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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县 (唐朝)
遵义县,唐朝时设置的县。 唐朝时,原为郎州下属的恭水县。贞观十三年(639年)复置郎州,更名播州。同时复置恭水县。贞观十四年(640年),恭水县更名为罗蒙县,贞观十六年(642年),更名为遵义县。县治在今遵义市绥阳县境内。属播州,曾属播川郡。.
遵义县 (明朝)
遵义县,明朝万历年间设置的县,今贵州省遵义市前身。 明朝初,为播州长官司。明朝政府在播州之役获胜,消灭播州杨氏土司政权后,于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四月设置遵义军民府,同时改播州长官司为遵义县,为遵义府的附郭县。县治与府治同迁原司城之西的白田坝,时属四川省。清朝雍正七年(1729年),随遵义府改属贵州省,考评:冲繁难。辛亥革命后,于1912年废县。1913年,全国废府,复置遵义县。 1935年1月间,红一方面军曾攻占遵义县城,中共中央政治局在此召开遵义会议。1949年时,属贵州省第五行政督察区。1949年11月,解放军发起西南战役。21日,解放军第10军攻占遵义。25日设置遵义县人民政府。 1950年,遵义县属遵义专区,拆分出遵义市(或说1949年11月后)。次年,遵义市并入,1952年再度拆分出遵义市。1958年,遵义县并入遵义市。1961年,复置。1970年,属遵义地区。1992年时,辖38个乡镇。1997年后,其下辖乡镇多次划出,分别划入红花岗区、汇川区、新蒲新区。2016年,中国国务院同意遵义县撤县设区,改为播州区,并将遵义县部分乡镇划入红花岗区和汇川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