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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華語

指数 台灣華語

台灣華語(Taiwanese Mandarin)可能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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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0 关系: 台灣華語研究台灣戰後時期台語研究中華民國中華民國國語現代標準漢語臺灣國語臺灣語言列表通用语汉语作为外语教学

台灣華語研究

“台灣華語”(英語譯名:Taiwan Mandarin),台灣語言學者用指在台灣社會常用、混雜的口語何萬順 ,初為學術探討使用。在臺灣各族群多元,使用的語言亦多元,在官方標準規範中華民國國語文(標準漢語之一)之外,“臺語(或臺灣話)”(沿自閩南語泉漳片)亦為臺灣本地常用口頭使用語言之一,其它尚有臺灣客家語等各地漢語方言及台灣南島語言等。此外,美語、日語等雖非華語,但作為常見外國語言,一些特定的詞語也可能同時夾雜在臺灣常用口語上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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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戰後時期

#重定向 臺灣戰後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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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語研究

《台語研究》(Tâi-gí Gián-kiù;Journal of Taiwanese Vernacular)為國立成功大學台灣語文測驗中心於2009年開始發行的專門研究台語的學術半年刊(每年3月及9月出刊),主要刊載二類文章:第一類是以台語為研究對象的語言學、文學、文化等相關領域的論文。第二類是以其他語言為研究對象,但其研究成果可提供台語文發展參考的論文。該期刊有電子版及紙本版,為全球第一個以台語為研究主題及書寫語言的國際性學術期刊,美、英、日、法、德、越等國的亞洲研究單位均有收藏。該刊僅接受用台語或英語書寫的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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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

中華民國是位於東亞的民主共和國,自1912年成立至1971年退出聯合國期間是中國的代表政權,之後則因主要國土位置與國際政治現狀而在國際上通稱「臺灣」。建政之初繼承原清朝統治的中國領土,至今未放棄主張自己為代表中國之唯一合法政府。1945年二戰結束後從日本接收臺灣。1949年因第二次國共內戰失去大部分中國領土的治權,現今實際管轄的領土(即自由地區)總面積36,197平方公里,包括臺灣本島及附屬島嶼(北方三島,蘭嶼,綠島等)、澎湖群島、福建沿海附屬島嶼(金門群島、馬祖列島、烏坵列島)與部分南海諸島(東沙群島,太平島,中洲島等),首都為臺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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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國語

中華民國國語,是指由中華民國政府規範與管理的標準漢語,主要以北京官話為標準,文字則使用正體中文,一般通稱為國語、國文,主管機構為中華民國教育部。雖然名為「國語」,但僅為事實上的官方語言及文字,並在部分法律提及其地位,例如「法院為審判時應用國語」。大眾運輸工具播音時,國語、閩南語、客家語法定地位並列,監獄人員工作時原則應用國語。原本的使用範圍為中國全境,但隨著1949年海峽兩岸的分治分立而縮限至中華民國實際統治的臺澎金馬使用;經過半世紀以上的演化,使得中華民國國語已與其發源地中國大陸現今使用的標準漢語(即普通話)有些微不同。而香港亦慣常用「國語」來形容這個語言。而臺灣民間在國語的口語使用上,會與政府之規範存有部分差異,為了與其他地區的標準漢語區別,有時會被以「臺灣華語」稱之;而帶有閩南語音韻的「臺灣國語」其定義則為具有臺語腔調之國語。 中華民國從1912年建國開始,在語言政策上主要的國語運動發展「國語統一籌備會」明確國音應當以實際存在的口語語音作為標準,根據北京官話語音為國語標準音的基礎,刪除了不利拉丁化的北京話讀書音後形成,並訂注音符號等標準,並自1920年代的白話文運動,國語蓬勃發展持續推動至1940年代。在小學國語科課程標準設立方面,承續自1902年(清光緒28年)的國語文獨立設科,至1920年(民國9年)定名「國語」,1968年(民國57年)確立國語科課程標準的組織架構。政治思想的要求自1936年加入,1948年刪除。歷年來國語科佔小學教學科目總時數的平均百分比為30%,而其中讀書最多。 中華民國國民政府於1945年接管臺灣後,隨著政權的轉移,使得原來使用所屬族群母語與舊有官方語言日語為主的臺灣人需要學習國語。經過教育部國語推行委員會的常年推行,國語已成為現今臺灣最常使用的共同語言。相對於國語的強勢流通,臺灣本土語言則日漸式微。臺灣解嚴後,相對於北京官話為主的白話文,臺灣語文運動興起。之後隨著若干縣市相繼推行鄉土及母語教學,國語推行委員會整合各種母語的拼音、用字問題,内容包括臺灣閩南語(臺語)、客家語、福州語(馬祖話)及原住民語等敎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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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標準漢語

代標準漢語,或標準現代漢語、漢語標準語、標準漢語,是指現代的漢語標準語,以北京官話为基础音、官話白話文著作为语法规范與書面文體。其廣泛通行於華人地區,但在各地有不同標準,於中华人民共和国稱為“普通話”、中華民國稱為“國語”、马来西亚、新加坡稱為“標準華語”,港澳地區前兩者通用。 1923年中華民國教育部國語統一籌備會第五次會議決定基於現代北方官话的白话文語法和北京話語音制定,1932年經中華民國教育部頒佈《國音常用字匯》後,被採納為中國的官方語言,當前在中國大陸、新加坡等國家均作為官方語言之一,在台灣為政府及多數人民主要使用語言,也是东南亚及其他海外華人群体廣泛採用的共通口語或書面語;且作為聯合國六種官方工作語言之一,成為國際人士學習漢语的主要參照。 中国大陸的「普通話」、臺灣的「國語」與東南亞地區的「標準華語」在語音與詞彙上存在一些差別。現代標準漢語在世界各地的口语中出現许多的腔調變體,如臺灣國語(臺式國語,受臺灣話音調影響)和新馬華語(受閩南語、粵語、馬來語及英语影響)等;而身為漢語起源地的中國内部更出现更多腔調變體,衍生出各种带有地方特色的「地方普通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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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國語

臺灣國語是指帶有臺灣話腔調或用詞的中華民國國語。中央研究院語言學研究所在官方網站所列的研究重點中,將臺灣國語列為臺灣本土語言分項下,並作為主要研究對象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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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語言列表

臺灣語言列表列出臺灣曾經出現或現在使用的有聲語言、無聲語言,或語言替代之符號工具、如手語和凸字等。 附有†記號者為已消亡語言。另外,台灣對於母語運動相關活動為台灣語言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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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语

通用语(拉丁文:Lingua franca),通用语主要用于操不同的语言的人之间进行交际的媒介,它是由于各种原因不同语言背景的人进行交际的一种共同语。有时通用语也指一种完全固定下来的正式语言,因此以前人们认为,法语是歐洲外交通用语。通常一种语言,會因為在国际商务中被廣泛应用,而成为通用语。 阿拉伯人最早用“通用语”一词來形容所有的罗曼语,尤其是意大利语。后来指直到19世纪末在地中海地区,特别是中东和北非,被海员使用的由罗曼语词汇、和很简单的语法构成的语言。 到了1920年代以後至今,後起的英语便逐漸地取代了法語的國際通用语言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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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作为外语教学

汉语作为外语教学(Teaching Chinese as a Second/Foreign Language),台灣稱「華語作為第二語言教學」,也称对外汉语教学,內容指的是對華語非母語或第一語言的對象所進行的語文教學,明確地說是「以華語文做為第二語言或第二語言教學的語言教育」。 由於近年來受到亞洲經濟崛起以及近20年中國快速發展的影響,國際流行中國熱的同時也帶動了華語熱,使得華語學習及使用群體不再僅限於華人,擴大影響了非華人族群的華語學習熱潮。早期,對外漢語教學關注的對象,多集中在歐美等西方國家與地區。隨著政策的方向(如一帶一路和新南向政策),也開始擴及阿拉伯、拉美、非洲及東南亞地區。 對外華語文教學的對象可分為三類,其教學內容與方式也有所差異,對象分別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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