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定古蹟
國定古蹟是指由中華民國政府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審查指定並辦理公告的人類為生活需要所營建之具有歷史、文化價值之建造物及附屬設施群,屬「古蹟、歷史建築、聚落」類文化資產古蹟型。文化資產(古蹟、歷史建築、聚落類)中央主管機關為文化部(2005年10月31日以前為內政部)。 按《文化資產保存法施行細則》規定,在1997年6月30日以前公告之第一級古蹟視為國定古蹟;省轄第二級古蹟視為省定古蹟。由於精省作業之需要,視為省定古蹟之省轄第二級古蹟及自1997年7月1日起公告之省定古蹟,自1999年7月1日起視為國定古蹟。 此外,2005年2月5日修正之《文化資產保存法》也規定,该法修正前公告之古蹟,其屬傳統聚落、古市街、遺址及其他歷史文化遺蹟者,由主管機關自该法施行之日(即2005年11月1日)起六個月內依该法規定,完成重新指定、登錄及公告程序。2006年5月1日,經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公告,鳳鼻頭(中坑門)遺址等六處國定古蹟重新指定為國定遺址;同年6月26日,該會公告廢止圓山遺址等6處國定古蹟。 根據上述規定研判,目前共有國定古蹟93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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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塾
私塾,也叫私學 、私塾,或學堂,是中國傳統的教育機構,並流行于東亞傳統社會。私塾大多由讀書人、秀才等私人開辦,由教書的人在自宅設立,入學者多係六歲至八歲孩童,由學生繳交束脩,富家門第則獨力延師授課,或由鄉井合貲開課,其教學宗旨主要是啟蒙識字,讀書內容多半與科考有關,包括四書,詩、書、易、和左傳;年齡較大者,則讀古文,習字,作詩文,修業年限視各人需要而定。 私塾通常教些人文的修養以及與科舉考試相關的學問,包括從以識字啟蒙教育為主的三字經、千字文,人文基礎以及考試必考的四書五經,生活修養方面的禮樂、以及能表現個人文學能力的詩文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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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城鎮
金城鎮可以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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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
金門縣是中華民國福建省的一個縣,轄區包含金門群島的金門島、烈嶼及代管的烏坵等島嶼,通行閩南語(烏坵通行莆仙語)。也是中华民国福建省政府所在地,縣治所在地位於金城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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