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介
仲介為代理行為的一種廣義型態,仲介者有時並不代表某一方行使任何權力,而只是純粹關鍵訊息的提供者,所以與代理有所不同。 仲介行為可以看作是利用資訊的不對等來創造自身價值的行為,例如某甲希望能認識某乙,但是並不知道如何才能打進某乙的社交圈,此時仲介丙就利用對於乙的了解和認識來促成此事,並可能對甲索取有形或無形的利益作為酬勞。此為建立在丙知道關於乙的諸多特殊資訊;而這些資訊並不廣泛流傳,甲也無從取得,仲介丙的存在價值於焉產生。 仲介行為如果屬於非法領域,中文裡通常以俚語稱仲介者為「白手套」。.
权利
權利是一个广泛应用的法律概念,在现代漢語中经常被解釋為「權力和利益」。「權利」常簡称為「權」,容易造成權利和權力兩詞混淆,而這兩個詞卻很少有含義上的關聯。權利原本僅指人權,.
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是指私人间就生活关系或金钱关系的争议或纠纷,根据私法进行解决的诉讼活动。具体而言,包括有关财产的纠纷(例如土地或不动产的归属,借款的归还等)或身份关系的纠纷,其诉讼程序需要参照民事诉讼法及各类民事诉讼规则进行。 广义上的民事诉讼还包括根据确定的判决进行的执行程序(民事执行制度),以及诉讼准备阶段的保全程序(诉讼保全制度)等,此外也包括规范多个债权债务人间关系的企业或个人破产程序的内容。 此外,一些学说认为,行政诉讼也属于民事诉讼的范畴。这是因为,行政诉讼相对于刑事诉讼,其性质和程序规定更接近于民事诉讼。.
民法
民法是調整平等主體之間人身關係和財產關係私法規範的總和。 民法調整的主體是平等的主體,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民法所調整的內容則是人身關係(包括人格權和身份權)和財產關係(包括物權、債權等)。私法有時候作為民法的同義詞,有時候又作為民法的上位概念而使用,一般認為,民法是私法的核心部分。.
重定向到这里:
訴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