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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鐵路 (清朝)
臺灣鐵路,亦稱為劉銘傳鐵路,是臺灣清治時期在劉銘傳擔任臺灣巡撫時籌建的鐵路,分為基隆至臺北、臺北至新竹兩線,為今日縱貫線北段之前身。構想是終點為臺南,但新竹以南僅築路堤至崎頂,餘段皆未動工,屬未成線。 由於此條鐵路路線標準較差、加以橋樑屢遭大水沖毀,在日治時期後改由一系列改良線取代。原本的部分路線(臺北至桃園間)改為公路運輸使用,名為「台北台南道路」,也是後來的省道台1線舊線(台一甲線)。.
臺鐵重大死傷事故列表
< 臺灣鐵路管理局 台灣鐵路運輸之行車事故定義,就《鐵路行車規則》而言,包含列車或車輛衝撞、列車或車輛傾覆、列車或車輛火災、列車或車輛出軌、列車分離、列車進入錯線、車輛溜逸、止衝擋衝撞、閉塞錯誤、車輛故障、路線故障、電車線故障、號誌機故障、列車障礙、號誌機外停車、列車遲延及人員死傷。該規則適用台灣高速鐵路公司與台灣鐵路管理局經管範疇,不含都會捷運鐵道運輸。 以2006年的台灣鐵路管理局為例,該單位共發生行車事故共862件,造成人員死亡98人,輕重傷則為84人。其中,車輛故障為台鐵事故之大宗,一年達452件,其中,電力機車故障182件,電聯車故障176件為最多。另外,包含最常見的「闖越平交道」因素,該年造成一人及一人以上死亡的台鐵行車事故就達78件。 以下表列1940年代之後,造成「死亡人數3人以上,或死亡及受傷人數在10人以上,或受傷人數在15人以上」的重大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