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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蘭選王制

指数 波蘭選王制

波蘭選王制(wolna elekcja) 是一種不採用世襲制度的君主選舉形式,由波蘭立陶宛的貴族以全民動員的方式前往選舉場地,在代表各省的眾議員見證下,按省份投票,再由眾議員將選票帶至參議院。選舉結果由參議院議長宣布,因此參議員在選舉結果的最終認定上扮演關鍵角色;國王的任命則由主教長行之。 統治者由波蘭或者波蘭立陶宛的眾議院貴族(sejm) 選出,其權力也受制于這些眾議院貴族。統治者也並不一定是本國人,因為只是一個象徵,所以眾議院貴族們經常選擇一位外國的王子來擔任,這樣既能夠和王子的出生國形成聯盟關係、也不會破壞波蘭和波蘭立陶宛內部的權力平衡。 波蘭選王制的首次執行為雅蓋隆王朝末代國王 齊格蒙特・奧古斯特(無嗣)逝世後一年,也就是1573年。一直到瓦薩王朝統治時期,原本的選舉制方演變為世襲選舉。.

44 关系: 城邦司法官参议院 (波兰)君主君主專制君主制君主立宪制威尼斯共和国寡头政治中央集权主教長世袭下議院什拉赫塔众议院众议院 (波兰)和平主义全民動員空位期立陶宛大公国立法机构约瑟夫·康拉德瑟姆瓦薩王朝選舉君主制联邦制贵族民主制齊格蒙特一世齐格蒙特·奥古斯特邦联制自治地方雅盖沃雅盖洛王朝Nihil novi权力分散民主和平论波兰波兰立陶宛联邦波蘭立陶宛施拉赤塔政体政治制度扬·扎莫厄斯基拉丁语

城邦

城邦或城國、都市國家(City state),是指城市範圍同國家範圍幾乎完全相同的一種國家型態,而政府主權或自治權也呈範圍相同。現時的代表國家即為新加坡、梵蒂岡等。 歷史上的城邦通常是大文化圈的一部份,如古希臘城邦(如雅典、斯巴達)、迦南的腓尼基城邦(如推羅、西頓)、中部美洲的瑪雅城邦、絲綢之路上的小國(如撒馬爾罕、布哈拉)、东非城邦(如基尔瓦、马林迪)和意大利城邦(如佛羅倫萨、威尼斯)。 歐洲歷史上有兩個重要的城邦時期—古希臘的城邦和文藝復興時的意大利城邦,現時歐洲的文明都發源自這些時期。然而,這些文明的城邦通常只存活很短時間,因為它們的土地和實力都不足以抵抗周圍的外敵。此外,這些小區域組織在鬆散的地理和文化個體中互存,成為大國建立穩固勢力的障礙。故此,他們大多融入於更大的社會體系、以至民族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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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官

司法官在台灣是法官及檢察官的合稱。 依司法人員人事條例第三條規定:「本條例稱司法官,指下列各款人員:一、最高法院院長、兼任庭長之法官、法官。二、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主任檢察官、檢察官。三、高等法院以下各級法院及其分院兼任院長或庭長之法官、法官。四、高等法院以下各級法院及其分院檢察署檢察長、主任檢察官、檢察官。」因此,司法官包括法官和檢察官。 在台灣要成為司法官的話必須先具備大學院校法學院法律系畢業或司法人員高等檢定考試(司法三等)及格之應試資格,再經司法官特考及格,進入法務部司法官學院接受司法官訓練,並至各地方法院及地方檢察署學習期滿及格後,才能被任用。 至於律師轉任之法官,並未經過司法官特考及格,且未進入法務部司法官學院訓練,故並不具有司法官資格。 目前台灣曾提案修法比照外國,將參加司法官特考及律師高考的應試資格提高到法律相關研究所畢業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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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议院 (波兰)

波兰共和国参议院(Senat Rzeczypospolitej Polskiej)是波兰议会的上议院。由100名经普选产生的上议院议员组成,并由上议院院长(Marszałek Senatu)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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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主

君主是指從一個家庭或家族中挑選成員來任職的國家元首或政權領袖。其職位之傳承以直系血親世襲為主,也可採選舉或禪讓方式產生;其中實行世襲制度者若無直系血親之繼承人,一般多由其親屬中遴選血親較近者而繼承之。 採用君主統治方式的政體稱為君主制,在現代社會中多與共和制相對;而利用君主之權力進行統治的家族團體,則稱為王室/皇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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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主專制

君主專制(absolute monarchy;absolute Monarchie),是西方政治學概念中定義的一種政體,又譯為君主專政、絕對君主制、絕對君主专制、絕對主義王權、絕對王權等;支持君主專制的思想被歸類為專制主義(早期曾譯為“絕對主義”,系根據歐洲啓蒙運動時期enlightened absolutism等詞彙的片面直譯;而現代西方政治學多以despotism進行表述)。早期埃及、希臘、羅馬至歐洲中古時代,其君主作為世人與神之間的神聖角色,不仅是世俗的首领,也是宗教的首领;中世紀歐洲則由於天主教的盛行,教宗的教權大大高於君權,君權很大程度上受到諸侯的限制,在英國甚至產生了大憲章這樣限制君權的法律傳統;16至18世紀歐洲各國紛紛加強君權,國家教會的建立使君主專制受到強化、甚至出現了政教合一的君主制國家,但從17世紀英國及其他國家開始,君權受到立憲化規範,規定其權力從人民而來。 作為一種專制制度,君主專制以君主為國家主權的唯一代表,君主對他的臣民與領土有無限制的權力,其治權不受到任何其他司法、立法、宗教、經濟或選舉的制衡或約束,像法國國王路易十四說的「朕即國家。」(L'état, c'est moi) 。文藝復興後期思想家對此有兩種看法。一種看法在一定程度上為君主專制提供了合理性依據,如馬基雅維利主義和霍布斯早期的思想,都從客觀上論述了身為國家元首與政府首腦的君主應該擁有絕對的政治權力,以便於更好地保護整個國家的利益、應對各種階層勢力之間的角力,以及君主應處於超脫各階層利益的存在。因為君權不受到國家法律的制約,“君主專制”又被稱為無限君主制,和後來發展出的有限君主制的代表君主立憲大相徑庭。 在歷史上,君權大多數情況下受制於封建制度和封建法律、貴族階層的政治權力、圣职者的宗教權力與資產階級的經濟權力,如歐洲文藝復興時期以前的君權;而文藝復興時期以後,天主教教權的衰落和資本主義經濟的發展,使得歐洲各國國王有機會收攏權力,加強專制。作為一種專制政體,與獨裁政體相區別,“君主專制”政體下的君主仍需平衡各個諸侯、各社會階層、各個友邦或敵國的關係,并往往需要依靠一個高效運行的政府來實施其政令,其政府雖然在君主的強力領導之下、受君主個人意志影響,卻仍然遵循一系列法律運行,而並不單一聽命于君主的個人意志,也不存在“家族獨裁”傾向,此類專制政體在18世紀啓蒙運動時期的歐洲被特別稱為“開明專制”政體并加以推崇;某些當代政治學中文教材中提到的“封建君主專制獨裁政體”,其實更接近于君主領導下的貴族寡頭統治,例如中國古代史上的宋朝,其皇位繼承人是通過“朝議”來決定的、幾乎近似有限的民主選舉,而前現代的中國直到元明清三朝才形成了“君主專制”政體,卻也遠遠達不到“獨裁”的標準,而是被歐洲啓蒙運動思想家作為開明專制的典範。 在西方歷史中,主張採用君主專制的代表人物有法國國王路易十四與俄國沙皇彼得大帝。中國在明朝以後,皇帝加強中央集權,不僅親理國政,又可以直接判處大臣死刑,歷史學家錢穆認為其已經成為了君主專制政體,例如明朝開國皇帝明太祖朱元璋層廢除宰相集政務處理大權於一身,到了明成祖以後才重新設置內閣大學士、內閣首輔以使宰相職能;清朝皇帝進一步加強了君主專制,設立軍機處作為皇帝的秘書官,所有政令皆由皇帝直接發佈。在19世紀後,受民主思潮的衝擊,採用絕對君主制的國家逐漸減少,目前仍然採行絕對君主制的國家如下:文萊、沙特阿拉伯、阿曼、梵蒂岡、卡塔爾、阿聯酋和斯威士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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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主制

君主制(Monarchy)是指君主为国家元首,并由其名义上或实质上执掌政府权力的政权组织形式。君主的擔任與政權掌控,會依各個國家的制度而不同;縱使是同一個國家,在不同时期也各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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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主立宪制

君主立憲制(Constitutional monarchy),亦即有限君主制,是相對於君主專制的一種國家體制。君主立憲是在保留君主制的前提下,通過立憲,樹立人民主權、限制君主權力、實現事務上的共和主義理想。可分為二元制君主立憲制、議會制君主立憲制。君主雖然是國家的元首,但君主的权利與產生的方式,會依各個國家的制度而不同;縱使是同一個國家,往往在不同時期,君主的產生方式與權利範圍也各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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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尼斯共和国

威尼斯共和国(威尼斯语:Serenìsima Repùblica Vèneta;意大利语:Serenissima Repubblica di Venezia)是意大利北部威尼斯人的城邦,以威尼斯为中心。它存在于8世纪至1797年。拉丁语称其为Serenissima,意思是“最尊贵的”,聖馬爾谷獅子為其國徽象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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寡头政治

寡頭政治(ὀλιγαρχία,oligarchy)是一種政治形式,其中大部分甚至全部有效地掌握在部分的特權階級手上(無論是財富、家族、軍事力量、殘暴或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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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集权

中央集权是一种国家政权的制度,以国家职权统一于中央政府,削弱地方政府力量为标志,是地方分权的对称。在中国,这种形式起源于秦朝,并在清朝达到顶峰并迅速衰落。这种制度通常与君主专制相提并论,然而两者之间没有因果关系,也没有必然联系。另外,也跟地方权力较大的几种政权体制作为对照。现在中央集权并没有消失,许多单一制国家仍旧实行中央集权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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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教長

主教長(Primus,意譯「第一」)是某些教會給予主教的頭銜。視乎各教會教傳統和習俗,主教長可以享司法權或只是虛位的榮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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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袭

世袭或世袭制度是指某专权一代继一代地保持在某个血缘家庭中的一种社会概念。其中可分为政治世袭和经济世袭两类。传承顺序以父死子继和兄终弟及最为常见。 世界各地的人类社会的早期都曾出现过世袭制度的统治政权,其中多数为封建世袭制度。是古代爵位、官职的一种传承制度。先秦时代,中国实行世卿世禄的制度,上至天子、封君,下至公卿、大夫、士,他们的爵位、封邑、官职都是父子相承的。这种世袭的次数在理论上来讲是无限的,直到改朝换代或占据这个爵位或官职的家族在政治斗争中失败为止。而现代政治中,部分国家的公职人员也有出現世袭的情況,如议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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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議院

下议院或众议院,是两院制国家或自治地區议会的議院之一,在民主國家众议院的议员人数大多按各地人口多少的比例分配的。众议院在各國稱謂各有不同:例如英國、加拿大所稱“平民院”(House of Commons),美國、澳大利亞、马来西亚所稱“代表院”(House of Representatives),荷蘭所稱“第二院”(Tweede Kamer),法国所称“国民大会”(Assemblée nationale),許多前殖民地的“立法院”(Legislative Assembly)等。由於众议院席位一般是按照人口比例分配的,因此在一些國家稱之爲“人民院”(The People's House),印度--議院的正式名稱直接就是“人民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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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拉赫塔

什拉赫塔又譯成眾議院貴族、施拉赤塔(Szlachta)是廣義、狹義下的波蘭貴族稱謂,包含了波蘭王國、立陶宛大公国、以及兩國在1569年合并为波蘭立陶宛聯邦的貴族階級,也含括了在他们的影响下逐渐波兰化的地方,如普鲁士公国、罗塞尼亚(現在的烏克蘭)、白俄羅斯的贵族稱謂。 什拉赫塔約占波蘭立陶宛人口的8─10%,政治上奉行波蘭選王制和貴族民主制,宗教為羅馬公教佔主流(17世紀中期以後),文化與意識形態則是萨尔马提亚主义(18世紀中期以前)。貴族身分的認同即使到1795年波蘭被滅後,仍頑強的延續了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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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议院

#重定向 下議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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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议院 (波兰)

波兰共和国众议院(Sejm Rzeczypospolitej Polskiej,是从波兰立陶宛时期就开始存在的民主制传统到现代波兰议会的下议院,現任議長是馬雷克·庫欽斯基。 在20世纪前,词语“Sejm”指的是由三大组成的整个波兰议会,包括下院(Izba Poselska)、上院(Senat)以及国王,是称呼三大阶层国会的常用名词。然而随着波兰第二共和国(1918年-1939年)的建立,“Sejm”一詞开始被用于专指国会下院;而上院则被称为“Sen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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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主义

#重定向 和平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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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動員

全民動員(法語:levée en masse)是指對國內所有男性或部分具有資格的男性進行武裝號召。在傭兵或徵兵等職業軍人制度前,全民動員為中世紀歐洲及世界其他地區普遍的宣戰方式。動員對象須自備武器與裝備,並有專門條文詳細規範。由於動員對象所擁有的戰鬥經驗不同,每次動員的戰鬥價值及訓練程度,皆有極大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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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位期

位期(Interregnum)是政府、組織或社會秩序中斷的時期。例如指一個君主離任和其繼承人繼任之間的時期。 除去議會制國家的懸峙國會以外,此名詞(interregnum)在英語中也可以指美國總統換屆期,這時總統雖還有權力,但已是跛腳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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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陶宛大公国

立陶宛大公国(Magnus Ducatus Lituania,Lietuvos Didžioji Kunigaikštystė)是一个存在于12世纪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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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机构

立法机构,又稱立法部門或立法機關,是現代社會中負責議定法律的機構,屬於一種合議性團體,通常由所在地公民按人口比例組成。除了制定、修改與廢除法律外,通常亦負責各式法案(如審批政府的公共預算要求)、監督政府運作(如聽取施政報告與質詢、召開公聽會或聽證會)等功能。如為國家層級的立法機構,還會負責執行宣战、媾和、批准条约、批准緊急狀態、选举與罷黜政府高級官員、甚至立廢国家元首等國家權力。而部分政府間國際組織也設有立法機構。立法機構通常稱為「議會」或「議院」,但亦有使用不同名稱。 在議會制之下,行政部門首長由立法部門產生,向立法部門負責。而在總統制之下,行政部門首長不由立法部門產生,而是分開選舉。但不論在何種制度中,由於立法部門掌握了公共財政的大權,可以說是最根本的權力來源。 立法機構通常由一個或多個單位組成(中文多稱呼為「院」,英文則稱為「chamber」或「house」),主流形式則為一院制與兩院制。多院形式的立法機構,各單位往往有著不同的職責、權力、以及產生成員的方法。立法机构的决策方式是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集体决策,为此各国都设有一套自己的架構和议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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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瑟夫·康拉德

约瑟夫·康拉德(Joseph Conrad,1857年12月3日─1924年8月3日),原名約瑟夫·泰奧多爾·康拉德·納文奇·科热日尼奥夫斯基(Józef Teodor Konrad Nałęcz Korzeniowski),生于俄羅斯帝國基輔州別爾基切夫附近(現烏克蘭境內)的波兰裔英国小说家,是少數以非母語寫作而成名的作家之一,被譽為現代主義的先驅。年輕時當海員,中年才改行寫作。一生共写作13部长篇小说和28部短篇小说,主要作品包括《黑暗之心》(1899年)、《吉姆爷》(1900年)、《密探》(1907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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瑟姆

#重定向 众议院 (波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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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薩王朝

薩(Vasa、Waza、Vazos)是瑞典貴族家族,歷史可追溯至14世紀,直至17世紀消亡。最早有記載的家族成員是尼爾斯·克提松(Nils Kettilsson),1355年時三王冠宮的侍衛官 。「瓦薩」之名最先於16世紀末出現,得名自其家族紋章──Vase(禾束)。 瓦薩王朝在1523年至1654年間統治瑞典,由古斯塔夫一世當選國王起至克里斯蒂娜退位止;它也在1587年至1668年間統治波蘭和立陶宛。它在瑞典的統治由普法爾茨王朝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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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舉君主制

選舉君主制(elective monarchy),一種君主制國家,不同於世襲君主制,它以選舉方式來產生下一任君主。但是它進行選舉的方式,候選人資格,與選舉者的資格,則依每個國家不同的情況而定。 在歐洲歷史上,神聖羅馬帝國就是採用選舉君主制的一個例子。梵蒂崗的教宗选举則是另一個例子。威尼斯共和国也采用选举的方式选出其总督。 另外,蒙古帝國由成吉思汗開始到忽必烈的歷代大汗都需要庫力臺大會由各宗王和大臣選舉出來。 現代國家已很少實行選舉君主制。除了教宗之外,現時的馬來西亞最高元首也是在統治者會議中選出的。雖然馬來西亞按照1957年至1994年所形成的最高元首輪任次序來順序推選其最高元首,但這種選舉並不是有競爭的選舉。同時,馬來西亞森美蘭的最高統治者是由四位酋長從四位王子中選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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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制

联邦制(federation)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政治实体(共和国、州、邦)结合而成的一种国家结构形式。視國家領導人為君主或民選領導人,聯邦制可分為聯邦共和制和聯邦君主制。 联邦制国家由各个联邦成员组成,各成员单位先于联邦国家存在。联邦成员国在联邦国家成立之前,是单独的享有主权的政治实体;加入联邦之后,虽然不再有完全独立的主权,但在联邦宪法规定的范围内,联邦成员的主权仍受到法律的保护,联邦成员有自己的宪法和法律。在组成联邦制国家时,联邦成员单位把各自的部分权力让渡给联邦政府,同时又保留了部分管理内部事务的权力,国民享有联邦和各成员单位的双重国籍。 联邦宪法明确界定联邦政府统一行使的权力和各成员国的中央政府所保留的权力,即联邦权力是来源于各成员的参与。联邦成员有自己的独立的立法、行政和司法机构,和联邦国家的最高司法、行政、立法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联邦国家的主权由联邦和各成员单位分享,联邦政府对外代表国家主权。但是各联邦成员也在联邦宪法允许的范围内享有一定的外交独立性,可以与其他外交主体签订一些协议,部份联邦成员单位也可以以聯邦成員身份参與各個国际组织。 聯邦憲法未指明屬聯邦政府(或上級行政區憲制文件未指明屬上級行政區政府)之權力,即屬地方(或下級行政區)所有,稱為「剩餘權力」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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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族民主制

贵族民主制(Aurea Libertas;Złota Wolność),有时翻译为黄金自由制,贵族自由制或贵族联盟(Szlachecka或Złota Wolność,áurea libertas)为一种在波兰王国和卢布林联合后的波兰立陶宛联邦所采用的独一无二的贵族制政体。在这个政体中,所有拥有直接财产的贵族(施拉赤塔)的权力相当,并掌控强大的权利和特权。贵族控制立法机关(瑟姆—波兰议会)和联邦的获选君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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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格蒙特一世

#重定向 齐格蒙特一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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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格蒙特·奥古斯特

格蒙特·奥古斯特(Zygmunt II August,鲁塞尼亚语:Żygimont III Awgust I,Жыгімонт Аўгуст;Žygimantas III Augustas I,Sigismund II.;1520年8月1日-1572年7月7日),波兰国王与立陶宛大公,齐格蒙特一世和王后博娜·斯福尔扎独子,在1548年继承王位。齐格蒙特·奥古斯特三次成婚,但膝下仍无子女,令雅盖隆王朝男嗣断绝,使卢布林联合引入选举君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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邦联制

邦聯制(Confederation)是一個由若干獨立國家組成的鬆散國家聯盟。一般說來,邦聯本身不具備構成一個國家所必需的全部要素,不具有完整的國際法主體資格。它雖然設有公共機構處理有關共同事務,但沒有統一的中央政權機關,也沒有統一的立法和財政預算;各成員國公民只有其本國的國籍,而沒有邦聯的共同國籍。邦聯的法律和政策對各成員國不具備無可爭議的強制性。在邦聯之下,各成員國都是獨立主權的國家,是國際法主體,各自在外交、法律和軍事上均具備完全獨立的自主權。各成員國的加入或退出相對自由。 另外,邦聯制的原則是主權在邦(國)。邦聯各成員國人民沒有共同的國籍。聯邦與邦聯的構成單位也不一樣:在聯邦制之下,成員體有多種形式,如邦、加盟共和國、州、省、特別行政區等;在邦聯制下,成員體只有一種類型,即獨立的國家。 聯邦制國家和邦聯制國家在教科書中幾乎毫無例外地被劃入複合制國家一類。儘管邦聯的成員國常常以一個聲音發言,要說一個邦聯制國家是一個複合國,卻似乎有點牽強,因為邦聯是一種介乎國家與超國家之間的人類組織形式。聯邦與邦聯的分類方法,像許多其他的二分法一樣,是對複雜現實的簡單化。 - 台灣新世紀文教基金會,新世紀智庫論壇第13期2001.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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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地方

自治地區是国家政治制度的一種,多为第一級地方政权,也可为最基层的居民自治组织,相对于中央集权制来说,属于地方分权的概念。 世界上很多国家依据其政治制度的不同,不同程度地在全境、局部地区如少数民族聚居地实行自治地方制度;如很多国家的海外属地和领地具备高度自治的权力,並發展為有別於母國的政治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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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盖沃

约盖拉(Jogaila),后称为瓦迪斯瓦夫二世·雅盖沃(Władysław II Jagiełło),瓦迪斯瓦夫并未使用序号,二世的序号乃后来的史学家所加。他在不同语言内不同的姓名如下:Jogaila Algirdaitis;Władysław II Jagiełło;Jahajła (Ягайла)。),立陶宛大公和波兰国王。于1377年起统治立陶宛,其任期开始时,与他的叔父共治。在1386年,他昄依天主教,取教名为瓦迪斯瓦夫,和年轻的波兰国王雅德维加结婚,加入龙骑士团,并以瓦迪斯瓦夫·雅盖沃的名义加冕为波兰国王,起初他和妻子共治波兰,妻子去世后他单独统治直到逝世。 他统治波兰共48年,實為后来统治波兰立陶宛两地长达几世纪的波兰立陶宛联邦的奠基人,并将其名字(Jagiełło)授予雅盖隆王朝(Jagiellonian dynasty),該王朝统治两国至1572年,為中世纪时期中东欧最有影响力王朝之一的下的支系。 雅盖沃是中世纪立陶宛的最后一位异教统治者,其头衔为Didysis Kunigaikštis。翻译为大公。Kunigaikštis意为国王,而didysis加强其语气。参见Rowell,65页-69页 作为波兰国王,他奉行与立陶宛结盟,抵抗条顿骑士团的政策。在1410年,联盟在格伦瓦德之战(坦能堡之战)获胜,而接下来的索恩休战使波兰和立陶宛的边境变得稳固,这也意味着欧洲的一支重要力量,波兰立陶宛联盟的诞生。在瓦迪斯瓦夫二世的任期裡,波兰的版图得到了扩大,而且瓦迪斯瓦夫二世的统治时代通常被认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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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盖洛王朝

雅蓋洛王朝(Jogailaičiai;Jagiellonowie),又譯亞蓋隆王朝、亞捷隆王朝、雅吉龍王朝,是一個源自立陶宛大公的格迪米納斯王朝的中歐王朝,於14世紀到16世紀時曾經統治今日的立陶宛、波蘭、白俄羅斯、烏克蘭、拉脫維亞、愛沙尼亞、加里寧格勒,以及部份的俄羅斯、匈牙利、捷克及斯洛伐克。 在中世紀後期的波蘭及立陶宛同時由該王朝管治,因此合稱為波蘭立陶宛聯邦,但其實兩國一直要到1569年才在行政上合併成為一個國家。另外,有一位亞蓋隆王朝的君主曾短暫同時管治波蘭及匈牙利(1440年到1444年),另外兩位曾同時統治波希米亞王國及匈牙利(1490年到1526年),之後成為了哈布斯堡王朝的東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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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hil novi

#重定向 无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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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分散

#重定向 地方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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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和平论

民主和平論,簡稱民主和平,是一種國際關係、政治學、和哲學的理論。該理論認為,所有實行民主制度的國家(更正確的說,所有自由民主制國家)不會或極少與另一個民主國家發生戰爭。不過實際上,該理論並不意味著,民主國家就不會發動戰爭;也不保證,民主國家會比其他體制(比如,專制)的國家來的不好戰。 在這個理論的原始版本被提出後,許多更深入的相關研究也進一步發掘出民主與和平之間的關聯,民主國家之間也較少發生衝突、同時規模性的暴力行為也較少出現,相反的,政治外交的衝突會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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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兰

波兰共和国(Rzeczpospolita Polska),简称波兰,是位於中欧的共和制国家,北面濒临波罗的海,西面与德国接壤,南部与捷克和斯洛伐克为邻,乌克兰和白俄罗斯在东,东北部和立陶宛及俄罗斯加里宁格勒州接壤。面積312,679平方公里,位居歐洲第十;人口約3,863萬人,位居歐洲第九。目前為欧盟、北约、联合国、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世贸组织等國際組織的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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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兰立陶宛联邦

#重定向 波蘭立陶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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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蘭立陶宛

波蘭立陶宛(Rzeczpospolita),又稱波蘭立陶宛聯邦(Rzeczpospolita Obojga Narodów),是16至17世紀位於歐洲東部的共主邦聯,由波兰王国与立陶宛大公国在1569年结为联邦後成立,為當時歐洲面積較大、人口多的国家之一.于2006年查阅:“在波兰立陶宛联邦的鼎盛时期,它拥有4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来自不同种族的1.1亿人口居住在这里。”若查看人口比较情况,请查阅这些地图:,.。它的许多特点体现出它在当时是一个独一无二的国家:整個聯邦的政治制度被称为波蘭選王制或金权自由制,法律与由眾議院贵族(音譯為施拉赤塔,原文為Szlachta,意思為眾議院的公民)控制的议会(音譯為瑟慕,原文為Sejm,意思為飲食)限制君主的权利,這種制度是现代民主制Maciej Janowski, Polish Liberal Thought, Central European University Press, 2001年, ISBN 978-963-9241-18-3, Google Print:, 、君主立宪制Paul W. Schroeder, The Transformation of European Politics 1763–1848,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6页, ISBN 978-0-19-820654-5, Rett R. Ludwikowski, Constitution-Mzaking in the Region of Former Soviet Dominance, Duke University Press, 1997年, ISBN 978-0-8223-1802-6, George Sanford, Democratic Government in Poland: Constitutional Politics Since 1989, Palgrave, 2002年, ISBN 978-0-333-77475-5,, 及联邦制 Aleksander Gella, Development of Class Structure in Eastern Europe: Poland and Her Southern Neighbors, SUNY Press, 1998年, ISBN 978-0-88706-833-1, 的先驱。该联邦的两个主体国家在原则上是平等的,而波兰王国是事实上的统治主体“原则上,波兰和立陶宛是截然不同的,同为联邦的组成部分……但是波兰占领了立陶宛的土地,但是波兰在议会上有更多的议席并且成为了统治主体。”。该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且呈现出一种宗教多样化,並以在当时欧洲少有的宗教自由而闻名Halina Stephan, Living in Translation: Polish Writers in America, Rodopi, 2003年, ISBN 978-90-420-10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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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拉赤塔

#重定向 什拉赫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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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体

政体(form of government),是國家的政治、統治形態,即國家政治體系運作的形式。一般用來指涉一个国家政府的组织结构和管理体制,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国家和地域,政治体制都不尽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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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制度

#重定向 政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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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扎莫厄斯基

扬·扎莫厄斯基(Jan Zamoyski,亦称Jan Zamojski或Ioannes de Zamość) (1542年-1605年),是波兰立陶宛联邦贵族、第一位扎莫希奇公爵(“奥德南特”)。自1576年起担任王室秘书官、自1576年起担任王室次席大臣、自1578年起担任王室总理大臣、自1581年起担任大指挥官。自1580年至1585年任克拉科夫长老、亦曾担任贝乌兹、明齐热切、克热舒夫、克内申和德尔普斯克长老。扎莫厄斯基是先后两位国王齐格蒙特二世·奥古斯特与斯特凡·巴托里的重要顾问,也是巴托里的王位继承人齐格蒙特三世的主要反对者之一。他是当时最具才能的外交官和政治家,是他这时候波兰政治的重要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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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丁语

拉丁语(lingua latīna,),羅馬帝國的奧古斯都皇帝時期使用的書面語稱為「古典拉丁語」,屬於印欧语系意大利語族。是最早在拉提姆地区(今意大利的拉齐奥区)和罗马帝国使用。虽然现在拉丁语通常被认为是一种死语言,但仍有少数基督宗教神职人员及学者可以流利使用拉丁语。罗马天主教传统上用拉丁语作为正式會議的语言和礼拜仪式用的语言。此外,许多西方国家的大学仍然提供有关拉丁语的课程。 在英语和其他西方语言创造新词的过程中,拉丁语一直得以使用。拉丁语及其后代罗曼诸语是意大利语族中仅存的一支。通过对早期意大利遗留文献的研究,可以证实其他意大利语族分支的存在,之后这些分支在罗马共和国时期逐步被拉丁语同化。拉丁语的亲属语言包括法利斯克语、奥斯坎语和翁布里亚语。但是,威尼托语可能是一个例外。在罗马时代,作为威尼斯居民的语言,威尼托语得以和拉丁语并列使用。 拉丁语是一种高度屈折的语言。它有三种不同的性,名词有七格,动词有四种词性变化、六种时态、六种人称、三种语气、三种语态、两种体、两个数。七格当中有一格是方位格,通常只和方位名词一起使用。呼格与主格高度相似,因此拉丁语一般只有五个不同的格。不同的作者在行文中可能使用五到七种格。形容词与副词类似,按照格、性、数曲折变化。虽然拉丁语中有指示代词指代远近,它却没有冠词。后来拉丁语通过不同的方式简化词尾的曲折变化,形成了罗曼语族。 拉丁语與希腊语同為影響歐美學術與宗教最深的语言。在中世纪,拉丁语是当时欧洲不同国家交流的媒介语,也是研究科学、哲学和神學所必须的语言。直到近代,通晓拉丁语曾是研究任何人文学科教育的前提条件;直到20世纪,拉丁语的研究才逐渐衰落,重点转移到对當代语言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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