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间中華民國大陸時期行政區面積表和縣 (中華民國)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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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江省 (中華民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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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 (中華民國)
吉林省,簡稱「吉」,為中華民國東北九省之一,全省範圍為现今实际统治该地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划定的吉林省、黑龍江省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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嫩江省 (中華民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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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 (中華民國)
安徽省,為中華民國下轄的一個省級行政區,是延續清代所設置的22省之一,為華中七省之一。簡稱為「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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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東省 (中華民國)
安東省,為中華民國東北東南部的一個省級行政區,是東九省之一,省會通化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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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哈爾省 (中華民國)
察哈爾省,簡稱察,為中華民國塞北四省之一,省會張垣(又稱張家口,當時叫張家口廳,同時張家口以叫張垣而聞名),於1948年取消察哈爾省建制,和綏遠省合併為內蒙古自治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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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省 (中華民國)
寧夏省,簡稱寧,是中華民國大陆時期新置的13個省份之一,屬於塞北四省。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後,於1954年廢除該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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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 (中華民國)
山西省,為中華民國延續清朝制度所設置的22省之一,為華北六省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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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 (中華民國)
山東省,為中華民國延續清朝制度所設置的22省之一,為華北六省之一。簡稱為「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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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行政區劃
中華民國目前依據《憲法增修條文》及《地方制度法》來規範行政區劃制度。如按照現行法律定義區劃層級,一級行政區為省、直轄市,二級行政區為縣、市,三級行政區為鄉、鎮、縣轄市(僅限臺灣省)、區,四級行政區為村、里,五級行政區則為鄰 。 依照1999年制定之《地方制度法》規定,一、二、三級行政區具有公法人地位,四、五級行政區則為附屬於上級行政區的編組單位,不具有公法人身分。而具有實施地方自治功能之行政區(公法人)稱為「地方自治團體」,目前包括直轄市、縣、市與鄉、鎮、縣轄市。省原為地方自治團體,在《地方制度法》施行後被剔除,成為不具公法人身分的行政區單位;省政府原直接監督縣與市的地方自治,改為受行政院指揮下監督其境內縣市的地方自治,但在部分法律與戶籍、國民身分證等政府文書上全稱依然是使用「○○省○○縣(市)」。此外,行政院為了便於地方民眾接洽中央業務,增設3個派出機關「區域聯合服務中心」,由各部會以任務編組方式成立,取代省政府原有之功能。由於直轄市、縣、市為最主要的行政區劃及基層政權單位,因而常合稱為「縣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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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省 (中華民國)
廣西省為中華民國過往的省分之一,係延續清朝制度所設置的22省之一,為華南7省之一,簡稱為「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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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 (中華民國)
廣東省,為中華民國下轄的一個省級行政區,是延續清代所設置的22省之一,為華南六省之一。簡稱為「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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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 (中華民國)
四川省為中華民國下轄的一個省級行政區,簡稱為「川」。是延續清代所設置的22省之一,華中七省之一。現行的四川省、重慶市比當時中華民國法定省區範圍略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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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 (中華民國)
福建省,簡稱「閩」,是中華民國已虛級化的省份,目前僅由金門與連江(馬祖)兩縣,以及原屬莆田縣的烏坵鄉(今託金門代管)所組成和原屬长乐县的白犬列岛(莒光乡)(今託連江代管),緣此其常被稱為「金馬地區」。金馬地區是中華民國政府作為在中國大陸擁有主權的意義與象徵。在政府用語中亦將臺澎金馬稱作「臺閩地區」,即示為實質統治之臺灣與福建二省之地區。 因國共內戰爆發,中華民國國軍節節潰敗於中共解放軍。鑒於形勢,福建省政府自1949年8月隨國軍從福州市遷駐金門。韓戰爆發後,解放軍曾多次進攻該地而未捷,而國軍亦無能力反攻。進而形成福建由兩政治實體割據一方的格局。1956年7月因為實施戰地軍政指揮,福建省政府精簡化並遷至臺灣省臺北縣新店鎮(今新北市新店區),1992年11月7日金馬地區戰地政務終止,1996年1月15日遷回金門辦公,省政府維持原精簡化之編制,且不設省議會。 福建省為唯一兩岸分治的省份,概念上為「大陸福建」與「金馬福建」,前者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質統治,設立福建省人民政府;後者由中華民國實質統治,設立福建省政府。 由於金門西距廈門島不到10公里,而東距台灣島則有277公里。因此中華民國政府於2001年元旦起實施金馬小三通,金馬地區開始展開與大陸小規模的通商、通航和通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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綏遠省 (中華民國)
綏遠省,簡稱綏,為中華民國時的塞北四省之一,省會歸綏(今呼和浩特市),在今內蒙古自治區中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於1954年廢省,併入內蒙古自治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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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 (中華民國)
省是中華民國之第一級行政區劃,由行政院直轄,下設縣、市。建國時設22省,後增至35省,1949年因國共內戰失去大陸領土導致兩岸分治後數量銳減,至1955年大陳島撤退後僅餘2省迄今,分別為臺灣省、以及僅實際管轄金門與連江兩縣的福建省。在兩岸分治前,省是中華民國最主要的一級行政區。由於兩岸分治後,中華民國的有效統治區域僅限於臺澎金馬,中華民國政府在1999年將省制「虛級化」,移除其地方自治團體的地位;原有的省級政府機關,省議會改制為省諮議會,省政府則改組為行政院的派出機關,兩者均無施行地方自治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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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 (中華民國)
肅省,為中華民國的一省,延續清朝制度所設置的22省之一,為華北六省之一。簡稱為「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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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河省 (中華民國)
熱河省(),簡稱熱,省會承德市,是中華民國的省份之一,也是东北四省之一。民國3年(1914年)1月,設熱河特別區。民國17年(1928年)9月,明令改制為省。中共占據后,於1955年7月30日撤銷該省。位於目前河北省、遼寧省和內蒙古自治區交界地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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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轄市 (中華民國)
轄市是中華民國之第一級行政區劃,與省平級,行政院直轄;根據《地方制度法》的規定,在人口聚居達125萬人以上,且在政治、經濟、文化及都會區域發展上有特殊需要之地區置之。目前共設有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等6個,俗稱「六都」。 直轄市之下設區,屬於第三等級(鄉級)行政區劃,而直轄市與區之間不設第二等級(縣級)的行政區劃;這是沿用民國19年(1930年)頒布的《市組織法》之規定,但臺北市曾管轄的陽明山管理局為唯一的例外。區之下設里,里之下再設有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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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省 (中華民國)
遼寧省,簡稱遼,為中華民國東北九省之一,全省範圍為今日的遼寧省大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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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北省 (中華民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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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 (中華民國)
青海省,是中華民國華西地區三省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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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康省
西康省,簡稱康,為中華民國的一省,中華民國所設置的13省之一,成立於民國28年(1939年),為華西三省之一。 民國38年(1949年)12月,中華民國政府遷都臺北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继续管轄西康省,並廢除西康省。基本相當於藏文化中的康區,多數地區是以藏族為主的少數民族聚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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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省 (中華民國)
貴州省,為中華民國下轄的一個省級行政區,是延續清代所設置的22省之一,為華南六省之一。簡稱為「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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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省 (中華民國)
黑龍江省於中華民國,是東北九省之一,省會北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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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安省 (中華民國)
興安省是中華民國在抗戰勝利後設的東九省的其中一省,簡稱興。该省疆域大約等於今日的呼倫貝爾市全境及興安盟部分。 国民政府宣布设立之初,该地区实际由东蒙自治政府统辖,由于国民政府拒不承认东蒙自治政府,1946年5月28日,中共撤消东蒙自治政府,建立兴安省人民政府,由东北人民政府和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双重领导。后中共方面裁撤兴安省,所属地域并入新成立的内蒙古自治区,而国民政府方面一直沿用兴安省的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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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
臺灣,舊稱福爾摩沙,是位於亞洲東部、太平洋西北側的島嶼,地處琉球群島與菲律賓群島之間,西隔臺灣海峽與中国大陆相望,周圍從3點鐘方向以順時鐘排序分別為太平洋(菲律賓海)、巴士海峽、南海、臺灣海峽、東海所環繞,為東亞島弧中一島。面積約3.6萬平方公里,為世界第38大島嶼,其中七成為山地與丘陵,平原則主要集中於西部沿海,地形海拔變化大。因北回歸線貫穿,氣候介於熱帶與亞熱帶地帶之間,北回歸線以北為副熱帶季風氣候、以南為熱帶季風氣候,自然景觀與生態系資源相當豐富而多元。全島現今人口約2,331萬人,超過七成集中於西部的五大都會區,其中以行政中心臺北為核心的臺北都會區最大,總人口達700萬。族群構成以漢族、原住民族為兩大民族:原住民族由多個屬於南島民族的部族組成,漢族則依民系及移民年代的不同而分為河洛(閩南)、客家與外省族群,其中河洛為臺灣最大族群。 臺灣自古為原住民族世居之地,台湾原住民在17世紀中葉來自中國大陸的漢人移民潮開始前居於主體民族地位;但隨著漢族不斷移入、持續向內陸開墾、以及與平埔族原住民通婚,漢族遂取代原住民族成為臺灣的最大民族。自有信史記錄以來,歷史上曾經歷大肚王國、荷西時期、明鄭時期、滿清時期、日本時期等多次政權遞嬗,最近一次為1945年10月後由中華民國統治。1949年兩岸分治後,中華民國的有效統治範圍限縮至臺澎金馬與部分南海島礁,臺灣自此實質上成為中華民國的主要領土,並延續至今。 歷經1860年臺灣開港以來至日治時期所打下的現代化基礎、以及中華民國政府遷臺後運用美援所進行的一系列的經濟建設,臺灣自1960年代起在經濟與社會發展上突飛猛進,締造舉世聞名的「臺灣奇蹟」,名列亞洲四小龍之一;之後在1990年代躋身已開發國家之列,目前無論人均所得或人類發展指數均具世界先進國家水準。臺灣擁有蓬勃的製造業及尖端科技,在半導體、資訊科技、通訊、電子精密製造等領域執牛耳。貿易方面主要透過高科技產業賺取外匯,經濟發展上以高科技產業與服務業為中心,亦朝向文化產業及觀光業發展。 隨著解嚴以來政治上的自由化與民主化,以泛藍與泛綠為首的政黨政治、統一與獨立議題、以及公民社會的形成,臺灣逐漸捨棄過往戒嚴時代形塑的中國史觀,發展出臺灣主體性與多元文化主義,使得臺灣文化呈現多元並立、兼容並蓄的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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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行政區人口列表
中華民國自由地區的總人口共有人大多都聚集在三大都市:大臺北、臺中市、高雄市 (止)。 以下各章節分列各類行政區之人口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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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行政區面積表
中華民國目前實際管轄的地區陸地總面積達36,197.0520平方公里,是排名全球第137的國家。以下是各直轄市、縣、市根據總面積的排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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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省 (中華民國)
雲南省,為中華民國下轄的一個省級行政區,是延續清代所設置的22省之一,為華南6省之一,其管轄範圍與大陸地區的雲南省略大。簡稱為「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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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省 (中華民國)
陝西省,為中華民國下轄的一個省級行政區,是延續清代所設置的22省之一,為華北六省之一。簡稱為「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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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江省 (中華民國)
松江省,為中華民國东北的一個省級行政區,是東九省的其中之一,簡稱松,省會牡丹江。1945年成立,於1948年解放軍入瀋後滅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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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 (中華民國)
江西省,為中華民國下轄的一個省級行政區,是延續清代所設置的22省之一,為華中七省之一。簡稱為「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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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 (中華民國)
江蘇省,為原中華民國下轄的一個省級行政區,是延續清代所設置的22省之一,為華中七省之一,是原中華民國首都南京市的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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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 (中華民國)
河南省,為中華民國的一省,延續清朝制度所設置的22省之一,為華北六省之一。簡稱為「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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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 (中華民國)
河北省,為中華民國下轄的一個省,是延續清代所設置的22省,為華北六省之一。簡稱為「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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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 (中華民國)
湖南省,為中華民國下轄的一個省級行政區,是延續清代所設置的22省之一,華中七省之一,簡稱為「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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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 (中華民國)
湖北省,為中華民國下轄的一個省級行政區,是延續清代所設置的22省之一,為華中七省之一。簡稱為「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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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特別行政區
海南特別行政區,簡稱為「瓊」,是中華民國在海南島和南海諸島全境設置的特別行政區,其管轄範圍與當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海南省大致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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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 (中華民國)
浙江省,為原中華民國下轄的一個省級行政區,是延續清代所設置的22省之一,為華中七省之一。簡稱為「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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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省 (中華民國)
新疆省,簡稱新,是中華民國法理上及中國歷史上存在的省份。清朝光緒十年(1884年)置,治迪化。長期以來由中華民國地方軍閥實質統治至中華人民共和國初期,在1955年被新成立的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取代;而中華民國的新疆省至民國三十八年(1949年)前後遷至台北市四維路52巷31號辦公(新疆省政府辦事處),於民國八十一年(1992年)1月16日裁撤,至此無該省的省政府編制。 新疆古稱西域,自西漢神爵二年(前60年)作為西域都護府第一次納入中國的版圖,隨著中原王朝的更替興衰,新疆長期被遊牧民族與中原王朝交替統治。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清朝清高宗重新完成了對西域地區的征服。光緒十年(1884年),左宗棠驅逐了入侵的阿古柏軍隊,奏請設立「新疆省」,取「故土新歸」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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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大陸時期行政區面積表和縣 (中華民國)之间的比较
中華民國大陸時期行政區面積表有66个关系,而縣 (中華民國)有111个。由于它们的共同之处41,杰卡德指数为23.16% = 41 / (66 + 111)。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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