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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关系: 卡特,參議院,外交,仲裁,伊朗,伊朗人质危机,立法机构,罗纳德·里根,美国宪法,美国最高法院,行政命令,议会,財產,财政部,条约,法律,摩擦力。
- 1981年美国判例法
- 伊朗—美國關係
- 對伊朗的制裁
- 美國制裁
卡特
卡特可以指:.
參議院
#重定向 上議院.
外交
外交是一個國家、城市或組織等在國際關係上的活動,其目的在於建立能夠滿足彼此需求的關係。如互派使節、進行談判、會談。一般來說外交是國家之間通過外交官就和平、文化、經濟、貿易或戰爭等問題進行協商的過程體系。一般來說國際條約首先是由外交官協商而成,然後由國家的政治家批准簽署生效的。國家、國際間的外交為邦交或國交,城市、城際間的外交為友好城市。.
仲裁
仲裁是当事人合意选择的替代性争议解决方式的一种。当事人选择并授权非司法机构或个人对其提交的争议作出具有约束力的裁判。 实践中,仲裁作为诉讼的一种替代方式,在争议解决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相比于诉讼,其往往具有更强的中立性、灵活性和高效性。因此,其在商事领域尤其受到当事人的青睐。.
伊朗
伊朗伊斯蘭共和國(波斯語:جمهوری اسلامی ایران,拉丁字母转写:Jomhuriye Eslâmiye Irân),简称伊朗(波斯語:ایران ),1501年之前很长一段历史时间称波斯,位于亚洲西南部,為中东國家,其中北部紧靠裏海、南瀕波斯灣和阿拉伯海。伊朗东邻巴基斯坦和阿富汗,东北部与土库曼斯坦接壤,西北与阿塞拜疆和亚美尼亚,以及國際上屬阿塞拜疆的纳希切万自治共和国为邻,西接土耳其和伊拉克。国土面积为1,648,195平方公里,国土主要位于伊朗高原上,气候较为干燥,伊朗人口约7868万人,为多民族国家,其主体民族为波斯人,约占总人口的66%(2011年),其余有阿塞拜疆人、库尔德人、阿拉伯人等。官方语言为波斯语。伊斯兰教什叶派的十二伊玛目宗(信众超过全国人口的90%)为伊朗国教,宪法承认的其余教派有伊斯兰教逊尼派、祆教、犹太教、基督教等。首都為德黑兰。 伊朗古称波斯,在公元前28世纪建立的古埃兰王国和之后建立的米底王国是伊朗高原文明的发源地。到公元前550年,由居鲁士大帝建立了大一统的古代大帝国波斯帝国。公元7世纪中叶,波斯的萨珊王朝被阿拉伯征服,包括伊朗高原的中东地区开始伊斯兰化,而曾占统治地位的祆教则日渐式微。近代,波斯逐渐沦为英国和俄国的半殖民地,1925年,巴列維王朝建立,二戰后,国王穆罕默德-礼萨·巴列维逐渐摆脱英、苏两国对伊朗的控制,奉行亲美政策,国家经济建设获得较大发展,在中东地区获得了较大的影响力。1979年初,鲁霍拉·穆萨维·霍梅尼领导的伊斯兰革命爆发,王朝政权被推翻,成立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同年底发生美国驻伊使馆人质事件,伊朗轉為反美的先鋒,与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交恶。 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实行政教合一的政治体制,伊斯兰教在国家的政治生活中担任非常重要的角色,最高领袖是国家的最高领导人,由伊斯兰教神职人员组成的专家会议选举产生,霍梅尼为首任最高领袖,现任最高领袖为赛义德阿里·侯赛尼·哈梅内伊。伊朗政府实行总统内阁制,总统是继最高领袖之后的国家最高领导人,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由全民普选产生,现任总统为哈桑·鲁哈尼。伊朗最高立法机构为伊斯兰议会,实行一院制,现任议长为阿里·拉里贾尼。司法总监是伊朗的司法最高首脑,由最高领袖任命,最高法院院长和总检察长则由司法总监任命,现任司法总监为萨迪格·拉里贾尼。 伊朗是亚洲和中东主要经济体之一,经济实力较强,2012年国内生产总值为5485.9亿美元,居世界第21位,人均国内生产总值7207美元,居世界第76位(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数据),石油产业是伊朗的支柱,伊朗是世界第四大石油生产国、石油输出国组织第二大石油输出国。伊朗的货币名称为里亚尔,主要的贸易伙伴有中国、印度、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土耳其等。 伊朗奉行独立、不结盟的对外政策,同時是联合国、不结盟运动、伊斯兰会议组织、石油输出国组织的创始会员国。.
伊朗人质危机
伊朗人质危机(Iran hostage crisis,波斯语:تسخیر لانه جاسوسی امریکا)或称伊朗人质事件,為1979年伊朗爆發伊斯兰革命后,被占领,66名美国外交官和平民被扣留为人质的危机。这场人质危机始于1979年11月4日,一直持续到1981年的1月20日,长达444天。很多人至今仍认为,这场人质危机导致了当时的美国总统吉米·卡特競选连任失败。 1980年伊朗駐英國大使館人質事件與本次事件同時發生。.
立法机构
立法机构,又稱立法部門或立法機關,是現代社會中負責議定法律的機構,屬於一種合議性團體,通常由所在地公民按人口比例組成。除了制定、修改與廢除法律外,通常亦負責各式法案(如審批政府的公共預算要求)、監督政府運作(如聽取施政報告與質詢、召開公聽會或聽證會)等功能。如為國家層級的立法機構,還會負責執行宣战、媾和、批准条约、批准緊急狀態、选举與罷黜政府高級官員、甚至立廢国家元首等國家權力。而部分政府間國際組織也設有立法機構。立法機構通常稱為「議會」或「議院」,但亦有使用不同名稱。 在議會制之下,行政部門首長由立法部門產生,向立法部門負責。而在總統制之下,行政部門首長不由立法部門產生,而是分開選舉。但不論在何種制度中,由於立法部門掌握了公共財政的大權,可以說是最根本的權力來源。 立法機構通常由一個或多個單位組成(中文多稱呼為「院」,英文則稱為「chamber」或「house」),主流形式則為一院制與兩院制。多院形式的立法機構,各單位往往有著不同的職責、權力、以及產生成員的方法。立法机构的决策方式是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集体决策,为此各国都设有一套自己的架構和议事程序。.
罗纳德·里根
罗纳德·威尔逊·雷根(Ronald Wilson Reagan,),美國政治家,第40任美国总统(1981年-1989年),第33任加利福尼亚州州長(1967年-1975年)。踏入政壇前,雷根也曾擔任過運動廣播員、救生員、報社專欄作家、電影演員,他的演說風格高明而極具說服力,被媒體譽為“伟大的溝通者”,美國人心目中最偉大的總統之一。 列根在1980年的選戰中擊敗了當時民主黨的總統吉米·卡特,共和黨也在同年選舉贏得了26年來首次在參議院過半數的席次。雷根推行的經濟政策為供應面經濟學,被人稱為雷根經濟學,將所得稅降低了25%、減少通貨膨脹、降低利率、擴大軍費開支、增加政府赤字和國債,排除稅賦規則的漏洞,繼續對商業行為撤銷管制,使美國經濟在歷經1981-1982年的急劇衰退後,於1982年開始了非常茁壯的經濟成長。他始終強調他對於聯邦政府在处理問題上的能力抱持著懷疑態度,尤其是在經濟問題方面。他的解決方式是撤回政府的干涉並減少稅率和商业管制,以此讓自由市場機制能自動修正所面臨的問題。他在就職典禮那天說道:“政府並不是解決問題的方法,政府本身才是問題所在。” 共和黨的支持者盛讚他振奮了美國人在1980年面臨的低落士氣和挫折感,並且讓自由放任的資本主義體制超越政府的管制。在對外政策上,他大幅度擴張軍備,對蘇聯的政策則由原本的圍堵改為直接的對抗。雷根在政治意識形態上貫徹了反共主义與民主资本主义。 許多的觀察家,尤其是美國的保守派,稱讚雷根是美國得以拖垮蘇聯的主要功臣。歷史學家對此還沒有達成共識,一些人認為雷根是促使蘇聯於1991年垮台的主要推手;一些人則認為蘇聯於他任內開始的轉變,只不過是時間上的巧合。雷根兩屆任期完滿結束後,其副總統乔治·赫伯特·沃克·布什於1988年的選戰中,挾著雷根的高昂人氣而大獲全勝並於翌年上半年升為總統,實現世代交接。雷根的總統任期影響美國1980年代的文化,使得美國的80年代也常被稱為“雷根時代”,其右翼及保守派的思想哲學至今仍是美國保守派的標誌。另一方面,部分左派觀點認為雷根的政策為日後美國經濟失衡、貧富差距擴大埋下伏筆,甚至進一步影響21世紀的全球,基督教右派及新保守主義亦在此時取得影響力,改變共和黨日後的政治生態。.
美国宪法
美利坚合众国宪法(Constitution of the United States)简称美国宪法,是美国的根本大法,奠定美国政治制度的法律基础。该宪法于1787年9月17日在费城召开的制宪会议上获得代表的批准,并在此后不久为当时美国拥有的13个州的特别会议所批准。根据这部宪法,美国成为一个由各个拥有主权的州所组成的联邦国家,同时也有个联邦政府来为联邦的运作而服务。从此联邦体制取代了基于邦联条例而存在较为松散的邦联体制。1789年,美国宪法正式生效。美国宪法是世界上首部成文宪法,该宪法为日后许多国家成文宪法的制定提供了成功的典范。.
美国最高法院
美国最高法院(Supreme Court of the United States),一般是指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是美国最高级别的联邦法院。根据1789年《美国宪法第三条》的规定,最高法院对所有联邦法院、州法院和涉及联邦法律问题的诉讼案件具有最终(并且在很大程度上是有斟酌决定权的)上诉管辖权,以及对小范围案件的具有初审管辖权。在美国的法律制度中,最高法院通常是包括《美国宪法》在内的联邦法律的最终解释者,但仅在具有管辖权的案件范围内。法院不享有判定政治问题的权力;政治问题的执法机关是行政机关,而不是政府的司法部门。 根据联邦法规,法院通常由美国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和八位由总统提名并由参议院表决同意后任命的法官组成。一旦任命,法官享有终生任期,法官保留他们的职位直到去世、辞职、退休或弹劾(不过至今未出现法官被罢免的情况)。在现代话语中,法官通常分为倾向保守,适度或自由的法律哲学和司法解释。每位法官都有一票投票权,值得注意的是,虽然近期有很多案件得到全票通过,但最受人瞩目的裁定不过一票之差,因此透露了法官的思想信仰及背后的哲学或政治类别。最高法院的大法官在华盛顿美国最高法院大楼办公。 最高法院有时会俗称为SCOTUS(美国最高法院的首字母缩写),类似于其他首字母的缩略词,如POTUS(美国总统)。.
行政命令
行政命令是政府行政部門中,上級發出指示下屬行為的命令,名稱或有不同。在中國傳統中通常稱為“令”、“政令”等;在軍隊裡,上級發出指示下屬的作戰、打仗和戰鬥等命令行為稱為軍令。.
议会
议会是立法机关的一種型態,由人民中選出一定數量的代表者組成以執行立法權;這些代表者稱為議員,可以透過直接选举或间接选举產生、也可能是委任的。議會常用來指稱民主國家的立法機關,由於其運作內容很大部分來自人民的意向,因此亦被稱為「民意機關」;而國家層級的議會,又稱為國家議會,簡稱「國會」。 現代民主国家的议会一般都以歷史最悠久的英国國會作为典範,英國是第一個君主立憲議會制國家,奉行兩院制。虽然议会普遍被視為民主國家體系的一環,但部分非民主国家也有形式上的议会。当今世界,议会承受着来自公众的前所未有的监察和压力,在国家政治生活中扮演越发重要的角色。 國會內一般分為執政黨及反對黨,在正常情況下,前者是輔助支持中央政府施政,所以中央政府推出的政策等,通常作出對中央政府有利的發言辯論及投贊成票,期望順利通過所有議/法案,而後者則反之亦然,甚至作出任何形式對抗;所以不論前或後者在議會內的議員人數非常重要。 國會的首長稱為「議長」,之下有「副議長」,再之下還有各事務「委員會主席」,他/她們都是由議員互選或內部進升;只有「秘書長」是政府委任的官員,所以秘書長沒有發言、投票或裁決權,只有審批文件的權利。 國會大廈的建築規模,通常代表著議會的權威和尊嚴,象徵主權在民和議會至上。.
財產
财产(property),指能夠被擁有的任何有形或無形事物,多指具有经济价值,依一定之目的而结合之权利义务之总体。在中国大陆地区的法律条文中,某些涉及物权的民事法律对于物权的客体多不使用“物”、“特定物”、“独立物”、“有体物”这样的概念,而是直接使用“财产”一词。值得注意的是,财产的范畴是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扩张的。.
财政部
财政部是現代政府内阁的部门,是现代各国政府的重要部门。财政部的负责长官财政部长也因此是各国政府中的重要职位。 财政部一般负责制定政府预算、经济政策和金融监管等事务,但各国的部门和官职设置、名称都有不同。例如政府预算可能由一个分别的财务部门协管,经济政策可能由独立的中央银行协管,金融监管可能由财政部或其他部门下辖的专门部门管理等。由于近代政府财政的复杂性,财政部可能同时由数个部长负责。在联邦制国家,各州/省政府也设有财政部。 财政部、财政部长在一些主要国家的称谓包括:.
条约
條約,根据1969年《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的定义,是指国际法主体之间签订的有关其权利义务的受国际法管辖的书面协定。廣義的條約包括有关政治、經濟、軍事與文化等各種協定,条约的名称则有公約、協定、議定書、換文、聯合國宣言和憲章等不同的称呼;狹義的條約指重大的政治性的協定,如同盟條約、邊界條約等。但並不是所有國際間的協定都是條約,有部份只屬於合約。在許多國家中,透過憲法或法律規定,將條約視為地位等同(或高於)國內法的法律,可為該國法院進行判決時適用。.
法律
法律(Law) 是一種由規則組成的體系,經由社會組織來施與強制力量,規範個人行為。法律是一系列的規則,通常需要經由一套制度來落實。但在不同的地方,法律體系會以不同的方式來闡述人們的法律權利與義務。其中一種區分的方式便是分為歐陸法系和英美法系兩種。有些國家則會以他們的宗教法條為其法律的基礎。 學者們從許多不同的角度來研究法律,包括從法制史和哲學,或從如經濟學與社會學等社會科學的方面來探討。法律的研究來自於對何為平等、公正和正義等問題的訊問,這並不都總是簡單的。法国作家阿納托爾·法郎士於1894年說:「在其崇高的平等之下,法律同時禁止富人和窮人睡在橋下、在街上乞討和偷一塊麵包。」 在一個典型的三權分立國家中,創造和解釋法律的核心機構為政府的三大部門:公正不倚的司法、民主的立法和負責的行政。而官僚、軍事和警力則是執行法律,並且讓法律為人民服務時相當重要的部分。除此之外,若要支持整個法律系統的運作,同時帶動法律的進步,則獨立自主的法律專業人員和充滿生氣的公民社會也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古希臘哲學家亞里斯多德於西元前350年寫道:「法治比任何一個人的統治來得更好。.
摩擦力
摩擦力(英語:friction)指两个表面接触的物体相对滑动时抵制它们的相对移动的力,是经典力学的一個名詞。广义地,物体在液体和气体中运动时也受到摩擦力。 摩擦力產生的成因:.
另见
1981年美国判例法
- 戴姆斯和穆尔诉里甘案
伊朗—美國關係
- 1953年伊朗政變
- P5+1
- 两伊战争
- 伊斯兰革命卫队
- 伊朗人民聖戰者組織
- 伊朗人质危机
- 伊朗伊斯蘭革命
- 伊朗反抗力量全國議會
- 伊朗核问题
- 伊朗航空655號班機空難
- 戴姆斯和穆尔诉里甘案
- 支持恐怖主义的国家
- 沙赫拉姆·阿米里
- 第13769号行政命令
- 缓和政策
- 美国—伊朗求偿法庭
- 邪恶轴心
- 震网
對伊朗的制裁
- Press TV
- 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广播电视台
- 戴姆斯和穆尔诉里甘案
美國制裁
- 全球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
- 戴姆斯和穆尔诉里甘案
亦称为 Dames & Moore v. Reg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