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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治
同治(a;;公元1862年至1874年)为滿清入關後第八位皇帝清穆宗载淳的年号,前后共13年。 清史學家一般認為兩宮太后廢用祺祥而起用同治一詞,是要代表兩位太后與天子共同而治。也有人認為,「同治」是呼應清兵入關,入主中原的順治,等「同」順「治」。表達了中興帝國的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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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之洞
张之洞(),晚清重臣。字孝达,一字香涛,号香岩,又号壶公、无竞居士,晚年自号抱冰。直隶天津南皮(今河北南皮)人。道光十七年八月初三生于贵州。咸丰二年(1852年)中顺天乡试解元,同治二年(1863年)中進士第三名探花,據說是因為慈禧太后喜歡张之洞的文章,因此破例提拔,授翰林院编修。歷任教习、侍读、侍讲、内阁学士、山西巡抚、两广总督、湖广总督、两江总督(多次署理,从未实授)、军机大臣等职,官至體仁閣大學士。 張之洞早年一度是清流派健将,后成为洋务派的主要代表人物,大力倡導「中學為體,西學為用」。他注重教育和治安,主導了中國近代的警察制度,对清末教育和社會發展有很大的影响。還曾創辦漢陽鐵廠、大冶鐵礦、湖北槍砲廠等。八國聯軍入侵時,大沽砲台失守,张之洞會同两江总督劉坤一與駐上海各國領事議訂“東南互保”,並鎮壓維新派的唐才常、林圭、秦力山等自立軍起義,光緒三十四年(1908年)11月,以顧命重臣晉太子太保,次年病卒,諡文襄。有《廣雅堂集》。張之洞與曾國藩、李鴻章、左宗棠并稱「晚清四大名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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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運使
运使全称为都转盐运使司盐运使,元朝始置,專设于两淮、两浙、福建等产盐各省。 明清朝沿用,明代在两淮、两浙、长芦、河东、山东、福建等处设都转盐运使司。清朝時,品等為從三品。該官職名為統轄地方鹽務的官員,設於都轉鹽運使司。該官職屬於專任的技術官僚,下設分司,提舉司,鹽課司。民国初年仍设盐运使,属盐务署,1937年,盐运使公署改组为盐务管理局,該官職廢除。 鹽運使秩從三品,可由各省知府升任,聽命於管理鹽政之督撫。全國鹽運使主要設於產鹽的省份,共有鹽運使7人,即直隸、山東、兩淮、兩浙、廣東、四川(宣統二年由鹽茶道改設)、奉天(宣統二年增設)各1人。清初所設河東鹽運使,於乾隆五十七年(1792)裁;福建鹽運使,於雍正四年(1726)改為鹽法道。鹽運使掌督察場民生計,商人行息,適時平其鹽價,管理水陸輸運。鹽運使官署稱為「都轉鹽運使司」,其下設有經歷(從七品)、知事(從八品)、巡檢(從九品)及庫大使(正八品)等職官。 鹽法道秩正四品,其職權與鹽運使相同。全國共設鹽法道13人,分別為山西、福建、雲南、江南、江西、湖北、湖南、陝西、廣西、四川、河南各1人,甘肅2人。鹽法道屬員有經歷、巡檢等官,其品秩、職掌與鹽運使司屬官相同;其不設屬員的省份,則以運同(從四品)、運副(從五品)、運判(從六品)及課大使等兼理其事,此外在一些省份還設有鹽課提舉司提舉、監掣同知及鹽課司大使、鹽引批驗所大使等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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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
湖北省,简称“鄂”(别称:“楚”、“荆楚”),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行政区,省会为武汉市。湖北省位于中国中部(华中地区)、长江中游、洞庭湖以北,介于北纬29°05′至33°20′,东经108°21′至116°07′;东连安徽省,东南和南邻江西、湖南两省,西靠重庆市,西北与陕西省,北接河南省为邻。东西长约740公里,南北宽约470公里,面积18.59万平方公里,占全国总面积的1.94%,居全国第14位。截止2015年底,全省常住人口5851万,户籍人口613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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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察使
按察使,是中國、日本、朝鮮官职,明清時為正三品。“按察使”一名始見於唐朝。原為監察性質的官職,近於御史,後逐漸偏向司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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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宣布政使司布政使
--,簡稱布政使,俗稱方伯、藩台、藩司。是中国、越南古代官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