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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体字 (消歧义)

指数 简体字 (消歧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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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1 关系: 台港俗字中华人民共和国中華民國二简字第一批简体字表简体中文简化字简化字总表简笔字GB 18030GB 2312

台港俗字

#重定向 繁體俗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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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称「中国」,是位於东亚的社会主义国家,首都位于北京。中国領土面積約960萬平方公里,是世界上纯陸地面積第二大、陸地面積第三大、總面積第三大或第四大的國家,當中劃分為23個省份、5個自治區、4個直轄市和2個特別行政區。 中國地势西高东低而呈現三级阶梯分布,大部分地区属于溫帶、副熱帶季风气候,地理景致與氣候型態丰富多樣,有冰川、丹霞、黃土、沙漠、喀斯特等多种地貌杜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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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

中華民國是位於東亞的民主共和國,自1912年成立至1971年退出聯合國期間是中國的代表政權,之後則因主要國土位置與國際政治現狀而在國際上通稱「臺灣」。建政之初繼承原清朝統治的中國領土,至今未放棄主張自己為代表中國之唯一合法政府。1945年二戰結束後從日本接收臺灣。1949年因第二次國共內戰失去大部分中國領土的治權,現今實際管轄的領土(即自由地區)總面積36,197平方公里,包括臺灣本島及附屬島嶼(北方三島,蘭嶼,綠島等)、澎湖群島、福建沿海附屬島嶼(金門群島、馬祖列島、烏坵列島)與部分南海諸島(東沙群島,太平島,中洲島等),首都為臺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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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简字

二简字,是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继1950年代提出的《汉字简化方案》后,于1977年12月20日提出的《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中的简化汉字。二简方案分为两个表:第一表收录了248个简化字,推出后直接实行;第二表收录了605个简化字,推出后仅供讨论,没有直接实行。方案推出后饱受争议,最终于1986年6月24日被废除。 一般认为这个方案把一些不应该简化的字简化了,并且字被简化得过于简单,简化过头的生造简化字甚至失去汉字原有结构意义,社会上使用的“二简字”很多过于混乱。当时学者普遍认为:相比第一次简化的汉字,二简草案大多采取了通行于一种行业、一个地区的新简化字,约未全定,俗未全成,造成了二简字不能被广大人民所接受。并且当时受极左思想统治,人们认为汉字是为工农兵服务的,知识分子是“臭老九”,所以简化汉字时并没有征求知识分子的意见,甚至没有经过文字改革委员会的表决,事实上不能算是“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認为“二简字”的简化不成功,於是废止了这个方案,并指出了“今后对汉字的改革要持谨慎态度,使汉字形体在一个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以利社会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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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批简体字表

1934年1月,國語統一籌備委員會第29次常委會通過了錢玄同的《搜採固有而較適用的簡體字案》,呈請教育部施行。經教育部批准同意後,委托錢玄同主持編選《簡體字譜》。因为有争议,1936年2月,《第一批简体字表》被收回。 1935年8月21日,中華民國教育部公布《第一批简体字表》,收簡體字324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要廢止同一個漢字的“繁體字”、淘汰“异体字”、合并汉字有所不同。《第一批简体字表》明确说明: 不過,此次簡化卻引起了軒然大波。考試院院長戴季陶尤為反對。1936年2月教育部奉行政院命令,訓令“簡體字應暫緩推行”。这批简体字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简化字总表》有所不同,例如「--」簡化为「--」而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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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体中文

体中文(Simplified Chinese,網頁語言代碼:zh-Hans),传统上使用GB2312、GBK或GB18030编码(但亦有使用UTF-8等编码),作为计算机术语在计算机媒介上被广泛使用,如各种软件操作界面或文档的“简体中文版”。而“繁体中文版”(又称“正体中文版”,通常使用“BIG5编码”)是另一个独立中文版本,跟简体中文版互不相容。 「簡體字」是中華民國《第一批简体字表》所用的名稱(中華人民共和國官方的稱呼上一向是「簡化字」,參考《简化字总表》)。由於使用簡體中文软件的主要是针对中国大陆用户,故而这里的“簡體中文”事实上等同于“GB2312编码”或“GB18030编码”,意即絕大部份軟件的“簡體中文版”采用中国普通话的汉字编码,特别是IT术语的翻譯,与海外之简体中文也不尽相同。 中国大陸官方标准「汉字」的正式稱呼是「規範漢字」(包括簡化字和传承字),目前简化字主要在中国大陆、新加坡以及少部分东南亚的华人社区中使用。至于马来西亚,当地各大华文报刊和官方文字采取“简繁并用”(即标题繁体,内容简体),而当地华校则教授简体中文。需要注意的是中国大陆官方将简化之前的本字称作“繁体字”。由于人们对“简化字”、“简体字”与“简体中文”等术语的混淆,简体中文也常被泛指以「規範漢字」书写的现代标准汉语。在这种情况下,“簡體中文”與“繁體中文”都没有需要遵从任何一个地方的语文规范。而在现代标准汉语的规范下,只能视作个人的用字用语习惯不同,而非作为两种语文标准。 在中國大陸,仍有一些漢字並未被簡化而继续沿用,這些與繁體中文共通的漢字被称为传承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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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化字

化字(simplified Hanzi《计算机科学技术名词》(第二版),simplified Chinese characters),指大陆地區的汉字简化过程中已经被简化了的汉字。目前《通用规范汉字表》中收录的简化字是大陆地區最新的简化字规范。 《简化字总表》中收录的简化字大约有两千二百余个,《通用规范汉字表》中大约有简化字两千五百左右。 大多数汉字并没有被简化,被称为傳承字。 在不同的语言背景之下,简化字有时会被不精确的称为殘体字、简笔字或者俗体字。 简化字的字形一些是古來有之,如「--」與「--」本義相同,是異體字的關係,並主要來自于行书与草书的楷书化、許多偏旁等來自草書,其類推簡化字也因而來自草書。 自1976年起,新加坡教育部发布的简体字表与大陆的简化字完全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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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化字总表

《簡化字總表》是首個系統化的簡化字標準,於2013年由《通用規範漢字表》(基本沿襲《簡化字總表》之標準,但没有提及字表以外的汉字是否類推簡化)取代。 《簡化字總表》最初在1964年發表,是為了修補1956年公佈的《漢字簡化方案》的缺漏。《簡化字總表》改進了《漢字簡化方案》欠缺系統及不作說明,導致了社會上用字混亂的问题。後於1977年二簡字草案公佈,試行了一段時間後中止,1980年起再行修訂,但是二簡字修訂草案最後不被採用,二簡字被廢除,因此1986年再次發佈《簡化字總表》。《簡化字總表》的最終版本是1986年修訂版,共收2,274個簡化字及14個簡化偏旁:第一表收不可用作简化偏旁的简化字350個,第二表收可作简化偏旁用的简化字132個及讠、饣、纟、钅、呙等14個简化偏旁,第三表收类推简化字1,753個,《附錄》收习惯被看作简化字的規範漢字39個,其《說明》裡有提到表外字「凡用第二表的简化字或简化偏旁作为偏旁的,一般应该同样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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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笔字

字,又稱為简体字、減筆字,小學(即古代的語言文字學)中稱之為省文,日本稱作略字,指漢字的簡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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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8030

GB 18030,全称:“国家标准GB 18030-2005《--》”,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现时最新的变长度多字节字符集。对GB 2312-1980完全向后兼容,与GBK基本向后兼容;支持GB 13000(Unicode)的所有码位;共收录汉字70,244个。 GB 18030主要有以下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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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2312

GB 2312 或 GB 2312–80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简体中文字符集,全称《信息交换用汉字编码字符集·基本集》,通常簡稱GB,又稱GB0,由中国国家标准总局发布,1981年5月1日实施。GB 2312编码通行于中国大陆;新加坡等地也采用此编码。中国大陆几乎所有的中文系统和国际化的软件都支持GB 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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