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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工作平等法

指数 性別工作平等法

《性別工作平等法》,原名為《兩性工作平等法》,台灣2002年1月16日制定公佈,2002年3月8日國際三八婦女節施行,後於2008年1月16日修正更名為《性別工作平等法》,將原本法條中的禁止職場性別歧視之規範,擴大涵蓋禁止歧視不同之性傾向。2014年又通過修法,要求政府應公布違法雇主名單,以強化雇主守法意願,並加重罰則,將派遣勞工、技術生及實習生納入本法保障之範圍。 本法總則第一條說明立法目的為:「為保障性別工作權之平等,貫徹憲法消除性別歧視、促進性別地位實質平等之精神,爰制定本法。」,下分各章節:性別歧視之禁止、性騷擾之防治、促進工作平等措施、救濟及申訴程序、罰則、附則。 本法內容源自台灣婦女團體首次草擬及倡議十多年的民間版法案。1987年聲援國父紀念館女性員工,抗議當時各行業普遍的禁婚及禁孕條款,竟要求女性員工簽約同意年過三十或結婚生子後就自動辭職,當時台灣缺乏能夠保障這些女性工作權的法令,故由尤美女律師召集學者專家成立草案研擬小組,1989年完成民間版草案「男女工作平等法」,與立委合辦公聽會,試圖以立法運動來扭轉職場的性別不平等問題:婚孕歧視、性別差別待遇、同工不同酬、職場性騷擾等,要求政府及雇主建立申訴調查機制,並提供家庭照顧假、育嬰留職停薪、育嬰留職停薪津貼、陪產假、企業內部托兒等措施。 但1990年立委首次提案後,遭遇工商團體強烈反彈。每屆立委改選後,婦女新知基金會再請立委重新提案,仍遭冷凍不予審議,工商團體上書當時的總統李登輝,將此草案斥為逼企業出走的十大惡法之一。婦女新知基金會持續倡議,發動萬人連署行動,舉行記者會聲援職場性騷擾當事人,拍攝職場懷孕歧視紀錄片,公布體檢各縣市「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調查報告,歷次選舉前要求各黨候選人支持民間版草案,終於在2000年總統大選前得到民進黨籍總統候選人陳水扁承諾支持,陳水扁總統上任後勞委會提出相對版本的草案,2001年底立法院三讀通過,訂於隔年國際三八婦女節施行。.

13 关系: 台灣中華民國勞動部交換條件判決先例立法院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立法院內政委員會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陳水扁朱鳳芝性別平等教育法性別歧視主義性骚扰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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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勞動部

勞動部是中華民國有關勞工、人力資源等勞動事務的最高主管機關,並負責辦理社會保險類的勞工保險與國民年金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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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換條件

交換條件(Quid pro quo,字面意思是“以物换物”),是拉丁語法學詞彙,可以指為達到某些目的或得到某些物品或服務所付出的代價。在,如果上司以性關係作為對下屬升遷安排的「交換條件」,便足以構成交換條件式的性騷擾。政客收受政治獻金,當選後對捐獻者作出某些有利的行為,這交換條件在某些地區會被視作賄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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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先例

判決先例(precedent、或authority;又稱判例、先例、前例),在普通法體系下指的是根據先前的法律案件(legal case)而建立起的法律原則或規範。遵循先例(Stare decisis)是一種法律原則,意指法官應該尊重已經形成的判決先例,法院在面對類似的法律案件或是事實時,應該適用先前的規範,作出類似判決。遵循先例是判例法形成的基礎。 只有上诉法庭的判决才对下级法庭有约束力。而上诉法庭一般由三、五、七、甚至九名法官组成。因此,法庭在可行的情况下,形成「法庭的意见」(opinion of the court/Majority opinion),即至少由多数的法官认同的判决。如此,即使部分法官对判决有异议,判决既然获得法庭多数的承认,对下级法庭仍然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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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

立法院是中華民國的最高立法機關,現在是一院制之議會,設有113個席位。立法院是中華民國的國會,立法院院長即為議長。立法院成立於1928年(民國17年),最初為國民政府的附屬機關,1948年(民國37年)因應行憲而在制度上脫離行政權。1992年(民國81年)立法院開始全面定期改選至今。現任之第九屆立法委員於2016年2月1日宣誓就職,任期屆滿日為2020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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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為中華民國立法院常設委員會之一,負責眾多中華民國中央政府機關及司法法制相關機構之法案及預算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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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內政委員會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就兩岸互設辦事機構條例草案舉行公聽會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Internal Administration Committee of the Legislative Yuan),為立法院下設一常務委員會,負責審查內政、選舉、兩岸、原住民、客家、海洋、……等政策及有關內政部、中央選舉委員會、大陸委員會、原住民族委員會、客家委員會及海洋委員會掌理事項之議案和政策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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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Social Welfare and Environmental Hygiene Committee of the Legislative Yuan),簡稱立法院社福衛環委員會、立法院衛環委員會,為立法院下設一常務委員會,審查衛生、社會福利、環境、勞工、消費者保護政策及有關衛生福利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勞動部掌理事項之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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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水扁

陳水扁(),暱稱阿扁(tl),生於中華民國臺灣省臺南縣官田鄉西庄村(今臺南市官田區西庄--),海商法律師出身,第十、十一任中華民國總統(2000年-2008年)。歷任民主進步黨主席、臺北市議會議員、立法委員、臺北市市長等職。由於涉及龍潭購地案而被判刑20年,三審定讞發監執行,2015年1月5日核准暫時出獄,保外就醫至今。實際上結束其長達六年的监禁。 陳水扁在2000年中華民國總統選舉,以39.3%得票率當選為行憲後首次政黨輪替的直接民選總統,结束了中國國民黨在台灣五十五年的長期執政,並於就職演說上提出四不一沒有;2004年中華民國總統選舉,他取得50.11%的得票率,以0.22%差距獲得連任。任內推動一邊一國、台灣正名運動以及台灣入聯運動,在經貿方面則採用「南向政策」的經貿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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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鳳芝

朱鳳芝(),生於台灣桃園縣,籍貫河南省汝南縣,台灣政治人物,丈夫唐江濤任職於中科院,兩人育有1子1女,女兒唐先慧為中國國民黨第18屆中央委員。1989年12月當選第1屆增額立法委員之後,每屆立法委員選舉皆當選。因前任七屆立委選舉皆成功當選,故有人戲稱若第8屆再度連任就成了「朱八屆」,但在立法委員初選中,朱鳳芝民調不及時任平鎮市長陳萬得,不過陳後因恐嚇罪遭起訴而宣布退選,但朱只願意接受徵召、不再參與初選,因此在後來舉辦的二次初選中並未領表,立委連任紀錄也因此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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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平等教育法

《性別平等教育法》是中華民國政府在2004年6月23日制定公布的法律。總則中說明此法的目的為:「促進性別地位之實質平等,消除性別歧視,維護人格尊嚴,厚植並建立性別平等之教育資源與環境」。現時性別平等教育法除了保障男女兩性的性別平等保護外,涵蓋了不同性別、性傾向、性別認同、性別氣質的平等權利保護,並規定國中小必須實施性別平等教育相關課程、高級中等學校及專科學校須採融入式教育、大專校院應廣開性別研究相關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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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歧視主義

性別歧視主義(Sexism)一般是指基于他人的性别差异而非他人优缺点所造成的厭惡或是歧視,但也可用來指稱任何因為性別所造成的差別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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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骚扰

性騷擾(英語:sexual harassment)指以帶性暗示的言語或動作針對被騷擾對象,強迫受害者配合,这会引起對方的不悅感,被騷擾對象不限於性別,包括男性和女性。 如出于玩笑或者其他善良动机而实施抚摸、搂抱、亲吻等较为普遍的行为是对人友好,其本身不具违法性而无法律介入之必要。通常是加害者肢體碰觸受害者性別特徵部位,妨礙受害者行為自由並引發受害者抗拒反應,意圖前述之行為而尚未行動或騷擾未遂也是性騷擾。 性騷擾分為一次傷害與二次傷害,一次傷害為單方面求歡,二次傷害包括求歡不成惡意中傷,造成受害當事人精神受創,人際關係受阻,職場地位受歧視待遇。 在很多國家,性騷擾是一種不法的行為,屬於告訴乃論。常見於職場性騷擾,例如上司對下屬性騷擾、同事性騷擾。受性騷擾迫害的受害者也有可能為保全人際關係,強忍不悅感,不做反抗,釋放錯誤訊息,導致加害者得寸進尺。感受到性騷擾時,當下表態制止騷擾行為,釋放正確訊息,才是明智之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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