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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系: 汪兆銘政權行政區劃。
汪兆銘政權行政區劃
汪兆銘政權行政區劃,指日軍扶植下的汪兆銘政權行政區的畫分,該政權雖在名義上統有華北政務委員會及蒙疆聯合自治政府,然而事實上僅直接管轄江蘇、淮海、安徽、浙江、江西、湖北、湖南、廣東、中原、福建等省份及南京、上海、漢口、廈門等特別市,再者,除了江蘇、淮海、安徽三省的形勢較為完整外,其他省區往往僅佔有少數縣;另曾設置浙東行政公署、蘇北行政公署及蘇淮特別行政區等3個省級特區。華北政務委員會名義上管轄河北、山東、山西3省及北京(後改回北平)、天津、青島等三個特別市;實際上尚管有河南省及江蘇長江以北地區;後另設立華北政務委員會第一直轄行政區及冀東行政公署等2個直轄省級特區。蒙疆聯合自治政府則管轄巴彥塔拉、察哈爾、錫林郭勒、烏蘭察布、伊克昭等五個盟與察南、晉北兩政廳,並先後設立厚和、包頭、張家口等3個特別市,合計10個省級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