義縣,縣治諸羅山亦同時改名嘉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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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百年事件

郭百年事件,是指發生於清嘉慶19年(1814年)到嘉慶20年(1815年)水沙連地區埔里社漢人和原住民之間的衝突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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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族

邵族(邵語:Thao,原義是「我們是人」、shvatan/思麻丹)為台灣原住民,是台灣原住民山區人口最少數的一族,聚居於南投縣日月潭及雨社山一帶。邵族會與南投縣信義鄉濁水溪流域的潭南、地利、雙龍等村之布農族卡社群人合作並通婚,有些邵語會借自卡群布農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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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廈道

台廈道為1684年至1727年清朝管辖台灣的行政區名稱、最高地方政府官署、或實際地方統治者官職簡稱,1727年之後台廈道分出台灣道,最大差別是台灣與福建廈門地區分治而管轄,道署衙門也從廈門移至臺南。 在行政區劃或官署名稱方面,台廈道所屬區劃之道,為清朝特殊行政區劃,行政區域地位介於省與府之間,而台灣清治時期這段時間,台廈道正屬福建省所管轄,地位位階為略低於福建省,但高於府,如泉州府或漳州府的建制。 台廈道亦為這階段台灣統治者的官職簡稱,而全名為福建分巡臺灣廈門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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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府城

臺灣府城是臺灣歷史上清朝臺灣府的府城,1887年後因行政區改制而改稱臺南府城,又因為臺灣縣衙與後來的安平縣衙位於此城內,亦可視為1887年前的臺灣縣城與之後的安平縣城。該城始建於雍正年間1723年,初建木柵城,後改以三合土為材,共有城門十四座。臺灣割日後,城池逐漸傾毀,臺灣日治時期的市區改正期間有部分城牆拆毀後於原址闢建新式道路,到1917年左右已大致遭到拆除,歷時約194年,但仍有部分殘存至今。 臺灣府城的範疇主要為現今臺南市中西區西門路以東的範圍以及附近的東、南、北區的小部分,而西門路以西至安平區舊聚落(一鯤鯓)之間則是昔日的臺江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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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府淡水撫民同知

臺灣府淡水撫民同知前身為臺灣府淡水捕盜同知,又稱「淡水同知」。該官職隸屬於臺灣道之臺灣府,為台灣清治時期的重要地方官員,自1731年(雍正九年)更名,官職品等則為正五品。淡水同知官職專司負責北台灣內政行政中心 新竹市,為駐守於淡水廳的地方父母官。因為當時淡水廳管轄區域為台灣基隆至新竹,因此實為北台灣的實際統治者。直至1876年1月16日(清光緒元年12月20日)沈葆楨奏請新設臺北府,設立時將淡水廳分割成淡水縣、基隆廳與新竹縣《臺灣文獻叢刊》〈臺灣輿地彙鈔〉,台灣省文獻委員會(今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台北:台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96年重印,第113-116頁,《清朝續文獻通考》卷315,劉錦藻,〈臺灣省輿地考〉乙文,而其官職設置台北府知府才予以縮減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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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清治時期

臺灣清治時期是指臺灣及澎湖由清朝統治的時期,在台灣歷史上又稱作清領時期、清據時期,從1683年清廷派施琅發兵攻滅南明勢力明鄭王朝起,至1895年《馬關條約》割讓予日本為止,共212年,為台灣歷史到目前為止持續時間最長的分期。 清朝初期繼承明朝的觀念,視台灣為化外之地,未入版圖,明鄭王朝末任君主鄭克塽降清以後,康熙對台灣棄守問題詢問朝中官員;而朝中官員對於台灣是否收入版圖,分成兩派。反對收入版圖的官員認為:台灣遠在海外,人口稀少,防守不易,不如放棄台灣,只保留澎湖做為東南諸省的軍事屏障,把台灣島上的移民全部遷回中國大陸;贊成收入版圖官員中,以征台將領施琅的意見最為有力,認為:台灣土地肥沃,從戰略的角度來看,可以擔負起防衛東南各省的戰略位置,避免台灣再度成為反清復明的基地,即使需耗用國家經費,也應保住台灣。1684年,康熙在統整思考兩派意見後,接受施琅等贊成派官員意見,決定將台灣納入版圖。 清朝將台灣納為領土後,最初劃為福建省的一部分,對台灣並不積極治理,導致台灣作為法外之地,動亂頻仍;清朝禁止人民移民台灣,然而偷渡者絡繹不絕,也禁止原漢通婚,但對平埔族人採取強制漢化的政策。平埔族人若不接受漢化,除了課以重稅之外,每年還必須強制勞役。在這種殖民政策之下,經過大約一世紀的1770年代,平埔族幾乎全部被漢化了,失去了自己的語言與文字,成為今日台灣人的祖先之一。1874年發生牡丹社事件後,使清廷體認到台灣的重要性,自此開始進行增設府縣、經濟現代化等積極建設,並於1885年將台灣建省。由於甲午戰爭的失敗,清廷在1895年4月與日本簽訂《馬關條約》,將台灣永久割讓給日本。歷經臺灣民主國的短暫抵抗後,台灣在同年6月進入五十年的日本統治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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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社

水社,是臺灣南投縣魚池鄉的一個傳統地域名稱,位於該區中部偏南。相較於今日行政區,其範圍大致包括日月村西半部、水社村、頭社村北部、五城村西南部凸出部分。 日月潭位於水社地區東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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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沙連

水沙連,是台灣南投縣的地理--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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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連堡

沙連堡,是台灣中部自清治時期至日治初期的一個行政區劃,其範圍包括今南投縣的竹山鎮北部、鹿谷鄉全部及水里鄉西南部。 沙連堡北邊為沙連下堡、集集堡,東邊為蕃地,南邊為鯉魚頭堡,西邊為斗六堡、東螺東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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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六市

斗六市(Táu-la̍k-tshī)位於臺灣省雲林縣東部,為雲林縣政府所在地,也是雲林縣的政治、經濟、文化、教育、醫療等中心之一以及雲林主要交通中心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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