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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性別
會性別(gender)是一系列與男性氣質和女性氣質有關的特徵,與生理性別(sex)區別。對於生物學意義中的性別,這裡說的更接近身分認同與氣質,又稱文化性別、性別特質。 社會性別是很複雜的,包含了無數外表、言語、動作等等各方面的特質。 總體社會性別通常不容易作一個簡單的分類,雖然社會傾向於假設有一個簡單的二元劃分。性別義涵是不斷在進行重新調整的;比如說,粉紅色在1900年代初期被認為是陽剛的顏色,而現在則被視為是陰柔的顏色,且代表女性,而藍色的情況剛好相反,代表男性。性別這個詞也逐漸演化成不一樣的義涵:它越來越被視為是一種屬性(就像顏色代表不同性別),而不是一種可以明確區分的本質。 社會性別指的是一個在社會中的人,其自身和其所處的環境對生理性別的期待。這些期待將在這個人的行為(以及環境中的群體的行為)中充分體現出來。比如,一個男性可能被教育成要具備陽剛特質,而社會中的人也會用這樣的眼光去看待他:他需要具備陽剛特質。有時候,這樣的看待會成為群體活動。比如,某社區的眾人會對一個具備陰柔特質的男性予以鄙視甚至漠視。人們期待這樣的男性能改變這行為。 英文中的gender是從古法文的genre演變過來的,意思為「東西的種類」。再往上追溯的話,則是拉丁文的genus,意思為「種類」、「物種」。 英語中的Gender一詞常常會被用來當作sex的同義詞,指稱解剖學上的生理性別差異,普遍用來辨別雄性與雌性。 不過在現代社會,直接以生理性別的意義來形容已經在減少當中,而因sex在英語部分,会容易被解作性行為及單指生理性別,現多以gender形容性別,以社會性別來稱呼男性(Male,M)和女性(Female,F)。在中文語境來說,生理和社會性別的男性和女性意義是相同,大部分人並不在意相關用詞的區別。 在某些語言的文法中,比如法語和拉丁語,名詞與代名詞會有文法上的性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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