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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民主國大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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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非常大总统
中华民国非常大总统是孙中山在广州于1921年5月5日与1923年2月21日第二次護法時的职任名称。.
中華民國大總統
中華民國大總統,簡稱大總統,是中華民國北洋政府時期國家元首的職稱,為1947年行憲後的中華民國總統前身。 對於首位大總統的說法不一。有指在南京先成立中華民國及就任臨時大總統的孫中山是首位大總統,現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教科書亦主要強調這一點。而袁世凱在北京逼使宣統帝退位,其後在北京就任第二任臨時大總統,1913年10月10日就任中华民国首任正式大总统。1916年6月6日袁世凯逝世後,大總統职位被北洋軍閥控制,期间孫文在廣州建立不被国际社会承认的广州军政府,曾自任为非常大總統,试图通过武力取代北洋政府。中国国民党在苏俄的资助下進行國民革命軍北伐且胜利,中華民國大總統一職由國民政府主席取代,中國国民党的党国体制逐步确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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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
總統(President),日本及朝鲜半岛称为“大统领”(;),是共和制國家的元首稱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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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邦大總統
國家總統(Reichspräsident)是德國在魏瑪共和國時代(1919-1934)的國家元首,一度由元首取代、但於1945年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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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瑪共和國
威瑪共和國(Weimarer Republik)指1918年至1933年採用共和憲政政体的德国,于德意志帝國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战败、霍亨索伦王朝崩溃后成立。由於這段時間施行的宪法(一般称之为《威瑪憲法》)是在憲法召开的国民议会上通过的,因而得此名稱。其使用的國名為「德意志國」(Deutsches Reich)。「威瑪共和」这一稱呼是后世历史学家的称呼,从来不是政府的正式用名。有如現在的法蘭西共和國算是第五共和國,共和是針對政權的說明。 威瑪共和是德国历史上第一次走向共和的嘗試,于德国十一月革命后而生,因阿道夫·希特勒及纳粹党在1933年上台执政而结束。虽然1919年的威瑪共和宪法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前在法律上仍然有效,但納粹黨政府在1933年采取的一体化(Gleichschaltung)政策已经彻底破坏了共和国的民主制度,所以魏玛共和国在1933年已经名存实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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