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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法 (琉球)

指数 內法 (琉球)

內法指的是琉球群島存在的、為了維護間切與村的共同秩序而確定的。「內法」是琉球王府的官方用語,村民一般對其有村締、村固、村吟味等等稱呼。 根據琉球冊封使汪輯在《使琉球雜錄》中的記載,琉球民風淳樸,並無完備的法律制度,「國中不設廳,無聽訟之所」。琉球的習慣法被分為死刑和輕刑兩種,其中死刑分為凌遲、斬首、槍刺三種,輕刑分為流放、曝日(罰在正午時分曬太陽)、夾棍、枷項、鞭笞五種。周煌,《琉球國志略》,224頁:「其國刑法有死刑三:一淩遲、一斬首、一槍刺(用木樁作十字架,捆手足,以槍刺其心令死,即梟於其處,樁倒乃止);輕刑五:一流(流有三等:有配定流置某島安置,不准放還;有為惡不梭,族人共稟法司請加流罪者,則限其年數,配遣所流之島。頭目等申其改過,許遣還。否則至期複流遠島,仍前法申遣。再不梭,顛轉流於三十六島外之別島矣。有犯罪重者,則縛其手足,以獨木小舟配遣西馬齒山,顛遞至外島,然多有漂沒者)、一曝日、一夾、一枷(有輕重二等:輕者數十斤、重者數百斤)、一笞(竊盜最嚴,初犯,笞若干、夾一次、曝日一次;再犯、三犯以次遞加,亦有時竟立斬者、立配流外島者)」 有鑑於用內法來判決會產生「事同刑異,輕重不均,難以剖決」的現象,琉球在1775年頒佈了第一部刑法的成文法《琉球科律》,又在1831年頒佈《新集科律》來補充其不足。但琉球民間用內法來判決罪行的風氣依然很盛,琉球王府認為這很不像話,但卻毫無辦法。王府在1860年《琉球科律》和《新集科律》中的要點拿出來制定了《法條》,向民眾宣傳,以防犯罪於未然。 1879年日本吞併琉球以後,以其故地設置沖繩縣。沖繩縣廳最初執行舊慣溫存政策來安撫琉球人,內法在琉球得以延續,其中著名的內法判決事件為1879年的贊成事件和1907年的具志頭制縛致死事件。1908年,日本施行町村制,內法判決事件在各地頻頻發生。1916年,松原一意與首里署長在《琉球新報》上做了改善內法的連載,此後內法逐漸式微,在沖繩島戰役前基本已被消滅。.

17 关系: 周煌凌遲琉球国琉球科律琉球群岛琉球新報琉球族穿刺町村制鞭笞贊成事件間切枷項沖繩縣流亡斬首日本吞併琉球

周煌

周煌(),字景垣、緒楚、號海山,四川省重慶府涪州(今重慶市涪陵區)人,為清朝進士、政治人物。累任翰林院編修、內閣學士、工部尚書,官至兵部尚書、左都御史,得太子太傅。諡號文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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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遲

凌遲,或稱寸斬、磔刑,俗称千刀万剐,碎尸万段,是最殘酷的死刑之一。凌遲是指劊子手把受刑者身上的皮肉分成數百至數千塊,用小刀逐塊割下來。受刑者往往要忍受數小時的痛楚才會氣絕身亡。而且,行刑很有讲究,如果受刑者立刻死亡,或刀傷不正確,则说明刽子手行刑失败,劊子手也可能會受罰。此刑罰主要在中國古代實施,但西方也有類似的記錄。 西方方面,在羅馬帝國君士坦丁大帝時,曾下令對女巫採用鐵鉤將骨肉分離至死亡的刑罰,類似凌遲。而史上第一位有名氣的女數學家希帕提婭,也被暴民以類似手法殺害。中世紀歐洲有以鐵梳切掉皮肉的死刑,16世紀日耳曼地區仍有實施。 中國从五代開始出現凌遲,凌遲與春秋時期的「醢」處決屍體不同,是以活人執行。元代凌迟120刀為限。至明清時達至頂峰,用刑廣範。明武宗時,宦官劉瑾被施以此刑,據說割了三天三夜。此刑罰主要針對叛國者,明成祖朱棣也將許多幫助明建文帝朱允炆的忠臣處凌遲之刑。清朝末年,有至少三次凌遲的行刑過程被駐北京的西方士兵用相機拍了下來,相片傳到西方。 由於凌遲過於殘酷,歷代以來均有不少人主張廢除。包括南宋時的詩人陸游以及清朝同治年間的英國駐華支使使館參贊威妥瑪等人。最終,在1905年,凌遲和其他極刑一起廢除,唯1907年仍有執行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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琉球国

琉球国(),又稱琉球王國,是琉球历史上第一尚氏王朝和第二尚氏王朝两个朝代的统称和共有国号,也包括早期三山时代的山南、中山、山北三个王国(作为其共同的对外自称)。 琉球国的地理位置在臺灣和九州之间,曾经向中国的明、清两代朝贡,遭日本薩摩藩入侵後也向萨摩藩、江户幕府朝贡。琉球国多次遭受諸島外部勢力的入侵,特別是1609年(明万历三十七年,日本庆长十四年)萨摩藩的入侵以後,萨摩藩控制并干涉了琉球国的內政。琉球国因其特殊的地理位置,以东北亚和东南亚贸易的中转站著称,贸易发达,号称“万国津梁”。 1871年,日本在全國實施廢藩置縣,琉球國被當作令制國編入鹿兒島縣。1872年,琉球國被改設為琉球藩。1879年3月11日,日本兼併琉球,廢除琉球藩,編入鹿兒島縣;同年,以琉球之地設置沖繩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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琉球科律

琉球科律是琉球國第二尚氏王朝時期制定的刑法法典,這也是琉球歷史上第一部成文法。 根據《中山世譜》記載,琉球原先沒有一部成文法,而是按照各地成規的「內法」進行審判,因此判決往往有失公平,經常出現「事同刑異,輕重不均,難以剖決」的現象。有鑑於此,在1775年,三司官馬國器(與那原親方良矩)、馬宣化(宮平親方良廷)、向邦鼎(湧川親方朝喬),以及攝政尚和(讀谷山王子朝恒)四人,聯名請求編纂一部成文法,獲得尚穆王的批准。向天廸(伊江親方朝慶)、馬克義(幸地親方良篤)被任命為編纂法律的奉行。1786年,編成第一部法律《琉球科律》,頒行於全國。 《琉球科律》共18卷103條,參照清朝的《大清律》、日本的刑法以及琉球的習慣法而編成。1831年,為補充其不足,制定了《新集科律》。1860年,琉球王府將《琉球科律》和《新集科律》中的要點拿出來制定了《法條》,向民眾宣傳,以防犯罪於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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琉球群岛

琉球群島(,),又稱琉球列島、南西諸島,是太平洋西部的一系列島嶼群,位於台灣島與九州島之間,包括大隅群島、吐噶喇群島、奄美群島(以上合称萨南群岛)、沖繩群島、先岛群岛(包含宮古群島和八重山群島)等群島,居住人口以世居於此的琉球族為主。現今為日本領土,萨南群島屬鹿兒島縣管轄,其餘隸屬沖繩縣。 琉球群岛的特殊地理位置,使其自古以來成為东北亚和东南亚邻近国家的贸易枢杻。其歷史上曾建有琉球国等國家,與中國明朝、清朝及古代日本均有朝貢關係。17世纪末期,琉球国被位於日本九州南部的萨摩藩侵略,失去奄美群島之領土。日本明治维新之后,1871年将琉球國編為令制國,次年改設琉球藩,正式納入日本版图。1879年,日本廢除琉球藩,在奄美群島除外的琉球群島島群設置沖繩縣管轄,奄美群島则另劃歸鹿儿岛县。太平洋战争期間,琉球群岛成為唯一被盟軍攻佔的日本領土,戰後被美國接管,後來在1953年與1972年分階段交還日本治理,但美國仍保留部分地区之行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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琉球新報

琉球新報是沖繩縣的一份日報,由株式会社琉球新報社發行。目前琉球新報與沖繩時報同為沖繩縣最有影響力的兩份報紙。 琉球新報於1893年創刊,是沖繩縣最早的一家報紙。當時琉球新報在政治上較為偏向支持日本對琉球的統治,同時支持公同會運動和自由民權運動,以及日本政府對標準日本語的強制推行。 1940年,由於日本政府推行「一縣一紙化」政策,「琉球新報」、「沖繩朝日新聞」、「沖繩日報」三家報紙合併,改稱「沖繩新報」。1944年琉球群島被美國佔領之後,琉球新報改稱「宇流麻新報」。1951年舊金山和約簽訂之後,改回原名琉球新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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琉球族

琉球族(;)是琉球群島的土著民族,現多稱作うちなーんちゅー,或按所其生活的地域的不同(沖繩群島、先島群島與奄美群島)劃分,分別稱為沖繩人、先島人和奄美人,為現今日本第二大民族。 由於琉球群島在近代從獨立的民族國家成為日本的一部份,因而強調出身地的「沖繩人」、「先島人」、「奄美人」,在意義上不同於血統及文化論的「琉球族」,兩者不能畫上等號。目前日本的國勢調查中,並無所謂「琉球人」或「琉球民族」之類的統計項目存在,另外,沖繩縣民也不等同於所謂「琉球人」或「琉球民族」,所以,目前無法確認其定義或數目等。歷史上的琉球族主要分布於琉球群島(包括今沖繩縣和鹿兒島縣的奄美群島),另有部分人生活在日本本土和臺灣、以及其他一些海外地區。 琉球族的原生語言是琉球語,如今有些琉球族人已不會說琉球語,今日較通用的語言為日本語或沖繩辯(沖繩式日本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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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刺

穿刺是古代的一種酷刑,即將犯人的身體用一根木棒刺穿。 穿刺之刑往往使用一根很長的木棒,插入人體的特定部位,如直腸、陰道、口腔等。如此的方法會導致受刑者在痛苦中死亡,有時候會長達數天。施刑的木棒往往會插在地上,任由受刑者在痛苦中死去。 有時候,施刑人在穿刺之時避免插中受刑者的重要臟器以避免其立即死亡,像一個插頭一樣避免其大量出血。將受刑者置於大庭廣眾之下後(有時候也包括在眾目睽睽之下對受刑者進行拷打和強姦),在生殖器和直腸之間的會陰處開一個口子。然後將一根粗木棒插入其間。插入人體的那頭很鈍,能夠推開體內的重要臟器,大大延長受刑者的生存時間。 施刑用的木棒往往會從胸骨處穿出,因此將木棒的頂端抵在受刑者的下顎處,以防止受刑者身體的下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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町村制

村制(、明治44年4月7日法律第69号)是大日本帝國憲法下地方自治中市制的一項基本法律,已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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鞭笞

鞭笞、打藤或笞刑,簡稱鞭刑,歷史悠久,是刑罰的一種執行方式。執行者會以竹片或藤製成的鞭,鞭打犯人的臀部,受者的臀部常會皮開肉裂。鞭笞不但見於國家刑罰,也常見於家庭和學校,施行地方主要是手掌或臀部,但其殘酷程度通常不及國家刑罰。 由於這種刑罰普遍被國際組織認為是對受刑人不人道及侵犯其人權,此刑罰在世界上多數地區已經廢除。如今,今日世界上約有16個國家實施類似笞刑,大部份在亞洲及非洲(多数也實行沙里亞法),例如:新加坡、汶萊、馬來西亞、阿富汗、伊朗、坦桑尼亞、波札那、尼日利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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贊成事件

贊成事件指的是1879年沖繩縣宮古島根據內法殺害縣廳警察通譯的民變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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間切

間切()爲琉球國行政區劃,是琉球國事實上的一级行政区,又稱郡或 府。《中山传信录》:「府,土名『间切』府所屬曰村頭(土名母喇。)就面積而言,間切相當於現在沖繩縣的市町村。間切下辖行政区划村()。 「間切」一詞在琉球語中的本意是「境界」。根據《中山世譜》的記載,英祖王在位期間,設置間切制度,統一課稅。間切分為按司地頭、惣地頭兩種,分別由按司地頭為按司領有的間切,惣地頭為親方領有的間切。尚真王在位期間,各地按司被召集到首里城居住後,各地頭雖然擁有徵稅權,但不再直接管理自己的領地,而是通過委任地方的豪族擔任地頭代的方式進行間接管理。 在琉球的歷史中有兩次間切區劃的變更,在奄美群島被納入日本薩摩藩統治,以及琉球被日本吞併之後,也持續實施間切的行政區劃。直到1907年(明治40年)日本政府公佈了第46號敕令「沖繩縣及島嶼町村制」,才於隔年的1908年廢除間切制,改實施町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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枷項

枷項是將犯人綁在衙門前或市中心示眾的一種刑罰,若枷的重量過高,很容易會令受刑者死亡,所以枷項不但是酷刑,還是一種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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沖繩縣

沖繩縣(,)是日本最西南側的一個縣,縣廳所在地是那霸市。沖繩縣由琉球群島中的沖繩群島、先島群島以及太平洋中的大東群島組成,隔海和九州的鹿兒島縣相鄰。全縣由160個島嶼組成,其中49個有人居住,面積約2,281平方公里,是日本陸地面積第四小的縣。但沖繩縣包括了廣大的海域面積,東西寬約1,000公里,南北長約400公里,算上海域面積的沖繩縣面積則相當於本州、四國、九州面積總和的一半。沖繩縣幾乎全境屬於亞熱帶氣候,部分地區更屬於熱帶氣候,是日本唯一的亞熱帶縣,全年氣候溫暖且降水充沛。 沖繩縣在古代是名為琉球國的獨立國家,但同時對中國和日本薩摩藩朝貢。在中日兩國均處於鎖國狀態的時期,琉球國作為中繼貿易點而有重要地位。明治維新之後,琉球國被日本政府強行吞併,成為琉球藩,後改為沖繩縣。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沖繩縣是現在日本領土範圍內唯一發生地面戰的地區,導致大量人口死亡,縣土被戰火摧殘。戰後沖繩進入美國統治時期,並建設了大量美軍基地。1972年,美國將沖繩治权(非主权)移交日本,但大量美軍基地仍得到保留。現在美軍基地問題是沖繩縣政最主要問題。由於歷史和地理原因,沖繩縣的語言、飲食、風俗文化都和日本本土些許不同。沖繩的群島地形使得農業和製造業在沖繩經濟中佔比較低,而服務業則在沖繩經濟中有重要地位。沖繩還是空手道的發祥地。 沖繩縣的縣名取自於沖繩本島。「オキナワ」這一地名首次出現在文獻記載是在779年(奈良时代光仁天皇寶龜10年)《唐大和上東征傳》,當時漢字寫作阿兒奈波島。近代之後,日文文獻大多使用「沖繩」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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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亡

流亡或逃亡,指任何人或團體,因為自然災害、受到侵略、迫害或其他負面因素而離開出生或定居的國家、地區。流亡未必指在國外流亡,如唐玄宗幸蜀,也可以稱做流亡。 強迫他人流亡的刑罰稱為流放。世界各國都有流放的刑罰,流放地通常是離島或極為偏遠的地方,使被流放的人難以返回原定居或活動的地方。如大英帝國時常流放罪犯到澳大利亞、俄羅斯帝國則多將異議分子遷徙至西伯利亞,日本幕府將軍則多流放公卿、武士到北海道或佐渡島、隱岐島。中國,清初多流放罪人至東北盛京、寧古塔、尚陽堡,中葉以後則常常是伊犁或烏魯木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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斬首

斬首,亦稱砍頭、殺頭或開刀問斬,是死刑的一種,即將人的頭部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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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吞併琉球

日本吞併琉球指的是1872年至1879年期間大日本帝國廢除並吞併琉球國、設置沖繩縣的一系列歷史事件。明治時代日本政府將此事稱為「琉球處分」(),其中設置琉球藩為「第一次琉球處分」,設置沖繩縣為「第二次琉球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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