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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关系: 自由、安全與正義的領域,欧盟三支柱,欧盟理事会,欧洲联盟成员国。
- 歐洲聯盟理事會
自由、安全與正義的領域
自由、安全與正義的領域」(Area of freedom, security and justice;Raum der Freiheit, der Sicherheit und des Rechts)是歐盟的政治理念之一,它的前身可追溯到歐盟初成立時的「司法與內政合作」,在2009年12月1日《里斯本條約》生效後,則為《歐盟運作條約》中所設定的「歐盟主要任務領域」之一,其實現方式則由幾個更具體的任務領域所構成:民事司法合作、刑事司法合作、警察合作、邊境管制、難民政策、移民政策。.
欧盟三支柱
--,是根据1992年的《欧洲联盟条约》,分別為:.
欧盟理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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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联盟成员国
欧洲联盟成员国是根据《欧洲联盟条约》,自愿加入欧洲联盟的国家。和一般的国际组织不同,作为欧盟的成员国,要遵守共同制定的统一法律;但和联邦制的国家(如美国)又不同,每个成员国有相对的独立性,如自行决定外交政策、有自己的军队等。 截至2013年7月1日,欧盟共有28个成员国。1957年创立欧盟的核心成员有6个国家,其他国家是先后加入的。要加入欧盟,必须达到哥本哈根标准所要求的政治和经济条件,也就是说要有一个民主、自由市场的政府,有相应的自由制度、成文的法律;申请国还必须承认欧盟已经存在的法律,并得到已经存在的成员国同意。 成员国的大小、富裕程度、政治体系都不尽相同,但都享有同等的权利;但在有些问题的投票过程,人口多的大国可能享有较多的投票权。到2016年为止,没有任何国家正式退出欧盟,虽然英国于2016年6月24日举行公投做出了退出欧盟的决定,但是在经过正式谈判前,英国依然是欧盟的一员。.
另见
歐洲聯盟理事會
- 司法与内政部长理事会
- 欧洲联盟理事会
- 欧盟外交与安全政策高级代表
- 歐洲聯盟外交事務委員會
- 歐洲聯盟理事會主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