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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庄鄉 (台灣)
南庄鄉(臺灣客家語四縣腔:namˇ zongˊ hiongˊ;海陸腔:nam zongˋ hiongˋ),是台灣苗栗縣轄下的一個鄉,位於苗栗縣東北部,南邊為泰安鄉,西南為獅潭鄉,西北為三灣鄉,東北至東分別為新竹縣峨眉鄉、北埔鄉及五峰鄉,全鄉屬於中港溪流域的源流區。鄉內居民頗為多元,以客家人為最多(約占8成3左右)(四縣腔為主,少數海陸腔),其次為原住民(賽夏族、泰雅族)、外省人及福佬人。全鄉均納入參山國家風景區範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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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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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應直隸州
嘉应直隶州,清朝时设置的直隶州。 雍正十一年(1733年)升程乡县置,治所在今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隶广东省。嘉庆十一年(1806年)升为嘉应府,十七年仍改为直隶州。下辖四县:长乐县(今五华縣)、兴宁县、平远县、镇平县(今蕉岭縣)。辖境有今广东省梅州市的梅江区、梅县区、平远、蕉岭、兴宁、五华等市县地。1912年改为梅州,旋降为梅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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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绪
光緒(a;;公元1875年至1908年)為清朝第十一位皇帝載湉的年号,前後三十四年。同治、光緒兩朝,常被合稱為同光,如同光體、同光中興。 光绪三十四年十月溥仪即位之初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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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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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昌县
遂昌县在中國浙江省西南部,钱塘江、瓯江上游山區,是丽水市下辖的一个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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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光
道光(a;;1821年—1850年)是清宣宗旻宁的年号,共使用三十年。 道光三十年正月清文宗即位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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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驤雲
黃驤雲(),字雨生,廣東嘉應州籍,臺灣淡水廳中港頭份莊人。清朝政治人物。 黃驤雲祖上為廣東客家人,由嘉應州遷臺。父黃清泰,任嘉義長福營參將次子。黃驤雲自幼聰穎,入縣學,後轉福州鰲峰書院就讀。嘉慶二十四年(1819年)中福建鄉試舉人。道光九年(1829年),登進士,授工部主事。 不久,黃驤雲因母病告假回籍。張丙事件爆發,黃驤雲受臺灣道平慶之委,勸說六堆粵人約束子弟,不得滋事。招致鄉民不滿,有詩諷刺︰「上庄金團真無情,帶起官兵捉粵人。殺了幾多青頭子,害了幾多好漢人。」黃驤雲後來移居頭份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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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府
臺灣府於臺灣清治時期始設的府。永曆十五年(西元1661年)鄭成功設承天府,永曆三十七年(西元1683年)鄭克塽獻國歸順大清,翌年康熙二十三年(西元1684年)改承天府為臺灣府。1885年臺灣建省之前,臺灣府實為清治時期之臺灣地方行政的內政最高統治官署衙門,位於今天的臺南市,所以,台灣亦即是台南的舊名,時至今日,台南人還是以府城自居。 1875年設臺北府後,臺灣府縮小管轄範圍至中臺灣與南臺灣;1885年臺灣建省,1887年設臺南府後,臺灣府縮小管轄範圍至臺灣中部,並將其事務轉移至福建臺灣承宣布政使司。 臺灣府的主官為臺灣知府,建省前後分別受臺灣道、福建臺灣布政使及福建臺灣巡撫等官職制約。1895年,臺灣被清朝政府依照《馬關條約》割讓予日本後,臺灣府不再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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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縣
臺灣縣可以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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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平县
镇平县古称涅阳,是中国河南省南阳市的下属一个县级行政单位。位于河南西南部,南阳盆地西北侧,伏牛山南麓,总面积1500平方公里,辖3个街道11镇8乡409个行政村,总人口103万人。镇平县是国家命名的“中国玉雕之乡”、“中国地毯之乡”、“中国金鱼之乡”、“中国玉兰之乡”,是河南省命名的18个综合改革试点县和26个城镇化重点县之一,自古为兵家来往之地。镇平烧鸡是闻名全国的美食。镇平的手工艺品行销海内外,尤其镇平玉雕,为本地经济支柱,也是全国玉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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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
苗栗縣(官方中文羅馬字名稱:Miaoli County,Biâu-le̍k-koān;hlhp),是中華民國臺灣的縣,有山城之別稱,於臺灣本島中部,東倚雪山山脈,西濱臺灣海峽,北部中港溪地帶與新竹縣市接壤形成竹苗生活圈,南部大安溪地帶與臺中市相鄰互動頻繁,領域範圍雖然方整適中,但由於地勢崎嶇多山地阻隔,交通廊道受限而各鄉鎮交流不易,在發展上有諸多挑戰。 在地緣關係上,苗栗縣介於臺灣本島的中部與北部交界地帶,不同的單位會依據其需求而將本縣歸屬到中部或北部。例如行政院國發會將本縣劃歸為臺灣中部區域;而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則將本縣劃歸為臺灣北部區域,此外本縣於2006年1月時加入「北臺區域發展推動委員會」,並簽署了《北臺區域合作宣言》,2016年1月則與中部縣市簽署《中彰投苗區域治理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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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水廳
淡水廳,初設於1723年(雍正元年),為台灣清治時期的行政區劃,北台灣政經中心,將原諸羅縣轄區虎尾溪以北設彰化縣,同時設置臺灣府淡水捕盜同知負責稽查北路,兼督捕務。1731年(雍正9年),始正式分割大甲溪以北至雞籠劃為轄區,專歸淡水同知管理,改官職為台灣府淡水撫民同知。 淡水廳隸屬於台灣府,廳治初期暫設於彰化縣的彰化縣城,1731年遷至同縣的沙轆(今沙鹿區),1733年(另說1756年)始遷入廳治竹塹城(今 新竹市),自此之後,竹塹城成為北台灣政經文化教育的中心。廳城初期並無城牆,僅在四週遍植莿竹。1806年,因民亂之故築起土圍。1829年建成磚石城垣,名為淡水廳城,又名竹塹城。 淡水廳首長為台灣府淡水撫民同知,不得攜眷,任滿昇轉。職責明定為上承欽部憲件,下理錢糧,清丈土地,治刑補盜。1876年1月16日(清光緒元年12月20日)以台北艋舺地方增設台北府,管轄大甲溪以北直達後山,而原淡水廳以頭重溪為界,以北至遠望坑新設淡水縣為台北府首縣,以南至大甲溪為界。竹塹城地方,改設新竹縣,淡水廳終止,歷時14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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