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关系: 亞洲金融危機,公司治理,監察人,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證券交易法 (中華民國),董事会。
亞洲金融危機
亞洲金融危機是一場發生於1997年7月至10月的事件。事源於泰國放棄固定匯率制,隨後危機進一步波及至鄰近亞洲國家的貨幣、股票市場及其它的資產,相關資產的價值也因此暴跌。这一事件在泰國又被稱作“冬陰功危機”(วิกฤตต้มยำกุ้ง)。風暴打破了亞洲經濟急速發展的景象,亞洲各國經濟遭受嚴重打擊,紛紛進入大蕭條。危机还导致社會動盪和政局不穩,一些國家也因为危机陷入長期混亂。除此之外,危機中更是影响俄羅斯和拉丁美洲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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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
商團治理,又名注册商團自我秩序打理機制、企業行為倫理自我規範和企業管理(簡稱企管),是一套程序、慣例、政策、法律及機構,影響著如何帶領、管理及控制公司。公司治理方法也包括公司內部利益相關人士及公司治理的眾多目標之間的關係。主要利益相關人士包括股東、管理人員和董事。其它利益相關人士包括僱員、供應商、顧客、銀行和其它貸款人、政府政策管理者、環境和整個社區。 公司治理是一個多面向的主題。公司治理中有一個十分重要的部分是面對責任、受託責任、對股東和其他人的資料披露,審計及控制機制。公司治理的負責人應該遵守各方面的原則。另一個重要的焦點就是經濟效率,包括公司內部(譬如最佳的實踐指南)和公司外部(譬如全國制度體系)。依據這個“經濟觀點”,公司治理制度的設計應該針對優選結果及查出並防止欺騙而設計。也有一些看法認為企業應該不僅為股東的利益而行動,而是要為所有有關人士而行動。 近來,社會上對現代公司如何實踐公司治理有很大的興趣,特別是自從安隆公司和世通公司等大型企業的崩潰之後,引起了社會的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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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人
監察人(Supervisor),是採雙軌制公司之職務,其單獨代表著公司監察權,負責公司業務執行的監督及公司會計的審計。.
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
《薩班斯-奥克斯利法案》(Sarbanes-Oxley Act),是美国国会根据安然有限公司及世界通讯公司等财务欺诈事件破产暴露出來的公司和證券監管問題所立的監管法規,简称《SOX法案》、《索克思法案》或《塞班斯法案》。 法案全稱《2002年上市公司會計改革和投資者保護法案》(Public Company Accounting Reform and Investor Protection Act of 2002),由参议院銀行委員會主席薩班斯(Paul Sarbanes)和众议院主席迈克·奥克斯利联合提出,又被稱作《2002年薩班斯-奥克斯利法案》。該法案對美國《1933年證券法》、《1934年證券交易法》做出大幅修訂,在公司治理、會計職業監管、證券市場監管等方面作出了許多新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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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交易法 (中華民國)
《證券交易法》,為中華民國的一部管理證券市場的商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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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董事会(或稱為董事局)是一家公司最高的治理機構,由多位董事組成,其代表者稱為董事長或董事會主席。 理论上说,控制一家公司的有两种实体: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实际上,不同的公司董事会的权力差别很大。小的私人公司里面,董事和股东一般就是同一个人,所以根本就没用真正的权力分割。对于大的上市公司,董事会一般会有很大的权力,各个董事的职责和管理权限也一般由个别专业的执行董事(常務董事)专门负责那些专业领域的事务(比如财务董事和市场推广董事)。 大型上市公司的董事会还有一个特点,就是董事会通常拥有实际的权力。机构股东(如养老基金或者银行)通常在董事会有自己的代理人,这样在股东大会的时候,相对于小股东,董事会能掌握投票结果。但是,最近也有一些运动,希望推动和提高机构投资者和小股东的发言权http://www.economist.com/finance/displaystory.cfm?story_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