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标
联盟百科
通讯
下载应用,请到 Google Play
新! 在您的Android™设备上下载联盟百科!
安装
比浏览器更快的访问!
 

義勇警察

指数 義勇警察

義勇警察,簡稱義警,為中華民國警察機關在平時加強地方警備力量而在戰時支援軍事勤務任務,且利用有自願協助地方治安、交通的民眾,並實施專業的教育訓練,達成輔佐警力的不足。並讓警察機關充分利用民力無窮之優點,來維護地方交通及治安安全。.

13 关系: 妨害公務中華民國國軍中華民國警察中華民國法律交通协管员保安團保安處分義勇警察香港輔助警察隊輔警辅警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联防队有期徒刑

妨害公務

妨害公務,香港俗稱阻差辦公,泛指以武力、暴力或恐嚇妨礙公務員(或警察)行使職權,或是侮辱(或意圖侮辱)公務員或公署。.

新!!: 義勇警察和妨害公務 · 查看更多 »

中華民國國軍

中華民國國軍是中華民國的國家武裝部隊,由中華民國國防部管轄,是目前臺澎金馬地區主要防衛力量。前身為孫中山與蔣中正等人於1924年6月16日所創立的「國民革命軍」,史稱黃埔建軍;1946年制憲國民大會通過《中華民國憲法》,將國民革命軍編入中華民國中央政府統領的“全國陸海空軍”,軍隊開始實行軍隊國家化並改為現名。 中華民國國軍主要是由陸軍、海軍、空軍等三大軍種所組成,戰時可納入海巡、 警察等執法機關為輔助戰力。近年實施精實案、精進案、精粹案,並大規模裁軍,由60萬人精簡至21.5萬人;將海軍陸戰隊戍守之東沙島、南沙太平島交予海巡管理。雖然行政院海岸巡防署不是國軍下轄單位,但少部分軍人會被分發或借調到海巡服務。目前常備部隊大約18萬6千人;後備軍人大約300多萬人。 早些時候,中華民國是採用徵兵制,服役役期兩年。而軍官採志願制為主,僅招收少部分義務役男子,國家辦有預官考試,招考大學以上學歷的役男,通過考試錄取為預備軍官者,在受訓結束後,授予少尉軍官階級。士官國家辦有預士考試,招考大學、專科以上學歷的役男,通過考試錄取為預備士官者,在受訓結束後,授予下士士官階級。隨著時代演進,服役役期被縮短。直至今日,志願役與義務役併用制成為全體士官兵所依循的兵役制度,逐漸走向徵兵與募兵雙軌制。.

新!!: 義勇警察和中華民國國軍 · 查看更多 »

中華民國警察

中華民國警察是中華民國政府立法設置,以維持社會治安為主要目的之公務人員制度。依《中華民國憲法》及《警察法》規定,警察之任務為「依法維持公共秩序,保護社會安全,防止一切危害,促進人民福利」,平時維護國家治安、反恐任務,戰時成為後備軍事力量。其由內政部警政署管理和指揮,但廣義上其他以維護社會治安為目的之政府機構也會被稱為「警察」,如水上警察(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國境警察(內政部移民署國境事務大隊)、軍法警察(國防部憲兵指揮部)、司法警察等。本文以敘述普通警察(即內政部警政署主管者)為主。.

新!!: 義勇警察和中華民國警察 · 查看更多 »

中華民國法律

中華民國的法律分為憲法、法律、命令(行政命令)三個層級,以《中華民國憲法》為基礎,並以《中央法規標準法》做為法律制定的通則,所有規範皆不可違背在其上位階的規定。法律的制定、修改與廢止主要由立法院執行,各項法案在立法院通過後,再經總統公布始有效力。法規架構主要採行大陸法系體系,民事訴訟、刑事訴訟、選舉訴訟歸一般法院,而行政訴訟歸行政法院;至於軍人還加上之規範,並在戰時由軍事法院負責。 中華民國以《六法全書》,即憲法、民法、刑法、民事訴訟法與刑事訴訟法為最通用之法律。中華民國法律的制定,相當程度的參考同屬大陸法系的德國與日本,其中高達八成以上的法律條文是比照德國,尤其民法以德國、瑞士爲法律繼受的主要對象,因而使不少司法官與律師前往德國留學取得法學學位。.

新!!: 義勇警察和中華民國法律 · 查看更多 »

交通协管员

交通协管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各地方公安机关创建的一项辅助交通警察管理道路交通的职业,由公安局交通协管队负责管理。交通协管员属于协管员的一种,不占用政府的人事编制。.

新!!: 義勇警察和交通协管员 · 查看更多 »

保安團

保安團,在世界多國多有所設置是一種輔助治安的武裝部隊,平時協助警察維護治安、緝私偷竊強盜殺人逮捕;戰爭時期輔助正規軍、協助後勤補給、偷襲敵人,類似游騎兵、游擊隊、民防隊、村里巡邏隊,由各省政府負責籌組、訓練、調動、後勤、補給與保養。請參閱保甲制度。 保安團有時候是由商會、工會組織而成,或由農民組成,或由地方武館、團練組成,其目的是為了保護附近及自家的財產、生命安全;後來,為了國家民族大義,轉而向省政府求援,納編入各省政府警察保安處管轄調度。.

新!!: 義勇警察和保安團 · 查看更多 »

保安處分

保安處分是屬於刑法刑罰學中以替代自由刑之方式,避免犯罪行為人再犯措施的總稱,例如要求犯罪人進行強制治療,或是將犯罪之青少年交付保護管束。 感化教育(三年以下)、監護處分(五年以下)、禁戒處分(一年以下)、強制工作(三年以下)、強制治療(治癒為止)、保護管束(三年以下)、驅逐出境。 Category:刑法 Category:刑罰學 Category:刑事政策.

新!!: 義勇警察和保安處分 · 查看更多 »

義勇警察

義勇警察,簡稱義警,為中華民國警察機關在平時加強地方警備力量而在戰時支援軍事勤務任務,且利用有自願協助地方治安、交通的民眾,並實施專業的教育訓練,達成輔佐警力的不足。並讓警察機關充分利用民力無窮之優點,來維護地方交通及治安安全。.

新!!: 義勇警察和義勇警察 · 查看更多 »

香港輔助警察隊

香港輔助警察隊(簡稱輔警隊;英文:Hong Kong Auxiliary Police Force,縮寫:HKAPF,英文副名:Hong Kong Auxiliary Police,副名縮寫:HKAP)隸屬於香港警務處支援部支援科,於1914年根據《香港法例》第233章《香港輔助警隊條例》第三條成立,輔助警務人員接受正規訓練後,按照各總區的軍裝警務人員編制而調配,被派遣往5個陸上總區駐守,以支援及協助正規警察力量,每員每年最少當值208小時。香港輔助警務隊的主要責任包括保護重要地點(包括警署及領事館等等)、為指揮及控制中心提供額外警察力量,並且執行徒步巡邏。與此同時,在發生災難或者緊急事故時協助正規警察力量,並且在大型公眾活動及其他預先策劃的行動中執行人群管理任務。 現任香港輔助警察隊總監為楊祖賜,領導4,500名輔助警務人員;香港輔助警察隊是世界上同類型的最龐大的隊伍,被稱譽為「亞洲最佳」(Asia's Finest)。.

新!!: 義勇警察和香港輔助警察隊 · 查看更多 »

輔警

辅警全稱輔助警察(英文普遍稱為Auxiliary Police,英國稱為Special Constabulary,美國稱為Special Police),是協助正規警察,提供額外警察力量的人員。.

新!!: 義勇警察和輔警 · 查看更多 »

辅警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国辅警又稱協警、義警,是由于中国警力不足,为了维护治安而组建的辅警队伍,由民间义务和职业化的半专业两部分组成,由公安机关直接管理和指挥,主要用于社会联防巡逻。装备配置介于保安与正式警察之间,如配备警棍,赋于基本的执法权,可以在巡逻中核查公民身份证,盘问嫌疑人。 辅警主要来源于本地人,或部分有志于警务的外地人,民间义务是利用业余时间参与社会治安防控工作,本身有自己的正式职业,职业化的半专业辅警,则采用合同制,一般签约在一年以上,三年以下,使辅警成为一种职业,薪資採地方財政撥發,也有無薪的義務志願者。三年以上,已经是正式警察,因此不会超过三年。.

新!!: 義勇警察和辅警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查看更多 »

治安联防队

治安联防队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地,各地方为维护当地治安而组建的旨在协助公安部门开展维护本地治安工作的群众性组织。常简称联防、联防队。 198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关于继续加强群众性治安联防工作的请示》,其中的一段为联防队提供了法律上的依据: 联防队在维护当地治安方面起到了一些作用,但是自从其成立以来,有关联防队员随意执法、滥用私刑和缺乏执法主体资格的争议便持续不断。联防队员往往缺乏培训、文化程度和文明程度都不高,而且缺乏体制内的监督管理,经常沦为地方政府滥用强制力的工具。.

新!!: 義勇警察和治安联防队 · 查看更多 »

有期徒刑

有期徒刑是剥夺犯罪人一定期限內人身自由的刑罚方法,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及中華民國稱為有期徒刑,在香港和一些西方国家或地區称为有期监禁,在日本國及大韓民國稱為有期懲役。有期徒刑的刑期幅度很大,不同国家或地區对于这种刑罚的执行有所不同。澳門禁止無期徒刑,所以別處的有期徒刑在當地就是徒刑。.

新!!: 義勇警察和有期徒刑 · 查看更多 »

重定向到这里:

義交義警

传出传入
嘿!我们在Facebook上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