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府
知府是中国古代的地方职官名,是府级行政區的地方官。 原稱“知府事”,是指有其他官職者,臨時兼任此府的長官,据古代正史职官志(百官志)记载,唐朝时已有相近的权变做法,宋朝时正式设立州府级地方长官“知府事”,明朝时才最后有了以“知府”为名的地方官职,由於好古,士人經常雅稱知府為太守、郡守、明府、府公、府君、使君、府尊、太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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繙譯進士
繙譯進士,是清代科舉的一種,共舉行54科,取中進士約357名。主要測驗的是滿文、蒙古文的水平,為一種特別的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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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生
监生,雅稱為太學生、博士弟子員,諸生的一種,指明清两朝,獲得公家的選拔进入国子监读书的生員,或是取得「入国子监資格」的生員。监生出國子監之後,有任官的資格。 清代国子监学生依來源身份,肄業分為监生和贡生,乾隆以前對监生严格考试,后仅存虚名,未必在监读书。一般未入府、州、县学或未經正途科举而欲应乡试、仕官者,须以捐獻銀錢取得例监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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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定河道
永定河道是清朝设立的一个以管理永定河河务为主要职责的职务,衙门位于有“京南门户”之称的顺天府固安县(今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城外南关。河道是清朝的创举,直隶永定河道设立于雍正四年(1726年),与山东运河道、江苏河库道是清代仅有的三个专职河道。光绪末年,其他两职均裁省,仅永定河道保留至清亡。民国初年,改称永定河河务局,仍在衙门原址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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