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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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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
中華民國是位於東亞的民主共和國,自1912年成立至1971年退出聯合國期間是中國的代表政權,之後則因主要國土位置與國際政治現狀而在國際上通稱「臺灣」。建政之初繼承原清朝統治的中國領土,至今未放棄主張自己為代表中國之唯一合法政府。1945年二戰結束後從日本接收臺灣。1949年因第二次國共內戰失去大部分中國領土的治權,現今實際管轄的領土(即自由地區)總面積36,197平方公里,包括臺灣本島及附屬島嶼(北方三島,蘭嶼,綠島等)、澎湖群島、福建沿海附屬島嶼(金門群島、馬祖列島、烏坵列島)與部分南海諸島(東沙群島,太平島,中洲島等),首都為臺北市.
中華民國外交部
外交部為中華民國有關涉外事務之最高主理機構。《中華民國憲法》第一百四十一條明定:「中華民國之外交,應本獨立自主之精神,平等互惠之原則,敦睦邦交,尊重條約及聯合國憲章,以保護僑民權益,促進國際合作,提倡國際正義,確保世界和平」明確指出中華民國之外交政策方針之基本精神與原則,外交部據以做為爭取並維護國家最高利益之圭臬。.
中華民國總統府
總統府是中華民國總統、副總統的幕僚機關,專責處理與總統、副總統有關的行政事務;成立於1948年5月20日,其機關法人前身為國民政府。.
中華民國與哥斯大黎加關係
中華民國與哥斯大黎加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哥斯大黎加共和國之間的關係。1941-2007年,兩國有官方外交關係,斷交後,目前沒有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對哥斯大黎加的相關事務由中華民國駐薩爾瓦多共和國大使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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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斯达黎加
哥斯达黎加共和國(República de Costa Rica),通稱哥斯达黎加(台灣稱哥斯大--黎加,中國大陸和港澳稱哥斯達--黎加),意為「豐饒海岸」,是中美洲国家,北邻尼加拉瓜,南与巴拿马接壤。哥斯达黎加是当今世界上第一个裁撤军队的国家。哥斯达黎加首都在聖荷西。.
特命全權大使
特命全权大使,简称大使,是一国元首向驻在国元首派遣的等级最高的外交代表,在驻在国有代表本国國家元首和政府向驻在国表达意见或者同驻在国达成协议的全权,享有完全的外交特权和外交豁免權,其所享礼遇也较其他外交代表为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