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关系: 宗教經典,神諭,预言,身分标识方式,法律,法治,最后的审判。
宗教經典
宗教经典(religious texts或scripture)是被各个宗教分别视为具有神圣性,一般在宗教教义和实践中具有中心地位的文献,佔了世界文獻的一大部分。很多宗教和新紀元運動相信他們的神聖文獻是由神或超自然力量所啟示。 多數古代的宗教文獻起初是口傳,通過背誦而流傳,其後才輯錄成書。這些宗教文獻最初全都是人手編寫的,再通過傳抄方式流傳。直到公元868年,佛教的《金剛經》成為第一本可以廣為分發的印刷版本經籍。至於全世界印刷出版數量最多和譯本最多的經書是《聖經》。.
神諭
諭(Oracle),即神示,一種占卜的形式。在經由神明啟示後,經過某個中介者(祭司),傳達神明的意旨,對未來做出預言,回答詢問,以預知未來。中國的降乩、扶鸞、乞夢,或者擲杯、求籤也是神諭的形式。 在古希臘,最著名的神諭是德尔斐神諭。.
预言
言(英文:Prophecy),是对未来将发生的事情的预报或者断言。一般来说预言指的不是通过科学规律对未来所作的计算而得出的结论,而是指某人通过預知超能力出于灵感获得的预报。 这个概念还包括着通过神力或者非凡的能力所获得的对现时的真理和事实的宣布。最常见的预言是在社会或者宗教危机时期对未来的警告。在许多重要的宗教著作中都纪录有这样的预言。.
身分标识方式
在不同的历史阶段,不同的应用环境里,身份标识的方式是不一样的。.
法律
法律(Law) 是一種由規則組成的體系,經由社會組織來施與強制力量,規範個人行為。法律是一系列的規則,通常需要經由一套制度來落實。但在不同的地方,法律體系會以不同的方式來闡述人們的法律權利與義務。其中一種區分的方式便是分為歐陸法系和英美法系兩種。有些國家則會以他們的宗教法條為其法律的基礎。 學者們從許多不同的角度來研究法律,包括從法制史和哲學,或從如經濟學與社會學等社會科學的方面來探討。法律的研究來自於對何為平等、公正和正義等問題的訊問,這並不都總是簡單的。法国作家阿納托爾·法郎士於1894年說:「在其崇高的平等之下,法律同時禁止富人和窮人睡在橋下、在街上乞討和偷一塊麵包。」 在一個典型的三權分立國家中,創造和解釋法律的核心機構為政府的三大部門:公正不倚的司法、民主的立法和負責的行政。而官僚、軍事和警力則是執行法律,並且讓法律為人民服務時相當重要的部分。除此之外,若要支持整個法律系統的運作,同時帶動法律的進步,則獨立自主的法律專業人員和充滿生氣的公民社會也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古希臘哲學家亞里斯多德於西元前350年寫道:「法治比任何一個人的統治來得更好。.
法治
法治(rule of law)是与人治相对立的一个概念。法治指以民主为前提和基础,以严格依法管治国家为核心,以制约权力为关键的社会管理机制、社会活动方式和社会秩序状态。法治意味着每个人都受到法律的约束,包括立法者、行政官员和法官The Oxford English Dictionary has defined "rule of law" this way: The authority and influence of law in society, esp.
最后的审判
最後的審判(希伯来语:;阿拉伯语:;英语:Last Judgment),或者稱為大審判、末日審判,是一種宗教思想,在世界末日之時神会出現,將死者復生并對他們進行裁決,分為永生者和打入地獄者。這種觀點最初起源於瑣羅亞斯德教的教義:创世的阿胡拉·玛兹达将会在末日时审判世界。此概念后来深深影响了犹太教,后来更为后起之基督教及伊斯兰教所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