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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型权威

指数 法理型权威

法理型權威(Rational-legal authority),又稱為「理性權威」,「法型權威」,「理性管制」,「法理管制」或「科層權威」,是一種領導的形式。 在這種形式下,一個組織的或政權的權威很大程度是與法制上的理性、合法性和科層制度連繫著的。根據這種分類的方法,二十世紀大多數的現代國家,皆以法理型權威的形態實行統治。 在社會學,法理型權威的概念來自於馬克斯·韋伯「三種統治形式」理論(這是其中一種社會學家用以為政府分類的其中一個方法);相比法理型權威,另外兩種則為傳統型權威和感召型權威。這三種統治形式都是韋伯心目中理型的例子;對他而言,歷史上該些形式都會以混合的情況出現。在傳統型權威中,權威的合法性來自於傳統。在感召型權威中,權威的合法性來自於統治者個人的人格及領導才能。而在法理型權威中,權威的合法性則來自法制及科層制度。.

6 关系: 合法性官僚制传统权威社会学马克斯·韦伯魅力型权威

合法性

正当性(legitimacy;又譯認受性、正统性、正确性、合理性或合法性)是一个被广泛使用的政治概念,通常指作为一个整体的政府被民众所认可的程度。 在政治科學中,正當性是人民對律法或政權作為一種權威所給予的認受。在這裏,「權威」代表建制政府當中一個特定位置、「正當性」代表一個政府「體系」,而「政府」則代表一個「勢力範圍」。政治正當性被視為管治的基本條件,缺少政治正當性,政府會在立法機關面臨困局並倒台;但在某些政治制度下這個情況不會發生,不受人民歡迎的政權仍然可以生存,因為一小群有影響力的精英依然認為該政權有正當性。 在道德哲學中,「正當性」經常被正面地解讀為一種由人民授予其管治者、相關機構、職位及行為的規範性地位,其基礎是人民同意現政府的組成的合法性以及其運用權力的手法仍然維持恰當。在法律當中,正當性和合法性有所區別,政府行為可以是合法但同時缺乏正當性,例如在1964年北部灣事件後,美國國會所通過的北部灣決議案,容許美國在沒有對越南民主共和國正式宣戰下與其交戰;另一方面,政府行為亦可能是正當但不合法,例如:軍事政變奪取及成立的政權,又或者在一場憲制危機裏各個具正當性的政府機關互相角力的話,也會出現類似情況。 啟蒙時期英國社會理論家约翰·洛克提出,政治正當性來自群眾或明示或暗示的同意(consent):「第二(政府)論的論點是除非得到被管治者的同意,否則該政府不具正當性。」德國政治哲學家Dolf Sternberger說:「正當性是得以施行的政府權力的基礎,是在政府有意識到其管治權利的同時,被管治的也對該權利有某種承認。」 美國政治社會學家西缪·马丁·李普赛特指出,正當性也「涉及到一個政治體系有多少能力去製造和維持一種認同現存政治機制是對該社會最適合和適當的信念。」美國政治理論家Robert A. Dahl以水塘為喻解釋正當性;只要存水維持在某一程度,政治穩定便得以維持,但假若存水低於該程度,政治正當性就會受威脅。 在中國政治哲學當中,從周朝(前1046–256年)開始,統治者和政府之法統由天命所授,不公義的統治者會失去天命授權,繼而失去對人民的統治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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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僚制

官僚制(bureaucracy)或“科层制”是一种理性化的管理组织结构,基本职能是执行决策者的经任命产生的官员所组成的大型组织。它必须遵循一套特定的规则与程序,有明确的权威登记,权责自上而下传递。大规模正式组织的兴起被称作科层化。 自官僚制这个词语被创造以来就被赋予负面的含义,被批评低效、复杂、死板。去人性化的官僚制成为卡夫卡作品的一个重要主题,也是他的小说《审判》和《城堡》的中心内容。去除不必要的官僚制是现代管理理论的关键概念,也是热门的的政治议题。 而另外一些学者则强调科层制在现代生活中的必要性。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认为,科层制是组织人类活动效率最高、最理性的方法,系统性的流程和高度组织化的等级制度,对维持秩序、获取最高效率和防止腐败必不可少。另一方面,韦伯也将无穷无尽的科层制视为个人自由的威胁,会使人类陷入理性的牢笼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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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权威

传统权威(traditional authority)指一种领导形式,其组织或统治的权威很大程度上和传统有关系。其最常见的理由就是一直都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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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学

會學(sociology)起源於19世紀末期,是一門研究社會的學科。社會學使用各種研究方法進行實證調查和批判分析,以發展及完善一套有關人類社會結構及活動的知識體系,並會以運用這些知識去尋求或改善社會福利為目標。社會學的研究範圍廣泛,包括了由微觀層級的社會行動(agency)或人際互動,至宏觀層級的社會系統或結構,社會學的本體有社會中的個人、社會結構、社會變遷、社會問題、和社會控制,因此社會學通常跟經濟學、政治學、人類學、心理學等學科並列於社會科學領域之下。 社會學在研究題材上或研究法則上均有相當的廣泛性,其傳統研究對象包括了社會分層、社會階級、社會流動、社會宗教、社會法律、越軌行為等,而採取的模式則包括定性和定量的研究方法。由於人類活動的所有領域都是由社會結構、個體機構的影響下塑造而成,所以隨著社會發展,社會學進一步擴大其研究重點至其他相關科目,例如醫療、護理、軍事或刑事制度、網際網路等,甚至是例如科學知識發展在社會活動中的作用一類的課題。另一方面,社會科學方法(social scientific methods)的範圍也越來越廣泛。在20世紀中葉以來多樣化的語言、文化轉變也同時產生了更多更具詮釋性、哲學性的社會研究模式。然而,自20世紀末起的科技浪潮,也為社會學帶來了嶄新的數學化計算分析技術,例如個體為本模型和社交網路。 因其興起的歷史背景,社會學研究的重心很大一部份放在現代性社會中的各種生活實態,或是當代社會如何形成演進以至今日的過程,不但注重描述現況,也不忽略社會變遷。社會學的研究對象範圍廣泛,小到幾個人面對面的日常互動,大到全球化的社會趨勢及潮流。家庭、各式各樣的組織、企業工廠等經濟體、城市、市場、政黨、國家、文化、媒體等都是社會學研究的對象,而這些研究對象的共通點是一些具有社會性的社會事實。雖然「社會性」的定義在不同學派之間仍有爭執,但社會事實外在於個人,且對個人的行為跟認知有影響,這一點是大致上為社會學者所共同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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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斯·韦伯

克西米利安·卡爾·艾米爾·韋伯(Maximilian Emil Weber,),小名馬克斯·韋伯(Max Weber)是德国的政治經濟學家、法學家、社会学家、哲學家,他被公認是現代社會學和公共行政學最重要的創始人之一。韋伯最初在柏林洪堡大學開始教職生涯,並陸續於弗莱堡大学、海德堡大学、维也纳大学、慕尼黑大学等知名学府任教。他對於當時德國的政界影響極大,曾前往凡爾賽會議代表德國談判,並且參與了魏玛共和国憲法(即魏玛宪法)的起草設計。 韋伯的主要著作圍繞於社會學的宗教和政治研究領域上,但他也對经济学領域作出極大的貢獻。他的知名著作《新教倫理與資本主義精神》是他對宗教社會學最初的研究,韋伯在這本書中主張,宗教的影響是造成東西方文化發展差距的主要原因,並且強調新教倫理在资本主义、官僚制度、和法律權威的發展上所扮演的重要角色,然而近代著名社會學家安東尼·紀登斯指出韋伯並未提出足夠的證據實例證明新教倫理與資本主義發展有關,許多不以基督教為主要信仰的國家經濟發展一樣很出色。韋伯並將國家定義為一個「擁有合法使用暴力的壟斷地位」的實體,這個定義對於西方現代政治学的發展影響極大。他在各種學術上的重要貢獻通常被通稱為「韋伯命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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魅力型权威

魅力型權威(Charismatic authority)為社會學家馬克斯·韋伯的「三種統治分類」中其中一種,其餘兩種為傳統型權威及法理型權威。 他定義魅力型權威為「對某一個人神聖、英雄或出類拔萃之非凡特質,及其彰顯出的行為模式之遵從」。此概念在社會學家中廣泛被使用,也稱之為「感召型權威」或「感召型領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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