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正在努力恢复Google Play商店上的Unionpedia应用程序
传出传入
🌟我们简化了设计以优化导航!
Instagram Facebook X LinkedIn

立陶宛國民大會

指数 立陶宛國民大會

立陶宛國民大會()是1917年9月18日至9月23日,由20名來自不同年齡、社會地位、職業和政治背景人士在經組成的,1918年7月11日以後則改組為立陶宛國務院。最初立陶宛國民大會其獲授權得以成為統管立陶宛人民的行政機關,並且以此為基礎建立獨立的國家立陶宛。1918年2月16日,立陶宛國民大會成員簽署《立陶宛獨立法案》並且將這天作為立陶宛國慶日,宣布立陶宛基於民主原則而獨立成主權國家。儘管1918年秋季至1919年春季德意志國防軍進駐立陶宛地區,然而立陶宛國民大會仍不斷從事獨立相關工作。之後除了擴大組織規模外,並且持續進行宣傳工作並直到1920年5月15日召開第一次會議為止。.

目录

  1. 3 关系: 德意志國防軍立陶宛獨立法案民主

  2. 1910年代立陶宛
  3. 立陶宛法律史

德意志國防軍

德意志國防軍(Wehrmacht)是 1935 年至 1945 年間納粹德國的軍事力量,軍種包括陸軍、海軍和空軍,納粹黨的武裝党衛隊單位有時也從屬於國防軍。.

查看 立陶宛國民大會和德意志國防軍

立陶宛獨立法案

立陶宛獨立法案 (Lietuvos Valstybės atkūrimo aktas),又稱2月16日法案,是一份由立陶宛議會在1918年2月16日簽署的文件,其在於宣佈立陶宛恢復獨立,新國家以民主原則管治,並以維爾紐斯為首都。 雖然其內容簡短,而且原件已佚,但它是兩次大戰之間獨立的立陶宛國家和今日立陶宛的存在根據,其原則亦在歷來中得到體現。它亦是該國在1990年《》的組成部分。新的政府是兩次大戰間存在過的國家的延續。 2017年3月29日,法案的原件在德国柏林的外交档案库中被寻得。同年12月22日,一份发往圣座的,由德语写就的法案文本在梵蒂冈机密档案馆被寻得。.

查看 立陶宛國民大會和立陶宛獨立法案

民主

民主(dìmokratía),其本义是“人民的统治”,即“主权在民”,是一种现代的国家制度,国家权力由公民直接或间接行使。民主有时被称为“多数的统治”,与極權統治、独裁统治或寡头政治相对立。狭义的民主一词经常被使用于描述国家的政治,民主的原则也适用于其他有着统治行为存在的领域。平常所说的民主作风、民主原则、言論自由等民主权利,都从民主之含义派生而来。广义的民主应该是人民当家做主,既在一个完整的民主的社会里人们从一出生就平等,人们对社会负有相应的责任与义务,建立起社会的法律法规以及对政权控制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等等。 拉里·戴蒙德(Larry Diamond)指出,民主包括四个关键要素:(1)通过自由和公正的选举产生政府; (2)作为公民积极参与政治和公民生活; (3)保护所有公民的人权;(4)法律和程序同样适用于所有公民。.

查看 立陶宛國民大會和民主

另见

1910年代立陶宛

立陶宛法律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