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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國會

指数 加拿大國會

加拿大國會(Parliament of Canada;Parlement du Canada),也译作加拿大议会,是加拿大政府的立法機構。加拿大國會位於首都渥太華的建築又被稱為「國會山莊」。根據《1867年憲法法案》第17條,加拿大國會包括君主、上議院和下議院。現在上議院的105位議員全部都是由總理提名後由總督委任。下議院的議員是由全國選舉直接產生,目前下議院共有338位議員。 下議院是國會權力的主要核心。君主的角色只是象徵式,而上議院通常不會駁回下議院已過的法案。而且,加拿大總理和內閣的任職需要下議院的信任(即是有下議院一半成員或以上的支持),但並不需要上議院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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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 12 关系: 加拿大君主加拿大上議院加拿大下議院加拿大內閣加拿大總理加拿大總督加拿大行政区划加拿大政府國會山莊 (加拿大)立法机构選舉渥太華

  2. 1867年加拿大建立
  3. 加拿大政府
  4. 西敏制議會

加拿大君主

加拿大君主是立憲君主,是西敏制議會民主制度在加拿大的體現,為加拿大國家元首。現任君主是伊莉莎白女王二世,於1952年2月6日即位。 加拿大君主除了統治加拿大外,也是另外15個英聯邦王國的君主。加拿大從前是英國殖民地,現為英聯邦成員之一。由於君主長期居住於英國,加拿大總督代表君主在加拿大履行禮儀職務,而各省督在各省代表君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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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上議院

#重定向 加拿大參議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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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下議院

#重定向 加拿大众议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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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內閣

加拿大内閣(英語:Cabinet of Canada;法語:Cabinet du Canada 或 Conseil des ministres)是屬於國家行政機關的委員會,成員由作為主席的加拿大總理提名,總督委任。內閣的責任為向總理及總督提供有關國家不同事務的意見,以及作為政府和該部門的中間人。雖然總理有權提名任何人(包括在野政黨及國會以外人士)成為內閣成員,他們通常都會來自與總理同一個政黨的下議院議員,令內閣更有問責性。雖然如此,內閣通常都會包括「上議院執政黨首席議員」一職來協調上下兩院的議程。另外,如果執政黨在大城市或重要地區沒有議席,總理可能會提名來自該地方的上議員為內閣成員來提高內閣的全國代表性。 作為內閣的主席,總理可以於任何時間要求總督解散現任內閣及組成新的內閣。一般來說,於新總理上任或聯邦大選後,內閣通常都會重組。內閣的大小完全為總理的決定,所以每任內閣的大小都會不同。總理組成內閣時都需要考慮不同的因素,包括當選人的才能、性別、種族,以及全國代表性等等。 嚴格來說,內閣是樞密院的一個委員會,因此所有內閣大臣在上任時必然獲任命樞密院顧問官。由於樞密院顧問官是終身任命(一旦君主駕崩,樞密院將自動解散,所有成員的會籍亦會因此告終。但按慣例,繼位的君主會重新任命他們,所以樞密院的會籍實際上是終身制),所有內閣大臣卸任後仍可享用「閣下」的稱呼。 雖然內閣一般會以總理的名稱命名,但是從1867年立國後,所有的內閣正式上都會以數字而名。現任的內閣為「賈斯汀·杜魯多內閣」,是加拿大第29任內閣。 各在野黨都會組成「影子內閣」,當中包括黨領袖、下議院首席議員及各內閣部門的「評論員」。影子內閣的職責為監察政府,令內閣向下議院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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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總理

加拿大總理(Prime Minister of Canada,Premier ministre du Canada)是加拿大的政府首腦。雖然加拿大君主(由總督代表)是加拿大的國家元首,依照憲政慣例和傳統,總理才是握有實權的人。加拿大總理由加拿大君主透過他在加拿大的代表加拿大總督任命一個能得到國會支持的人選。這個人選在慣例上是加拿大國會下議院多數黨派的領袖,但兩位上議院議員也曾經擔任過臨時總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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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總督

加拿大總督(英語:單數為Governor General,複數為Governors General,法語:Gouverneur général(男)或Gouverneure générale(女))是加拿大君主的代表。由於加拿大的君主亦是英國君主,不是居住在加拿大,所以加拿大君主會委任一位代表他/她的人。雖然加拿大君主擁有委任權,加拿大君主通常會委任加拿大總理提名的人選。 加拿大總督在西敏式君主立憲制的憲政慣例下只擁有象徵式權力,例如代表加拿大君主擔任加拿大三軍總司令等,但職責沒有什麽真正的政治權力。大多數的政治權力都是屬於加拿大政府,由加拿大總理領導。和英國西敏制傳統一樣,一般來說加拿大總督的所有決定須聽從總理的「提議」。雖然英國君主與加拿大君主由同一人擔任,但須銘記這兩個職位屬於兩個獨立國家的官位而互不隸屬,因此英國政府沒有權力向加拿大總督作出任何「提議」從而干涉加拿大的内政。 伍冰枝和莊美楷兩位總督任內曾在某些公共場合中稱自己為「加拿大元首」(Head of State)。2004年,伍冰枝前往法國參與紀念盟國登陸諾曼第海灘的典禮時更在伊丽莎白二世面前被稱為加拿大元首。由於傳統上,加拿大總督是英國君主在加拿大的代表,此舉令白金漢宮有所不滿。 加拿大總督的府邸是首都渥太華的麗都堂(Rideau Hall,位於加拿大總理府邸的對面)。由1952年起,所有加拿大總督都是加拿大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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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行政区划

加拿大的行政區劃是由10個省(Province)和3個地區(territory;territoire)所組成的。省和地區的主要不同的地方在於省是根據憲法法令所設立的,但地區是據聯邦法律所設立的,所以地区由聯邦政府直接管轄、省則是由各省的政府所管轄的。 省政府負責各種公共服務,如健康保險、教育、和工作保險。各省除徵收的稅收之外,同時也獲得聯邦政府的分配經費來支付所需要的開銷。 各省的議會為一院制,通常由議會中多數黨領袖出任省長。但西北地區和努那武特的議會沒有政黨,該地區行政首長是由議院選舉產生。 各省份的皇室代表稱為省督。在三個地区的聯邦政府代表稱為專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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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政府

加拿大政府(Government of Canada;),正式名稱為女王陛下政府(Her Majesty's Government;),是管理加拿大的联邦政府,並透過共同機關對普通貨物徵收稅款。在加拿大英語中,「Government of Canada」這個詞可能意味著集體機構,或者專指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這兩種機構在通過《1867年英屬北美法令》且加拿大聯邦化後正式成立,其中採行聯邦制和君主立憲制。由加拿大君主作為政治基礎核心,並且引進西敏式的議會民主制度。加拿大政府治理的相關內容大致在加拿大憲法提及,其他還有幾個世紀來的成文法令、法院裁決以及不成文風俗等。當前加拿大政府架構,分成採取加拿大樞密院轄下的加拿大內閣作為行政機構、加拿大國會作為立法機構和各個作為司法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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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會山莊 (加拿大)

國會山莊(Parliament Hill;Colline du Parlement)位於加拿大安大略省渥太華市中心,坐落渥太華河南岸的官地,為加拿大國會建築群所在。國會建築呈哥德復興風格,加上其政治核心地位,每年吸引約300萬人次的訪客到此遊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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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机构

立法机构,又稱立法部門或立法機關,是現代社會中負責議定法律的機構,屬於一種合議性團體,通常由所在地公民按人口比例組成。除了制定、修改與廢除法律外,通常亦負責各式法案(如審批政府的公共預算要求)、監督政府運作(如聽取施政報告與質詢、召開公聽會或聽證會)等功能。如為國家層級的立法機構,還會負責執行宣战、媾和、批准条约、批准緊急狀態、选举與罷黜政府高級官員、甚至立廢国家元首等國家權力。而部分政府間國際組織也設有立法機構。立法機構通常稱為「議會」或「議院」,但亦有使用不同名稱。 在議會制之下,行政部門首長由立法部門產生,向立法部門負責。而在總統制之下,行政部門首長不由立法部門產生,而是分開選舉。但不論在何種制度中,由於立法部門掌握了公共財政的大權,可以說是最根本的權力來源。 立法機構通常由一個或多個單位組成(中文多稱呼為「院」,英文則稱為「chamber」或「house」),主流形式則為一院制與兩院制。多院形式的立法機構,各單位往往有著不同的職責、權力、以及產生成員的方法。立法机构的决策方式是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集体决策,为此各国都设有一套自己的架構和议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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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舉

選舉是一種正式的決策過程,由人們投票選出某個職位的出任人選、或適用於整個組織的過程。因此,选举的性质有别于其他选择方法,如比赛筛选、随机决定或市场决定。选举通常被定义为被管治者意愿的一种正式表达方式,这些表达的意愿会集合并转化为一种集体决策,用来决定谁可以管治,包括谁可以继续执政、谁应该下台、和谁应该取而代之。雖然沒有一套關於選舉之單一普世之國際標準,但確已形成一些共識,包括通過舉行自由、平等且定期之選舉來保證成人之普選權,不記名投票且免於脅迫之原則,一人一票之原則。選舉是一種民主過程,合資格選民擁有投票及選擇的權利,稱為選舉權。 奉行代议民主制的國家或地區,會通過選舉選出議會成員、國家元首和政府首腦(如總統、總理、首相)等,也會以此選出地方政府的行政官員。依照功能的不同,代議民主制的選舉可分為國政選舉、地方選舉等兩大種類,前者指國家元首、國會議員等全國或中央政府層級的選舉,後者則指地方政府首長及民意代表的選舉。 除此之外,選舉也被广泛应用于許多私人組織或商業机构,由民间团体、學校以至公司,也会采用选举作为制定人事决策的手段。選舉是人民行使政治權力的重要方式,但如果投票難以操作、或者投票結果對國家或所屬團體之治理方式無法產生影響,那麽對民眾而言,選舉也就沒有多大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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渥太華

渥太華(Ottawa)是加拿大的首都,全國第四大城市,面積2,779平方公里,位於安大略省東南部,渥太華河南岸,多倫多以東400公里,蒙特利爾以西190公里。在2011年人口統計中,渥太華城市有883,391人,市區有1,236,324人,使其成為人口普查都會區域(CMA)第四的城市。 在1826年9月26日以“Bytown”之名建立,1850年1月1日合併為一個城鎮,並於1855年1月1日以「渥太華」之名合併取代。並不斷發展成為加拿大的政治和工業技術中心。城市的原有邊界由後來經過多次的小規模兼並而擴大的。「渥太華」這個名稱是來自亞岡昆語(Algonquin language)adawe,意思為「貿易」。渥太華常被華人簡稱為渥京。 加拿大與美國、澳大利亞等國不同,沒有將首都城市設為聯邦直轄的行政區,但是渥太華的土地管理和城市規劃是由國家首都委員會(National Capital Commission)負責。 渥太華最初為愛爾蘭和法國的基督教鄉鎮,現在已成為一個具有多元文化、高水準生活水平,低失業率的大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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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见

1867年加拿大建立

加拿大政府

西敏制議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