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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領域警務與司法合作

指数 刑事領域警務與司法合作

刑事領域警務與司法合作(Police and Judicial Co-operation in Criminal Matters,缩写为PJCC)是欧盟三支柱中的第三支柱。在2003年之前,它被称为司法与内政合作(Justice and Home Affairs,简称JHA)。这一支柱设立于1993年,至2009年被纳入巩固欧洲联盟的架构中,成为自由、安全與正義的領域。刑事領域警務與司法合作这一支柱着力于法律实施和抗击种族主义的合作上。相较其他支柱,刑事領域警務與司法合作更多地基于政府间合作,来自欧洲联盟委员会、欧洲议会和欧洲法院的影响较小。等政策由这一支柱负责。.

31 关系: 外來移民主權刑事警察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种族主义签证难民马斯特里赫特条约超國家主義 (國際關係)阿姆斯特丹条约自由、安全與正義的領域里斯本条约暴力恐怖主义極端主義欧盟三支柱欧洲各共同体欧洲刑警组织欧洲共同体欧洲经济共同体欧洲联盟欧洲联盟委员会欧洲议会欧洲法院歐洲聯盟機構歐洲警察學院歐洲檢察官組織毒品民法激进主义海关

外來移民

移民,為那些由一個國家或區域,移動到並長期居留於另外一個國家或區域,在移居地從事生計性的經濟活動,並被課以當地社會義務的個人或人群。 在西方語言中,移出民(emigrant)、與移入民(immigrant)為不同--,但在中文基本上皆稱為「移民」。 自古世界各國國家體系與交通設施未臻健全,並無規範移民的具體法制。進入現代以後,由於交通工具的進步(客觀條件),以及不同國家之間經濟發展程度差距的擴大(主觀誘因),國際間的人口遷徙漸趨頻繁,各國乃陸續開始立法規範移民。 例如加拿大移民種類就包括:经济移民、獨立技術移民與家庭團聚類移民。其中的经济移民又分為投資移民、企業家移民及自僱移民三種。 移民潮是大規模的移民現象,主要由於战争、大饥荒或者政治的不穩定因素,例如19世纪40年代欧洲农业大歉收加上经济危机引发大量移民美国(爱尔兰大饥荒);20世紀後期的香港移民潮,主要由於「政治恐懼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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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權

主權(sovereignty)是一個國家對其管轄區域所擁有的至高無上的、排他性的政治權力。簡言之,即為「自主自決」的最高權威。是對內立法、司法、行政的權力來源,也是對外交往保持獨立自主的一種力量和意志。主權的法律形式對內常規定於憲法或基本法中,對外則是國際的相互承認。因此它也是国家最基本的特征之一。国家主权的丧失往往意味着国家的解体或灭亡。 當今主權的概念正因為其至高無上的排他性,外交官不斷援引之;跨國組織及企業設法規避之;諸如政治學家、憲法、國際法學家仍爭論之,討論全球化及國際及區域組織對主權概念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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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警察

刑事警察簡稱刑警或刑事,是專門負責調查及偵破刑事案件的警察。在香港,俗稱為CID、雜差。在日本稱為刑事警察,簡稱刑事。在台灣,台語的刑事警察也簡稱刑事,各縣市的刑警大隊又俗稱市刑大。在中國某些城市如南京刑警人員被稱為刑偵。 刑警按照工作种类,可细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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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

欧盟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英语:Common Foreign and Security Policy,简称CFSP;法语:Politique étrangère et de sécurité commune,简称PESC;德语:Gemeinsame Außen- und Sicherheitspolitik,简称GASP),是欧盟三大支柱的第二支柱。1993年11月1日在马斯特里赫特条约(也称欧洲联盟条约)生效时由其前身“欧洲政治合作”转变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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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族主义

种族主义(racism)指一套社會意識形態,其基本信仰為人類可以被分類成不同及互不附屬的「人种」,因此主張遺傳的肉體特質直接決定人性、智商、道德等等文化及行為的特性,並主張某些種族的人在本質上比其他種族的人優越。種族主義也贊成對某些種族的人以輕蔑、討厭、瞧不起等方式的對待,即種族歧視"Racism" in R. Schaef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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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证

簽證(Visa,源自charta visa,意為必須看到的文件)是一个國家或地区的行政机关在非本国或地区的公民所持的護照或其他旅行证件上的签注、盖印、附文(如另纸簽証),以示允许其出入本国国境(或者经过其国境前往第三国)的手续。有时一国政府会对另一国家的公民推出簽証优惠政策,有時是單方面的,以便於進行人員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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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民

难民,是移民之一類,因某种不可抗的原因,例如战争、天灾等,而被迫迁移居住地,甚至是放棄国籍的人。各国移民法例对于难民问题的处理方法虽不尽相同,但大多时候,会采取“原居地遣返”或给予“政治庇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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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斯特里赫特条约

《馬斯垂克條約》(le traité de Maastricht; Maastricht Vertrag; Maastricht Treaty),即《欧洲联盟条约》,於1991年12月9日至10日在荷兰的马斯特里赫特举行的第46届欧洲共同体首脑会议中经过两天的辩论,最終通过并草签了《欧洲经济与货币联盟条约》和《政治联盟条约》,合稱《欧洲联盟条约》,正式條約於1992年2月7日签訂。这一条约是对《罗马条约》的修订,它为欧共体建立政治联盟和经济与货币联盟确立了目标与步骤,是《羅馬條約》成立的基礎。《馬斯垂克條約》預定於1993年11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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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國家主義 (國際關係)

超國家主義(supranationalism)是一個國際關係中的概念,指國家將其主權讓給國家之上的主體;國家之上的主體即使未獲得所有參加國的同意,仍可作出具有強制力的決議。和超國家主義相反的概念是政府間主義。國際主義及非政府組織的國際運作某程度上也體現出部分的超國家主義。 前法國總理及外交部長、歐洲經濟共同體奠基者羅伯特·舒曼和讓·莫內被認為是超國家統合論之父。現在最典型的超國家主義實例是歐洲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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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姆斯特丹条约

《阿姆斯特丹条约》(Le Traité d'Amsterdam; Amsterdam Vertrag; Amsterdam Treaty),全称《修正欧洲联盟条约、建立欧洲共同体的各项条约和若干有关文件的阿姆斯特丹条约》(Traité d'Amsterdam modifiant le traité sur l'Union Européenne, les traités instituant les Communautés Européennes et certains actes connexes; Vertrag von Amsterdam zur Änderung des Vertrags über die Europäische Union, der Verträge zur Gründung der Europäischen Gemeinschaften sowie einiger damit zusammenhängender Rechtsakte; Treaty of Amsterdam amending the Treaty of the European Union, the Treaties establishing the European Communities and certain related acts),是一项签署于1997年10月2日,并于1999年5月1日生效的条约,这项条约主要对1951年签署的巴黎条约、1957年签署的罗马条约和1992年签署的马斯特里赫特条约进行了修订,并将民主、尊重人权、自由与法治等原则作为条约的基础。 《阿姆斯特丹条约》包含15项条款、13条议定和59项声明,针对移民与难民政策、就业、环境、性别平等和消费者事务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的改善措施。在就业政策这一方面条约提出就业是“一个共同利益”问题,应该引起各成员国的共同关注,提高就业率应该是成员国的“共同目标”。条约也提出了环境保护在工业、农业以及运输业等行业的重要性并提出可持续发展的共同目标。条约还针对决策制定进行了改革,并引入了若干立法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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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安全與正義的領域

自由、安全與正義的領域」(Area of freedom, security and justice;Raum der Freiheit, der Sicherheit und des Rechts)是歐盟的政治理念之一,它的前身可追溯到歐盟初成立時的「司法與內政合作」,在2009年12月1日《里斯本條約》生效後,則為《歐盟運作條約》中所設定的「歐盟主要任務領域」之一,其實現方式則由幾個更具體的任務領域所構成:民事司法合作、刑事司法合作、警察合作、邊境管制、難民政策、移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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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斯本条约

里斯本條約(Traité de Lisbonne;Tratado de Lisboa),又稱改革條約,是歐盟用以取代《歐盟憲法條約》的條約。里斯本條約已經在2007年12月13日為所有歐盟成員國簽署,並於2009年12月1日正式生效。里斯本條約旨在調整當前極需變革的歐盟在全球的角色、人權保障、歐盟決策機構效率,並針對全球氣候暖化、天然能源等政策,以提高歐盟全球競爭力和影響力。 前法國總統季斯卡和歐盟委員會前主席德洛爾等多位歐洲聯邦主義者認為,里斯本條約已與歐洲整合的理想不符;例如排除原有社會憲章及歐盟國旗和國歌。里斯本條約務實與妥協的做法也為將來條約運作帶有不確定性,例如雖設立了常設主席和外交代表,成員國各有不同想法和意見。條約也容許成員國自行決定加入或退出個別條款,影響歐盟未來的整合進程。 歐盟各國政府代表簽署里斯本條約前,歐盟對內部面臨整合半個世紀來因憲法危機所引起的最大困局,對外則面對美國為首的全球化和新興經濟體,如俄羅斯、中國、南非、巴西和印度等國迅速崛起。為了進一步凝聚和爭取內部人民對歐洲整合的支持,歐盟發展策略明顯轉為因應外部環境的變化。外在環境的挑戰有跨國反恐、能源問題、全球暖化、提升歐盟競爭力以及創造就業等問題。 歐盟通過里斯本條約的政治經濟意義是因應歐盟目前面臨困境的一個計劃。在推動歐洲統合同時,所有國家須讓出部分國家主權的爭議、各國利益的調和,里斯本條約中許多具體措施將有助歐盟運作與決策,將成為未來整合的推動力。但里斯本條約中仍因若干國家特殊利益考量而有所妥協讓步,並留下許多「灰色地帶」,將為統合的進程帶來很多不確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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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

暴力指基於故意侵犯或傷害他人的心理,而使用激烈且富有强制性力量之行為,包括有形物理或無形心理。暴力主要有三類:多數暴力、媒體暴力、直接暴力。最常見的是个人或犯罪集团之间的殴斗以及凶杀。国家、民族之间也往往会发生暴力事件。 权力往往藉由暴力來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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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怖主义

賓拉登,蓋達組織的首領。 恐怖主義是指一种会造成其所有者做出,为了达成宗教,政治或其他意识形态上的目的而故意攻击非战斗人员(平民)或将他们的安危置之不理,有意制造恐慌的暴力行为之思想。各國在刑事法律上對恐怖主義的定義都不一致。 有些定義還將非法的暴力和戰爭包括在內。一般來說,犯罪組織以相似的手段來勒索保護費或執行沉默守則並不被視為恐怖主義,不過如果由具有政治動機的組織來實施這些行動也有可能被視為恐怖主義。 「恐怖主義」一詞帶有政治及情感上的含意Inside Terrorism,第32頁,其精確的定義便更難以辨識,從學術研究上可以找到上百個恐怖主義的定義。恐怖主義的概念具備爭論性,因為國家當局可用以將政敵或其他對手非法化,從而使國家武裝部隊可理直氣壯地打擊敵人(這種武力行為可能會被敵國描述為恐怖活動)。 恐怖主義由廣域的政治組織實行以達成他們的目的,這些政治組織包括左翼及右翼政黨、民族主義團體、宗教團體、革命分子及當權的政府。他們之間的共同點是他們會不惜肆意向非戰鬥人員使用暴力來為團體、思想或個人爭取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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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端主義

極端主義意旨駕馭某件事情到達極限、到達極致,或者是被極端化的性質或狀態,不然就是極端的措施或主見。 這個用法對於被認為是遠遠超出主流觀念社會的思想體系(藉由發言者或暗示一些共同的社會共識),主要用於政治或宗教意義的層面。但極端主義能被意味著是經濟的意義。 通常「極端主義」被認為是一種貶義的用法:表達(強烈的)不滿,但主要也囊括更多的學術意味、純粹的描述以及不被譴責的感覺。 極端分子通常與中間派或溫和派之間做對比,因伊斯蘭恐怖主義或伊斯蘭政治運動的言論中,經常會極端區分穆斯林的好壞。近年傳媒多使用極端主義取代伊斯蘭恐怖主義的稱呼,以避免把伊斯蘭教等同恐怖主義。 政治議題曾被認為是極端分子通常都來自於最左邊或最右邊,像是激進主義派、反派、極端主義派以及狂熱派。 對於「極端主義」有很多不同的見解,Peter T. Coleman博士、安德烈巴托麗(Andrea Bartoli)博士給出暫時性觀察的定義D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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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三支柱

--,是根据1992年的《欧洲联盟条约》,分別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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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各共同体

欧洲各共同体(European Communities, EC; Communautés européennes, CE; Europäische Gemeinschaften, EG/EGen)是一個已不再被歐盟官方使用的制度名稱(使用期間1967-2009年)。 二戰後的歐洲先後成立了三個獨立運作的共同體:欧洲经济共同体、欧洲煤钢共同体和欧洲原子能共同体,各自有行政組織。自从《合并条约》(1965年签署、1967年生效)以来,“欧洲各共同体”共同拥有相同的机构,包括“欧洲各共同体委员会”(欧盟委员会前身)和“欧洲各共同体(部长)理事会”(欧盟部长理事会前身)。這使得同一個機構擁有三個不同的稱呼。 1993年11月1日生效的《馬斯垂特條約》(又稱:歐盟條約)將“欧洲各共同体”作為“欧盟三支柱的第一支柱”。 欧洲煤钢共同体条约(巴黎条约)于2002年到期,此前“欧洲各共同体”也可以被称为欧洲三共同体。 2009年12月1日生效的《里斯本條約》廢止了欧洲共同体(原欧洲经济共同体),其地位和任務由歐盟承接。只剩下一個“欧洲原子能共同体”仍運作著。至此,“欧洲各共同体”的名稱由於不再適於形容歐盟的運作方式,因此不再被官方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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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刑警组织

欧洲刑警组织(European Police Office,簡稱Europol)是欧盟的一个常設机构,屬於歐盟刑事司法合作之一部分,旨在加强欧盟成员国之间的执法合作。总部设在荷兰海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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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共同体

欧洲共同体(European Community;單數)是個已不再被歐洲聯盟官方使用的組織名稱,使用於1993至2009年。 1993年11月1日生效的《馬斯垂特條約》,亦即成立歐盟的條約,將「欧洲经济共同体」改名為「欧洲共同体」,並將包含著歐洲共同體的「欧洲各共同体」(European Communities;複數)作為「歐盟三支柱之第一支柱」。 2009年12月生效的《里斯本條約》廢止了「欧洲共同体」(原欧洲经济共同体),其地位和職權由歐盟承接。《里斯本條約》也取消了「歐盟三支柱」體系,將原本各支柱的事務以及歐盟因《里斯本條約》取得的新事務權限更加緊密整合成10個主要任務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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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经济共同体

欧洲经济共同体(European Economic Community;簡稱:EEC),欧洲共同体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法国、联邦德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和卢森堡六国于1957年3月在罗马签订了《建立欧洲经济共同体条约》,1958年1月1日成立,总部设在布鲁塞尔。 到1968年7月,六国间工业品关税通过分期削减后,比原定计划提前一年半全部取消,农产品方面除实现关税同盟外,还实行共同的农业政策,统一价格,设立农业基金。 1973年1月1日英国、爱尔兰、丹麦正式加入后,共同体由六国扩大为九国,领土扩大到153万平方公里。1972年7月22日起,同挪威、奥地利、瑞士、瑞典、冰岛、葡萄牙、芬兰分别签定自由贸易协定,建立西欧十六国自由贸易区;还与非洲、中东及其他地区的数十个国家签定了联系国协定或优惠关税协定。 根据1992年建立欧洲联盟的《马斯特里赫特条约》,欧洲经济共同体更名为“欧洲共同体”(《欧共体条约》第一条)。 Category:国际经济组织 Category:欧洲国家政府间组织 Category:欧盟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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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联盟

歐洲--聯盟(European Union;Union européenne;Europäische Union),简称欧盟(EU;UE;EU),是根据1993年生效的《马斯特里赫特条约》(也称《欧洲联盟条约》)所建立的政治经济联盟,現拥有28個成员国,正式官方语言有24种。規範歐盟的條約經過多次修訂,目前歐盟的運作方式依照《里斯本條約》。政治上所有成員國均為議會民主國家(2008年《經濟學人》民主狀態調查);经济上為仅次于以美国為首的北美自由貿易區的世界上第二大经济实体,德国、法国及意大利為歐盟三大核心成員國;軍事上絕大多數歐盟成員國均為北大西洋公約组织成員。 歐盟的歷史可追溯至1952年建立的歐洲煤鋼共同體,當時只有六個成員國。1958年又成立了歐洲經濟共同體和歐洲原子能共同體,1967年統合在歐洲各共同體之下,1993年又統合在歐洲聯盟之下,欧盟已经漸漸地从贸易实体转变成经济和政治联盟。同時,歐洲經濟共同體和後來的歐盟在1973年至2013年期間進行了八次擴大,成員國從6個增至28個。起初推動歐盟建立的動機,是渴望重建二戰后损失惨重的欧洲,以及擔憂欧洲會再度陷入战争泥潭。 歐盟的主要機構有歐洲理事會(成員國家首腦組成)、欧盟理事会(成員國家部長組成的欧盟的上議院)、欧盟委员会(欧盟的行政机构)、歐洲議會(欧盟的眾議院,唯一的直接民選機構)、歐洲法院、歐洲中央銀行等。此外,歐洲原子能共同體也在歐洲共同體的管轄範圍之內,但在法律上是獨立於歐盟的國際組織。 歐元由28個成員國中的19個採納為流通貨幣;《申根條約》取消了部分成員國之間的邊境管制,目前已有22個歐盟成員國和4個非成員國實施。 目前欧盟的主要议题有英國脫歐、欧盟的扩大、落實《里斯本條約》、全球暖化問題、非歐元區成員國加入欧元区、主權債務危機、移民危機等。 2012年10月12日,歐盟獲頒諾貝爾和平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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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联盟委员会

歐盟執行委員會(European Commission;Commission européenne;Europäische Kommission;Commissione Europea)簡稱歐盟執委會,是欧洲联盟下辖的一个超国家机关。在欧盟政治系统中,歐盟執委會主要是承担行政任务,因此大约相当于一个国家系统里的政府。然而歐盟執委會还有其他的功能。特别是在除了少数条约所列明的情况之外,歐盟執委會是唯一在欧盟立法程序中拥有立法权的。作为条约的监护人,歐盟執委會监督各欧盟成员国对欧盟法律的履行,而且歐盟執委會在必要之时可以在欧洲法院对欧盟成员国提起控告。 歐盟執委會的成员是“執行委員”(Commissioner),他们由各欧盟成员国政府提名,經由歐洲議會行使人事同意權後方得成為執委。 歐盟執委會的辦公地點設在比利時首都布魯塞爾,公務使用的語言是法語、德語與英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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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议会

欧洲议会(European Parliament)是欧洲联盟事实上的兩院制立法機關的下議院,唯一的一个直选议会机构;與歐盟理事會同為歐盟的主要決策機構。与一般意义上的议会相比,欧洲议会創設之初拥有的职能少了很多。它會考察欧盟成员国的人权状况、监狱虐待与酷刑事件等,並會讨论人权问题和派遣人权观察委员会,如对被揭露的警署或监狱虐待和酷刑事件进行调查,或者提醒一个国家和公众舆论对种族主义或排外思潮提高警惕。在超國家的歐洲聯盟中,欧洲议会的特别之处在于:自从1979年以来,它是唯一成员是由欧盟成员国人民直选产生的機構。 因為不民主的批評,歐盟在簽定的各個條約中,一步步的增加了歐洲議會的權力。里斯本條約通過後,在很多的政策領域上,歐洲議會要和歐盟理事會經由共同決定的程序立法,即歐洲議會和歐盟理事會是平等的立法機構。欧盟三分之二的法律法规由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共同制定。 虽然欧盟的两个行政机关欧盟委员会和欧洲理事会都设在比利时布鲁塞尔,《阿姆斯特丹条约》却规定欧洲议会每月必须在法国斯特拉斯堡召开一次会议。但实际上,几乎所有的立法准备工作和议会委员会会议都在布鲁塞尔举行。议会每月只在斯特拉斯堡开4天会,举行常规会议和最终的投票工作,其他所有会议都在布鲁塞尔举行。虽然欧洲议会多次表示希望自行决定开会地点,之后的多个欧盟条约都规定,欧洲议会的开会地点需由欧盟各成员国政府定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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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法院

歐洲法院(La Cour de justice de l'Union européenne (CJUE);Der Gerichtshof der Europäischen Union (EuGH);European Court of Justice,官方稱 La Cour de justice;Der Gerichtshof;Court of Justice),根據歐盟法律為歐洲聯盟的最高法院,掌理一般案件的法律審上訴,以及特殊案件的初審。 作為歐盟法院的一部分,其負有解釋歐盟法律和確保其在各歐盟會員國間能被平等適用的任務。 歐洲法院於1952年於盧森堡市設立,目前歐洲法院的法官是由各個歐盟會員國所推派的法官組成(目前為28名法官,另外尚有9名佐審官),通常一個案件的審理,可能由3個、5個或13個法官加以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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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聯盟機構

歐洲聯盟(European Union)由7個機構組成,《馬城條約》第十三條根據以下的次序排列它們:歐洲議會、歐洲理事會、歐盟理事會、歐盟委員會、歐盟法院、歐洲中央銀行及歐洲審計院;歐洲聯盟公署則不屬於歐盟的機構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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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警察學院

歐洲警察學院(英文:European Police College,縮寫:CEPOL)於2005年由歐洲聯盟公署成立,位於英國布林斯希爾,旨在聯合及促進各個歐洲國家的高層警務人員參與跨境打擊罪惡行動,維持公眾秩序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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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檢察官組織

歐洲司法合作組織(Eurojust)是歐盟刑事司法合作(Judicial Cooperation in Criminal Matters, JCCM)的一部分。主要任務範圍是打擊恐怖主義,打擊和預防武器走私、毒品走私、販賣人口、兒童色情圖影、洗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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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

毒品是指某些会使人严重成癮或是无成瘾性但会产生幻觉、对人的身体和精神造成极大伤害的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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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民法是調整平等主體之間人身關係和財產關係私法規範的總和。 民法調整的主體是平等的主體,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民法所調整的內容則是人身關係(包括人格權和身份權)和財產關係(包括物權、債權等)。私法有時候作為民法的同義詞,有時候又作為民法的上位概念而使用,一般認為,民法是私法的核心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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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进主义

进主义是指因处在现存组织、社会状态或运作方式中相对不利的位置上而怀有强烈的不满,从而产生否定的观念,并迫切寻求对现状从根本上进行剧烈的变革。在极权制度的国家里,激进主义者的过激行为并不完全被视为是丧失理智的,但是其出于为己争利的行为动机所展现出的各种对立举动必然会给该国保守派带来蒙受巨大利益损失的风险,因而不受后者的认可和待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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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

海关是一个负责征收及保护关税,管制包括动物、植物、财物和危险品出入境物流的国家机关。根据当地的法律规定,某些货物的进出口可能会受到限制或禁止,报关代理执行这些法规Chowdhury, F. L. (1992) Evasion of Customs Duty in Bangladesh, unpublished MBA dissertation submitted to Monash University, Austral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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