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标
联盟百科
通讯
下载应用,请到 Google Play
新! 在您的Android™设备上下载联盟百科!
安装
比浏览器更快的访问!
 

重建修正案

指数 重建修正案

重建修正案是美國憲法的第十三、第十四和第十五修正案,在1865到1870年之間通過,即美國內戰結束之後的五年。 這些修正案的實施是戰爭結束後美國南部重建的重要元素。其支持者將之視為把美國從一個(引用亞伯拉罕·林肯的話)「半奴隸半自由」的國家改造成將憲法保障的「自由的祝福(blessings of liberty)」擴展至全體男性民眾,包括以前的奴隸和他們的後裔的國家。 第十三修正案(於1865年提出並批准)廢除了奴隸制,第十四修正案(於1866年提出,並於1868年批准)包括、正當程序與平等保護條款。第十五修正案(於1869年提出,並於1870年總統尤利西斯·辛普森·格蘭特的主導之下批准)授予無論「種族、膚色,或以前曾受勞役」的人投票權。這個修正案並不包括女性。要等到另一個修正案——第十九,於1920年批准——女性才被授予投票權。 這些修正案皆是為了保障非裔美國人的自由與公民權。這些修正案的承諾被州法律和聯邦法院的判決所削弱。有些州通過吉姆·克勞法以限制非裔美國人的權利。最高法院在(1873)的重要判決削弱了這些修正案,它防止第十四修正案所保障的特權與豁免權條款擴展成州法律的權利,以及普萊西訴弗格森案(1896),其給予吉姆·克勞法聯邦政府的批准。第十三、第十四、第十五修正案的全部好處直到最高法院作出布朗訴托皮卡教育局案(1954)的判決以及制定1964年民權法案和1965年投票權法案之后才實現。.

15 关系: 南北战争吉姆·克勞法布朗訴托皮卡教育局案平等保護條款亚伯拉罕·林肯美國奴隸制度美國重建時期美國憲法第十九修正案美國憲法第十五修正案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美国宪法正當程序條款普莱西诉弗格森案1964年民權法案1965年投票權法案

南北战争

南北战争,或稱美國内戰(American Civil War),是美國歷史上最大規模的内战,發生於1861至1865年期間。參戰雙方為北方的美利堅合眾國(簡稱聯邦)和南方的美利堅聯盟國(簡稱邦聯)。 據估計約有10%的20-45歲北方男性和30%的18-40歲南方白人男性在戰爭中死亡。.

新!!: 重建修正案和南北战争 · 查看更多 »

吉姆·克勞法

吉姆·克勞法(Jim Crow laws) 1876年至1965年間美國南部各州以及邊境各州對有色人種(主要針對非洲裔美國人,但同時也包含其他族群)實行種族隔離制度的法律。這些法律上的種族隔離強制公共設施必須依照種族的不同而隔離使用,且在隔離但平等的原則下,種族隔離被解釋為不違反憲法保障的同等保護權,因此得以持續存在。但事實上黑人所能享有的部份與白人相較往往是較差的,而這樣的差別待遇也造成了黑人長久以來處於經濟、教育及社會上較為弱勢的地位。 1865年至1876年的重建時期,聯邦法律為南方的自由黑人提供一定程度的民權保護。重建時期結束後,南方各州政府、立法機構及法院重新被南方白人所掌控,一系列吉姆·克勞法被通過,用來隔離種族。 1945年後,非裔美國人民權運動興起,民權團體用聯邦法律來抵抗吉姆·克勞法。例如著名的「布朗訴托皮卡教育局案」於1954年由美國最高法院判決,終止了公立學校中的種族隔離;美國國會隨後在1964年通過《1964年民權法案》及《1965年投票權法案》,禁止法律上有任何形式的種族隔離和歧視政策,吉姆·克勞法在法律層面上正式走入歷史。.

新!!: 重建修正案和吉姆·克勞法 · 查看更多 »

布朗訴托皮卡教育局案

布朗訴托皮卡教育局案(Brown v. Board of Education of Topeka, ,全名Oliver Brown et al.,以下簡稱布朗案)是一件美国历史上非常重要、具有指標意義的訴訟案。該案於1954年5月17日由美國最高法院做出決定,判決種族隔離本質上就是一種不平等,因此原告與被告雙方所爭執的「黑人與白人學童不得進入同一所學校就讀」的種族隔離法律必須排除「隔離但平等」先例的適用(該先例由普萊西訴弗格森案──簡稱普萊西案──所建立),因此種族隔離的法律因為剝奪了黑人學童的入學權利而違反了美國憲法第十四修正案中所保障的平等權而違憲,該法律因而不得在個案中適用,學童不得基於種族因素被拒絕入學。因為本判決的緣故,終止了美國社會中存在已久白人和黑人必須分別就讀不同公立學校的種族隔離現象。從本判決後「隔離但平等」的法律原則被推翻,任何法律上的種族隔離隨後都可能因違反憲法所保障的平等權而被判決違憲;同時本案也開啟了接下來數年中美國開始廢止一切有關種族隔離的措施;美國的民權運動也因為本案邁進一大步,此後數年中美國社會的與民權擴張等社會上的改變開始興起且方興未艾。.

新!!: 重建修正案和布朗訴托皮卡教育局案 · 查看更多 »

平等保護條款

平等保护条款(Equal Protection Clause),是美国法律术语,它保障了所有人民在法律之前均可得到同等的对待。这个条款来自美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中,保障每名美国公民不被各州的州政府剥夺依法律享有的公民权。.

新!!: 重建修正案和平等保護條款 · 查看更多 »

亚伯拉罕·林肯

亚伯拉罕·林肯(Abraham Lincoln,ən,),第十六任美国总统,1861年3月就任,直至1865年4月遇刺身亡。林肯领导美国经历其历史上最为惨烈的战争和最为严重的道德、宪政和政治危机——南北战争。經由此役,他维护联邦的完整,废除奴隶制,解放所有奴隸,增强联邦政府的权力,并推动经济的现代化。也因此美国学.

新!!: 重建修正案和亚伯拉罕·林肯 · 查看更多 »

美國奴隸制度

美国奴隶制度是美利坚合众国十八到十九世纪合法的奴隶制度。奴隶制起源于不列颠对北美殖民早期,在1776年《独立宣言》中被十三个殖民地承认。当美国建国时,虽然自由的有色人种已经存在,但是大多数奴隶是非洲后裔,种族在体制和遗产上起了决定因素。在独立战争后,废奴主义法律和情绪逐渐在北方各州中散布,1800年起棉花工业的快速发展使得南方各州与奴隶制强烈地联系在一起,並且试图将奴隶制扩散到新开辟的西方领域。國内對奴隸制度的觀點,則延梅森-迪克森线成极端的分化,并分裂了马里兰州(蓄奴)和宾夕法尼亚州(解放)。 虽然国际贩奴在1808年就已被禁止,国内贩奴依然持续,奴隶人口在解放前达到顶峰的400万人之多。Stephen D. Behrendt, David Richardson, and David Eltis, W. E. B. Du Bois Institute for African and African-American Research, Harvard University.

新!!: 重建修正案和美國奴隸制度 · 查看更多 »

美國重建時期

美國重建時期(Reconstruction Era)在美國歷史上指1865年-1877年,當南方邦聯與奴隸制度一併被摧毀時,試圖解決南北戰爭遺留問題的時期。「重建」提出了南方分離各州如何重返聯邦,南方邦聯領導人的公民地位,以及黑人自由民(Freedman)的法律地位等課題的解決方式。這些問題應如何處理引起了暴烈的爭論。 到了1870年代晚期,重建未能將黑人平等整合於法律、政治、經濟、社會體系之中。「重建時期」也是1865-1877年間整個美國歷史的通稱。 重建可分為三個階段。總統重建期(1863年-1866年),是由亞伯拉罕·林肯和安德魯·詹森兩位總統主導,以迅速團結國家為目標。可說開始於解放宣言。他們的溫和方案受到的激進共和黨人(Radical Republican)抵制,此共和黨派系在1866年大選後贏得權力並開啟國會重建期(1866年-1873年),他們以自由黑人的公民權利和投票權為重點進行改革,一個由自由黑人、提包客(carpetbaggers)和南方共和黨白人(Scalawag)組成的共和黨同盟掌握了南方大部分的州。在救贖期(1873年-1877年),南方民主黨白人(自稱救贖者,Redeemers)擊敗了共和黨並控制了南方的每一個州直至1960年代,标志着重建時期的結束。 激進共和黨人查爾斯·桑諾(Charles Sumner)主張,南方分離雖摧毀了州地位,但憲法對於個人及疆域的權威和保護仍然有效。泰迪爾斯·史蒂文斯(Thaddeus Stevens)和他的追隨者則認為,分離讓州的地位如同新佔領的領土。 國會否決詹森總統的論點,認為戰爭既已結束,他就不能再以戰時權力主導國家施政方針。國會認為最終決定權操之於自己,因為憲法明令國會必須確保為各州實行共和政體。這一問題隨後發展成如何在南方各州實行共和主義(Republicanism in the United States)。.

新!!: 重建修正案和美國重建時期 · 查看更多 »

美國憲法第十九修正案

美國憲法第十九修正案(Nineteenth Amendment;Amendment XIX)禁止任何美國公民因性別因素被剝奪選舉權。修正案於1920年8月18日達到足夠數量的州認可後生效。憲法原文把選舉資格的認定交給了各州,但直到1910年代多數州仍剝奪女性的選舉權。第十九修正案是美國女性選舉權運動的頂點,在這之前支持者已多次在地方和國家層級爭取這個權力。修正案實質上推翻了(Minor v. Happersett),美國最高法院在這個案件中無異議的裁決第十四修正案並不賦予女性選舉權。 蘇珊·安東尼和伊莉莎白·史旦頓(Elizabeth Cady Stanton)於1878年起草和提出這修正案;國會於四十一年後的1919年把修正案送交各州認可。一年後,在田納西州同意後,足夠數量的州認可了這修正案,修正案被正式的加入美國憲法。1922年在審理萊瑟訴加內特案時,美國最高法院駁回了第十九修正案是在違憲下通過的主張。.

新!!: 重建修正案和美國憲法第十九修正案 · 查看更多 »

美國憲法第十五修正案

#重定向 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第十五条修正案.

新!!: 重建修正案和美國憲法第十五修正案 · 查看更多 »

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

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Fourteenth Amendment to the United States Constitution)于1868年7月9日通过,是三条重建修正案之一。这一修正案涉及公民权利和平等法律保护,最初提出是为了解决南北战争后昔日奴隶的相关问题。修正案备受争议,特别是在南部各州,这些州为了重新加入聯邦而被迫通过修正案。 第十四条修正案对美国历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有“第二次制宪”之说,之后的大量司法案件均是以其为基础。特别是其第一款,是美国宪法涉及官司最多的部分之一,1973年有关堕胎权利问题的羅訴韋德案、有关2000年美国总统选举最終結果的及2015年裁定美國同性婚姻全國合法化的奥贝格费尔诉霍奇斯案等拥有里程碑性质的判决,均是以这一條款为基础。它对美国国内的任何聯邦和地方政府官员行为都有法律效力,但对私人行为无效。 修正案的第二至四款极少在法律诉讼中引用,第五款赋予国会执法权。第一款包括了多个条款:、、正当程序条款和平等保護條款。公民权条款对公民权作出了宽泛的定义,推翻了美国最高法院在1857年斯科特诉桑福德案案中裁定非洲奴隶在美国出生的后代不能成为美国公民的判决。特权或豁免权条款经解读后的实际应用情况也很少。 正当程序条款禁止各州未经正当法律程序而剥夺任何人的生命、自由或财产。这一条款经联邦司法部门的应用,把权利法案中的大部分内容应用到了各州,并且要求各州的法律必须满足实质性和程序性的正当程序要求。 平等保护条款要求各州对其管辖范围内的任何人以平等法律保护。这一条款是1954年布朗訴托皮卡教育局案的基础,最高法院在该案中判决种族隔离制度违宪,之后又在其他多个案件裁决中推翻了针对不同群体人士的任何不合理或不必要的歧视。.

新!!: 重建修正案和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 · 查看更多 »

美国宪法

美利坚合众国宪法(Constitution of the United States)简称美国宪法,是美国的根本大法,奠定美国政治制度的法律基础。该宪法于1787年9月17日在费城召开的制宪会议上获得代表的批准,并在此后不久为当时美国拥有的13个州的特别会议所批准。根据这部宪法,美国成为一个由各个拥有主权的州所组成的联邦国家,同时也有个联邦政府来为联邦的运作而服务。从此联邦体制取代了基于邦联条例而存在较为松散的邦联体制。1789年,美国宪法正式生效。美国宪法是世界上首部成文宪法,该宪法为日后许多国家成文宪法的制定提供了成功的典范。.

新!!: 重建修正案和美国宪法 · 查看更多 »

正當程序條款

#重定向 正當法律程序.

新!!: 重建修正案和正當程序條款 · 查看更多 »

普莱西诉弗格森案

普莱西诉弗格森案(Plessy v. Ferguson),有时简称“普莱西案”,是美国歷史上一个标志性案件,这个判决维护了种族隔离的合法性,使得美国南部各州在公共场合实施的“隔离但平等”的种族隔离法延续了半个多世纪,直到1954年最高法院判决布朗诉托皮卡教育局案及此后国会于1964年通过的民权法、1965年通过的投票权法后,南部各州实施的种族隔离法才彻底消失。.

新!!: 重建修正案和普莱西诉弗格森案 · 查看更多 »

1964年民權法案

1964年民權法案(Civil Rights Act of 1964),美國國會於1964年通過的法案,內容規範了美國境內不得採取種族隔離,也規定對黑人、少數民族與婦女的歧視性作為是非法。它結束了美國自立國以來長期存在於學校、工作場所及公共空間的黑白種族隔離政策,被認為是人權進步的里程碑。 初期授予法案的執行力量較為薄弱,但後來逐漸得到支持。國會主張本法案的管轄權是基於美國憲法的數個不同部分而建立的。.

新!!: 重建修正案和1964年民權法案 · 查看更多 »

1965年投票權法案

#重定向 選舉法案 (1965年).

新!!: 重建修正案和1965年投票權法案 · 查看更多 »

传出传入
嘿!我们在Facebook上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