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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L·赫姆和美国总统

快捷方式: 差异相似杰卡德相似系数参考

约翰·L·赫姆和美国总统之间的区别

约翰·L·赫姆 vs. 美国总统

约翰·拉鲁·赫姆(John LaRue Helm,)是美国肯塔基州的第18任和第24任州长,不过他的实际在职时间一共还不到14个月。他还先后当选为哈丁县在肯塔基州议会两院中的代表,并四度获选担任肯塔基州众议院议长。1838年,他参选联邦众议员,但最终不敌对手威利斯·格林(Willis Green)。 赫姆于1826年首度当选肯塔基州众议员,该议席每届任期仅有一年,但从1826到1843年间,他一共任职了11年。1844年,赫姆当选为州参议员,然后一直担任这一职务直至获选成为辉格党的副州长候选人,是州长候选人约翰·J·克里滕登的竞选搭档。辉格党在这场选举中获胜后,克里滕登于1850年7月底接受美国总统米勒德·菲尔莫尔的指派出任美国总检察长,赫姆也因此继任成为州长。州长任期结束后,赫姆成为当时已深陷运营困境的路易斯维尔和纳什维尔铁路公司总裁。他自掏腰包,投入了数万美元,并努力说服铁道主干线沿途居民出资购买公司股票。1859年铁路建成,但次年他就因与董事会就是否应该把铁路延长至孟菲斯存在分歧而辞职。 南北战争期间,赫姆曾公开反对分裂,但北军还是认为他对联盟抱有同情。1862年9月,他因同情南方邦联的罪名被捕,幸而在转送路易维尔监狱时由州长詹姆斯·F·罗宾逊(James F. Robinson)认了出来并将他释放。内战结束后,赫姆成为民主党人,并于1865年再度获得哈丁县选民支持重返州参议院。1867年,赫姆成为该州民主党的州长候选人,虽然身体状况每况愈下,但他还是在全州进行了积极的竞选演说并赢得普选。由于身体太过虚弱,他已无法前往法兰克福举行就职典礼,因此州政府官员安排他于1867年9月3日在自己家中宣誓就职,仅仅五天后,约翰·拉鲁·赫姆就在任上与世长辞,享年65岁。. 美利坚合众国总统(President of the United States,缩写为POTUS;中文簡稱美國總統)是美利坚合众国的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和武裝最高總司令,根据1787年通过的美国宪法而设立,行使宪法赋予的行政权,首任总统乔治·华盛顿于1789年4月30日就职,之后至1933的历任总统均为3月4日就职,而其後則於1月20日就職。1951年开始生效的美国宪法第二十二修正案规定总统每届任期4年,连选连任不得多于2次,也不能担任总统或执行总统职责超过2年后再當选为总统多于1次。 身为当今世界上最强大国家的元首,美国总统亦号称“自由世界”的領導者及“世界上最有權力的人”。美国总统的妻子称为“第一夫人”,家庭称为“第一家庭”。美国建国以来,43位总统均为白人男性(主要为英格兰裔,爱尔兰裔6人、荷兰裔3人、德裔3人),第44任总统巴拉克·奥巴马是首位非裔男性。 美国总统官邸为位于哥伦比亚特区的白宫。总统专用客机称为“空军一号”,专用直升机称为“海军陆战队一号”,官方的进行曲是《向统帅致敬》。 根据《美国宪法》,总统须年滿35岁,在美国居住14年以上,也一定要是“自然出生的美国公民”或者是在宪法通过时為美国公民(参见:美国宪法)。美国公职只有总统、副总统必须“出生时为合众国公民”。 現任總統為共和黨籍的唐納·川普。.

之间约翰·L·赫姆和美国总统相似

约翰·L·赫姆和美国总统有(在联盟百科)7共同点: 弹劾共和黨 (美國)美国美国宪法美国国会美国选举人团非裔美国人

弹劾

彈劾指,按照一些國家的憲法的規定,立法機構在特殊情況下可以不經行政機構同意就可以取消政府的行政職能,彈劾是這樣的行動中的第一個階段。世界上很多擁有憲法的國家或地区可以進行彈劾,比如美國、巴西、阿根廷、俄羅斯、菲律賓、愛爾蘭、中華民國、大韓民國等地,主要應用於總統制或半總統制的國家。 彈劾的英文impeachment來自拉丁語,是被捉住的意思。這個詞也與現代法語中的動詞empêcher和現代英語中的impede類似,意為「阻止」。中世紀以來常認為該詞源於拉丁文中的impetere(攻擊),但這是錯誤的。Impeachment一詞在法律界更常用於場合,即對證人的誠實可信提出質疑。 彈劾通常很少見,彈劾實際上只是法律上的指控,相當於刑法中的起訴。被彈劾的政府官員面臨著立法機構的投票表決,來決定是否對彈劾的的指控定罪。大多數國家的憲法要求投票結果是壓倒性多數(一般是三分之二多数)才可定罪。此外,彈劾的操作很多時侯涉及政治鬥爭,如克林顿彈劾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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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和黨 (美國)

共和黨(Republican Party),又常被稱為大佬黨(Grand Old Party,簡稱GOP)是美國的一个政黨,與民主黨並列為美國當代的兩大主要政黨之一。目前為美國執政黨,並擁有美国國會參眾兩院多數黨地位,34个州的執政权,並控制绝大部分的州議会。 1854年創黨以來,由共和黨首位總統亞伯拉罕·林肯至今,30任美國總統有19位都是共和黨人。共和黨創立時的早期,結合了當時反對奴隸制擴張的政治勢力,並且將黨的價值奠基於「個人自由」和「國家團結」之上。而在當代政治中,共和黨則被視為是社會保守主義(也就是文化保守主義,包括維護「家庭價值」)、經濟古典自由主義(包括支持「保守財政政策」)的右派政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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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

美利堅合眾國(United States of America,簡稱为 United States、America、The States,縮寫为 U.S.A.、U.S.),通稱美國,是由其下轄50个州、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五个自治领土及外岛共同組成的聯邦共和国。美國本土48州和联邦特区位於北美洲中部,東臨大西洋,西臨太平洋,北面是加拿大,南部和墨西哥及墨西哥灣接壤,本土位於溫帶、副熱帶地區。阿拉斯加州位於北美大陸西北方,東部為加拿大,西隔白令海峽和俄羅斯相望;夏威夷州則是太平洋中部的群島。美國在加勒比海和太平洋還擁有多處境外領土和島嶼地區。此外,美國还在全球140多個國家和地區擁有着374個海外軍事基地。 美国拥有982萬平方公里国土面积,位居世界第三(依陆地面積定義为第四大国);同时拥有接近超过3.3億人口,為世界第三人口大国。因为有着來自世界各地的大量移民,它是世界上民族和文化最多元的國家之一Adams, J.Q.; Strother-Adams, Pearlie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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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宪法

美利坚合众国宪法(Constitution of the United States)简称美国宪法,是美国的根本大法,奠定美国政治制度的法律基础。该宪法于1787年9月17日在费城召开的制宪会议上获得代表的批准,并在此后不久为当时美国拥有的13个州的特别会议所批准。根据这部宪法,美国成为一个由各个拥有主权的州所组成的联邦国家,同时也有个联邦政府来为联邦的运作而服务。从此联邦体制取代了基于邦联条例而存在较为松散的邦联体制。1789年,美国宪法正式生效。美国宪法是世界上首部成文宪法,该宪法为日后许多国家成文宪法的制定提供了成功的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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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国会

美国国会(United States Congress)是《美国宪法》规定的立法机構,位於國會大廈。根据《美国宪法》,美国是一个三权分立的国家,其中立法权力归国会;行政权力归美国总统;司法权力归美国联邦法院。国会由經直接選舉產生的參議院议员與眾議院议员组成,每个议员代表其选区内的选民,但是作为一个整体,国会议员代表整个国家的选民,通过立法来规范政府與人民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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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选举人团

選舉人團(Electoral College)是美國總統選舉的方式,是一種間接選舉,旨在選出美国總統和副總統。根據《美國憲法》,各州公民先選出該州的選舉人,再由選舉人代表該州投票;由於美國是聯邦制國家,並考慮到各地的特定地理及歷史條件,採取選舉人團制度用以確保各州的權益,並且代表為50州共同推舉的聯邦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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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裔美国人

非裔美国人(African American)指美國人口中的黑人,又稱為美国黑人。以前人种学家称呼黄、白、黑三个人种为“蒙古人种”、“高加索人种”和“尼格罗人种”。尼格罗(negro)是拉丁语,詞義为“黑色的”,在美国种族歧视猖獗時,逐渐演变成对黑人的誣衊语言,等同於“黑鬼”。非裔美国人民权运动崛起後,这个单词被摒棄,黑人采用“黑色的”(black)自称。不過1960年代後,因为以肤色称呼人种被认为是不够政治正确,这个单词也被摒棄,而改为“非洲的”,因为黑人的祖先都来自非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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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L·赫姆和美国总统之间的比较

约翰·L·赫姆有59个关系,而美国总统有96个。由于它们的共同之处7,杰卡德指数为4.52% = 7 / (59 + 96)。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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