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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省戒嚴令
《臺灣省戒嚴令》,正式名稱為《臺灣省政府、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部佈告戒字第壹號》,是中華民國臺灣省政府主席兼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陳誠於1949年5月19日頒佈的戒嚴令,宣告自同年5月20日零時(中原標準時間)起在臺灣省全境實施戒嚴,至1987年由總統蔣經國宣佈同年7月15日解嚴為止,共持續38年又56天。此戒嚴令頒布時的臺灣省轄區包含臺灣本島與周邊附屬島嶼、以及澎湖群島。 而金門、馬祖,直到1992年11月7日,國防部才宣布金門縣解除戒嚴,正式結束長達四十三年之久的戒嚴與實施三十六年的戰地政務實驗。 這是臺灣第二次實施戒嚴,第一次戒嚴是二二八事件發生時,由臺灣省行政長官兼警備總司令陳儀所發布。在臺灣歷史上,該戒嚴令實行的時期又被稱為「戒嚴時代」或「戒嚴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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