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标
联盟百科
通讯
下载应用,请到 Google Play
新! 在您的Android™设备上下载联盟百科!
自由
比浏览器更快的访问!
 

倡議

指数 倡議

倡議(Initiative),又稱人民提案權(Popular Initiative),或公民提案權(citizens' initiative),是一種公民請願權力,在得到多數人的連署後,就可強迫政府進行公民投票程序。提案權是直接民主的形式之一,對象是某個法規、憲法修正案(Constitutional amendment)、憲章修正案(charter amendment)或地方規章(Local ordinance),或是直接針對政府或國會,要求他們考慮人民的意見。.

19 关系: 孫中山宪法中華民國憲法三民主義廖仲恺國民大會全民政治公民公民投票創制立法机构瑞士直接民主制西民主集中制民主集權制法律法規新西兰

孫中山

孫中山(),名文,幼名帝象,譜名德明,字載之,號逸仙、日新。流亡日本時,曾化名中山樵,故通稱孫中山。生於大清帝國廣東省廣州府香山縣翠亨村,祖籍广东省东莞。清末民初醫師、政治家、革命家、哲学家,是中華民國奠基人,亦是中國國民黨之創黨人。1905年,在日本東京組成中國同盟會,被推為總理;確定「驅除韃虜,恢復中華,建立民國,平均地權」政綱,提出三民主義學說。在日本東京由黑龍會領袖內田良平的号召下與華興會以及光復會等組織籌備成立中國同盟會,後於東京黑龍會總部組成中國同盟會,孫中山主張使用狀似日本軍旗「旭日旗」的「青天白日旗」,反對使用黃興所提出的井字旗作為革命旗幟,並在黑龍會等組織的支持下被推為總理。1911年12月29日,被十七省代表在南京推选为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1912年1月1日在南京宣布就职,建立中华民国臨时政府。1919年,将中华革命党改组为中国国民党1940年4月,國民政府明令尊稱孫中山先生為中華民國國父。中國共產黨尊其為「中國近代民主革命的偉大先行者」。 孫中山童年曾受太平天国的影响,就有革命思想。但到了青年時期,他依舊未有行動,28岁上書清朝重臣李鴻章,建言改革,卻遭遇李的冷落。日本命令將兵遣師,侵入中國。1894年11月24日,孙中山在檀香山成立兴中会(中國國民黨前身)。1895年,兴中会发动乙未广州起义。原本,孫中山提倡以武裝革命推翻滿清統治以建立中華民國,但民國建立以後,他得不到北洋軍人的信任、支持,所以他又提倡武力推翻中华民国北洋政府,於是遭受許多非議。他提出三民主義等政治綱領,影響中國政治至深,中国国民党尊其為唯一總理。 孙中山著有《建國方略》、《建國大綱》、《三民主義》等。其著述在逝世后多次被结集出版,有中华书局1986年出版的十一卷本《孙中山全集》,台北1969、1973、1985年出版的《国父全集》.

新!!: 倡議和孫中山 · 查看更多 »

宪法

憲法,又稱宪章、根本法或憲制文件,是一个主權国家、政治實體或地區、自治地区、聯邦制國家的联邦州或國際組織及其成員的最基本法律。與憲法擁有同樣地位的還有基本法。 憲法通常規定一個國家的社會制度、國家制度、國家機構、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等,但不一定包含以上全部內容,例如會逐漸增加憲法內容的英國不成文憲法。憲法定義國家政體及政府運作方式,以及法律訂定的方式。憲法在一個國家之全部法律中具有最高權威和最大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之依據。有些憲法(特別是成文憲法)會限制政府的權力,其方式是訂定一些政府權力的運作範圍,例如人民的基本權,例如美国宪法就是這類的憲法。憲法之制定和修改,一般須經過特定之程序。考量美國憲法與美國黑奴曾經同時並存,認定憲法並非民主國家特有的法律種類,以憲法的原文"Constitution"作為思考的起點,憲法的定義其實是國家基本結構的意思,漢朝的約法三章亦能歸類為憲法。 印度憲法是世界所有主权国家中,篇幅最長的成文憲法,,共有444條,分為22章,12份附表及118個修正案,若翻譯為印度英語有117,369字。美國憲法是篇幅最短的成文憲法,共有7條,27個修正案,合計4,400字。.

新!!: 倡議和宪法 · 查看更多 »

中華民國憲法

《中華民國憲法》是中華民國的根本法,擁有最高位階的法律權力。民國35年(1946年)12月25日由制憲國民大會於南京議決通過,民國36年(1947年)1月1日由國民政府公布、同年12月25日施行。全文共14章、175條,主要特色為彰顯三民主義與主權在民的理念,明定人民自由權利的保障,規定五權分立的中央政府體制及地方自治制度,明示中央與地方權限劃分採取均權制度,並明列基本國策等。 該憲法制定時, 國共內戰已全面爆發,國民大會因而在民國37年(1948年)制定《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做為戰時的憲法附屬條款;但隨著中華民國在民國38年(1949年)後因國共內戰失去對中國大陸的治權、以及有效統治區域限縮至臺澎金馬,該條款的適用時間不斷被延長,而致憲政的實施有名無實。至民國80年(1991年),國民大會始廢止《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並同時在憲法本文之外再另增訂《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以及凍結部分憲法本文,以因應當前國情,現已經過七次修訂。 中華民國憲法及其增修條文的核心價值為:民主制度、法治規範、自由與人權保障、政府機關相互制衡、關懷婦女與弱勢及少數族群、生態環境保護、社會福利與救助、義務教育實施、農業與科技及經濟發展。.

新!!: 倡議和中華民國憲法 · 查看更多 »

三民主義

三民主義(Three Principles of the People、Three People's Principles),又被稱為“孫學”(Sunology)、“國父思想”、“總理遺教”,是由中華民國及中國國民黨的创始人孫中山所提出,為中國國民黨的基本理論,在中華民國憲法前言以「孫中山先生創立中華民國之遺教」稱呼,並被納入《中華民國憲法》第一條內容。孫中山提出的民主革命的綱領,即民族主義、民權主義和民生主義。 基本原理來自中國文化傳統、西方政治學與民主主義、資本主義、民族主義、國際主義,再加上孫中山個人的理解與想像。孫中山表示:「余之謀中國革命,其所持主義,有因襲吾國固有之思想者,有規撫歐洲之學說事蹟者,有吾所獨見而創獲者。」此綱領在歷年不同的歷史條件下,多次對三民主義所作的表述,皆有所改變和發展。而中國國民黨領導人與黨員、學者,對三民主義也有不同的解讀。.

新!!: 倡議和三民主義 · 查看更多 »

廖仲恺

廖仲愷(),原名恩煦、又名夷白,字仲愷,以字行,籍贯广东省惠州府归善县鸭仔埗乡窑前村(今惠州市惠城区陈江街道幸福村),生於美國加州三藩市。中國國民黨革命元勳之一,國民黨改革派人物。當孫文於1923年1月和蘇聯發表聯合聲明後,廖仲愷被孫文派往莫斯科進行更進一步協商,同時蔣介石也被送去學習蘇聯政治和軍事制度。1925年被刺殺身亡。.

新!!: 倡議和廖仲恺 · 查看更多 »

國民大會

国民大会(簡稱國大)是依据1946年制定的《中华民国宪法》,代表中华民国全国国民于中枢行使政权的机构,曾为中华民国五权宪政体制中的最高权力机关。國民大會由國民大會代表(簡稱國大代表、國代)組成,其最重要職權為選舉總統與副總統,这与美國選舉人團、韓國總統朴正熙時代的統一主體國民會議、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朝鮮的最高人民會議、前蘇聯的最高蘇維埃等代议制立法機構類似。2005年6月7日,國民大會通過立法院提出的憲法修正案,凍結與國民大會相關條文,使國民大會停止運作,改變中華民國憲政體制的架構。 在法理上,《中華民國憲法》原文雖未改動,但依據中華民國政府遷臺後所修訂的《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憲法半數本文已經停止適用,將國民大會的職權轉移到其他機構或直接交付人民來行使;但因為《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的有效期限為國家統一前,所以與國民大會相關的《國民大會組織法》、《國民大會職權行使法》、《國民大會同意權行使法》等相關法律仍然沒有廢止。國民大會凍結後,2012年3月第8屆立法院院會由台灣團結聯盟黨團提出上述三法的廢止案,但因屆期不連續原則,並未完成審查。.

新!!: 倡議和國民大會 · 查看更多 »

全民政治

全民政治」乃超派超黨、無派無黨,或雖有黨派而黨派活動在整個政制中不占地之一種民主政治,亦即所謂「公忠不黨」。.

新!!: 倡議和全民政治 · 查看更多 »

公民

公民(英文:Citizen)是在一个政治实体如国家或城市中,拥有公民身份并根据该地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 公民身份或公民權(英文:Citizenship)是一種認同或身份的形式,使個人在政治社群中取得相關的社會權利和義務,和国籍概念不同,擁有國籍如未成年的國民可能沒有行使公民權的權利及義務,在宪法学及政治學則指由法律规范及政治社群中的個人和群體的权利及义务關係。 近代公民權或公民資格的擴張或縮減與封建、專制、民主等制度的關係有不少的政治及學術討論 。 對民主國家及專制國家的公民權教育和保障的跨國比較仍是政策制定及學術研究的重要議題之一。 在各國培養公民素養的學校教育方面,全球規模最大的公民素養及公民教育的研究計劃國際公民及素養調查研究調查各國如何解決下一代公民積極參與社會的挑戰,評估各國青少年對未來公民身分之準備教育,對學生的公民素養的概念知識與能力進行測驗評量,其測驗及調查的範圍包括:公民認知、政治組織、公民概念(如人權)、以及負責任公民的作為及態度等等 。.

新!!: 倡議和公民 · 查看更多 »

公民投票

公民投票(referendum),簡稱公投,又稱複決、全民公決,由整个国家或者地区的全体人民投票决定某些问题,例如选择一个统治者或政府,是否与他国组成联邦或合成一个国家,决定国家政策的制定与修改或废除等等。在公民投票中,主要是通过投票去确定某种政府形式或者某种行动的合法性,而不是去要求投票人在几个供选择的政权或者建议中去任选其一。.

新!!: 倡議和公民投票 · 查看更多 »

創制

創制權,政治理論,由孫逸仙所提出,為三民主義的一部份。概念來自於西方直接民主中的倡議,由人民直接提出法律。在三民主義中,並沒有解釋創制權實際上應該怎麼運作,在中華民國法律中也尚沒有以創制權而產生的條文。 孫逸仙所著的三民主義中提到:人民應有選舉、罷免、創--、複決的權利。其中選舉與罷免是由人民來決定是否要任用與撤換一位政府公職人員,而創--與複決是由人民來決定一項政策法令是否該成立及推行,還是該廢除或修訂。在這裡,「創--」所指的是制度的提案、草擬、議定及頒布實施,即是由人民直接提出法律,類似於西方直接民主中的「倡議」。 中華民國憲法中所稱的創制權,源自三民主義。但是它的內涵在制憲過程中,已經經過討論與折衷,與西方所謂的倡議較為接近,與三民主義中的創制不盡相同。因此台灣政治學者,許多都認為創制權與倡議權是同義詞。.

新!!: 倡議和創制 · 查看更多 »

立法机构

立法机构,又稱立法部門或立法機關,是現代社會中負責議定法律的機構,屬於一種合議性團體,通常由所在地公民按人口比例組成。除了制定、修改與廢除法律外,通常亦負責各式法案(如審批政府的公共預算要求)、監督政府運作(如聽取施政報告與質詢、召開公聽會或聽證會)等功能。如為國家層級的立法機構,還會負責執行宣战、媾和、批准条约、批准緊急狀態、选举與罷黜政府高級官員、甚至立廢国家元首等國家權力。而部分政府間國際組織也設有立法機構。立法機構通常稱為「議會」或「議院」,但亦有使用不同名稱。 在議會制之下,行政部門首長由立法部門產生,向立法部門負責。而在總統制之下,行政部門首長不由立法部門產生,而是分開選舉。但不論在何種制度中,由於立法部門掌握了公共財政的大權,可以說是最根本的權力來源。 立法機構通常由一個或多個單位組成(中文多稱呼為「院」,英文則稱為「chamber」或「house」),主流形式則為一院制與兩院制。多院形式的立法機構,各單位往往有著不同的職責、權力、以及產生成員的方法。立法机构的决策方式是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集体决策,为此各国都设有一套自己的架構和议事程序。.

新!!: 倡議和立法机构 · 查看更多 »

瑞士

士联邦(Schweizerische Eidgenossenschaft;Confédération suisse;Confederazione Svizzera;Confederaziun svizra;正式称呼采用Confœderatio Helvetica,因此瑞士的ISO 3166双拉丁字母国家代号是“CH”)通稱瑞士(Schweiz;Suisse;Svizzera;Svizra),為中欧或者西歐國家之一,劃分為26個州。瑞士為聯邦制國家,伯爾尼是联邦政府所在地。瑞士北靠德国,西邻法国,南接意大利,东临奥地利和列支敦士登。 瑞士屬内陆山地國家,地理上分為阿爾卑斯山、瑞士高原及侏羅山脈三部分,面积41,285平方公里,阿爾卑斯山佔國土大部分面積,而800萬人口中,大多分布於瑞士高原,瑞士高原也是瑞士主要城市如經濟中心蘇黎世及日內瓦的所在地。瑞士因自然風光及氣候條件而有「世界公園」的美譽。 瑞士一開始有僱傭兵制度,後來才改採武裝中立,自1815年維也納會議後從未捲入过國際战争,瑞士自2002年起才成為聯合國正式會員國,但瑞士實行積極外交政策且頻繁參與世界各地的重建和平活動;瑞士為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的發源地且為许多国际性组织总部所在地,如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在歐洲區域組織方面,瑞士為欧洲自由贸易联盟的創始國及申根区成員國,但並非欧盟及歐洲經濟區成員國。 依照人均国民生产总值,瑞士是世界最富裕的国家之一,同時瑞士人均財富也居(除摩纳哥之外的)世界首位。依國際匯率計算,瑞士為世界第19大經濟體;以购买力平价計算則為世界第39大經濟體;出口額及進口額分別居世界第20位及第18位。瑞士由3個主要語言及文化區所組成,分別為德语區、法语區及意大利语區,而後加入了罗曼什语區。雖然瑞士人中德語人口居多數,但瑞士並未形成單一民族及語言的國家,而且其國民中外國出生的比例相當高。對國家強烈的歸屬感則來自於共同的歷史背景及價值觀,如联邦主义及直接民主制等。傳統上以瑞士永久同盟於1291年8月初締結為建國之初始,而8月1日是瑞士國慶日。.

新!!: 倡議和瑞士 · 查看更多 »

直接民主制

接民主制是一種自古存在的民主體制,常被認為首見於原始社會。在这种体制中,每一個公民直接參與所有政策的制訂,而方法是全體投票來決定,例如公民投票便是其中一種實踐直接民主的方式。完全的直接民主體制指的是所有公民為政策做決定,例如,古希腊的公民大会制。 工业时代,大多數民主國家是代議民主制。马达加斯加的乡村社区Betafo,是一个共识主动性直接民主的社会,那里不管达成什么决定都必须由当地10000人经协商达成一致后才能执行。一般認為現代的直接民主,以瑞士州民大會為代表,但瑞士州民大會亦因為執行上的原因由原來的8個州減少至現有的兩個州仍然使用。直接民主制的效率會隨著人數、議案數目及議案的複雜性增加而大大降低。.

新!!: 倡議和直接民主制 · 查看更多 »

西

西是一个方向概念。西方是太阳落下方位,与东方相对,在西式地图上通常用左侧来表示。在中国漢族传统文化中,西方守护神是白虎。中国古代用八卦兑代表西方,也常用右表示西方,中国传统地图常以右为西。 古代中國以华夏王朝为中心,将西部的部落称为西戎,後此稱號由漢族繼承,用來稱呼漢地以西至歐洲的非漢民族,地理上的西方有西域、西海(青海湖、巴爾喀什湖等都曾被稱為西海)、西方天竺(印度)。古人稱天下的西方,如西方少昊、西方白帝、東方“金”德、西方七宿。 近代以来依据地理、文化等因素所划分的地球上的西方,和东方相对。这个概念比较模糊。一般泛指欧美国家,或称西方国家、西方世界。第二次世界大战前主要指欧美国家;二战后更加狭义地指欧美的资本主义国家和已發展國家,在这个意义下西方成为一个经济圈的代写。与西方文化圈(拉丁文化圈)相对的有东亚文化圈、南亚的印度文化地区和西亚的伊斯兰文化圈等。俄羅斯在欧美有時也會被稱作東方。在中國,東方文化圈指以中國為代表的東亞文化圈。 在冷战时期西方和东方也是资本主义国家与社会主义国家的代意词,所以冷战用语中位于东方的日本属于西方国家。 在这个意义中西方是否包括拉丁美洲国家不是非常明确。虽然大多数拉丁美洲国家使用资本主义制度,但因为相对落后,它们往往被视为第三世界国家,是欧美国家“对立”的。 在佛教中西方是阿弥陀佛的西方极乐世界的所在地(在佛教中东方是藥師佛的东方净琉璃世界)。 Category:方位.

新!!: 倡議和西 · 查看更多 »

民主集中制

民主集中制(democratic centralism)是列宁提倡的一种进行决策的组织原则。冷战时期,曾经在社会主义阵营的国家中广泛实行。.

新!!: 倡議和民主集中制 · 查看更多 »

民主集權制

民主集權制,由中國國民黨提出的術語,為中國國民黨的組織原則。最初源自列寧提出的民主集中制,歷經孫中山及蔣中正的詮釋和應用,早期國民黨和共產黨對组织原则的解释基本相似,但有不同俄文汉译,国民党未把民主集權制寫入党章,只曾在决议案中,明文要求「民主主义的集权」。.

新!!: 倡議和民主集權制 · 查看更多 »

法律

法律(Law) 是一種由規則組成的體系,經由社會組織來施與強制力量,規範個人行為。法律是一系列的規則,通常需要經由一套制度來落實。但在不同的地方,法律體系會以不同的方式來闡述人們的法律權利與義務。其中一種區分的方式便是分為歐陸法系和英美法系兩種。有些國家則會以他們的宗教法條為其法律的基礎。 學者們從許多不同的角度來研究法律,包括從法制史和哲學,或從如經濟學與社會學等社會科學的方面來探討。法律的研究來自於對何為平等、公正和正義等問題的訊問,這並不都總是簡單的。法国作家阿納托爾·法郎士於1894年說:「在其崇高的平等之下,法律同時禁止富人和窮人睡在橋下、在街上乞討和偷一塊麵包。」 在一個典型的三權分立國家中,創造和解釋法律的核心機構為政府的三大部門:公正不倚的司法、民主的立法和負責的行政。而官僚、軍事和警力則是執行法律,並且讓法律為人民服務時相當重要的部分。除此之外,若要支持整個法律系統的運作,同時帶動法律的進步,則獨立自主的法律專業人員和充滿生氣的公民社會也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古希臘哲學家亞里斯多德於西元前350年寫道:「法治比任何一個人的統治來得更好。.

新!!: 倡議和法律 · 查看更多 »

法規

法規(Statute)是由立法機關正式明文寫成的律例,用以管治國家、城市或地方。一般而言,法規的作用在於命令或禁止一類事物、或用作頒布一項政策。法規一詞通常用以區別立法機關參照由法院判定的判例法以及由行政機關頒佈的規例而制定的法律。法規有些時候會被稱為法例或「黑體字法」。作為法律的其中一個來源,法規也常被視作主要法源(相對於次要法源)。理想而言,所有法規都應該與一地的根本法律(如憲法)一致。 法規也是與普通法形成對比的。除非另有訂明,法規一般在獲得通過的時候,就獲得它享有的效力。法規大致可分為以下數類:公共或私人、解釋性或補救性、以及永久性或臨時性。臨時性法規在制定的時候,通常會訂明其時效,法規會在時效屆滿時失效,或在時效屆滿前被撤銷。永久性法規沒有訂明時效,因此也就沒有時效限制;不過,若果一條法規是由另一條臨時性法規規範,而有關法規本身卻沒有列明時效,該法規仍舊會隨著具規範性的臨時性法規因時效屆滿而相繼失去效力。 在某些國家,法規在成為法律以前,須先獲得政府內的最高行政當局同意,最終收錄成為法典的一部份。在不少國家,法規會收錄到法典內,並按不同的主題分類(稱為法典化),《美國法典》就是一個例子。.

新!!: 倡議和法規 · 查看更多 »

新西兰

新西兰(New Zealand),又譯--,又称奥特亚罗瓦(Aotearoa),是位于太平洋西南部的一个岛屿国家,首都为惠灵顿,但最大的城市为奥克兰都会区。新西兰主要由兩大島嶼组成,即北岛(Te Ika-a-Māui)和南岛(Te Waipounamu),两岛以庫克海峽分隔,首都惠灵顿即位于北岛末端处,除此之外还包含了一些其他小的岛屿。 新西兰与澳大利亚隔塔斯曼海相望,距離澳大利亚東海岸約1500公里,与南太平洋群岛的新喀里多尼亚、汤加和斐济相隔大约1000公里,所以特殊的地理位置使得新西兰成为最后几个被人类聚居的地区之一,也因為人口都是以歐洲裔移民為主,是少數不位於歐洲的白人國家。野生生物由於長時間的與世隔離,新西兰发展出了与众不同且具有多样性的生態環境。由於陆地构造隆升(Tectonic uplift)及火山噴發,新西兰地形多變,南阿爾卑斯山脈縱貫南島中西部。新西兰風景優美,氣候宜人,旅遊勝地遍佈。在2014年聯合國開發計劃署公佈的人類發展指數報告中,新西兰排名全球第7位。.

新!!: 倡議和新西兰 · 查看更多 »

重定向到这里:

人民倡議公民创制公民倡议公民提案倡議權提案提案權

传出传入
嘿!我们在Facebook上吧! »