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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式创新

指数 开放式创新

开放式创新这个词,尽管这个思想和讨论(特别是公司内科研)从1960年代开始讨论,最早是由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的教授Henry Chesbrough在《开放式创新:新的科技创造盈利方向》一书中提到。Chesbrough, H.W. (2003).

目录

  1. 4 关系: 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用户创新開放式協同合作智庫

  2. 众包
  3. 創新
  4. 商業模式
  5. 自由文化運動

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

#重定向 加利福尼亞大學柏克萊分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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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创新

戶創新是指由消費者和最終用戶,而不是由制造商發展出的創新。麻省理工學院的埃里克·馮·希貝爾(:en:Eric von Hippel)教授發現,大多數產品和服務實際上是由用戶發展出來的 用戶將想法告訴制造商。這是因為產品是為滿足最廣泛的需求而開發出來的;當個別用戶遇到了大多數消費者沒有遇到的問題,這些用戶別無選擇,只有發展出現有產品的修改,或全新的產品,來解決這些問題。 通常用戶創新將會與制造商分享創意,期待制造商能夠生產出這些產品。用戶創新逐步得到重視,正是體現了信息通訊技術發展下創新由生產範式向服務範式的轉變。 信息通信技術(ICT)特別是移動技術的融合與發展推動了社會形態的深刻變革,推動了知識社會的形成和創新形態的嬗變, 生活、工作在社會中的用戶和大眾成為創新的主體更深切的參與創新進程,傳統意義的實驗室的邊界以及創新活動的邊界也隨之消融。『以生產者為中心的創新模式正在向以用戶為中心的創新模式轉變,創新正在經歷從生產範式向服務範式轉變的過程,正在經歷一個民主化的進程』。以實驗室科技研發人員為中心的傳統科技創新活動面臨挑戰,以用戶為中心、社會為舞臺的面向知識社會、以人為本的下一代創新模式,即創新2.0模式正逐步顯現其生命力和潛在價值,用戶創新成為科技創新活動的重要戰場。 面向知識社會的用戶創新是用戶參與的以用戶為中心的創新,特別關注用戶體驗,用戶體驗也因此被稱為創新2.0模式的精髓。 1986年,埃里克·馮·希貝爾引入了領先用戶方法,可以用於系統地研究用戶創新,以便在新產品開發中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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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放式協同合作

開放式協同合作(open collaboration)或簡稱開放式協作,泛指從開放源碼運動所啟發及衍生的一套與傳統組織內及組織間不同的協同合作方式。 根據簡稱的「開放式協同合作之聯合國際會議」(The Joint International Symposium on Open Collaboration)所提供的定義,「開放式協同合作的開放性在於三項要件:(1)平等參與(每個人都能參與,不存在原則性或人為的障礙)、(2)按功績組織(相關決定及地位以功績為基礎而非外力強加)、及(3)自組織(組織流程去適應參與的人,而非參與的人去適應預定的流程)。」 為促成开放式创新,Levine & Prietula將開放式協同合作定義為「任何創新或生產體系,其系統仰賴一群有目標導向但協調方式寬鬆的參與者,這些參與者互動生產出有經濟價值的產品或服務,而將這些產品或服務讓貢獻者及非貢獻者都能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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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庫

智庫(Think Tank)又稱智囊团,大多以「研究所」或「學會」為名稱,是對政治、商業或軍事政策進行調查、分析研究與研發策略,並致力於將學術研究與策略影響落實為政府政策的機構,一般由政府、政黨或商業公司出資組建,大部分的智庫是非營利組織,這種營運的型態在美國與加拿大等國家可以免繳稅金,有些智庫藉由諮詢顧問與研究報告賺取佣金。優良的智庫應該全面、完整且深度介紹主題,並確保內容基於事實與內容正確性。 依照費城賓夕法尼亞大學的智庫與公民社會計畫統計,目前世界上有超過7,500個智庫,以下智庫的分類是以洲際大陸為最高層分類,再來是相對國家分類,並非完整的分類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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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见

众包

創新

商業模式

自由文化運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