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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系: 社会主义国家。
社会主义国家
会主义国家,就一般定义而言,就是实行社会主义制度的国家,或是采用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国家。政體均為共和制。其中那些长期实行共产党一党执政,并信仰马克思列宁主义及其衍生理论的国家又被称为“共产主义国家”。在这些国家范围内和其他认可这一制度的国家内被称为社会主义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共产主义国家可以存在一些合法的政党,但国家的宪法只会把执政权赋予共产党。因而在这种情况下,国家与共产党的机构会密切地联系在一起。目前,世界上共有14个社会主义国家(参见社会主义国家列表);其中4个以共产党为法定执政党,即中华人民共和国、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和古巴共和国。这些国家有的实行着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有的则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虽然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仍宣称该国为社会主义共和国,鉴于该国已经删除了共产主义和马克思列宁主义作为党和国家的指导思想和意识形态,因此在定義上不被列入狭义的社会主义国家中。而中国官方的部分人士已承认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不是社会主义国家,因为朝鲜劳动党早在1980年已放弃马列主义而将主体思想确立为唯一指导思想。 ;但列宁死后的苏联日益官僚化,且斯大林建立起一党专政体制,并且成为后来所有社会主义国家效仿的对象。罗莎·卢森堡、卡尔·科尔施和托洛茨基都曾批判过苏联布尔什维克的一党专政模式。 马克思主义主张普选和结社自由,普选包括了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普遍拥有,社会主义民主在理论上具有全民性。而在一党专政(党政合一)的体制下,国家最高领导人和地方最高领导人只能是当地的共产党党委书记,无党派人士和卫星党人士无法参选,这就相当于被剥夺了被选举权,与人人平等的社会主义民主是有一些矛盾的。而人民不能自由组党,也违背了结社自由。当然,无党派人士和卫星党人士中也有人担任少数国家干部(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前部长陈竺),但基本上全部权力还是掌握在共产党手中。因此,中国、越南、老挝、古巴等社会主义阵营国家的政治制度不符合社会主义的要求;而且,前两者的国内存在大量的私营经济,有许多本国的和外国的资本家在剥削工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只能算作是第三位置主义的一种。 在今天的世界上,葡萄牙、委内瑞拉、玻利维亚、尼加拉瓜、厄瓜多尔、智利、乌拉圭、圭亚那、苏里南、希腊、东帝汶、尼泊尔等国有朝着社会主义不断接近的趋势,但还没有达到社会主义的严格要求。 在马克思主义语境下,社会主义取代资本主义,正如同资本主义社会取代封建社会一样;真正的社会主义只能由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社会才能孕育,它必须是比资本主义社会更民主更自由的社会形态,而苏联、中国、朝鲜等国却反而是比当代资本主义更为落后的社会形态。民主社会主义者、西方马克思主义者和托洛茨基主义者都拒绝承认所谓的“社会主义阵营国家”是真正的社会主义,而认为它们是官僚工人国家或者“国家资本主义”甚至封建社会,因此人类历史上至今并未产生过真正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只凭一国也不可能完全建成科学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国家”这个提法也是自相矛盾的,因为在马克思主义的历史观上“共产主义社会”裏是不存在国家机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