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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系: 收養。
收養
收養又稱抱養、領養,係指將他人子女收為自己子女,中國古代又稱為螟蛉子,這是由於古人誤以為蜾蠃把螟蛉的幼蟲收養作己子,實際上牠們是用作給自己幼蟲的食物。小说《封神演义》中的雷震子是一个弃婴,被周文王收为螟蛉子,列为文王的百子之末。 法律上,收養賦予被收養者和婚生子女具有相同權利義務的一種身分契約關係。由於收養會將本無真實親子血緣聯絡之人間,以規範而擬制具有親子關係,因此收養者與被收養者間又稱為法定血親或擬制血親。收養者為養父母,被收養者則為養子女,被收養者約可分為三種,一是繼子女(稱為「繼親收養」),二則是其他本有親屬的身分者(稱為「近親收養」),第三種則為本來即不具親屬或血緣關係之人,但都可因為有效的收養行為,而成立法律上之親子關係;被收養者之生父母稱為本生父母,而對本生父母而言,將子女被他人收養之情況稱為「出養」子女。一旦子女出養後,與其本生父母之親屬關係即處於暫時停止之狀態,互不負義務,也無法律上之權利,故也互無繼承之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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