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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称「中国」,是位於东亚的社会主义国家,首都位于北京。中国領土面積約960萬平方公里,是世界上纯陸地面積第二大、陸地面積第三大、總面積第三大或第四大的國家,當中劃分為23個省份、5個自治區、4個直轄市和2個特別行政區。 中國地势西高东低而呈現三级阶梯分布,大部分地区属于溫帶、副熱帶季风气候,地理景致與氣候型態丰富多樣,有冰川、丹霞、黃土、沙漠、喀斯特等多种地貌杜蕙.
中華民國
中華民國是位於東亞的民主共和國,自1912年成立至1971年退出聯合國期間是中國的代表政權,之後則因主要國土位置與國際政治現狀而在國際上通稱「臺灣」。建政之初繼承原清朝統治的中國領土,至今未放棄主張自己為代表中國之唯一合法政府。1945年二戰結束後從日本接收臺灣。1949年因第二次國共內戰失去大部分中國領土的治權,現今實際管轄的領土(即自由地區)總面積36,197平方公里,包括臺灣本島及附屬島嶼(北方三島,蘭嶼,綠島等)、澎湖群島、福建沿海附屬島嶼(金門群島、馬祖列島、烏坵列島)與部分南海諸島(東沙群島,太平島,中洲島等),首都為臺北市.
二简字
二简字,是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继1950年代提出的《汉字简化方案》后,于1977年12月20日提出的《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中的简化汉字。二简方案分为两个表:第一表收录了248个简化字,推出后直接实行;第二表收录了605个简化字,推出后仅供讨论,没有直接实行。方案推出后饱受争议,最终于1986年6月24日被废除。 一般认为这个方案把一些不应该简化的字简化了,并且字被简化得过于简单,简化过头的生造简化字甚至失去汉字原有结构意义,社会上使用的“二简字”很多过于混乱。当时学者普遍认为:相比第一次简化的汉字,二简草案大多采取了通行于一种行业、一个地区的新简化字,约未全定,俗未全成,造成了二简字不能被广大人民所接受。并且当时受极左思想统治,人们认为汉字是为工农兵服务的,知识分子是“臭老九”,所以简化汉字时并没有征求知识分子的意见,甚至没有经过文字改革委员会的表决,事实上不能算是“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認为“二简字”的简化不成功,於是废止了这个方案,并指出了“今后对汉字的改革要持谨慎态度,使汉字形体在一个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以利社会应用”。.
第一批简体字表
1934年1月,國語統一籌備委員會第29次常委會通過了錢玄同的《搜採固有而較適用的簡體字案》,呈請教育部施行。經教育部批准同意後,委托錢玄同主持編選《簡體字譜》。因为有争议,1936年2月,《第一批简体字表》被收回。 1935年8月21日,中華民國教育部公布《第一批简体字表》,收簡體字324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要廢止同一個漢字的“繁體字”、淘汰“异体字”、合并汉字有所不同。《第一批简体字表》明确说明: 不過,此次簡化卻引起了軒然大波。考試院院長戴季陶尤為反對。1936年2月教育部奉行政院命令,訓令“簡體字應暫緩推行”。这批简体字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简化字总表》有所不同,例如「--」簡化为「--」而不是「--」。.
简体中文
体中文(Simplified Chinese,網頁語言代碼:zh-Hans),传统上使用GB2312、GBK或GB18030编码(但亦有使用UTF-8等编码),作为计算机术语在计算机媒介上被广泛使用,如各种软件操作界面或文档的“简体中文版”。而“繁体中文版”(又称“正体中文版”,通常使用“BIG5编码”)是另一个独立中文版本,跟简体中文版互不相容。 「簡體字」是中華民國《第一批简体字表》所用的名稱(中華人民共和國官方的稱呼上一向是「簡化字」,參考《简化字总表》)。由於使用簡體中文软件的主要是针对中国大陆用户,故而这里的“簡體中文”事实上等同于“GB2312编码”或“GB18030编码”,意即絕大部份軟件的“簡體中文版”采用中国普通话的汉字编码,特别是IT术语的翻譯,与海外之简体中文也不尽相同。 中国大陸官方标准「汉字」的正式稱呼是「規範漢字」(包括簡化字和传承字),目前简化字主要在中国大陆、新加坡以及少部分东南亚的华人社区中使用。至于马来西亚,当地各大华文报刊和官方文字采取“简繁并用”(即标题繁体,内容简体),而当地华校则教授简体中文。需要注意的是中国大陆官方将简化之前的本字称作“繁体字”。由于人们对“简化字”、“简体字”与“简体中文”等术语的混淆,简体中文也常被泛指以「規範漢字」书写的现代标准汉语。在这种情况下,“簡體中文”與“繁體中文”都没有需要遵从任何一个地方的语文规范。而在现代标准汉语的规范下,只能视作个人的用字用语习惯不同,而非作为两种语文标准。 在中國大陸,仍有一些漢字並未被簡化而继续沿用,這些與繁體中文共通的漢字被称为传承字。.
简化字
化字(simplified Hanzi《计算机科学技术名词》(第二版),simplified Chinese characters),指大陆地區的汉字简化过程中已经被简化了的汉字。目前《通用规范汉字表》中收录的简化字是大陆地區最新的简化字规范。 《简化字总表》中收录的简化字大约有两千二百余个,《通用规范汉字表》中大约有简化字两千五百左右。 大多数汉字并没有被简化,被称为傳承字。 在不同的语言背景之下,简化字有时会被不精确的称为殘体字、简笔字或者俗体字。 简化字的字形一些是古來有之,如「--」與「--」本義相同,是異體字的關係,並主要來自于行书与草书的楷书化、許多偏旁等來自草書,其類推簡化字也因而來自草書。 自1976年起,新加坡教育部发布的简体字表与大陆的简化字完全相同。.
简化字总表
《簡化字總表》是首個系統化的簡化字標準,於2013年由《通用規範漢字表》(基本沿襲《簡化字總表》之標準,但没有提及字表以外的汉字是否類推簡化)取代。 《簡化字總表》最初在1964年發表,是為了修補1956年公佈的《漢字簡化方案》的缺漏。《簡化字總表》改進了《漢字簡化方案》欠缺系統及不作說明,導致了社會上用字混亂的问题。後於1977年二簡字草案公佈,試行了一段時間後中止,1980年起再行修訂,但是二簡字修訂草案最後不被採用,二簡字被廢除,因此1986年再次發佈《簡化字總表》。《簡化字總表》的最終版本是1986年修訂版,共收2,274個簡化字及14個簡化偏旁:第一表收不可用作简化偏旁的简化字350個,第二表收可作简化偏旁用的简化字132個及讠、饣、纟、钅、呙等14個简化偏旁,第三表收类推简化字1,753個,《附錄》收习惯被看作简化字的規範漢字39個,其《說明》裡有提到表外字「凡用第二表的简化字或简化偏旁作为偏旁的,一般应该同样简化」。.
简笔字
字,又稱為简体字、減筆字,小學(即古代的語言文字學)中稱之為省文,日本稱作略字,指漢字的簡寫。.
GB 18030
GB 18030,全称:“国家标准GB 18030-2005《--》”,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现时最新的变长度多字节字符集。对GB 2312-1980完全向后兼容,与GBK基本向后兼容;支持GB 13000(Unicode)的所有码位;共收录汉字70,244个。 GB 18030主要有以下特点:.
GB 2312
GB 2312 或 GB 2312–80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简体中文字符集,全称《信息交换用汉字编码字符集·基本集》,通常簡稱GB,又稱GB0,由中国国家标准总局发布,1981年5月1日实施。GB 2312编码通行于中国大陆;新加坡等地也采用此编码。中国大陆几乎所有的中文系统和国际化的软件都支持GB 2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