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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前教育
學前教育又稱學齡前教育或幼兒教育,通常是指对胎儿至进入初等教育(小学)前的儿童所进行的教育、组织的活动和施加的影响。它的教育对象包括胎儿、婴儿(0-3岁)、幼儿(3-6、7岁)。學前教育包含了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以及人際教育。 學前教育中的家庭教育是針對0至6歲幼兒關於家庭教養以及身心發展、生活學習的基礎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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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
小學(Elementary School),是人們接受最初階段正規教育的學校,是基礎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般6歲到12歲為小學適齡兒童,為初等教育機構,小學階段教育的年限通常是5年或6年。小學教育階段後為中學教育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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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
中學(High School、Secondary school)是中等學校的簡稱,為緊跟著小學教育之後的學歷教育機構,通常也稱為中等教育(Secondary Education)機構。此階段的教育是為了之后的更深等的教育或是職業訓練而設。中學和小學之間的界限隨著國家的不同而有差異,但是一般是在入小學後的第七到第十二學年之間,有些國家會在這之間設立初级中學(臺灣地區,1970年代改稱「國民中學」)及高級中學。除了包含高等教育(例如大學)預備學程的一般中學外,就業訓練導向的中等職業學校也屬於二級教育的一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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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
义务教育指政府有义务运用公共资源保障所有适龄儿童接受的教育。義務教育的三個基本原則是強制、普遍與免費。凡是适龄儿童都應強制接受教育的义务,並且教育對象沒有階級或是出身的限制,此外還必須是免納學費的。1717年,普魯士王國開始實施義務國民教育,是全世界第一個實施義務教育的國家。《世界人权宣言》第26条第一款指出:「人人都有受教育的权利,教育应当免费,至少在初级和基本阶段应如此。初级教育应属义务性质。」現代大部份的國家和地區都有實施義務教育,但年數和成效不一。 在日常生活中,強制教育、普遍教育及免費教育均與義務教育通用,但嚴格來說,這些字詞只提及了義務教育的部份基本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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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中学
初级中學,是中等教育的階段之一。許多國家的教育部門將普通中學劃分為初級中學和高級中學,廣義的初級中學包括普通初級中學和初級職業學校,狹義的初級中學專指普通初級中學。其中,初級中學是學生在小學結束後接續進行的教育,而在初級中學這一個階段結束之後,下一階段將會是高級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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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指数
下表中列出的教育指数,是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发表的人类发展指数的三大成分指标之一,用成人识字率(2/3权重)及小学、中学、大学综合入学率(1/3权重)共同衡量。影响人类发展指数的另外两项指标分别为:健康长寿状况,用出生时预期寿命来衡量;经济发展,用实际人均GDP(购买力平价美元)来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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