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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教育权

指数 受教育权

受教育权被认为是一种人类权利并被理解为一种自由的权利,明确了对儿童进行初级教育、对所有儿童推广中等教育的义务、平等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以及对未接受过完整初级教育的个体进行基础教育的义务。除了这些规定个体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之外,受教育权内容还包括消除各级教育系统内的歧视、建立最低标准以及提高教育质量。 受教育权规定在《世界人权宣言》中的第26条以及《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中的第14条中, 在1960年教科文组织的反教育歧视公约中、欧洲人权公约第1号议定书以及1981年的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中得到重申。 受教育权在《欧洲人权公约 第1號議定書第2條 - 受教育之權利》以及很多国家的宪法中都有相关规定,例如:比利时宪法(原第17条,现第24条)以及荷兰宪法(第23条).

36 关系: 基督教會富兰克林·德拉诺·罗斯福中学主权国家世界人权宣言义务教育人类权利人权宣言德意志帝國保罗教堂宪法儿童国际法社会学科学童工约翰·斯图尔特·密尔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美國革命特殊教育独立宣言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荷兰言論自由課程高等教育識字论自由自由主义歐洲人權公約比利时法国大革命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教科文组织教育教育史教育哲學

基督教會

基督教會或大公教會一詞可追溯至公元第二世紀的基督徒對基督教(基督徒的宗教)組織的習慣稱呼。教會一詞在這兒來說,和基督教會(即"基督的身體")是相同的意思,但教會一詞的意思比較廣泛。在傳統基督教教會裡,這一詞則被借代為指會眾(這是在希臘文中的原來意思,希臘文為εκκλησι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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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兰克林·德拉诺·罗斯福

富兰克林·德拉诺·罗斯福(Franklin Delano Roosevelt,,部分美國人通常以其姓名縮寫FDR稱之)第32任美國總統,是美國1920至1930年代經濟危機和第二次世界大戰的中心人物之一。从1933年至1945年間,連續出任四屆美國總統,且是唯一連任超過兩屆的美國總統。他也是一名共濟會成員。 在1930年代經濟大蕭條期間,羅斯福推行新政以提供失業救濟與復甦經濟,並成立如公共事业振兴署(WPA)、(NRA)和(AAA)等機構來改革經濟和銀行體系。雖然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戰爆發為止,美國的經濟仍未能完全復甦,但是他所發起的一些計划,如聯邦存款保險公司(FDIC)、田納西河谷管理局(TVA)以及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等,仍繼續在國家的商貿中扮演重要角色。除此之外,在其任內設立的一些制度,包括和(NLRB)等等,仍然保留至今。 早在1941年12月以前,英國正與納粹德國作戰,而美軍還未參與第二次世界大戰之際,羅斯福已經利用租借法案向邱吉爾領導的英國政府及英國軍方提供援助。在後方,他引進了價格管制和配給,並將大約11萬日裔美國人遷往收容所。1941年羅斯福以租借法案使美國轉變為「民主國家的兵工廠」。羅斯福與他的助手哈里·霍普金斯緊密合作,使美國成為同盟國主要的軍火供應商和融資者,也使得美國國內產業大幅擴張,實現充分就業,並為非裔和婦女製造了新的機會。而隨著經濟漸有起色,國會內的保守派聯盟(Conservative Coalition)主張失業已經消失,促使不少如公共事业振兴署(WPA)與平民保育團(CCC)等救濟計畫被解散。踏入二戰後期,同盟國逐漸扭轉形勢後,羅斯福對塑造戰後世界秩序發揮了關鍵作用,其影響力在雅爾達會議及聯合國的成立中尤其明顯。後來,在美國協助下,盟軍擊敗納粹德國、意大利和日本。 羅斯福曾促成了政黨重組,大膽地利用聯邦政府導致新政聯盟的建立,政治學家稱之為「第五政黨制度」。該聯盟主導美國政治近半個世紀,直到20世紀60年代末。羅斯福推出的新政,影響到所有的收入群體。雖受保守派的強烈反擊,但羅斯福領導的新政聯盟仍常佔優勢,直到他在1937年試圖打發走最高法院。他與其妻埃莉諾·羅斯福至今仍是美國現代自由主義的典範。羅斯福政府重新定義了自由主義,並根據他的新政聯盟重組了民主黨。 羅斯福是第一位將飛機作為交通工具的美國總統,1943年他到摩洛哥參加卡薩布蘭卡會議,為了避免乘坐客輪可能遭到納粹德國潛艇襲擊的威脅,他搭乘了波音公司的波音314「狄克西快艇號」,飛行了5,500英哩抵達目的地。 富兰克林·罗斯福的远房堂兄西奥多·罗斯福是第26任美国总统,故在中文环境經常称呼富兰克林·罗斯福为“小罗斯福”总统,而称西奥多·罗斯福为“老罗斯福”总统。 美國在線曾于2005年舉辦“最偉大的美國人”票選活動,富兰克林·德拉诺·罗斯福被選為美國最偉大的人物中的第十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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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

中學(High School、Secondary school)是中等學校的簡稱,為緊跟著小學教育之後的學歷教育機構,通常也稱為中等教育(Secondary Education)機構。此階段的教育是為了之后的更深等的教育或是職業訓練而設。中學和小學之間的界限隨著國家的不同而有差異,但是一般是在入小學後的第七到第十二學年之間,有些國家會在這之間設立初级中學(臺灣地區,1970年代改稱「國民中學」)及高級中學。除了包含高等教育(例如大學)預備學程的一般中學外,就業訓練導向的中等職業學校也屬於二級教育的一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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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权国家

主權國家,指擁有獨立主權的独立国家,是國際社會的最基本成員,其统治和管理的权力由该国家或組織的人持有,不受他方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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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人权宣言

《世界人权宣言》是联合国大会于1948年12月10日在法國巴黎夏樂宮通过的一份旨在维护人类基本权利的文献(联合国大会第217号决议,A/RES/217),共有30條。宣言起草的直接原因是對第二次世界大戰的反省,是第一份在全球範圍內表述所有人類都應該享有的權利的文件。其由联合国出版在其自己網站上。 《世界人權宣言》與《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兩公約)和其他兩個可選協約一起包含在國際人權法案中,兩個公約都是在1966年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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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

义务教育指政府有义务运用公共资源保障所有适龄儿童接受的教育。義務教育的三個基本原則是強制、普遍與免費。凡是适龄儿童都應強制接受教育的义务,並且教育對象沒有階級或是出身的限制,此外還必須是免納學費的。1717年,普魯士王國開始實施義務國民教育,是全世界第一個實施義務教育的國家。《世界人权宣言》第26条第一款指出:「人人都有受教育的权利,教育应当免费,至少在初级和基本阶段应如此。初级教育应属义务性质。」現代大部份的國家和地區都有實施義務教育,但年數和成效不一。 在日常生活中,強制教育、普遍教育及免費教育均與義務教育通用,但嚴格來說,這些字詞只提及了義務教育的部份基本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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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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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宣言

人权宣言可以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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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意志帝國

德意志帝國(Deutsches Kaiserreich),亦稱德意志第二帝國,是指從1871年1月18日普魯士王國統一日耳曼地區到1918年11月霍亨索倫王朝末任皇帝威廉二世退位為止的德國。其正式国号「德意志国」(Deutsches Reich),也是後來魏玛共和國和納粹德國的正式国号。 德意志帝国由27个领地构成,其中普鲁士王国佔帝国大部分地区并拥有最多人口。帝国成立后,普魯士國王和首相兼任德國皇帝和首相,實行君主立憲制,設立上議院和下議院。帝國共經歷了三個皇帝,分別為威廉一世、腓特烈三世和威廉二世。威廉一世在任期間十分信任俾斯麥,幾乎所有政務都由首相俾斯麥處理,因此又稱為「俾斯麥時代」。俾斯麥時代在位期間,最大的目的是防止法國一報普法戰爭之仇,他建立了同盟體系,與俄奧兩國結盟,孤立法國。他的對外政策十分成功,避免與列國發生衝突,但內政卻一敗塗地,文化鬥爭與反社會主義未能達到預期目的。威廉一世逝世後,由腓特烈三世繼任,但他僅在任99天,因此又稱為「百日皇朝」。威廉二世在任期間,一手摧毀了俾斯麥體系,積極向外拓展殖民地,大幅修建海軍船艦,並帶領德國參與第一次世界大戰。大戰期間德國腹背受敵,加上齐默尔曼电报事件導致美國參戰,最終導致帝國覆亡。戰敗後的德國建立了共和政體,稱為威瑪共和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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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罗教堂宪法

保罗教堂宪法(保羅教會憲法) (Paulskirchenverfassung)是第一部整个德国范围的由民主决议产生的宪法,然而这部宪法却从来没有生效过。它作为“德意志帝国宪法”于1849年3月27日由法兰克福国民议会在保罗教堂内决议产生,并于1849年3月28日正式公布。这部宪法最终由于德国各邦尤其是普鲁士国王的反对而宣告失败。 这部宪法规定德国应该是一个君主立宪的国家,但是执政官应该通过民主选举产生。国民议会议员打算让普鲁士国王腓特烈·威廉四世接受宪法施行后德国的皇冠,然而威廉四世坚持君权神授,拒绝了皇冠。 随后在德国西南部发生了旨在要求德国各邦接受宪法的宪法运动和革命起义,这些运动和起义于1849年夏遭到了军事镇压,也意味着保罗教堂宪法的彻底失败。 不过保罗教堂宪法作为整个德国第一部民主决议产生的宪法对德国以后的宪制发展有着巨大的影响,特别是在基本权利方面。这些基本权利构成了宪法的核心,并早在1848年12月27日就已经通过“关于德意志民族基本权利的帝国法”(Reichsgesetz betreffend die Grundrechte des deutschen Volkes)而得到生效实施。这些基本权利随后单独作为一章被编入保罗教堂宪法(第五章:财产的不可侵犯、迁徙自由、废除死刑、人身自由、邮件保密、科学和学术自由、集会自由以及思想自由),并且一部分被原封不动地编入随后的魏玛共和国宪法和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宪法。 保罗教堂宪法是经过长时间的争论和讨论之后才颁布的。其中争论最激烈的一个焦点是关于准备成立的德意志民族国家的构成问题。就此主要有“小德意志解决方案”和“大德意志解决方案”两种方案供表决选择。“小德意志解决方案”排除奥地利,并打算接受普鲁士的领导,而“大德意志解决方案”则包含奥地利在内。 宪法第1条规定:德意志帝国由目前的德意志邦联的领土范围构成。宪法第2条第1句规定:一个与另一个非德意志国家有共同国家元首的德意志国家,应该具有与该非德意志国家相分离的宪法、政府和管理。这两个规定都和在维也纳的皇室政府的利益相冲突。奥地利希望维持自己的多民族国家的体系,拒绝了放弃其非德意志国家部分。由此国民议会的议员们决定采取“小德意志方案”,但仍然对“大德意志方案”敞开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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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

儿童(child),是指从生命诞生之始到成年期之前的人类。但儿童时期的年龄段各有不同。而较多国家的定义与联合国的儿童权利公约相同,儿童是指18岁以下的任何人,除非对其适用的法律规定的年龄不到18岁的。儿童亦可指父母亲的孩子,是任何年龄段的儿子或者女儿。在特定情况下,可以说“大自然的孩子”或者“老小孩”。 儿童作为人类社会最弱势的群体,理应得到各方面的保护。这包含从法律、社会到家庭等。法律上,禁止虐待兒童成为多数国家的法律条文,禁止使用童工也被列为国际惯例。社会上,保护儿童的身心健康成长是关键。儿童的发展,即童年时期是每个人都经历过的,这是人类的未来。儿童也有各自特殊的消遣与娱乐活动。从16世纪和17世纪开始,人们意识到儿童不再是缩小版的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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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

國際法(Le droit international;International Law,原稱万国法)又稱國際公法,是主權国家國與國之间的法律。國際法不同於國家的法律制度,因為它主要的適用對象為國家而非公民,是規範政府组织之間关系的规则,有時也包括民族意識的法人和自然人等。國際法較無法約束各個國家,因為無法保障其法律體系始終順利運作,因此缺乏有效制裁違法國家的制度。 早期西方世界並不承認國際法存在,19世纪的英国法學家奥斯丁認為該法律僅其是一种實在道德,不具有法律的強制力。目前各国对国际法法律地位的承认和国际间所发生的贸易摩擦也時常被援引国际法进行解决,因此国际法的法律地位已经獲得多數國家承認,但是國際社會中並沒有具备制裁违法国家实力的世界政府可以解釋與執行,因此常被解釋爲國與國之間條約的国际私法概念所混淆以求维系既成的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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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学

會學(sociology)起源於19世紀末期,是一門研究社會的學科。社會學使用各種研究方法進行實證調查和批判分析,以發展及完善一套有關人類社會結構及活動的知識體系,並會以運用這些知識去尋求或改善社會福利為目標。社會學的研究範圍廣泛,包括了由微觀層級的社會行動(agency)或人際互動,至宏觀層級的社會系統或結構,社會學的本體有社會中的個人、社會結構、社會變遷、社會問題、和社會控制,因此社會學通常跟經濟學、政治學、人類學、心理學等學科並列於社會科學領域之下。 社會學在研究題材上或研究法則上均有相當的廣泛性,其傳統研究對象包括了社會分層、社會階級、社會流動、社會宗教、社會法律、越軌行為等,而採取的模式則包括定性和定量的研究方法。由於人類活動的所有領域都是由社會結構、個體機構的影響下塑造而成,所以隨著社會發展,社會學進一步擴大其研究重點至其他相關科目,例如醫療、護理、軍事或刑事制度、網際網路等,甚至是例如科學知識發展在社會活動中的作用一類的課題。另一方面,社會科學方法(social scientific methods)的範圍也越來越廣泛。在20世紀中葉以來多樣化的語言、文化轉變也同時產生了更多更具詮釋性、哲學性的社會研究模式。然而,自20世紀末起的科技浪潮,也為社會學帶來了嶄新的數學化計算分析技術,例如個體為本模型和社交網路。 因其興起的歷史背景,社會學研究的重心很大一部份放在現代性社會中的各種生活實態,或是當代社會如何形成演進以至今日的過程,不但注重描述現況,也不忽略社會變遷。社會學的研究對象範圍廣泛,小到幾個人面對面的日常互動,大到全球化的社會趨勢及潮流。家庭、各式各樣的組織、企業工廠等經濟體、城市、市場、政黨、國家、文化、媒體等都是社會學研究的對象,而這些研究對象的共通點是一些具有社會性的社會事實。雖然「社會性」的定義在不同學派之間仍有爭執,但社會事實外在於個人,且對個人的行為跟認知有影響,這一點是大致上為社會學者所共同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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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

科學(Science,Επιστήμη)是通過經驗實證的方法,對現象(原來指自然現象,現泛指包括社會現象等現象)進行歸因的学科。科学活动所得的知识是条件明确的(不能模棱两可或随意解读)、能经得起检验的,而且不能与任何适用范围内的已知事实产生矛盾。科学原仅指对自然现象之规律的探索与总结,但人文学科也被越来越多地冠以“科学”之名。 人们习惯根据研究对象的不同把科学划分为不同的类别,传统的自然科学主要有生物學、物理學、化學、地球科學和天文學。逻辑学和数学的地位比较特殊,它们是其它一切科学的论证基础和工具。 科学在认识自然的不同层面上设法解决各种具体的问题,强调预测结果的具体性和可证伪性,这有别于空泛的哲学。科学也不等同于寻求绝对无误的真理,而是在现有基础上,摸索式地不断接近真理。故科学的发展史就是一部人类对自然界的认识偏差的纠正史。因此“科学”本身要求对理论要保持一定的怀疑性,因此它绝不是“正确”的同义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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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工

童工是指在工作场合下雇佣儿童,剥夺儿童的童年成长,干预他们正常上学,在精神上、身体上、社交上或道德上造成威胁或损害。许多国际组织都认为这一行为是剥削。世界立法机构都禁止童工。这些法律并不认为所有儿童从事的工作都是童工;例外如儿童艺术家、在监督下的训练,或是当地原著居民儿童所从事的劳动,等等。 童工在历史上广为流传。在1940年以前,5-14岁的儿童在欧洲、美国和其它殖民地劳动。这些儿童在农业、家庭作坊、工厂、矿山或做报童等。做夜班的有些一直做到12小时。随着家庭收入的上升,学校的兴起和童工法案的通过,童工率有所下降。 在发展中国家,由于贫困和学校贫乏,童工依然泛滥。2010年,撒哈拉以南非洲童工率最高,一些撒哈拉国家超过50%的儿童在5–14岁阶段工作。在世界范围内,农业是童工最常见的雇佣场所。绝大多数童工出现在农业地区和非正式城市经济地区;儿童大多数被父母雇佣,而不是工厂。贫穷和缺乏教育是童工的主要致因。 根据世界银行数据,在1960-2003年间,世界童工率从25%下降到10%。不管怎样,童工总数依然高居不下,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和国际劳工组织承认2013年世界上年龄在5-17岁的童工人数约为1.68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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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斯图尔特·密尔

约翰·斯图尔特·密尔(John Stuart Mill,),也译作约翰·史都華·穆勒,英国著名哲学家和经济学家,19世纪影响力很大的古典自由主义思想家。边沁后功利主义的最重要代表人物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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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

《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又称“A公约”,是联合国通过的国际人权公约,包括序言及五个部分,共31条。它与《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有着共同的序言及关于人民自决权的规定,是国际人权宪章体系的第二个文件。 1948年联合国大会通过《世界人权宣言》后,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开始起草国际人权公约。1950年,第五届联合国大会审议人权委员会提交的仅保护个人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的公约草案。大会认为这一公约草案不全面,没有包括《世界人权宣言》的全部内容,未对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予以保护,要求人权委员会对草案进行补充和修正。鉴于公民和政治权利与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难以共用一套监督机构,1952年,第六届联合国大会决定由人权委员会起草两个人权公约,一个包括公民和政治权利,另一个包括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1954年,人权委员会将《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草案》(同时提交的还有《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草案》)提交第九届联合国大会审议。1966年12月16日,第二十一届联合国大会第2200A号决议通过,并开放各国签字、批准和加入。1976年1月3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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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革命

美國革命(American Revolution)泛指北美十三殖民地脫離大英帝國,並創建美利堅合眾國的一連串事件與思潮。歷史學界普遍視1760年代的抗稅運動為美國革命的源頭,經歷美國獨立戰爭(1775-1783年),最後以美國制憲會議(1787年)結束。 美國革命的內涵有多種解讀方式,各個範疇的時間斷代也略有不同。比如美國革命的諸多主張,就受到歐洲17世紀的自由主義、啟蒙運動和宗教改革運動影響。革命在落實共和主義和聯邦主義上也經歷了相當長的過渡時期,通常以第四任總統詹姆斯·麥迪遜(1809-1817任內)和1812年戰爭為下限。革命也促進了社會經濟劇變,特別體現在各州之間的陸路聯繫大幅改善,出版傳播盛行,人口高速增長,西部擴張,以及南方農業和北方工業的躍進發展。 美國革命對後世影響深遠,其推崇的個人自由及共和主義思想,直接影響了法國大革命和拉丁美洲獨立戰爭,也時常被後來的殖民地獨立運動援引參考。至於革命主張的生而平等及自然權利也觸及奴隸制和美國種族主義矛盾,與之相關的爭議一直影響美國政治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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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

特殊教育学是教育学的一个分支。是研究特殊教育现象及其规律的科学。特殊教育是教育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使用一般或特别设计的课程、教材、教法、组织形式和设备对特殊儿童(青、少年)所进行的达到一般的和特殊的培养目标的教育。由于对特殊教育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特殊教育学也可以有两种理解。广义的指研究有各种特殊教育需要儿童教育的现象与规律的科学;狭义的多指研究各类残疾儿童教育现象与规律的科学,在中國又称“残疾儿童教育学”、“缺陷儿童教育学”、“障碍儿童教育学”、“治疗教育学”等。世界各国多用狭义概念。按具体研究对象又可细分为腦障教育学(腦力障礙教育)盲人教育学(視力障礙教育)、聽障教育学(聽力障礙教育)、智障教育学(智能障礙教育)、語言障礙(言語障礙)、肢體障礙(肢體殘障)、腦性麻痺(腦性麻痺障礙)、身體病弱(身體病弱障礙)、情緒行為障礙(情緒管理功能障礙)、學習障礙(學習功能障礙)、多重障礙(多重功能障礙)、自閉症(自閉障礙)、發展遲緩(發展遲緩功能障礙)、認知障礙、資賦優異、其他障礙等。 特殊教育学校产生于18世纪的欧洲,一些进步的教师和医生曾提出各种理论为特殊教育奠基。逐渐形成了聋教育学、盲教育学、弱智教育学等。19世纪有的医生和(或兼)教师提出了治疗教育学理论。19世纪末心理学的发展使特殊儿童心理学产生,出现了“特殊教育学”。20世纪中期特殊教育概念有所扩大,研究对象从学龄残疾儿童大规模地扩展到学龄前残疾儿童的早期诊断与教育训练,同时特殊教育在较大的范围内延伸到残疾青年的中等和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多种学科(教育学、心理学、医学、社会学、语言学、哲学、电子学、听力学等)在研究残疾儿童教育、心理和康复方面密切结合和交叉,使特殊教育学发展成为研究有特殊教育需要人的发展规律的一门跨学科的、边缘的、新兴的学科。研究内容包括:特殊教育与社会发展的关系,特殊教育对象的早期发现、早期鉴定与评估,特殊儿童的早期干预,特殊教育的目的、任务,特殊教育的体系、组织形式、方法和内容、手教与教师的培训体系和方法特段、设备和教具,各级各类特教育与普通教育的共性与特殊性等等。研究方法除了一般教育学的方法可以使用外,更多采用正常儿童与特殊儿童教育比较研究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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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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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儿童基金会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Fonds des Nations Unies pour l'Enfance;The United Nations Children's Fund)(舊称聯合國國際兒童緊急救援基金會,United Nations International Children's Emergency Fund,简称UNICEF)是聯合國一個專門機構,於1946年12月11日在联合国大会上成立,总部設於美國纽约,对发展中国家的母亲和孩子进行长期的人道主义和发展援助。作为一个志愿性的基金机构,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依靠政府和私人的捐助。他的项目着重于提高社区服务水平,以提高儿童的健康。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在1965年获得了诺贝尔和平奖,而本會亦於1985至87年間成立香港跑馬地分會。在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执行主任Carol Bellamy到期以后,2005年5月由美国前农业部部长担任执行主任,将加速新千年的发展目标提上了议事日程。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是促进建立一个实现儿童权利世界的主要推动力。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对全球决策者及基层各类合作伙伴的影响力可将一些富有创意的想法变为现实。这个特性使其有别于其他世界组织和从事儿童工作的组织。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相信抚养和关爱儿童是人类发展的基石。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就是为了实现这一目的而创立的—与其他机构协力克服贫困、暴力、疾病和歧视给儿童成长之路带来的障碍。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认为我们能够携手推进这一人道主义事业。 作为联合国主管儿童问题的机构,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在156个发展中和转型中国家开展工作,保障儿童的生存和发展。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是世界上最大的为贫穷国家提供疫苗的机构,为确保儿童的健康和达到营养标准,它通过为所有男女孩童提供高质量的基础教育、安全净水和卫生设施以及努力保护儿童免遭暴力、剥削和艾滋病的影响来推进千年发展目标的实现。 注意名稱相似的世界兒童基金會與聯合國兒童基金會或聯合國並無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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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

荷蘭(Nederland,),直譯尼德蘭,是主權國家荷蘭王國()下的主要構成國,与美洲加勒比地区的阿鲁巴、库拉索和荷屬圣马丁等四個主體,共同组成這個主權國家。 荷兰的領土可分為歐洲區與加勒比區兩個部份。歐洲區領土位于欧洲西北部,濒临北海,与德国、比利时接壤,並與英國為鄰。加勒比海區,位於美洲加勒比海地區,包括博奈爾島、聖尤斯特歇斯島和薩巴島三個小島。荷蘭最大的三個城市分別為阿姆斯特丹、鹿特丹與海牙。阿姆斯特丹是宪法确定的正式首都,然而,政府、國王的王宫和大多数使馆都位于海牙。此外,国际法庭也设在海牙。鹿特丹港,位於鹿特丹,為全世界進出量第八的大型港口。 「尼德蘭」的字面意義,為低地國家,這個名稱來自於它國內平坦而低濕的地形。其國土中,只有約50%的土地高於海拔1公尺。其國土中,低於海平面的土地,絕大多數是人造的。從16世紀開始,荷蘭人,利用風車及堤防排乾積水,逐步由海中及湖中製造出圩田。現今荷蘭國土總面積中,有17%是人造的。荷蘭是一個人口非常稠密的國家,其人口密度為每平方公里406人,若不計入水域面積則是每平方公里497人。在全世界上,也只有孟加拉、台灣、韓國的總人口數與人口密度,同時高於尼德蘭。儘管如此,尼德蘭是世界第二大的糧食與農產品出口國,僅次於美國http://www.government.nl/news/2014/01/17/agricultural-exports-reach-record-levels.htmlhttp://www.hollandtrade.com/sector-information/agriculture-and-food/?bstn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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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論自由

言論自由(Freedom of speech),一種基本人權,指一國公民,可以按照个人意願表達意見和想法的法定政治權利,這些意見表達不用受政府「事前」的審查及限制,也無需擔心受到政府報復。有時也被稱為意涵更廣泛的表達自由van Mill, David,, The Stanford Encyclopedia of Philosophy (Winter 2012 Edition), Edward N. Zalta(ed.)。它通常被理解為充分表達意見的自由,當中包括以任何方式尋找、接收及發放傳遞資訊或者思想的行為。言論自由的權利在任何國家通常都會受到不同程度的限制,例如發表誹謗中傷、猥褻、威脅傷人、煽動仇恨或者侵犯版權等言論或者資訊的一系列涉嫌侵犯他人人权的行為都被禁止,而表達意見時也需要注意時間、地點和禮儀。 一些可能存在违法行为的国家政权对言论自由的限制程度甚至逾越了人权法案的红线。 《世界人權宣言》第19條及《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明言保障言論自由的權利,確認言論自由的基石重要性,也一方面突顯其脆弱需受保障的面向。《世界人權宣言》第19條及《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國際人權法》中亦確認言論自由為一項人權。《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9條指“人人有權在不受干涉下持有意見及主張”及“每個人都有權利自由發表主張和意見,此項權利包括尋找,接收和傳遞資訊和思想的自由,而不分任何媒介和國界。”第19條亦指出,這些權利附有特別責任及義務,行使時必須尊重他人權利或名譽,確保國家安全及公共秩序不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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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

教程是一個精心設計的教學計劃,藉以向學生傳授社會認為重要的學識及傳統的價值觀。課程不限於課堂內,亦可以包含課堂以外的非規範學習。 广义地讲,课程是学习者从无知通过学习而得知的过程。学习课程的可能是有意安排或者偶然发生的,也可能是美好的或是痛苦的。英语中有“给某人上了一课”(teach someone a lesson)的说法,意思是说由于他/她所犯下的错误而导致批评或者惩罚,以保证以后不会重复同样的错误,而中文则有“吃一堑,长一智”的说法与之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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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

等教育(études supérieures;Höhere Bildung;higher education;educación superior),又称专上教育(post-secondary education)是一个教育层级的概念,广义上是指一切建立在中等教育基础上的专业教育。这个层级涵盖了学园、大学、學院、神学院、理工学院、技術學院以及其他颁授学位或专业证书的学院级机构(例如專科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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識字

識字(literacy),有時稱為讀寫能力,是指人閱讀和書寫文字的基本能力。一般是指讀書和寫字的能力水準到達可以溝通的能力。不識字的人稱為文盲。 根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定義,識字是指能夠閱讀理解及書寫表達日常生活中出現簡單文句的能力,亦即是讀寫能力。更准确地说,应该是指文化程度,包括认识、理解、解释、创造、通讯、计算、表达、阅读各种印刷、电脑显示、光盘影像等等资料的能力。識字的意義也可能包括可以理解和某一族群有關的符號系統,及理解和使用此一符號系統有關的能力。 識字的基本定義也可以是藉由印刷或手寫文字的批判性詮釋而增加了解,是終生的思考歷程。各種識字(包括以下提到的廣義識字)的關鍵是閱讀能力的發展,一開始是有能力了解口話及書寫的文字,慢慢的對文字有深入的了解。閱讀發展和一連串複雜的語言學基礎有關,包括對於語音的認知(音系學)、拼字或書寫模式的認知(正寫法)、字義的了解(语义学)、文法的了解(语法学)及詞內部結構(詞法學),這些能力提供了流利的閱讀及理解的必要基礎。當有了這些能力時,讀者就有完整的識字能力,包括可以接觸書報雜誌、進行批判性分析、準確且一致的寫作、利用文字中的資訊和想法作為正式決策及創造性觀點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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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自由

《论自由》(英语:On Liberty,严复将其翻译为《群己权界论》)出版于1859年,作者是约翰·斯图尔特·穆勒。《论自由》被誉为“肯定人类个体的个性不可泯灭的价值最优雅,意义最重大,影响最为深远的宣言”,虽然对它的解读从出版时就一直处于辩论和争议之中。自由主义的政治理论方面,约翰·洛克的《政府论》(1689年)阐述了自由主义原则关于政府的根本宣言,即“政府必须建立在被治理者的同意之上”;自由主义让人们自行追求他们的个人利益,系统阐述其经济上的益处,要归功于亚当·斯密的《国富论》(1776年)。然而如果现代世界要承认某一本书设定了自由主义的根本道德基础,这本书很可能是《论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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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主义

自由主義(liberalism)是一種意識形態、哲学,以自由作為主要政治價值的一系列思想流派的集合。其特色為追求發展、相信人類善良本性、以及擁護個人自治權,此外亦主張放寬及免除政權對個人的控制。更廣泛地,自由主義追求保護個人思想自由的社會、以法律限制政府對權力的運用、保障自由貿易的觀念、支持私人企業的市場經濟、透明的政治体制以保障每一個公民的權利。 在現代社會,自由主義者支持以民主共和制或君主立宪制為架構的自由民主制,有著開放而公平的選舉制度,使所有公民都有相等的參政權。自由主義反對許多早期的主流政治架構,例如君權神授說、世襲制度和國教制度等。自由主義的基本人權主張包括生命權、自由權、財產權等。在許多國家,部分持有不同观点的自由主义者從原本的保守自由主義裡脫離出來,主張政府應該藉由抽取富裕階層更多稅賦以提供人們更多的福利,創造更為平等和公平均富的社會,这被称为“社会自由主义”,亦被称作“进步自由主义”、“福利自由主义”或“改良自由主义”。 自由主義在啟蒙時代生根;到了現在,「自由主義」一詞已經包含了許多不同的政治思想,以中间派为主体,從左派至右派,支持者的政治光譜分布相當廣泛,主要流派爲中間偏左的社會自由主義和中間偏右的保守自由主義和強調個人自由的自由意志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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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人權公約

《歐洲人權公約》(European Convention on Human Rights, ECHR)全名為《歐洲保障人權和基本自由公約》(Convention for the Protection of Human Rights and Fundamental Freedoms),為一個保障歐洲人權與基本自由的國際公約。其於1950年左右開始起草,其後在歐洲委員會(Council of Europe, CoE)的支持下為歐洲各國所簽署,於1953年9月3日正式生效。目前所有歐洲委員會的成員國均為本公約的締約國之一,且新加入的成員也將被要求批准這個公約。 《歐洲人權公約》設立了歐洲人權法院,任何人只有認為自身權利受到本公約締約國的侵害時,皆可向歐洲人權法院提起訴訟。該法院的判決雖然並非自動具有法律上的拘束力,但該法院仍有權力去判定損害賠償。建立一個保護個人的人權免於受到侵害的法院,對於國際人權公約而言為創新之舉,其使個人在國際舞台上(過去只有國家被認為可以參與國際法的形塑)扮演了更積極主動的角色。故可知,本公約不僅為一個國際人權公約,而且其提供個人相當高度的保障。當然,國家亦可在歐洲人權法院對於另一國提起訴訟,不過這種權利至今並不常被使用。 在第11號議定書被正式施行以前,個人並沒有直接使用歐洲人權法院的權利,他們必須先向歐洲人權委員會申請,假如委員會認為該案的提起具有相當之理由時才會讓該案進入到歐洲人權法院進行審理。另一方面,縱使批准歐洲人權公約,國家仍然可以選擇保留特定的條款而不讓人民使用歐洲人權委員會,如此將限制個人受到歐洲人權法院保護的可能性。而第11號議定書施行之後,廢止歐洲人權委員會,且擴大了歐洲人權法院的權限(接收歐洲人權委員會的功能與權力)。同時在此之後,允許個人可以直接向該法院提起訴訟。在批准第11號議定書以後,所有的國家皆同意該法院對於個人所提起控告締約國的訴訟具有管轄權。 本公約有相當多號的議定書。舉例而言,第13號議定書便要求成員國完全廢除死刑。而議定書本身必須經由各國的同意,當然,各國皆能了解到其必須盡可能的成為這些議定書的締約國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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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利时

比利時王國(Koninkrijk België;法語:Royaume de Belgique;德語:Königreich Belgien),是一個西歐國家。它是歐洲聯盟的創始會員國之一,首都布魯塞爾是歐盟與北大西洋公約組織等大型國際組織的總部所在地。比利時自北起順時針分別與荷蘭、德國、盧森堡和法國接壤,西面則濱臨北海。 比利時的名稱,源自羅馬時代,當時此地稱為比利時高盧(Gallia Belgica),字面意為貝爾蓋人的高盧。「比利時」這個中文譯名,源自1849年徐繼畬所編纂的《瀛寰志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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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大革命

法国大革命(Révolution française, 1789年-1799年)是法國的一段社會激進與政治動盪的時期,對於法國歷史以及全歐洲都留下深刻廣泛影響。法国政治体制在大革命期间发生了众多转变:统治法国多个世纪的绝对君主制與封建制度在三年内土崩瓦解,过去的封建、贵族和宗教特权不断受到左翼政治團體、平民和鄉村農民的冲击,传统君主制的階層觀念、貴族以及天主教會統治制度被自由、平等、博愛等新原則推翻。整個歐洲的皇室因而心生恐懼,因此在1814年發起反法討伐,並成功恢復君主制,但很多重大改革已成永久。革命導致各界對立,特別是共和派和保皇派在往後長達二百年的政治對立。 面對財政危機,越來越多的法國平民被國王路易十六強加稅賦,以及教士貴族之輩的壓榨激怒。這種不滿與蓬勃發展的啟蒙思想所結合,助長激進的情緒,終於使得法國大革命在1789年5月的三級會議中爆發。革命的第一年,第三等级的民眾在6月发表网球場宣言,7月14日發生攻佔巴士底監狱事件,於8月進行的凡尔赛妇女运动迫使法国王室在10月从凡尔赛返回巴黎。接下來的幾年則由不同的立法會議及跟右翼的君主制擁護者鬥爭主導。 1792年9月22日,法兰西第一共和国成立,路易十六在次年被推上斷頭台。不断出现的外部压力在法国革命中成為主导,法国大革命战争从1792年开始,这次战役為過去一个世纪以来法国首次胜利,并使法国间接控制意大利半岛和莱茵河以西的土地。在国内,派系斗争及民众情绪的日益高涨导致1793年至1794年恐怖统治的产生。罗伯斯庇尔和雅各宾派覆亡以後,热月党人建立督政府,于1795年掌权,直至1799年拿破仑執政後結束。 法国革命中拉开现代社会的帷幕,共和国的成长、自由民主思想的传播、现代思想的发展以及各国之间大规模战争都成為革命的标志。作为近代伟大民主革命而受到赞扬的同时,法国大革命也因期间一些暴力专政行为而为人诟病。革命随后导致拿破崙戰爭、两次君主制复辟以及两次法国革命。从法国大革命开始(1789年)直至1870年,法国在先后兩次共和国政府、君主立宪制及帝国政權下交替管治。 历史学家《旧制度与大革命》的作者托克维尔认为,1789年法国革命是迄今为止最伟大、最激烈的革命,代表法国的“青春、热情、自豪、慷慨、真诚的年代”。它是一场社会政治革命,符合当时欧洲的需要,其作用是废除若干世纪以来统治欧洲和法国的封建制度。它不仅要改变旧政權,更要废除旧的社会形式,因此需要同时改變所有既存的权力机构,毁灭所有公认的影响,祛除种种传统,更新风尚与习惯。和等西方学者认为,法国大革命受到激进主义思潮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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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

《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英語:The Convention on the Elimination of all Forms of Discrimination Against Women,CEDAW)是一項有關婦女權利的國際公約,全文共30條。聯合國在1979年12月18日的大會依第34/180號決議,通過該有關議案並開放 給各國簽字、批准和加入生效,而依第二十七條第1項規定於1981年9月起生效。該公約確立規則,保障婦女在政治、法律、工作、教育、醫療服務、商業活動和家庭關係等各方面的權利。 這公約第1條,即對「對婦女的歧視」訂下一個通用的定義:「基於性別而作的任何區別、排斥或限制,其影響或其目的均足以妨礙或否認婦女不論已婚未婚在男女平等的基礎上認識、享有或行使在政治、經濟、社會、文化、公民或任何其他方面的人權和基本自由。」 該公約已有188個成員國。公約的成員國須承諾履行一系列的措施,中止一切形式對婦女的歧視,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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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科文组织

#重定向 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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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教育,通常有廣義和狹義兩種概念。廣義的教育泛指一切傳播和學習人類文明成果,即各種知識、技能和社會生活經驗,以促進個體社會化和社會個性化的社會實踐活動,產生於人類社會初始階段;狹義的教育專指學校教育,即制度化教育。廣義的教育則包含社會待人處事的方方面面,例如家教、禮儀等文明與社會的教育。 在学校教育中,教师直接向学生教授一系列课程,包括阅读、写作、数学、科学、历史等。与之相对地,职业教育中只教授单一的职业技能。除此之外,人们还可以从其他渠道获得非正式的教育,如博物馆、图书馆、互联网,以及生活中的经验。其他一些新的教育方式也逐渐出现。 迄今,受教育权已被认为是一项基本人权,1952年发表的《欧洲人权公约》和联合国1966年发表的《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均承认此项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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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史

教育史,或教育的历史,是关于系统发展的教学和学习的历史。可以说,从人类的出现开始,每一代人,都通过某种方式将这一代人拥有的价值观,传统,方法和技能传递给下一代。 这种文明的传递被称作文明化,而学习社会价值观和正确行为的过程则叫做社会化。教育课程的历史变迁反映了历史本身,反映了人类的知识,信仰,技能和人类文化 当古老文明的传统习俗和知识变得越来越复杂时,很多技术就从熟练的人那里传授给后人。这些技术包括:畜牧技术,农业技术,食品加工技术,建筑技术,军事技术,等等。 口头传统在没有书面语言的社会中极为重要。 在前工业化时代里,教育是和行政、法律、长途运输与商贸以及宗教等紧密联系的。 正式的学校教育只会在宗教场所或有钱有权的人的住所被提供给少数社会精英。 对孩童的广泛教育只是在最近150到200年出现的(在某些发展中国家甚至只是在近50年)。历史上,有的社会会为年轻人提供特殊的教育及培训,在欧洲和中国尤其如此。这些教育的目的是培养神职人员,官员和商人。而大多数手工艺人的学习是在师徒关系中进行的。例如,在19世纪中叶以前,大多数的律师和医生都是这样学习专业知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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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哲學

教育哲學是对教育问题的哲学思考,用哲学的方法和语言来研究教育问题。研究的对象包括教育的本質、目的、學習的歷程、知識的架構、人類的課題、權威的問題、教育和社會之間的關係、教育的方針等等。 教育哲學認為人民素養和文化的傳承、演變大多取決於教育,而教育孩子及公民都是很大的挑戰,因為教育的過程不僅是一些班級經營方法,還涉及倫理學、政治學、心理學、美學和經濟學等不同面向。 自從讓-雅克·盧梭開始,教育哲学开始跟发展心理学发生联系。盧梭在《愛彌兒》一書中,認為人有與生俱來的學習能力,教育的過程應該是以孩子為中心,從旁協助他對世界的主動探索,而不是由成人來主導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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