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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配偶 (台灣)
大陸配偶,亦即來自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配偶,參照《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與《入出國及移民法》定義,是指原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之居民,經過結婚後歸化為中華民國國籍的人士。關於來自香港與澳門的配偶,以《香港澳門關係條例 》定義,與「大陸地區」人民的法源不同。 於實務上,「大陸人民」歸屬於有別於一般外國人的「特別或特殊身分之外國人」。稱呼是藉以呼應《憲法增修條文》前言中的「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 過去台灣的新聞媒體,多以「大陸」或「中國」新娘稱呼;其後,官方統稱為台灣新住民,但此一稱呼並無法的強制力,至今仍有以陸配、陸娘為標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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