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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獄龜鑑
《折狱龟鉴》又名《决狱龟鉴》,是南宋人郑克所著的案例集。 绍兴三年下诏恤刑,鄭克在五代时期和凝父子所著的《疑狱集》基础上创作完成《折狱龟鉴》。是書以《疑狱集》为底本,增加了很多条目,故事多见於正史,或出于墓志,更附益宋朝故事,辑录自春秋、战国,至北宋大观、政和年间有关断狱量刑的案例270余条,390余事,並逐条加以评述,许多条目之末,附有郑克的按语,分为〈释冤〉(上、下)、〈辨诬〉、〈鞫情〉、〈议罪〉、〈宥过〉、〈惩恶〉、〈察奸〉、〈核奸〉、〈擿奸〉、〈察慝〉、〈证慝〉、〈钩慝〉、〈察盗〉、〈迹盗〉、〈谲盗〉、〈察贼〉、〈迹贼〉、〈谲贼〉、〈严明〉、〈矜谨〉等20类。《郡斋读书志》称其“依刘向《晏子春秋》,举其纲要为之目录,体例井然”。《四库全書總目提要》亦称其“究悉物情,用于见闻而资触发,较和氏父子之书,特为赅备”。《折狱龟鉴》虽以《疑狱集》为基础,但文字上有所改动,甚至情节上也不尽相同,明顯有個人再創作的色彩。 该书提出了“情迹论”,情指案情真相,迹指痕迹、物证,主张通过物证来推断案情真相,並反对“深文峻法,务为苛刻”。“情迹论”是物证理论出现的标志。本書“所辑故事,务求广博”,故不免有迷信的思想,還有鼓吹因果报应之說。 明代《永乐大典》载有全书,但各卷界限已不可考。清代四库館臣曾加以校订,重新整理,分为8卷。清人胡文炳在该书基础上写成了《折狱龟鉴补》,計案情719則,約26萬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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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言文
文言文,也稱漢文,是漢語族諸語言的一種書面語言,起源自中国春秋战国时期的汉语口语。据学者胡适考证,至中国汉代,文言文已经脱离了日常口语,而当时的书面语(即文言文)已经开始向复古和口语化两个方向发展。至中國唐宋時期,漢語族諸語言的口語与先秦时期口语差异更加明显,这時,有三种书面语。一种书面语是模仿上古汉文书面文献的书面语,如唐宋八大家的散文,即古文運動的作品;另一种是在兩漢至魏晉南北朝的基础上所形成的书面语,即今日的漢文,如西漢《史記》、東漢佛經翻譯、南北朝刘义庆的《世说新语》;第三種則是各語言白話文的源頭,如唐代的变文、宋代的话本等。到了元、明、清的近代时期,情况与中古时期类似,既有模仿上古的书面语,如桐城派的散文,亦有今日所謂的文言(如明史、清史稿),又有所謂的近代白话,比如《水滸傳》、《西遊記》等。由於文言文並不是一時一地的一種語言,因此不同時代或地區的文獻,在語法和詞彙上會有差異。 在20世紀之前,以漢字書寫的文言文,於中國、朝鮮半島、日本、越南、琉球以及马来西亚,是士大夫都能通曉的,故文言文使用在幾乎所有正式的文書上,因而能以筆談的方式跨越語言之間的屏障,如19世紀時操朝鮮語的朝鮮王朝雲峴君與清朝大臣吳長慶筆談、20世紀操閩南語的林獻堂與清朝的梁啟超於日本長崎筆談。随着中国的衰落,中國新文化運動导致白話文取代文言文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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