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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
教師(Teacher,中文口語也常稱作老師),又稱作教育工作者、教職員,是大眾對教育從業者的一個稱呼,是培養社會所需人才的專業人員。 普遍來說,教師多任職於教育機構;因應社會需要,亦有家庭教師的私人從業者。在教育上,其職責是傳授學生知識、學習方法和實踐技巧(傳道、授業、解惑)。在不同的時代、地方和文化,對要擔任教師的學歷要求和分類亦隨之不同。在不少國家地區,教師除須具備相應學歷外,並需由有關的教育機關審核及(或)考試才得確認其專業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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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教育,通常有廣義和狹義兩種概念。廣義的教育泛指一切傳播和學習人類文明成果,即各種知識、技能和社會生活經驗,以促進個體社會化和社會個性化的社會實踐活動,產生於人類社會初始階段;狹義的教育專指學校教育,即制度化教育。廣義的教育則包含社會待人處事的方方面面,例如家教、禮儀等文明與社會的教育。 在学校教育中,教师直接向学生教授一系列课程,包括阅读、写作、数学、科学、历史等。与之相对地,职业教育中只教授单一的职业技能。除此之外,人们还可以从其他渠道获得非正式的教育,如博物馆、图书馆、互联网,以及生活中的经验。其他一些新的教育方式也逐渐出现。 迄今,受教育权已被认为是一项基本人权,1952年发表的《欧洲人权公约》和联合国1966年发表的《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均承认此项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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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案
教案,顾名思义,指教育方案。教师对教学课程的设计方案,称为教案。教案的详细内容包括课题、课时、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的重点及难点、教学方式、教学过程、教学案例、教学用具、补充教材教学等。 教案按授课对象,可以分为小学、中学、大学教案等。按课程性质,可以分为新授课教案、复习课教案、检查课教案、理论课教案、实验课教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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