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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總部

指数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總部

政府總部(Government Secretariat)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行政總部,由所有決策局組成。現在常用以代指其主要辦公大樓,即位於添馬的政府總部建築物。.

目录

  1. 17 关系: 中區政府合署布政司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行政机构香港主權移交香港公務員香港總督香港特別行政區財政司司長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總部 (建築物)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部門香港殖民地時期香港政府行政部門決策科添馬添馬艦發展工程承宣布政使司布政使

中區政府合署

#重定向 律政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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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政司

布政司(Chief Secretary),舊稱輔政司(Colonial Secretary),是英聯邦國家和大英帝國殖民地內不少政府的一個重要官職,位次於總督,例子有香港布政司和新加坡布政司等。 最早的輔政司是总督的主要辅佐,职能类似专制君主制国家的宰相。在实施责任政府后,多数輔政司转为政府部长或厅长之一(较常见的是大致掌管相当于内政大臣的责任),但同时仍旧负责总督与政府之间的协调,在一些地方继续掌管政府大印(即相当于掌玺大臣的职能)。 20世纪中叶以后,随着“殖民地”概念逐渐淡出英联邦宪政结构,许多地方的“輔政司”(Colonial Secretary,“殖民地司”或「殖民地大臣」)改名为“布政司”(Chief Secretary,“领班大臣”)。例如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的輔政司于1959年改称“布政司”。 此后,随着众多前殖民地独立或废除君主制,“布政司”职位也纷纷被其他现代官职取代。另一個殖民地香港的布政司在1997年主权移交后改为“政務司司長”(Chief Secretary for Administration)。 布政司的譯名,源於中國古代承宣布政使司之簡稱,明初設置,為掌理一省民政的機構,主官為布政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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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Chief Executive-in-Council)是香港法律的一種概念,香港法律規定某些及重要行政決策必須由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決定,例如批出香港免費電視及香港收費電視節目服務牌照及批准某學校升格為大學等。.

查看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總部和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

行政机构

行政机构也称执法机构、行政機關 ,其工作是对组织進行日常的管理并施行法律政策等相关活动,是三權分立中的其中一部份。广义上,行政被定义为负责国家政策的执行的政府机构。狭义上,则专指内阁等行政决策机构,而只从事事务性执行工作的人员和机构则归为官僚机构。但是这种区分也存在争议,例如法国大革命前以及欧洲的许多君主立宪政体,占据行政机构顶端的部长职位的也是行政管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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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主權移交

#重定向 香港回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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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務員

香港公務員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常規僱傭關係僱員,至於外判下僱用的僱員,則不算是香港的公務員。按《基本法》保證一國兩制,香港的公務員與中國政府公務員並無官僚架構的從屬關係。 香港的公務員體制承自英國公務員制度,問責局以下的公務員須遵守政治中立的原則,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同時亦不受政治委任官員變動影響,這個制度的好處是可以保障政府施政穩定性和公務員士氣。由英治時期至2002年,香港公務員體系中最高職位為政務司司長,實行主要官員問責制後降至常任秘書長。現任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是羅智光。另外,香港公務員工會華員會是全香港最大的工會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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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總督

香港總督(簡稱港督,民間俗稱“督爺”,尊稱督憲或督憲閣下),前身職位是香港行政官(共有3任),是香港殖民地時期(1841-1997),由英國派駐香港的英国君主代表,共歷28任。 早期港督都是由英國殖民地部(後稱「外交及聯邦事務部」)的官員出任,1971年以後港督大多是外交官出身,麥理浩勳爵是第一位;而最後一任港督彭定康則是國會議員出身,曾任保守黨主席。 香港在英治時期共28位總督中,除第1至2、3至4任以外,其餘每個正任總督的交接時間皆不是完美交接,而是中間隔著一至兩位署理總督。署理總督早期則由香港副總督暫代,該職位是由香港駐軍司令擔任;1870年代香港戰略地位減退,故此於1870年至1902年該職位為非常設職位,1902年後香港副總督的職位正式被撤銷。自此,署理總督多由輔政司(1976年改名為布政司)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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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別行政區財政司司長

財政司司長(Financial Secretary,簡稱FS;香港人俗稱「財神爺 / 財爺」)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專責總覽財金政策的官員,直接向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負責;其支援部門為財政司司長辦公室。司長由行政長官提名,國務院任命。 財政司司長的職責主要是與有關的決策局局長合作,督導商務及經濟發展局、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創新及科技局和發展局的政策範疇的政策制定和實施。財政司司長是外匯基金諮詢委員會主席,與其他同監督香港金融管理局的工作。 財政司司長也是三位可於行政長官休假或出缺時署理其職務的官員之一,位列政務司司長之後;至於財政司司長休假時,通常由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署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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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The Government of the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簡稱香港特區政府或港府)是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部門的總稱。在1997年7月1日前,英屬香港的行政機關稱為香港政府(Government of Hong Kong),而香港回歸後政府全名則改為上述名稱(「香港政府」一詞變成簡稱,英治時代政府就稱「港英政府」以作識別),並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沿用大部分原有制度。香港政府首長為行政長官,轄下有多名局長負責管理各政府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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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總部 (建築物)

政府總部(Central Government Offices),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總部的所在地,位於香港島金鐘添馬添美道2號,分為東翼及西翼兩座,而東翼前地是政府總部的正門。政府總部是添馬艦發展工程的三組建築之一,其東北為立法會綜合大樓,其西北則為行政長官辦公室,亦是香港行政會議舉行的所在地,三組建築之間的綠化帶闢作添馬公園,讓公眾舉行活動及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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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部門

#重定向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組織架構.

查看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總部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部門

香港殖民地時期

#重定向 英屬香港.

查看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總部和香港殖民地時期

香港政府行政部門

#重定向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組織架構.

查看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總部和香港政府行政部門

決策科

#重定向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組織架構#決策局(政府總部).

查看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總部和決策科

添馬

添馬(英文:Tamar,中文前稱添馬艦)位於香港香港島中西區,金鐘北部。曾是英國海軍基地及船塢所在地,1990年代海軍基地遷往昂船洲後空置。2002年提出興建新政府總部大樓計劃,於2005年重新進行招標。2007年7月,政府正式挑選承建商金門和協興建築聯營提交的「門常開」設計概念,於2011年5月完成,最後於同年8月至12月逐步啟用。現時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總部及立法會綜合大樓所在地。 傳統上添馬(當時稱「添馬艦」)被認為是金鐘的海旁部分,而中環軍營則屬於中環區。自從添馬艦發展工程完成後,香港政府將「添馬艦」的中文名稱改為「添馬」,並作為地區名稱大量應用於該地建築物的地址及交通道路的路牌上。現今的「添馬」區是指愛丁堡廣場路至演藝路之間及其延伸到海邊的空間,南界為干諾道中和夏慤道。由於中環軍營原本就是添馬艦海軍基地的一部分,故也被認為屬於添馬區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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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馬艦發展工程

添馬艦發展工程慣稱為添馬艦新政府總部,是香港政府的一項發展工程,位於香港島金鐘添馬艦的用地上,興建新的政府總部大樓、行政長官辦公大樓及立法會綜合大樓,並且附設不少於2公頃的配套休憩用地及兩座行人天橋。 計劃早於2002年提出,曾經一度擱置,後於2005年重新進行招標。2007年初,經過評審階段及諮詢香港市民意見後,於同年7月,香港政府選定承建商金門和協興建築聯合營運提交的「門常開」設計概念。工程如期進行,於2011年1月25日進行平頂儀式,原定計劃於2011年5月完成,最後延於同年8月至12月逐步啟用。.

查看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總部和添馬艦發展工程

承宣布政使司布政使

--,簡稱布政使,俗稱方伯、藩台、藩司。是中国、越南古代官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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